第三部 最後的玫瑰

第三部 最後的玫瑰

方太初並不是一個老學究,這樣大氣磅礴的名字容易引起誤會。

實則上太初是一個女孩子,而且是個美麗的女孩子,我認識她時她十七歲,大學一年生,是我低班同學。

她有一個乳名,叫小玫瑰,呵小玫瑰比較適合她得多,洋同學都喜歡叫她玫瑰,而她本人,我應該怎樣形容她呢,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欲放的粉紅色玫瑰花。

除了長得美,她是一個溫柔隨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課也好,樂意幫助人,最主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辦事一絲不亂,紋路清楚,男女老幼,沒有不喜歡她的。

她在紐約出生,但不喜歡紐約這地方,她說她有鄉下人的本質,不好大城市,因此隨父親搬到加州聖荷西讀大學,我便結識了她。

在新生會上,我請教她的芳名。

她說:“我沒有英文名字,中文名叫方太初。”

“呵,這麼特別的名字。”

她微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我祖父是基督徒。”

她這麼美,卻一點沒有驕矜之色,我馬上喜歡了她。

我說:“我叫周棠華,建築系五年生。”

她側側頭,“我大舅舅也是建築師,在香港有公司。”

“香港的建築師都很發財。”我說。

她哈哈的笑,“你們男人就掛着發財。”神情嬌慵。

她穿一條紫紅色皮牛仔褲,一件絲絨線織的七彩毛衣,時下大學最流行的那種服飾,臉上一點化妝也沒有。

太初的長發挽在腦後,隨便用橡筋束住,氣質之佳,無以名之,百分之一百的藝術家,不愧是美術系的高材生。

她約會男朋友很多,但私生活並不濫,男孩子不但喜歡她,也尊重她,這是最重要的。

聖荷西的氣候好,適宜外出寫生,我有一輛開起來轟隆轟隆的七手舊車,有空便約她出去兜風。

她不一定有空,我得排隊輪她的時間,但誰會介意呢,等她是值得的。

我與她說過,紐約是發展藝術的好地方。

她更正我道:“紐約是藝術家揚名的好地方。”

隨即她又說:“有些人愛出名,有些人不愛。”

她還那麼年輕,但說話頭頭是道。許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團霧中,以為眼睛鼻子長得稍佳,便可以一輩子無往而不利。

方太初卻十分精明,她將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後,會覺得她外表像玫瑰,而內心像一棵樹。

太初的畫是前拉菲爾派,並沒有什麼風格,技巧是一流的,但在彩色攝影發明之後,這種畫毫無價值可言。

她說:“我個人的享受,我喜歡這種畫。”

開頭我並沒有興起追求她的意思,與其他的男生展開爭奪是很浪費時間的,我的功課那麼緊張,實在沒有可能做這一類事——

建築系第一年收百餘個學生,六年直升畢業的只十來個人。長期流落異鄉的滋味有什麼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漸漸我在圖書館及啤酒館常常遇見她。

太初總是拋下其他人來與我攀談,我再笨也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由得受寵若驚,感動之餘,輕而易舉的愛上了她。

相信我,愛上太初並不是太難的事。

一個人愛上另外一個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許多優點,她甚至連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難得使一次,略為發起小脾氣來,像撒嬌,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許是因為聖荷西的原因吧,在簡單純樸的地方,人們也變得簡單純樸起來,我們的感情進展得細水長流,愉快明媚,這樣的戀愛,簡直是享受,有否羨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人中,心情從未像此刻這麼愉快。

太初實在太可愛。

復活節我們到黃石公園露營,開心了一個星期,這傢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們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雞蛋,在冰涼的溪水中洗澡洗頭髮,夜間躺在睡袋中仰看滿天的星斗。

神仙還不及我們快活,神仙有什麼好?

太初很少說到她家的事,認識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父母已經離婚,她跟父親住,方老先生(其實也不算老,四十八歲)經濟情形並不算太好,在一間銀行做了廿多年也未見升職,可是他也並不辭職,不知為什麼,他老給我一種潦倒的感覺,我與他吃過兩次飯,他喜歡喝酒,在美國一般人能喝到什麼好酒?老抱着一瓶三星拔蘭地。身上的西裝很皺,領帶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經放棄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緣故,我對他很溫和。

太初愛她的父親,也容忍她的父親。

方老唯一的生機,就是太初。兩人相依為命,怕已經長遠。

我問太初,“你母親為何離開他?”

“她嫌他窮。”太初氣鼓鼓地說。

恐怕沒有這樣簡單吧,我莞爾,但凡像方協文這樣的丈夫,多數願意相信妻子離開他,是因為他窮。

因貪慕虛榮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於是他勝利了。

我沒出聲,太初愛她的父親,我呢,我總得愛屋及烏。

太初十八歲生日那天,我將父親送我的金錶轉送於她。

她不肯接受,說太名貴,且我留着有紀念價值。

我說:“買別的禮物,我亦買得起,什麼胸針項煉戒指之類,但街上買得回來的東西,未免輕率,如你不肯收下這個金錶,那我就難過得很了。”

她馬上把金錶系在腰上,我覺得咱倆有“大事已定”的預兆。

太初說:“來,幫我到郵局去,將這個包裹退回去。”

“什麼包裹?這麼大包。”

她不響。

我看包裹紙,一邊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黃玫瑰,香港落陽道三號。”我問:“誰?”

太初不答。

“為什麼要退回去?”

太初不響。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問:“喂,方太初,說話呀。”

她嘆口氣,細細聲說:“這個人嘛,就是我那母親。”

“你母親?叫黃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這樣的緣故嗎?”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點好奇心都沒有?”我問:“打開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說。

“又不是翩多拉的箱子,”我說:“既然是你母親寄來的,至少打開來看看。”

“過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東西來,爸都叫我退回去,我從沒看過。”

“隨你。上代的恩怨不該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猶豫。

“也好,”她說,“你幫我拆開看看。”

我七手八腳拆開,盒子裏是一件長長的白紗衣,我抖開一看,兩人都呆住。

太初嘆道:“衣裳竟可以做到這種地步,這簡直是一件藝術品。”

盒子中尚配着一雙粉紅色緞鞋。

“是不是你的號碼?”我問。

“五號,正是,她怎麼曉得的?”

“看看,這裏還有一封信,寫給你。”

太初忍不住,拆開來看,是一張美麗的生日卡,裏面密密麻麻的寫着字。

太初一邊看一邊嘴裏默默的念,我坐在一邊觀察她的神情,這張卡片寫得很多,她的雙眼漸漸紅了,終於她放下那封信,將頭靠在椅背上,獃獃看着天花板。

她低聲說道:“棠哥哥,讓我試試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給她。

她到房間去換了衣服出來。

我“嘩”地一聲。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紗衣是柔軟的,細細的腰,低胸,領口一連串縐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點點白色芝麻點。

“太好看了。”我驚嘆。

她踏上高跟鞋,轉一個圈,“這麼漂亮的裙子,穿到什麼地方去?去白宮吃飯也不必這樣打扮。”

“你母親很愛你。”我說。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買件漂亮裙子寄來就好算愛我?過去十年,她在什麼地方?”

“我喜歡這件衣服,我們搭飛機到紐約去吃飯,別浪費這裙子。”

太初笑,“別烏攪,”她說:“我把它脫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茲。“你母親很有錢?”

“並不見得,”太初說:“我外公並不是什麼船王,爸說她很虛榮,一輩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樂上。”

我攤攤手,“那他為什麼娶她呢?是被她騙嗎?”

太初將衣服折好,放回盒子裏,一邊說:“你少諷刺我們。”

我說:“她嫁你父親多久?”

“十年。從二十一到三十歲。”

“一個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說:“即使你父親是被騙,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親是一個美婦人,因為你長得不像你父親。”

太初很懊惱,“你像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爸。”

“太初,那畢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為禮貌起見,也該寫一封回信。”

她不響。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從你父親處得來的資料,我覺得離婚是雙方的事,跳探戈需要兩個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說:“清官也判不了這樣的事。”

“她還是你母親。”我說。

太初發嗔,“你這個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為然,“這不是人家,她將來是我的岳母。”

“岳母?誰答應嫁你?”她笑,“走罷,郵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陞官了,觀音兵現在升做觀音將軍。”

“你好不嚕囌。”她推我。

畢業后我倆就訂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問我,“你考慮清楚了?外頭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樂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慮清楚了?”我問:“以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

“呵廢話,”她笑說:“外頭有些什麼貨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個?”我激一激她。

她嘆一口氣,“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紀已經老大了,不嫁還待幾時?”

“太初,”我搖頭,“我真服了你,連說話都不夠你說。”

她凝視我,“你會照顧我、愛護我,是不是?”

“我若沒有那樣打算,何必開口向你求婚呢?”

“說得也是,”她微笑,“老壽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會不會喜歡我?”她忽然又問。

“不會不會,他們會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處得到一點安慰,簡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媽自然是喜歡太初的。

他們的信中表露了無限歡欣之情,對太初的美貌非常詫異,他們寫:“什麼——我們未來的媳婦簡直比最美麗的女明星還長得好,怎麼會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還這麼突出,真人想必更為美麗……”

太初看了信笑,“見了真人,他們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詳太初,“中國人很奇怪,他們審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漂准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膚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這些標準,但外國女郎誰沒有這樣的條件?所以你被埋沒了這些年,回香港罷,保證滿街有人向你搭訕的。”

“我才不要回香港,”她笑,“爸說那地方最罪惡不過。”

岳丈大人灌輸給女兒的常識真是驚人,驚人的偏見。

我欲糾正他,又怕太初不高興——“你跟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父親。”所以三緘其口。

香港是一個很可愛的地方,將來我是要回去的,這些事慢慢才與太初爭論不遲。她是一個非常純真的女子,容易說話。

父母完全同意我們的婚事,父親因生意忙,不能來參加我們訂婚,寄了兩張來回飛機票來,叫我們返家一次。

太初很猶豫,因她尚末畢業,假期很短,又怕她父親不讓她走這一趟。

我說得很明白,我決不做她不悅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動了,真是個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着劣質拔蘭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懇切地看着她父親那張失意潦倒的臉,老實說,我絕對被太初感動,因此也對方老刮目相看,一個男人若得到他女兒大量的愛,他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父親,他必然有他可取之處的。

他緩緩的說:“你跟棠華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聽他們的話,他們疼你才會邀你回去。”

我很高興。

“棠華,”他苦澀的說:“你要好好的照顧我這個女兒。”

“爸,”太初說:“你這什麼話呢?我們去兩個星期就回來的,我才不要離開你。”她過去摟着父親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潤濕了,他說:“是,我真有個好女兒。”

太初說:“爸,棠哥哥說過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說:“我還有個好女婿。”

太初說:“爸,你好好保重身體。”

“我省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撫着太初的長發。“你自己當心,說話之前看看棠華面色,香港不比聖荷西,太率直人家見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陪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徹底地失敗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過一次,娶了個非凡的妻子,而她在與他共度十年的光陰后又離開他,使他以後的日子過得像殭屍般。

可憐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還不至於自私到不給予女兒自由,我非常感激他的。

我們獲得他同意后,心頭放下一塊大石,我與他之間有了新諒解。

“爸,”我說:“你也要好好的照顧自己。”

他露出一絲笑容,說道:“棠華,很好,你很好。”

太初後來跟我說:她一見她父親那個落魄樣,就忍不住恨她的母親了。

身為他們的女兒,她那樣說是對的。可是一個女人不能因那個男人可憐而陪他一生,她可憐他,誰可憐她?

太初不會明白這一點,對於她,方協文再淪落再不爭氣,也還是她鍾愛的父親。我愛太初,也愛她這點痴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顆小小的瘢痕,這是她整張臉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說話的時候,我習慣指一指那顆白斑。

她說:“這從前是一顆痣。”

“從前是一顆痣?現在怎麼沒有了?”我詫異地問。

“爸說是淚痣,淚痣不是好現象,故此找醫生給我褪掉了。”

真迷信。

我說:“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頭,“幸虧褪掉了它。”

太初說:“你的真面目在訂婚後益發露出來了,真不知道是否該嫁你。”

“你不會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對你是忠貞不二的。”我馬上反駁。

我們回到香港,母親見了太初,眉開眼笑,“真人比照片還好看。”她頻頻說。據說老年人喜歡漂亮的媳婦,果然。太初被贊得難為情,但喜氣洋洋的笑。

我們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幫母親打點家事,又陪她去買菜,多年來母親都習慣進菜市場,太初對於泥濘的街市深表興趣,母親無端得了個好伴,樂得飛飛的。

父親跟親戚說:“這個女孩子,簡直完美得找不到缺點,相貌好還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溫馴呢,真是咱們福氣。”他不知道太初很有點牛脾氣,她是那種一生人只發三次脾氣的女人,一發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歡香港,很小的時候,她來過一次,然而沒有記憶。現在舊地重臨,只覺地方狹小,人頭涌涌,完全是一種兵荒馬亂的感覺,星期日中午的廣東茶樓,尤其使她不解——“這麼多人擠在那裏付鈔票等吃東西。”她笑。

我對她呵護備至,她如孩子般純真率直,母親待她如珠如寶,所以她這幾天假期過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嚇她,叫她當心變成一個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個上午。

當時太初照例陪母親到小菜場去,父親在公司,家中只有我與老傭人。

我剛起床,在那裏喂金魚,電話鈴響了。

我去接聽。

那邊是一個男人的聲音,略為焦急,卻不失彬彬有禮。他問:“請問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為態度實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請問找她有什麼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華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華,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黃振華。”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頗為高興。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黃振華說:“棠華,小玫瑰糊塗,你也陪着她糊塗?俗雲見舅如見娘,你們倆偷偷訂了婚不告訴我們黃家已是一樁罪,來到香港居然若無其事過門不入,又是一樁罪,”他哈哈笑,“你還不滾出來見見娘舅?”

他是那麼爽朗、愉快、乾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陪笑道:“舅舅,這真是——”

“將功贖罪,還不將我地址電話寫下?今夜八點,我車子到府上來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頓飯,請他們千萬撥時間給我,通知得匆忙,要請他們加倍原諒。”

“是。”

“你這小子——”他忽然嘆一口氣。

“對不起,舅舅。”我有點惶然。

“我明白你的處境,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協文自然將黃家的人形容得十惡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當然站在他們那一邊,告訴你,沒那種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見。”

“是。”我又說。

他擱了電話。

啊,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聽聲音,如見其人,完全一副長袖善舞,八面玲瓏的樣子,把每個人都能應付得密不通風,哄得舒服熨貼。這樣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魚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嚮往一瞻他的風采。

太初與母親回來,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訴她這件事。

太初張大了嘴,“他們怎麼知道我來了香港?”

“紙包不住火,”我擠擠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太初說道:“我不去,我不要見到黃家的人。”

她又說:“你不是不知道我與母親他們一家人沒有來往,你是怎麼答應他邀請的?”她惱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聲音具一種魔力,我乖乖地一連串地說是是是。”

太初既好氣又好笑,“你呀,你比我還沒有用。”

“基本上我覺得外甥女與未見面的舅舅反面成仇是一件荒謬的事,你身體內流着黃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過他們,索性去見一見他們也好。”

“我不要見到母親。”她細細聲說。我嘆口氣,“真傻。”

“你跟黃振華說,我不要見到母親。”她倔強的說。

“好好,我同他說,”我拍着她肩膀。

太初擁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別人,就不會有這種為難之處了。”

“這算什麼話?”我喃喃說:“到這種地步了,叫我上哪兒找別人去?”

太初破涕為笑。

我馬上撥電話到黃振華建築工程事務所。我向他說明,太初不願見到母親。

我說:“心理上她有障礙,讓她先見了舅舅舅母比較好。”

“說得也是,”黃振華沉吟一下,“好,一於照辦。對了,聽說你這小子念的也是建築。”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窮鄉僻壤去了,留下來吧,”他非常誠懇,“我們慢慢再談這個問題,今天晚上見。”

不知道為什麼,我再一次被他感動,如果別人說這樣俗不可耐的話,我頭一個起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說出來,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親說到今夜的宴會,她大大詫異,“太初的舅舅是黃振華?這黃某是大名鼎鼎的一個人,連我這種足不出戶的老太婆都曉得,他是兩局裏的議員,什麼大學裏的名譽校董。”

“是嗎?”我笑了,“你們倆老是否要按品大妝見客?”

黃振華的車子來得非常準時,司機上來按鈴,我們四口子下得樓來,但見一個風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輛黑色的賓利房車旁,見到我們立刻迎上來。

“周先生周太太,”他緊緊與我爹握手,“這一定是棠華了——”一邊又跟我打招呼。

他將太初自我背後拉出來,“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擁在懷裏。

一連串的大動作看得我們眼睛花,這個人,我想,他要是有機會在大觀園裏,也就是另一個王熙鳳。

敷衍客套完畢,大夥上了車子,車內先坐着一位太太,約四十來歲,雍容清雅,向我們不卑不亢的打招呼。

這一定是黃太太了,我喝一聲采,比起她來,黃振華活脫脫變成一個滿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麼,一雙眼睛含笑地向我望來,我頓時臉紅。

太初緊緊靠在我身邊,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黃振華那客套捧場之辭流水滔滔似的自他口中傾囊而出,我聽得呆了,與太初面面相覷,但很明顯,我們家那兩老直情與黃振華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非常投機。

我偷偷向黃太太看一眼,她頑皮的向我們眨眨眼,我與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說:“我喜歡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請客的地方金碧輝煌,是吃中菜的好去處。

我到這個時候才看清楚黃振華的長相,他非常英俊,頭髮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種威嚴,身材保養得極佳,顯然是經常運動的結果,他精力充沛,熱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的與我們談我們熟悉與喜歡的題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際人材,風趣得恰到好處,談笑風生,對任何事都了如指掌:財經、政治、藝術、各地名勝、什麼拔蘭地最醇、哪種唱機最原聲、遊艇多大最適宜,諸如此類。

我自然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活在我們這樣的社會中,光有學問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於大眾有什麼益處?黃振華才是社會的棟樑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黃太太真是風流人物,長長的頭髮挽一個低髻,耳上配精緻的鑽飾,臉上的化妝濃淡得宜,態度溫柔可親。

她輕輕為我們布菜,“多吃一點竹筍燉雞,很鮮味。”

或是,“他真吵,別去理他,你們管你們喝湯。”“他”指的自然是黃振華。

菜實在美味,我從沒吃過那麼好的中國菜。酒也好,從不知有那麼香的拔蘭地,我頗有樂不思蜀的感覺——不想回美國小鎮的窮鄉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灘處,譬如說,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過靜寂的生活,閑時跟黃振華這樣的親友出來熱鬧喧嘩吃喝,豈不是妙得很。

到最後,黃振華送我一隻手錶作見面禮,我大方的戴上了。

大初也喝了一點酒,精神比較鬆弛,她一張臉紅卜卜地,益發像朵玫瑰花。

黃振華說:“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兒都那麼大了,眨眼間的事而已。”

黃太太端詳太初,她說:“像是像,可是……”她側側頭,“並不是一個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興。

“可是,”黃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顆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淚痣,故此除掉了。”

黃太太若有所思,點點頭。

散席走到門口,黃振華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說:“你記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長那麼大了,訂了婚了。”

那個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個小孩,聞言朝太初看來,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動了。

他身邊尚有三四個粉妝玉琢的孩子,可愛得無比,他說:“傭人請假,老婆與我只好帶孩子出來吃飯。振華,你替我約個日子,我們一家請小玫瑰。”

“好好,”黃振華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興奮,“棠華,這事你去安排了,我們原班人馬。”

黃太太勸,“別站在門口了,改天再聚吧。”黃振華又再度擁抱太初,之後總算放走我們了。

我累極。

太初則駭笑,“我怎麼會有那樣的一個舅舅?”

我說:“香港的人傑。”

“他們真有錢,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剛才一頓飯吃掉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簡直是我一學期的開銷。”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這樣富有啊。”

“別理他們,”我笑,“也許你舅舅剛械劫了銀行。”

“還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說:“下一頓飯我不去了。”

我倒認為這種宴會蠻有趣的,增加點見聞沒有什麼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屬香港的遺傳因子已經發作了。

太初說:“舅舅已是這樣,我母親不知是個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種張了嘴合不攏如錄音機般不斷說話的女人。”

“你不欣賞黃振華?我是欣賞的。”

“嘿,”太初說:“還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彷彿我頭上出了角的樣子。”

“你長得漂亮嘛。”

“太沒禮貌。”

“顧及禮貌便大失眼福,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與我舅舅兩人簡直可以搭檔唱相聲。”

“人家可是都記得你呢,”我說:“小玫瑰的確非同凡響。”

“我可不記得人家。”她說。

“你不想見你母親?”我問。

“不想。”

“真不想?”我問。

“真討厭,你拷問我還是怎麼地?”她反問我。

第二天黃振華約了我出去詳談,在他辦公室里,他跟我坦白的說,希望我留下來,也希望太初留下來。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話,我說:“可是太初的父親很寂寞,而你們這兒……又不愁不熱鬧。”

“你怎麼知道小玫瑰的母親不寂寞?”黃振華反問。

“我想當然而已。”我說。

“她很想念小玫瑰。”黃振華說。

我心想,那麼想念她,何苦當年撇下她。

黃振華微笑,“我知道你想什麼,當年她撇下小玫瑰,實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個動人的故事,你或許不相信,但我妹妹並不像我,她是個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也並沒有她那麼偉大,事實在感情上,我是失敗者,我妻子曾經一度離開我,經過九牛二虎之力複合,天天侍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沒把我當外人。

“你會喜歡你岳母,”黃振華說:“她是一個十分美麗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歲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夠拋下稚齡的女兒不理的女人,美極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絕對站在太初這一邊,於情理方面,我則贊成太初見一見她的母親。

我說:“我與太初是要回美國的。”

黃振華沉默。

“你很久沒有見過我岳父了吧?”我說:“他很潦倒,我相信我們應該給予他最偉大的同情。”

黃振華說:“我完全反對,從頭到尾,我對方協文這人有濃厚的偏見,所以我不便開口。這樣吧,我能否請求你們延長留港的時間?”

“我與太初商量,”我說。

黃振華詫異。“棠華,你對太初真好,事事以她為重,我自問就辦不到,難怪我太太說我一點不懂得愛情。”

“愛情不是學問,不用學習,”我微笑,“若果愛一個人,幾乎內心,難以遮掩,自然而然以她為重,這是種本能,不費吹灰之力。”

黃振華一呆,嘆了口氣。

隔一會兒他說:“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況。”

“好的,請說,我會轉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麼稀奇。她那樣的女人。

“丈夫是羅德慶爵士,年齡比我略大,但與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滿。我們這一代很幸運,健康與外貌都比實際年齡為輕,見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岳母。”

臉上多刷幾層粉,充年輕也是有的。

“歷年來她寄給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計其數,全數被退了回來,相信你也知道。”

幾件漂亮衣裳就頂得過母愛?

黃振華笑:“你這小子,你在頻頻腹誹你岳母是不是?”

我臉紅,什麼都瞞不過這個八面玲瓏的人。

他說:“回香港來結婚,你周家只有你一個兒子。咱們周黃兩府大事慶祝一下,多麼熱鬧。”

我說:“我岳父會覺得被冷落,他也就這麼一個女兒。”

“好,”黃振華拍我的肩膀,“周棠華,你是個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親好。”

他仍然對我岳父有偏見。

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黃振華無論在才智學問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個遲鈍的老實人,兩人的資質相差數十光年,毫無交通。可憐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認識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與他一般安份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盡天倫之樂。

“現在羅爵士請你們到他家去吃飯,去與不去,隨便你們。”

我沉吟半晌,“我們去。”我一直認為太初沒理由不見母親。

“那麼今晚八點有車子來接你們。”他說。

“我盡量說服太初。”我說。

太初很不高興,她埋怨我在這種事上往往自作主張。

我陪笑道:“你舅舅還說我事事以你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輕輕說。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親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歡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說得一點也沒錯,黃太太非常認真,補了一個電話:與太初說了一陣話,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說她心中根本沒有母親這個人,“母親”對她來說,只是名義上的事兒而已。

但是好奇心熾熱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沒見過母親,故此還是決定赴宴。

“——她嫁了別人。”太初感喟,“羅德慶是什麼人呢?一個有錢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揮霍的,而我父親沒有鈔票。她還有什麼資格做我母親呢?”

我結好領帶。“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個寂寞的女人,”我承認黃振華的看法,“不被倚賴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黃振華的車子把我們接到石澳。

太初詫異地問:“這也是香港?多麼不同啊。”

黃太太說:“這裏比法屬利維拉還漂亮。”

太初說:“我從沒去過歐洲。”

黃太太有一絲詫異,隨即微笑,“歐洲其實早已被游俗了。”

我說:“將來我與太初去那裏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的朝我笑。

黃振華不悅說:“你母親有所別墅在‘碧藍海角’,而你居然沒去過利維拉。”

太初即刻說:“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黃振華笑着咆哮,“你們這兩個傢伙,少在我面前對答如流。”

我倆握着手大笑,氣氛頓時鬆弛下來。

羅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門內全是影樹,紅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黃色碎葉紛紛如細雨。

網球場、腰子型泳池。四隻黑色格力狗向我們迎上來。

太初輕輕非議,“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張床,她做過些什麼,配有如此排場?”

“噓——”我說。

黃太太側側頭,向我微笑,她永遠洞悉一切。

黃振華與主人寒暄。

羅爵士穿一套深色燈芯絨西裝,頭髮全白,雙目炯炯有神,額角長着壽斑,約有六十齣頭了。雍容華貴,姿態比黃振華高出數段,他含蓄得恰到好處,非常客氣,但並不與任何人過份接近。

太初很直率的問:“我‘母親’呢?”

羅爵士對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溫柔的答:“親愛的,你母親因要見你,非常緊張,不知道該穿什麼衣服,她立即就出來。”

太初輕輕冷笑一聲。

我們坐在美奐美倫的客廳中,喝上好的中國茶。

門鈴一響,另外有客人來了。

黃太太為我們介紹,“你們其實已經見過,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個電影明星,風度翩翩,他皺着眉頭,帶着心事似走過來,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滯留不動。

太初不自在,別轉了臉。

黃家上下的親友一個個都像童話故事裏的人,我嘆口氣,上帝待他們未免太厚,既有財又有貌,更有內容,難怪我岳父成了外來的異客,受到排擠。

而太初,太初絕對是黃家的一份子,雖然她從來沒去過歐洲,雖然十多年來跟着一個寒酸的父親生活,但她的氣質不變,臉上一股倨傲純潔的顏色,使她身處這種場合而毫無怯容。

“玫瑰呢?”黃太太問:“還沒出來?”

黃振華說:“家敏,過來喝杯威士忌。”

黃太太又問:“快開飯了吧?這個廚師聽說是新請的,手藝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聲,喝着悶酒。

大家很快歸於沉默。

羅爵士跟太初說:“我知道你與你母親之間有點誤會,可否容她解釋?”

我們身後傳來一聲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對不起。”

我第一個轉過身子去,看見一個女子站在走廊盡頭娉婷地急步走過來,環珮玎璫地有點匆忙。

我呆住了。

她並沒有什麼儀態,也沒有怎麼打扮,神情還很緊張,握着雙手。

這女子年紀也斷不輕了,穿很普通樣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條配玉的腰帶。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臉簡直發出柔和晶瑩的光輝,一雙眼睛如黑玉般深奧,身材纖弱苗條,整個人如從工筆仕女圖中踏出來,她便是太初的母親?

我本來並不相信天下有美女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覺得和煦舒適,但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驚心動魄,不能自已的,我忽然有種恐懼,說不出話來。

可是她比我們還緊張,她並沒有如小說中與女兒失散的婦女般撲過來擁抱痛哭,她只是結結巴巴的問:“是太初嗎?是棠華嗎?”如一個稚齡少女般羞怯,聲音中卻一絲做作都沒有,最自然純真不過。

我看得出太初在過去十五年內建立起來的敵意在那一剎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親吧”。太初溫和的說。

“是,是。”她母親略為鎮定。

羅爵士過來說:“大家坐下慢慢談談。”

太初始終沒有過去擁抱她的母親。

她稱母親為“羅太太”。誠然,她不折不扣是羅太太,但自紅樓夢賈寶玉之後,鮮有人稱自己母親為“太太”的,太初如此別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這麼大還第一次遭遇如此戲劇化的場合,不知如何,居然應付自如,想必是因為太初的緣故,而我同時也第一次發覺,太初有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的本事。

我竟小覷了這小妞。

飯後我們喝茶閑談。

羅太太說:“你們說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說:“我哪敢像太太!”好傢夥,由“羅太太”簡稱變“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黃振華說:“我看是母親不及女兒一半才真,你們看看,太初多麼冷靜智慧?才二十歲呢,你母親一輩子都像一團雲。”

“太太”也不分辯,好性子地笑。

我簡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過如太初的大姊姊,她示意我走近長窗一角說話。

她輕輕跟我說:“你與太初明年就打算結婚了吧?”“是的。”

“我並不贊成女孩子早婚,”她極其溫柔,“因為我本人早婚失敗,有個戒心。但我相信你們會幸福,棠華,因為你是一個出色的男孩子,我不會相人,但我大哥振華對你擊節稱讚,他錯不了。”她的語氣是那麼柔弱倚賴,我馬上發覺了。

女人的溫柔藝術在今時今日早已失傳,略為遷就,咱們做男人已應感激上帝,時代女性衝鋒陷陣的本事絕對比我們高超,她們與我們一般地硬綳綳,真刀真槍地上陣拚個你死我活,事實也不允我們這一代從來得不到這種享受,而在羅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個女人,具有女人的韻味是多麼可愛動人。

她忽然悲哀起來,“可是我有什麼資格做太初的母親呢?我有什麼資格開口說話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個俗艷的,虛榮的、潑辣的女人,真是不實不盡。他與她是兩個世界裏的人,她應該得到目前的男人,一個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資格照顧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說岳父錯,這整件事是一個悲劇。

“你會好好照顧太初吧?”她問。

“我會。”我略為猶疑,“但是我們不能長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們陪我,”她很憂鬱,“但大哥說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點點頭,我明白,以我的專業,跟着長袖善舞的黃振華,憑羅爵士的關係,若干年後,不難成為第二個黃振華。

我轉頭,發覺溥家敏正與太初在談天,太初臉色慎重,因此可知談話必有內容。

我忍不住問:“那個英俊的男人是誰?”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們家的老朋友,將來,我告訴你。”

黃太太走過來,問道:“很緊張吧,岳母見女婿。”她笑了。

“真不相信,兒女已可以結婚了。”羅太太感喟地答。

“你這一生人,玫瑰,傳奇過傳奇,應該有人寫篇小說,叫做玫瑰的傳奇吧。”黃太太笑道。

“我還算玫瑰呢,”她說:“老太婆還頂着個這樣的名字,死不要臉,太初才是玫瑰。”

但她仍然這麼美麗,精緻尖削的下巴一點不肯變形,眼角的細紋不外是種風情,四十歲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後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開出深黃的花蕊,她眼角多一顆閃動的眼淚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與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談論她的母親。

“她是那麼美麗,”太初太息說:“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經四十歲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歲或三十歲的樣子?”

“我自然知道。”我說:“顛倒眾生。”

“說得很對,”她說:“她那種恐怖的美麗,真是……一個人怎麼會美到這種地步?本來我也以為舅母長得好,但比起她,簡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個人暈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並不自覺她的美麗,嗚呼,於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沒有發覺她走路都沒有信心,彷徨無依,常被地毯角絆着?”

“有。”太初低下頭來。

“你眼角原本那顆痣,跟你母親的痣長得一模一樣吧?”我問。

“我現在明白了,父親讓我到醫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親。”太初摸摸眼角。

“你那可憐的父親。”我說。

“今後叫我怎麼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幫着他憎恨羅太太。”

“那個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說什麼?”

“他說我長得像羅太太。”

“不止這麼多吧。”

“他告訴我,羅太太拋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麼知道?”

“因為羅太太為他的哥哥而放棄我。”

“他哥哥是誰?”

“去世了。”

“我沒聽懂。”

“很簡單的故事:兩夫妻鬧婚變,因孩子的撫養權而僵持着,女方與一個患癌症的律師發生了感情,為了那剩餘的三個月時光,她放棄女兒離婚去跟那個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羅太太?”我震驚問:“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羅太太。”太初點點頭。

“呵,這麼蕩氣迴腸?”我說:“現在還有這種故事?”

“是。父親一直沒告訴我。”太初說:“溥家敏告訴我,後來父親居於報復,說什麼都不肯讓羅太太見我,本可告到法庭,但羅太太又怕孩子受刺激。這些話,原本我都不會相信,但不知為什麼,一見了羅太太,我全無保留的相信了。”

“你可生你父親的氣?”

“不會不會,我原諒他,得到過又失去羅太太那樣的女人,一輩子也就完了。”

一個人的一輩子,其實是多麼脆弱短暫。

我問:“溥家敏還跟你說什麼?”

“他說他有六個孩子。”太初微笑,“四男兩女。”

“我的天!”我也笑,“這麼多孩子。”

“是呀,現在都不流行生那麼多了,他說其中一對女兒是雙胞胎,失去預算,可見原本他打算生五個,那也實在是大家庭,但他說他們兩夫妻原本打算生九個呢,醫生勸阻,這才停止,溥先生說,他大哥生前的願望是希望多子侄。”

我啞然,過一陣子說:“那溥先生的兄長,想必是位超然的人物了。”

“溥先生說他大哥真是十全十美的一個人哪。”

我不悅,“你相信羅太太也就罷了,怎麼連陌生人也相信起來?”

太初訕訕的,“我沒有想到羅太太有那麼多的男朋友。”

“你要學她嗎?”

“我幾時有那麼說過?”太初瞪起眼睛。

我立刻投降。

“鳥兒都出來了,”她說:“天亮了。”

“鬧市中什麼鳥?那是隔壁養的兩隻八哥。”我說。

“棠哥哥,我還是覺得聖荷西好,那邊的生活,多麼安逸平靜,這邊這樣複雜,我應付不了。”

“是,我也喜歡平實的生活,我們很快就回去。”

“男兒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聖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過比我父親略好一點,你會滿足?要不就乾脆現時開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載之後煩膩了,回聖荷西休息。”

我有一絲絲懼意,太初把我心底的意思完全看出來。

“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個有野心的人,不比父親,倘若你要留下來,不必為我浪費時間,我回去繼續讀書,陪着爸過日子。”

我說:“我不要聽這種話,我不要聽。”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說吧。”

“隨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媽媽說,我今天不去市場。”這個太初,她叫我媽為“媽媽”,自己的媽媽是“羅太太”,我真正服貼了。

媽媽安排早餐出來,只我一人吃。

我告訴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愛太初,並不會見怪。

但是太初堅決要回美國。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種自由,是什麼樣的自由呢?

可怕。

之後黃家約我們一連串宴會,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着她的方太初——一個來港度假的女學生。她對於升官發財這一些事,絲毫不感興趣,真是正牌藝術家。

太初對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吃茶。

黃太太並不是黃振華的說客。

她只是簡潔的說:“香港的人,不論男女,都想往上爬,難得你們兩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說:“往上爬?爬到什麼地方去?人們並不見得那麼上進,他們的向上不外是弄錢,舅母,原諒我的口氣。”

黃太太說:“你說得很對。”

太初說:“我要錢來無用,我什麼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對榮華富貴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與你一樣。”

太初白我一眼:“真無恥,舅母別信他這八個字,這是他慣技,一點誠意也無,說了等於白說。”

我恐嚇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詆毀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聽聽這是什麼話。”

黃太太嘆口氣,“這是打情罵俏話。”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紅了。

她舅母微笑說道:“你們倆,很好呀,真是一對,我很替你們高興。”

太初說:“跟這種人白頭偕老,未必得了什麼好處去。”她瞟我,“不過沒他呢,日子又悶,不知怎麼過。”

“彼此彼此。”

“你們結婚時要回來。”舅母說。

“知道。”

“幾時結婚?”

“明年,”我說:“我打算這時回去找工作,半年後略有積蓄,便可以結婚,起碼要找一間公寓,買套西裝,跑一次歐洲。”我向太初擠擠眼。

黃太太微微點着頭。

“我窮,”我聳聳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將來生了孩子,她得趁餵奶粉的空檔畫畫。”

太初說:“你再說這種話,我就逼你回香港來賺錢兼立萬兒。”

“怕怕,”我立刻舉手投降,“千萬不要呀。”

我與太初最愛混日子過。

“你們決定回去了?”她舅母問。

太初說:“是,棠哥哥也贊成。”

黃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會失望呢。”

黃振華誠然失望了。他發了許多牢騷,說我在浪費時間——年輕的時候不為事業打好基礎,老了就後悔。

“你以為你是專業人士又如何?”他說:“什麼人都分九等。到美國去做工,十年也積蓄不到一隻手錶。”他嘆氣。

黃太太碰碰他的手肘,“人各有志,振華。”

我不作聲,黃振華說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這是我十載難逢的機會,我只是捨不得太初。

“當年溥家敏何嘗不以為可以往加拿大隱姓埋名的過活?三年之後,悶出鳥來,還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訴你,香港這地方,住住是要上癮的,自然有它的好處,否則這麼多人擠在這裏幹嗎?”

“去去就回來。”黃太太說。

黃振華說:“棠華,我不會虧待你,你說服太初回來,我給你準備一張合同,起薪三十萬一年,借錢給你買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膊。

我們還是登上了飛機。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黃振華給我的條件。

如果不是為了太初,他可不會待我這麼好——剛畢業,什麼功夫都沒有把握,人才不見得出眾,說話也不怎麼玲瓏,值三十萬?

太初說:“你有心事。”

我不否認。

她輕輕說:“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我緊緊握住她的手。

“我們不要靠別人,”她說:“我們靠自己,沒有必要去沾別人的光。”

“是。”我說。

方老先生在機場等我們,他特地剃了頭,換上親襯衫,那件襯衫剛剛拆開穿上,還有摺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難為情相,但他已經盡了他的力了。

太初對他父親的愛是無限量的,她上前去擁抱他。

方老憨憨的笑,“你們回來了。”

我也與他擁抱。

他端詳太初,“你更漂亮了,怎麼,見到你母親了吧?”

太初愕然,看着我。

“是的。”我代答:“見到了。”

方老說:“我早知他們有法子,真神通廣大,”他問太初,“你覺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說:“爸爸,我們到什麼地方吃頓晚飯?”她不願多說。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來,他的背彎着,頭髮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攙扶着他。

我們吃了一頓頗為豐富的晚餐,然後太初說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進他的公寓小坐,我覺得疲倦,但還是應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飲。我知道他想與我說幾句話。

方老問我:“太初的母親,她好吧?”

我說:“很好,”這可憐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麼美?”他囁嚅的問。

“是。”我說。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掛一個微笑,想是記起從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飛到老遠。這個可憐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別想太多。”

他跟我說:“棠華,我實在不應恨她,她給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麼。”我有說不出的難過。

“她憑什麼跟我一輩子?你說,她有什麼理由跟我一輩子?她與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襯衫褲子給我熨得筆挺,連口袋中的雜物都替我騰出來放在替換的乾淨衣服內。錢不夠用,她以私蓄搭夠,屋子一塵不染,飯菜煮得香噴噴,小玫瑰她親手帶大,我沒有福氣,棠華,是我沒有福氣。”

我輕輕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個半月,我過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適意生活,只有那三千個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現在我想通了,黃振華說得對,我還想怎麼樣?許多人連一日也未曾活過,”他乾笑數聲,“我是個平庸的人,廿年來我盡心儘力的工作,但我並沒有獲得更好的機會升職,人們不喜歡我,他們嫌棄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還有太初,你還有我。”

“是呵。”他臉上泛起一陣紅光,“是,我還有你們。”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該睡了。”

“好,好。”他還不肯放開我。

我知道為什麼大家都不喜歡方老先生。他從來不顧及別人的需要,從來不替別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時候,他也沒有什麼圖報的打算,渾渾噩噩地享福,而妻子離開他之後,他也不做什麼,糊裏糊塗的過了。就像今夜,我已經坐了十多小時飛機,累得不亦樂乎,他卻沒想到這一點,巴不得我陪他談個通宵。

人倦了脾氣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別,駕車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聽得電話鈴響了又響,卻沒有力氣去取過話筒。

電話鈴聲終於停了。

我翻一個身繼續睡。

過沒一會兒,門鈴大作,夾着大力急促的敲門。

我無法不起床去開門。門外站着驚惶的太初,一額一頭的汗,她拉着我尖聲問:“你為什麼不聽電話?爸爸在醫院裏!”

我頓時嚇醒了。“醫院?”我忙抓起牛仔褲套上,“怎麼會?我昨夜與他分手時還好端端的。”

“他心臟病發作,倒在地上,房東發覺,把他送進醫院,我已去看過他,醫生把他當作急症處理,不準探訪,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來。

我一語不發,與她趕到醫院去。

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時刻。

她父親於當天下午心臟病逝世,享年四十九歲。

大初哭得雙眼紅腫,傷心欲絕。

我把消息報告香港那邊。黃家電報電話絡繹不絕的來到催我攜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傷得根本連說都不會說,天天抱着她父親的遺物傷神。

對於黃家的勢利,我亦十分反感,現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時間動身?她爸的屍骨未寒。

太初整個人消瘦下來,晚上睡得壞,白天吃得少。

她內疚在她父親有生之年沒有抽更多的時間出來陪他。

四十九歲。無論如何,誰都得承認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着的時候不論外表與內心,都已像一個五十九歲的老人。

他早就死了。

在他妻子離開他的那一日,他就死了。

黃家派來的第一個說客是溥家敏。

溥家敏與黃家有莫大的淵緣,這我知道。

我對溥沒有反感,他溫文有禮,英俊風流,而且他的態度好。

來到我們這裏,他說明來意,便坐在客廳中出任說客。顯然他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不過忠人之托,只好跑了來坐着。

他跟我說:“羅太太叫我來的……她叫太初別太難過。”

太初問:“她自己為什麼不來?”

“她……不方便來。”

“我知道,”太初含淚說:“她看不起他,她看不起他!可是他已經死了呀。”

“不不不,”溥家敏分辯,“沒有這樣的事,太初,她並不是這樣的人,你們誤會了,她要來,又怕你們不歡迎,她天天等你們的消息,你們又沒有喚她一聲。”

溥家敏說:“羅太太的脾氣是這樣,過去的事便過去了,並不是薄情寡義,對方協文,對溥家明,她都是一貫的態度,你不能誤解她,太初,尤其是你不能。”

我嘆口氣。

這溥家敏一表人材,說起話來有時卻夾纏不清,像個戀愛中的女郎。

太初打發他,“你請回吧,我可以動身時自然會動身。”

他凝視太初,“我在這裏陪你。”聲音很輕。我不由得生氣了,“這裏有我。”

“多個人也好,葬禮還沒舉行,多個人幫手也好。”他說。

太初猶豫了,她終於點點頭。

我感覺到溥家敏對太初有特殊的感情,也許是為了她母親的緣故,愛屋及烏。但是,他太目中無我,可惡。

“我住在喜來頓酒店。”他說:“你們可以隨時找我。”

我說:“反正你每天早上九點總會來這裏報到。”

溥家敏沒有理會我語氣中的諷刺,他溫柔地對太初說:“我明白你的心情,當我大哥去世的時候,我也只有一種感覺:我巴不得跟了他去。”

太初聽到這話,如遇到知己,抬頭看着他。

他嘲弄地說下去,“能夠跟去倒也好,這就少了數十年的煩惱。”

我愕然,像他那樣的人也有煩惱,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該買條繩子來自我了斷。

“但我還是活下來了。”溥家敏說。

溥家敏說:“活得健康,活得高興,也就是報答了你父親的養育之恩,你想想看,如果他知道你這麼傷心、消極、精神不振,他會怎麼樣?”

他真會說話,那張嘴,樹上的鳥兒都騙得下來。

果然,太初精神一振,全神貫注地聆聽。

“我會每天來看你,”他說:“你要當心身體。”

“是是是。”太初感激說。

他拍拍她的手。

我有種不祥的預感。

我問溥家敏:“溥太太沒有來嘛?”

他微笑,“她要照顧孩子。”

太初問:“溥先生有幾個孩子?”

有心思管閑事了,由此可知心情是好點了,這溥家敏幾句浮滑的場面話生了奇效。

他答:“目前六個孩子,四男兩女。”

太初睜大眼睛,“這麼多!”

“多嗎?並不多,咱們上一代都有五六個孩子,孩子們有生存的權利,不必擔心他們的將來,如今的父母為了自己自由,逃避責任,只肯生一兩個……”

“人口太擠了。”太初說。

我沒有插嘴,因我覺得給太初一個輕鬆的談話機會,也是好的。

“當然,我只是說:有資格生養的父母,可以多多生養,”他欠欠身,“我不是指每個人,世上總能為聰明人騰出空間。”太狂妄了。

太初問:“溥先生認為自己是聰明人嗎?”問得好。

溥家敏微笑,“我為聰明誤一生。”

太初困惑了。

我咳嗽一聲,“喝杯咖啡好嗎?”

太初沒答,他先答:“我要一杯黑咖啡。”

豈有此理,他當我是侍役?是後生?

太初說:“我來做。”我與她擠到小廚房去做蒸餾咖啡。

太初教訓我:“你怎麼對他不客氣?”

“他是老幾?我幹嗎要對他客氣?”

“話不是這麼說。”

我冷笑一聲,“我現在才知道岳父的心情,但我比他堅強,我會鬥爭到底。”

“你這說的是什麼話?神經病!”太初白我一眼。

溥家敏探頭進來,“我能幫忙嗎?”

“這兒沒你的事!”我忽然露出不滿。

他一怔,太初白我一眼。她端出咖啡。

“改天我想替小玫瑰拍一點照片,”溥家敏說:“羅太太老想要小玫瑰的照片。我第一次見你,你才那麼半丁點兒大。”他看着太初,“可是那天我在飯店外碰見你,真是弄糊塗了,我還以為你是羅太太,可是羅太太有什麼理由這麼年輕?”他聲音確實有點迷茫。

太初問:“真那麼像?”

“如果你眼角下多顆痣,更像。”

太初摸一摸眼角的小瘢痕。

他們約定了星期六去拍照。

我知道我應當跟着去看他們照相,但格於一種驕傲,我沒有那麼做。男女之間最重要是一個“信”字,如果我不相信太初,咱們這一段就不樂觀,只有千年做賊的,哪有千年防賊的。

話雖然說得如此漂亮,心中卻不是滋味,這個溫文儒雅的中年男人令我倒翻了五味架,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光他一個人已經夠麻煩了,沒到一星期,太初她舅母也到了。

黃太太為人再可愛,我也沒好氣。

我說:“太初,早知你娘家人多兼煩氣,咱們兩個人的事又作別論。”

說了出口又害怕她會隨口應我一句:現在作別論也還來得及,於是心驚肉跳地看着她。

太初自然知道我心中想什麼,她豈有不知道之理,這個聰明玲瓏的女孩子!她既好氣的又好笑地睨着我,卻又放我一馬,不作答,呵可愛的太初。

葬禮舉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裏捧一大束花,儀態端莊肅穆,溥家敏站她身邊,太初開頭抱怨她母親沒有出現,後來看見棺木就飲泣不止。

牧師以呆板和煦的職業語調讀詩篇第二十三篇:“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心不致缺乏……。”

溥家敏掏出手絹要遞給太初,我故意趨前一步,擠開他,把手搭在太初肩上。

“……我雖經過死蔭的幽谷,也不致害怕,你的杖你的竿,都領導我……”

禮成后我們撒上泥土與花,太初伏在我肩膀上哭。

黃太太什麼都不說,陪着我們回家。

晚上太初先睡,溥家敏回酒店,就剩我與黃太太,我做了咖啡與她一起對飲。

她說:“你不必擔心溥家敏。”

我臉馬上就紅了,這個明察秋毫的太太。

她說下去,“家敏神情是有點恍惚,他有點糊塗,”黃太太的聲調很感慨,“他跟我說:

以為小玫瑰就是玫瑰。”

“太初才不像她母親。”我抗議。

“你不喜歡羅太太?”黃太太說。

我不出聲。我倒不是不喜歡羅太太,那麼美麗的女人……

“你是嫌羅太太命中的男人太多?”

我面孔又紅了。

“你這孩子,好一塊古老石山。”黃太太嘆息。

我輕輕說:“正經人從一而終。”

“你瞧我可是一個正經人?”黃太太問。

“自然。”我由衷地說。

她微笑:“我也結過兩次婚。”

“我不相信!”我下巴跌了出來。

“我還拿這種事來唬你不成?”她說:“棠華,事情不臨到你自己頭上,你不明白,因此就不諒解,你與太初都太年輕,只知道黑是黑,白是白,卻不知道這兩種顏色當中,還夾着許許多多深深淺淺的灰色,你們太武斷了。”

“無論如何,黃太太你最好對溥家敏說一聲,叫他別枉費心機,羅太太與她女兒是兩個人。”

黃太太點點頭,“誠然,太初是一個精明的女孩子,她不見得肯為感情付出偌大的代價,感謝上帝。”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太初很愛我。”

“自然。”

“我不明白你剛才那句話,愛情是免費的,根本不需要代價,愛情是愉快的——憑什麼人們認為要生要死的才是愛情?晚上睡不着也已經夠受罪了。”

黃太太微笑,“這又是一個新的理論。”

“當時機成熟的時候,太初自然會跟我回香港。”

“太初已答應回香港。”

“誰說的?”我跳起來。

“家敏說的。”

我心中如被利刀刺了一下,“他說的,他是怎麼知道的?”明知故問。

“自然是太初答應他的。”

“幾時的事?”我雙手發冷,胃部絞痛,額角發汗,所有的血一下子涌到頭上。

“大概是這一兩天吧。”

“可是……”我的聲音有點嗚咽,“可是她從來沒向我提過,可是……”

“棠華,你們男人都有這個毛病,她有什麼事,她自己會得決定,遲些告訴你,你也不必氣成這樣。”

我不是氣,我只是彷徨,以往太初有什麼事都與我商量,芝麻綠豆到剪一吋頭髮,都要問過我,現在連這等大事她也當我沒到,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經降到什麼程度了。

我自問一向信心十足,是個情緒穩定的人,現在也不得不承認亂了步驟。

我吸進一口新鮮空氣,盡量鎮靜。

他們要我亂,我就偏偏不亂,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後塵,我才不。

我知道黃太太可以覺察到我這種倔強。

“剛才是你說的,棠華,戀愛要愉快,不是打仗,應是娛樂。”

我苦笑,“但是我有點發覺真相了,不管它是什麼,決不是輕鬆事兒。”

黃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頗大,一下一下的安慰傳過來。黃太太是那種使人忍不住要擁抱她的女人。

第二天,我見到太初時間間問她什麼時候回香港,肚子裏的氣相等於五百噸黃色炸藥,臉上還得作一派不在乎狀。

苦過“弟弟”。

現在如有什麼人來訪問我,問及我有關戀愛,我就答以一個“苦”字。

太初沉吟着說:“本來我掛着父親在這裏一個人寂寞,現在他已經不在了,我何必留在這裏……”

我提醒她:“你還沒有畢業。”

“舅舅說可以轉到香港的大學。”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歡香港?”

“我現在改變了主意了。”

“我也是為了你才答應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與他們處得來,而且舅舅說得對,男人做事業要把握機緣,做建築這一行,最好發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說現在還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動,我想到一舉數得,便答應下來。”

我的氣消了一半,“是嗎?是為我嗎?”

“你怎麼了你?”她說。

大勢已去,我幫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捨得,大部份東西送的送,丟的丟,對她來說,唯一寶貴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畫。

我卻忽然婆婆媽媽起來,連當年咱們在佛羅列達沙灘揀的一大盒貝殼都要帶在身邊——如果太初變了心,那麼保留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為自己悲哀起來。

我快變成個揀破爛的了,在雜物堆中徘徊,回憶。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發展到新的階段,大家都不再是從前那個人,轉變是好是歹,誰也不曉得。人類對未知數的恐懼最大,轉變也是一種未知,對太初來說,這項未知不會太壞。

黃家上下會來不及地照顧她呵護她,以便彌補過去十餘年來的不足。而對我——

而對我來說,他們對太初的愛會分薄太初對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這麼壞,我又可以名正言順的不回去,事實上父母也想我同他們團聚,而且我學會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撈番一筆,也太對不起合家上下。

於是我們離開了聖荷西。

太初將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內,她執意不肯搬進羅宅,黃家的人對她千依百順,便在山上的新建築內挑一層小公寓,替她裝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業主。

那層房子是溥家敏負責設計的,他是箇中好手,白色與米色的裝修正是太初喜愛的,甚至連書桌上的筆架都準備好了,樓下兩個車位內泊着一輛小房車與一輛小跑車。

衣櫃一打開,裏面掛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掛在衣架側,內盛乾花瓣,傳出種草藥的清香。

有錢的確好辦事,但黃家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錢那麼簡單,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們對太初的愛。

我浩嘆,如今我勢孤力單,要應付黃家談何容易,當年羅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來?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還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間房間打通成曲尺型的寬大睡房,一架檀香木的古董屏風內隔開了小型書房。

太初見了這陣仗便連聲道謝,顯然她是被感動了,我也很感動,他們對太初,確確實實是下了功夫的。

我沒有進黃振華的寫字樓辦公。我打算考公務局的職位。

黃振華着意勸我,一番話把我說得俯首無言。

他說:“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業與妻子的娘家無關,誠然,氣節是重要的,男子漢大丈夫不得不避這種忌諱,但是棠華,請你記住,香港是一個走在時代尖端的商業社會,你若是不值三十萬年薪,任憑你是我黃振華老子,我也不會付你這個數字,我只認得才華,不認得人,你別以為三十萬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稅還是筆大數目,足夠你在小鎮舒適地生活,告訴你,在香港,這筆薪水約莫剛剛夠你一個人略為寬裕的開銷,養妻活兒還談不上,你當然希望家人過得舒服,這裏的生活程度就有那麼高,不信你去問問溥家敏一家八口連兩個女佣人的開銷是什麼價錢,我們生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不得不顧及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單為親戚顏面便拉了你進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業。”

我有什麼理由不相信他?他騙我有什麼好處?於是我順理成章地進了黃氏建築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順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說:“原來不勞而獲是這麼快樂的一件事,舅母連鐘點女傭都替我用好了,每星期來三次,我要什麼就有什麼,茶來伸手,飯來開口,而且他們又不來煩我,連太太都沒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麼的。嗚,我想這種日子過久了簡直大告不妙,人會變懶精的,”她笑,“舅母連香皂都買好了擱在那裏,都是狄奧的,我忽兒變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來一個月都沒跑步,昨天下樓運動,才跑半個圈,肺都險點兒炸了,唉,這便是好食懶做的結果。”太初說道。

但是這個好環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機會施展她的才華,她幾乎天天作畫,作品改了作風,從寫實轉為抽象。她喜歡在露台上光線充足的地方畫,日日都練習好幾個小時。

在這兩個月中,我內心極其矛盾,一方面慶幸她終於找到了溫暖的巢窩,另一方面又擔心這種轉變會把我們之間的距離越拉越遠。

我看到的只是前車之轍,岳父臨終的鬱鬱寡歡,他提到玫瑰的時候,那種蒼白茫然的微笑,惆悵舊歡如夢的無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裏,一身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個見過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愴才是最大的痛楚,沒有任何開脫借口的痛苦,感情受創傷的不幸人,誰不情願爆發一場戰爭,有個扔炸彈的機會,殺與被殺,都落得痛痛快快,好過歷久受折磨。

我當然沒有到那個地步,可是有時候也在床上輾轉反側,為我與太初的前途擔心。

他們正在籌備太初的畫展,忙着在大會堂租場子,找廣告公司設計場刊,幾乎連花牌都要訂下了。

我覺得份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來越廣闊,一大班無聊的俊男釘在她身後,什麼牙醫生、大律師、建築師,鬧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末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與她之間的裂痕,跟着去呢,悶得要死,勸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沒這個勇氣。

憑什麼我剝奪太初自由的樂趣?我又不是那種鄉下女人,嫁了得體的丈夫,卻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場面,來不及的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準扯低來遷就她的無能。

不不,我還有這份自信與驕傲,我不會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環境裏,是以我痛苦了。

母親勸我,“她已經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結婚。”

我煩惱的說:“結婚有什麼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點都不忌諱,還不是如蜜蜂見了花似的圍住她,香港這個無法無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擇手段,他媽的!還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親是羅德慶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黃振華紳士,不要臉。”

母親說:“你想他們還懂得‘君子不奪人之所好’?結了婚到底好些。”

“媽媽,男子漢大丈夫,要以婚書來約束愛人的心……太悲哀了,現代的女人都不肯這麼低威呢。”

“你若愛她,就不必爭這口氣,”母親:“我與你一起上門求婚去。”

“向誰求婚?”

“羅太太她母親呀。”

媽媽把家中爛銅爛鐵都揀了出來,研究如何重鑲過,變成套首飾送給太初做新娘時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來,“媽媽,謝謝你,別煩了,再搞也搞不過人家,人家鑽石翡翠一籮筐一籮筐的呢!”

媽媽聽了這話氣得眼睛紅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責娘親,狗不嫌家貧!”

我立刻懊悔,“媽媽,原諒我,媽——”

“你糊塗了你!咱們幾時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歡的是你的人,咱們也不過略盡心意而已,你卻這樣的來損你母親!”

她老人家氣得走進卧室,半日不跟我說話。

我倒在沙發上。

沉吟半晌,我反覆地思想,唉,命中有時終須有,命里無時莫強求,做人要豁達一點。

我與母親上羅家談論婚事,得到上賓的待遇,羅太太親自做了點心招待我們。

母親見了羅太太,一怔,坦白開朗的說:“羅太太,真不相信咱們是親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羅太太整個臉都漲紅,囁嚅的說:“我也沒知道為老不尊是個什麼意思。”

母親連忙笑道:“羅太太,我豈敢是那個意思!”

平時並不見得精明的母親,比起羅太太,也顯得能說會道,由此可見羅太太的怯弱。據黃振華說: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撓,其餘世事一竅不通,是個大糊塗。

當日她穿一件白色凱斯咪絲毛衣,一條墨綠絲絨長褲,戴一套翡翠首飾,皮膚是象牙白的,四十歲的女人還有這許多美麗……我呆視她。

母親說:“羅太太,我這次來拜訪你,是想談談咱們孩子的婚事。”

“啊,他們幾時結婚?”羅太太問。

母親忍不住又笑,連她都呵護地說:“羅太太,就是這件事想請示你呀。”

“我?”羅太太一怔,“本來我是不贊成太初這麼早結婚的,但棠華是這麼好的孩子……你們拿主意好了。”

“當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萬願……我是個不負責任的母親,我能說什麼呢?”她低下頭。

我激動的說:“羅太太,你口口聲聲說自己不負責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滿以為把孩子帶大便是立了汗馬功勞,於是諸多需索的那種母親是勝過多多了。”

羅太太仍沒有抬起頭來,“當初我為了自己的快樂,而沒有顧及太初的幸福……我並非後悔,但對太初我有太深的內疚。”

母親沒聽懂,五十歲的母親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觔斗的痛苦。

她說:“羅太太,那麼我們與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羅太太說:“有了日子,記得告訴我。”

“那自然。”母親爽快的說:“羅太太,豈有不告訴你之理。”

羅太太輕輕與我說:“棠華,你不放心太初?”

我臉紅。

羅太太又輕輕說:“有緣份的人,總能在一起,棠華,你別太擔心。”聽了這樣體己的話,我忽然哽咽起來。

我說:“以前我與太初天天見面,送她上學放學,現在簡直如陌路人一般,輪隊等她的時間,有時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寧,幾百個電話打了來找她,我很彷徨……”

羅太太默默的,在想安慰話兒叫我放心。

母親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閱雜誌。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時候難受得像要炸開來,巴不得娶個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結了婚算數,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點感情,生活得寧靜不一定是不幸福。

“這真是氣話……”羅太太輕輕笑,“太初怎能不愛你呢?她一切以你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說:“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咄!你瞧我安慰過誰,你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學畢業,我是個成年人。”

“你這個口氣,像當年的溥家敏。”她莞爾。

“誰要像溥家敏!”我賭氣,“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着我。

我覺得自己活脫脫的似個孩子,作不得聲。

“棠華,你別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來。”羅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膚是滑膩的。

我在此刻也發覺太初並不像她母親,她們是兩個人,容貌上的相若並不代表什麼。

我說:“我要送母親回家了。”

“你時常來,這個家根本就是你們的家,你們老是對我見外,”她略帶抱怨地說:“下星期我生日,你倆又好借故不來了。”

“我們並不知道有這回事。”我意外。

“黃振華明明通知你們了,”她笑,“難道他忘了?”

“我們一定來。”我說。

“記得振作一點。”

“是。”我感激地說道。

回家途中,母親說:“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結婚,省得夜長夢多了。”

我心中想,但願太初有她母親十分之一的溫柔就好了,這個女孩子的性格,擲地有金石之聲。

當夜太初在我們家晚飯,母親說到我們的婚事,太初並沒有推辭,我心中略為好過。

“那麼現在可以着手辦事,”母親興緻勃勃,“先找房子,置傢具,訂酒席——”

我笑,“不必來全套吧?乾脆旅行結婚好了。”

父親問:“不請客?我怎麼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婦兒不愛見客,”母親悻悻然,“否則娶了這麼漂亮的一個人,不叫親友開開眼,豈非慘過錦衣夜行?棠華,這件事輪不到你開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這件事裏,我是新郎官呀。”

父親問:“太初,你介意嗎?”

“呵,我不介意,高興還來不及呢,這樣熱鬧一番多好。”

“那麼你們去旅行結婚,回來補請喜酒。”父親說。

“可是我沒錢。”我說。

“你老子我有就行啦!”父親眯起眼睛,呵呵呵笑。

我那顆懸在半空的心,又暫時納入胸膛內。

太初還是愛我的。

母親抽空白我一眼,彷彿在說:你多煩憂了。

父親問:“打算什麼時候去旅行?”

太初說:“春季吧,他們都說春季在歐洲是一流的美麗,現在就太冷了。”

母親說:“依我看,不妨再早一點。”

父親打圓場道:“春天也不算遲,就這樣決定吧,春天棠華有假期。”

母親也只好點點頭。

我握緊太初的手。春天,多麼漫長的等待,還有一百零幾天。

我說:“我着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給我喝。

我問:“太太下星期生日請客,你知道了嗎?”

“知道。”

“誰跟你說的?”

“溥家敏。”

“為什麼不告訴我呢?”

“我不想去,不見得你會一個人去。”

“為什麼不去?我好久沒與你參加這種場合了。”

“棠哥哥,你怎麼不替我想想,這場合多尷尬——自己的母親跟陌生男人雙雙出現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學了我父親的小家子氣,好了吧?”

“你怎麼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沒有第二個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設想一下,我聽你嘴裏老提着旁的男人名字,有什麼滋味?”

太初氣得跳起來,這時候門鈴一響,太初跑去應門,門外站着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這兒當他自己的家了,動不動走上門來,連電話通知都沒有。

我頓時火遮了眼,豬油蒙了心,眼睛睜得銅鈴般大,對着他咆哮:“你敢纏住我老婆,你有完沒完?溥家敏,你失心瘋了!你追不到她的母親,你陰魂不散,想來追她?我告訴你,我周棠華活着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轉頭問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臉色鐵青,她說:“周棠華,你給我走!”

“你趕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醜,回家清醒了,再說話。”太初如斬釘截鐵般乾脆。

我如萬箭穿心似凄涼,指着太初說:“你,你——”

太初涼薄的問我,“你到底算文瘋還是武瘋?”

我一步步退出門去,溥家敏想來替我開門,我出一記左鉤拳,把他打得撞在牆上,鼻子冒出鮮血,我惡毒地咒他:“殺掉你、我殺你的日子還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衝下樓去。

風一吹就後悔,連心都涼了,我太沉不住氣,在這種關口,功虧一簣,說出來也沒人同情。是,我恨溥家敏,但何必讓他知道,這一拳把我自己的底子全打了出來:我的恐懼,我的自卑,我的幼稚。

我與太初就要結婚了,何苦為這種小事平白翻起風浪。我不想回家,到一間王老五啤酒館去喝啤酒,一進門就遇見熟人,大家坐在同一桌。開始時我喝悶酒,聽他們說及工作及前途問題。

張三發牢騷,“一般人以為咱們專業人士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其實有苦說不出,局裏起薪點才七千三百元,真是啼笑皆非。”

李四說:“若不懂得長袖善舞,一輩子出不了頭,屈居人下,白白浪費了大學六年的心血。”

王五說:“周棠華沒有這個煩惱,幸運之神是跟定了他了,人家一出道就年薪三十萬,老闆即是妻舅,嘿,那種風光還用說嗎?朝中無人莫做官……”

他們數人用鼻子發音說話,酸溜溜,聽得我很不是勁,喝完一瓶啤酒,我就走了。

回到家,我決定第二天便辭職,一個月期通知黃振華,我另謀高就去,七千三百元就七千三百元,不見得我周棠華,就從此不能娶妻生子。

下了狠心,一轉側,也就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昨夜不愉快的事,忘了一半,陽光明媚地回到公司,覺得深宵三時半的決定在第二天十點半簡直不起作用,剛想打電話叫太初原宥,卻有公事絆住了。

兩位同事在文件上與我起了爭執。

我已經忍着氣解釋,豈不知其中一個忽然急急說:“跟老周爭什麼?未開口勝敗已分,人家皇親國戚——”

另一位急急推他一下,又白他一眼,像是叫他學乖住嘴。

我頓時呆住了,一陣心酸,差點急出眼淚來,一輩子都沒有受過這種委曲。

啊,原來人們都這麼看我嗎?

原來我真受了黃家的恩澤——原來我是一文不值的一個人。

我氣噎住,過半晌,想必臉色已經變了,那兩位同事一聲不響,害怕地看着我,我站起來,取起外套,一言不發,轉頭就離開了辦公室了。

我並沒有再回去。

我在街上遊盪完畢,買了一份南華早報,在聘人廣告一欄中尋找工作。

回到家中,我點起一支煙,搬出古老打字機,匆匆打了幾封信寄出去。我的心在滴血,我必須要堅強起來,我告訴自己,不是為愛我的人,而是為恨我的人。

傍晚時分,有電話找我。

是黃振華。“你這小子,工作做了一半,坐下不管,開小差到什麼地方去了?聽說你打了溥家敏是不是?”

我抓住聽筒,不想說話。

溥家敏可以告將官里去,我寧願受罪。

黃振華問:“喂,喂,你還在那邊嗎?”

“我正式向你辭職,黃先生。”

“你拿這要脅我?”

“不不,沒這種事,我只是向你辭職。”

“辭職也要一個月通知!”他惱怒的說。

我勇敢地說:“我明天回來,從明天起計算,一個月內辭職。”

“是因打了溥家敏?”他笑問。

“我不想多說了。”

“好,明天見。”他重重放下電話。

我要自己出去打天下,等到稍有眉目,才娶太初過門,若果一輩子當個小公務員,那就做光棍好了,沒有本事,娶什麼老婆。

我側身躺在床上,臉枕在一隻手臂上,真希望太初打個電話來,只要她給我機會,我願意向她認錯。當年我們在大學宿舍,每個周末,都這樣子溫存,不是看書,就是聽音樂,從來沒曾吵過一句嘴,那時的太初,是我的太初,我鼻子漸漸發酸,心內絞痛,眼睛發紅,冒起淚水,我把臉埋在手臂彎中。

母親敲門:“電話,棠華。”

我用袖子抹了抹眼淚,去取起聽筒。

母親看我一眼,欲語還休,搖搖頭走開。

那邊問:“喂?”

是太初的聲音。

“太初——”我如獲救星般。

她笑,“我不是太初,棠華——”

“你當然是太初,太初,”我氣急敗壞,“太初!”

“我是羅太太。”

“是太太!”我呆住了。

“是。”她輕笑,聲音在電話中聽來跟太初一模一樣,分不出彼此的。

我作不了聲。

“你幹嗎打溥家敏?”她還是笑。

“全世界人都擁着溥家敏!”我一發不可收拾,“如果我可以再做一次,我願意補多一拳,我吃官司好了,太太,他到底是什麼人?非親非故,為什麼老找我麻煩?我受夠了這個人,我不要看見他,絕對不要!”我揮拳,異常激動。

羅太太靜靜說:“你妒忌了。”

“不是,太太,你聽我說,我不是妒忌,你們都夾在一起欺侮我,你們霸佔了太初全部時間,聯合起來對付我,想我知難而退,”我大聲說:“但我決不退縮!”

我說完了,隔了幾秒鐘,聽見羅太太在電話那一邊鼓掌,“好,說得好。”她稱讚。

這麼美的女人居然這麼具幽默感,我的臉紅了。

“你總得幫幫我,太太。”

“我不幫你幫誰呢,然而你出手傷人,太過理虧,君子動口不動手呵。”

“總比那些卑鄙小人暗箭傷人的好。”

“噯,誰是卑鄙小人啊?”她輕輕的問。

羅太太真是,幾句話,我的怒氣便給丟到天不吐去了,只是作不得聲。

“你過來,我請你吃飯。”她說:“你不能老把我們當仇人。”

我不響。

“我開車來接你吧,”她彷彿在那邊輕輕頓足,“罷罷罷,我半小時後到你家。”她掛了電話。

我就像吃了一帖十全大補劑似的,個個毛孔都舒服熨貼起來,過去那些日子裏受的怨氣,竟也不算得什麼了,凡事有個出頭的人才好,現在羅太太把這件事攬在身上,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

我穿好衣服在樓下等羅太太,她非常準時,開一輛白色日本小車子,來到門口停下。

我迎上去。

她側側頭,斜斜向我看一眼。

我坐在她身邊。

她輕輕搶白我,“看樣子你要把黃家的親友全揍一頓才高興?”

我響也不敢響,俯首無言。

“你向你舅舅辭了職?”羅太太問。

我委曲地說:“是,是,我不想借伊的蔭頭,同事說我是皇親國戚,我要憑真本事打真軍。”

羅太太嘆口氣:“人家說什麼,你就信什麼?你自己一點主意也沒有?我說你像頭驢子,你信不信?”

“信。”我據實說,她說的話那還有什麼商榷餘地。

她忍不住笑出來。

羅太太今天又穿一件黑衣裳,料子柔軟服貼,腰間都是皺摺,也不知是什麼名牌子。脖子上一串指尖大圓潤的金珠,那晶瑩的光暈微微反映在她臉上,她那象牙白的皮膚益發潔凈美麗,頭髮挽在腦後,髮髻上插着一把梳子,精光閃閃。鑽石鑲成一朵花的模樣,如此俗的飾物,戴在她頭上,忽然十分華貴好看,羅太太真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

羅太太都這種年紀了,尚有這般容貌,難怪溥家敏要死心不息地在她身邊幽靈似的出沒,企圖在太初的身上尋覓她母親的過去。

然而羅太太最大的萬有引力尚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溫柔。

她對我說:“你別急躁,我帶你到我自己的家去,請你吃飯,你有什麼話,可以慢慢對我說。”

“你自己的家?”

“是,我自己有一幢老房子,”她頗為得意,“是老得幾乎要塌下來那種,三千多呎大小,隔壁蓋大廈,想連我這邊也買下來,我不肯,留着它,有時想逃避一下,享受清靜,便去住上一、兩天。”

我納罕,難道那白色的平房還不夠清靜嗎,難道舊房子拆了不能再找一層新屋子?她有非常稚氣的單軌道思想,直情如一個孩子般。

她將車子駛上半山,停在一條橫路上,我抬頭一看,面前是幢戰前蓋的洋房,寬大的露台,紫藤花低低地攀出露台,垂下來,還有一種白色紅芯不知名的花,夾雜其中,露台上掛着黃舊的竹簾,銀色的鉤子挽起帘子一半,在微風中搖晃,啊,整個露台像張愛玲小說中的佈景,忽然有人探頭出來,是一個白上衣梳長辮子的女佣人,她聽到車聲引身出來看,這不便是阿小的化身?

我頓時樂開了懷,煩惱丟在腦後。

羅太太笑咪咪地問:“我這個地方,是不是好?”

我一疊聲,“好,好。”

我跟她上樓,她解說:“一共三戶人家,我是業主,樓下兩戶都住老人家,兒女在外國,他們也樂得在這兒享清福。”

傭人替我們開了門,屋內天花板很高,低低垂着古董水晶燈與一些字畫,老式絲絨沙發,一張配搭相宜的波斯地毯,一隻大花瓶內插着大叢黃玫瑰。呵,玫瑰花並沒有老。

我馬上跑去坐在沙發上,攤開了手臂,舒出一大口氣,這地方有股特別的味道,遠離塵囂的。

女佣人倒出一杯茶給我。

羅太太對我說:“到書房來,你有什麼委曲,儘管告訴我。”

委曲,委曲?呵,是委曲。

那間書房非常寬大,一體酸枝傢具,一隻青花大瓷盆中放着新鮮佛手,冒出清香,一角是全套最好的音響設備與一疊疊的線裝書,真是別緻的對比。

羅太太忙說:“書不是我的。”

她開了音樂。我注意到牆上架子放着一隻小提琴。

“在這書房內,我度過一生人最愉快的時光。”她說。

“是嗎?”

“嗯。”她說:“這原是我父親的書房,後來傳給黃振華,自他又輪到我。”

我點點頭。

那甜蜜的回憶,是溥家敏的大哥帶給她的嗎?我想問而不敢問。

“好了,棠華,你可以說話了,究竟是怎麼回事,到底為何辭職,為啥打人,你說一說。”

我想了一想,答:“我信心不足,想霸佔太初獨歸自用,又沒有那種膽量,因此心中矛盾。”

羅太太瞟我一眼,笑了,“你肯這麼說,證明你是個聰明孩子,還有得救。”

我說:“我怕,我會失去太初。”

“失去的東西,其實從來未曾真正的屬於你,也不必惋惜。”

“可是我與太初在美國的時候——”我心頭一陣牽動,說不下去。

“那段時間已經過去,留為回憶,好好珍惜。”

我低下頭。

“是不是得不到的東西一定是最好的?”羅太太問。

我絕望地問:“太太,可是我真要失去她了?”

“她不是已經跟你們議定婚期了嗎?”

“明年春天還有一大段日子,溥家敏又天天出現在她面前,我倒是不怕那些同年齡小子,我缺乏的他們不一定有,但是溥家敏已經有六個孩子,他竟如此……他妻子也不管管他。”

“妻子怎麼管得了丈夫的心?”羅太太淺淺笑,“棠華,你也太天真了。”

“他是不是追求太初?”

“是的。”

“太初的反應如何呢?”

“我不知道。”

我心急如焚,“太太,你總應該看得出來的。”

她嘆口氣,“我最不懂得鑒貌辨色,什麼人對我好,我也不知道,你也許不相信,我是很糊塗的,這種事上頭,你舅母最精明,你要是不能豁達地等事情明朗化,最好是在她身上尋找蛛絲馬跡。”

我說:“你沒有失去過,不知道失去的痛苦。”

“我沒有失去過?”羅太太苦笑。

“呵,對不起,太太。”我忽然想起溥家的大少爺。

“我失去太多太多,”她嘆口氣,“十七歲我第一次失去愛人。”

我吃一驚,我並不知道這回事。

“他娶了別人,拋棄了我,”羅太太低下頭看着自己的手,“以後我沒有見過他。”

“什麼?”我不相信耳朵,“捨棄了你,娶了別人,以後你沒有見過他?你不會再見到他了,他早已後悔至死了。”

“你也會講這樣浮滑的話?”她又笑了。

可是我實在是由衷的。

“不過我得到的也很多,”羅太太說:“德慶對我多好,我們相處得極愉快,足以抵得那失去的,況且我們為失去的痛心,不外是因為不甘心離開那最好的東西,至親愛的人……我老是把事情反過來想,既然得到過,已值得慶幸了,有些人一輩子也未曾經歷過呢。”

“太太,你真豁達樂觀。”

“溥家明說的,我們應該細數我們目前所得到擁有的一切,棠華,最寶貴的生命。”

我握着自己雙手,“太太,與你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下星期我生日,如果太初不來,你來吧,我保證你一到,她也跟着來。”

“是,太太。”

女佣人走進來,“太太,開飯了。”

小菜精緻清淡,出乎意料,羅太太吃得很多,一點不像時下摩登女性,喝茶都不敢加糖,巴不得活活餓死殉道——愛美之道。

羅太太最自然不過,她的一切都是天賦的,沒有一絲做作矯情,這樣的人,即使不是長得萬分美貌,也討人喜歡。

飯後她的化妝有點糊,她也不去補粉,與我在露台上喝龍井茶。

我指着露台上那種小巧有紅蕊的花,不經意的問:“這是什麼花呢?”

“這嘛,”她笑一笑,“這花叫作‘滴血的心’。”

我立刻呆住了。

那白花,花瓣上圓下尖,裹在一起,真像一顆小小的、潔白的心,花蕊吐出尖端,血紅的似一滴血。

我們的心,都有過滴血的時候,傷口或許好了,但是疤痕長留。

羅太太這屋裏一切,都是為做夢的人所設,那些曾經流過淚、傷過心,失去過、有回憶、有感情的人,來到這裏,賓至如歸,因為這屋子的女主人,是最最至情至性的一個女人。

我深深的感動,不能自已。

“我送你回去。”她放下茶杯,“聽我的話,做人無論如何要開朗。”

“是,太太。”

“明天還上班吧?”

我點點頭,嘆口氣,“不幸明天太陽依舊升上來,花兒照樣的開,周棠華還是要上班。”

“找到更好的工作才辭職不妨。”她笑一笑說。

她把我送回家。

一連六日,我循規蹈矩地上下班,不發一語,太初不給我電話,我也不打去。

周末是太太生日,我決定獨自赴會。

星期六上午太太親自提醒我,叫我早點去,說下午已經有人搓麻將了。我到花店去搜購黃玫瑰,一共四打,捧在手中上門去。

羅太太親自來替我開門,“謝謝,謝謝”,她滿臉笑容的接過了花,拍拍我肩膀,招呼我進屋。

一進客廳,發覺茶几、飯桌、地上,滿滿堆着的都是黃玫瑰花,我顯然並不是別出心裁的一個人,加上我買來的四打花,恐怕連浴室都要客滿了。

溥家敏還沒到,我只見到他六個安琪兒似的孩子,他妻子也在,這是我第一次見她,溥太太是個得體的淑女,六個兒女依偎在她身邊,使她有慈母的聖潔與光輝。

在這間屋子裏聚會的,都是上上人物。

羅德慶爵士穿一套深灰條子西裝,溫和地站在一邊笑。

太太的打扮出乎意料鮮艷,紫紅絲絨裙子,兩隻袖子上嵌着緞子的花朵,一雙同色麖皮鞋,大鑽石耳環。

黃太太對我笑說:“我這個小姑的穿戴,比全世界的名雌都毫不遜色。”用手肘碰碰我腰部,擠着眼睛。

黃振華過來說:“人齊了?咱們有歌唱表演。”

我不安的說:“太初還沒到。”

話還沒說完,門鈴一響,男僕去應門,進來的便是太初與溥家敏,他顯然是去接她的。

我則轉了臉,溥家敏也不避諱一下,他妻子孩子都在此地呢,心中又不快起來。

黃振華眉開眼笑,“過來過來,大家聽我們歌頌壽星婆。”

他去把溥家的孩子排成一行,舞動着手臂作指揮狀,孩子們先是小聲咯咯的笑,然後張口開始唱:

“太陽下山明天照樣爬上來

花兒謝了明年還是照樣的開

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

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

聲音清脆甜蜜、歌詞幽默活潑,唱畢還齊齊一鞠躬,笑得我們軟成一堆,連太初都忍不住放鬆了緊繃的臉,羅爵士則搖頭大笑。

我從沒有聽過有人敢以這樣的一首歌去賀女人的生日,我只覺別出心裁,這一家人可愛到巔峰。

氣氛馬上鬆弛下來。

太太疊聲說:“你們就會糟蹋我,連我生日也不放過我。”

在一片喧鬧聲中,我避到游泳池邊去坐着。

泳池的水面上浮着一片片黃葉,別有風情。

一隻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抬起頭來,看到羅太太的臉,雪白的皮膚上一顆眼淚似的藍痣。她說:“你孤獨頭似的坐在這裏幹什麼?”

“避開溥家敏,見了他巴不得把他扼死。”我咬牙切齒地說。

太太還想說話,羅爵士來喚她,老先生雖然一頭白髮,卻是風度翩翩,言語又庄諧並重,與咱們並無代溝。

太太轉頭跟他說:“小兩口在鬧意見呢,芝麻綠豆的事兒化得天那麼大。”

羅爵士說:“他們有的是時間,有什麼關係?我與你卻得連耍花槍的功夫都省下來,誰讓我們認識得遲?”

太太仰起頭笑,她的下巴還是那麼精緻。

羅爵士說:“讓他留在此處思想他那維特的煩惱吧。”

他們離去。我苦笑,躺在帆布床上,閉上眼睛。

一陣輕盈的高跟鞋聲,在鵝卵石小路上傳來,我認得出這腳步聲,“太太。”我輕輕說。

回答是一聲冷笑。

這聲音縱然相似,也不是太太,太太不會冷笑,這是太初。

該死的太初,倘若她也像她母親,任憑丈夫指使,豈不是好!我睜開一隻眼睛,果然是太初站在我面前,即使是嘴扁扁,她還是那麼美麗。

“這下子你還叫她‘太太’,過一陣子,就好升級叫她為玫瑰了!我且問你,你日日夜夜纏住我母親幹什麼呢?”

我一愕。我纏住太太?

“你不要臉!”太初啐我。

我連忙打開另一隻眼睛,莫名其妙的看着她。

我還來不及回答,她一轉身走掉了。

喂,喂,這是怎麼一回事?

局勢簡直千變萬化,事情怎麼變成這樣了?

在以後的時間內,太初不再與我說話,我們像捉迷藏似的在人群中躲來躲去。

我抓得住她便說一句:“人家溥太太就在這裏,你也不檢點一些的。”

她恨恨的跳腳,“你瞎說些什麼?”

我報她以冷笑,溜開了。

隔了一會兒她又會閃到我身邊說:“你不過是希望我會讓你搓圓17扁,告訴你,不可以!”

我立刻反唇相稽:“你已經變得青面獠牙,你照照鏡子去。”

太初的眼睛差些沒放出飛箭射殺我。

我們要斗到幾時呢?我躲進書房去。

在那裏,溥太太帶着大女兒在彈琴,一下沒一下,那曲子叫“如果愛你是錯了”:

“如果愛你是錯了

我才不要做對

如果生命中沒有你

我情願走上錯誤的道路一生……”

在長窗的掩映下,與感情應沒相干的太太與小女孩竟然在奏這樣的一首歌,呵說不出的浪漫與凄艷。

我依偎在門旁,輕輕咳嗽一聲。

她倆轉頭來,一式秀麗的鵝蛋臉,母女非常相似,她們的美是沒有侵犯性的、溫和的,跟太初的美不一樣。

溥太太站起身來招呼我。

那女孩獨自彈下去:

“媽媽說這件事真是羞恥簡直是不名譽

只要我有你在身邊我可不管人們說什麼

如果愛上你是錯了

我才不要做對

我不要做對

如果那意思是晚上獨自睡覺

我不要我不要做對……”

小女孩彈得那麼流麗,我怔住了。

“美麗的曲子,是不是?”溥太太輕輕問。

我點點頭。

“她父親教會她。”溥太太說。

我苦笑。呵。

小女孩自琴椅上跳下,擺動着淺藍色的紗衣,自長窗走到花園去玩了。

溥太太輕輕說:“愛情是可怕的瘟疫,是不是?”

我點點頭。

“我是一個平凡的女人。”她的聲音低不可聞,“我只知道愛也是恆久忍耐。”

小女孩在花園外叫媽媽,招手喊她,溥太太應着出去了。

我心中萬分苦澀。

她顯然完全知道發生什麼事,然而又怎樣呢?

我坐在鋼琴面前。

良久,我學着彈剛才的歌,叮叮咚咚。

可是太初冷笑着探頭進來,罵我,“不要臉,居然搞到琴韻寄心聲。”

我彈起來,“你才不要臉,搞得人家夫妻反目。”

太初咬牙切齒,“好,周棠華,你嚼蛆來欺侮我,爸在的時候你敢?”

我罵她,“你爸沒了,你的良知也沒了。”

她眼睛都紅了,“我不要再見你,周棠華,我以後都不要再見你了。”

“好得很,咱們就這麼辦。”我下了狠勁。

她轉頭走。

沒一會見黃振華走進來,“棠華,你跟太初吵什麼?婚期都訂下了,還吵架?”

我臉色鐵青,“那婚期怕得取消了。”

“棠華,你這小子——你們到底搞什麼鬼呢?”

“你是不會明白的,舅舅。”

“是,我誠然不明白,他媽的!”黃振華忽然罵了一句粗口,“你們這群人,廢寢忘餐地搞戀愛,正經的事情全荒廢了,就我一個是俗人,死活掛住盤生意——”

黃太太瞪他一眼,“你在罵誰呀你?人來瘋。”

黃振華馬上收聲,噤如寒蟬,我忍不住搖頭,舅舅何嘗不怕舅母,他以為他自己是愛情免疫者,其實何嘗不為愛情犧牲良多。

我取了外套,跟太太道別。

“你怎麼不吃晚飯?”太太問:“有你愛吃的八寶鴨子。”

“我頭痛,最近身體各部份都發痛。”我埋怨。

“呵,”太太很同情,“怕是水土不服呢,棠華。”

黃振華冷笑:“別心痛就好了。”

我喃喃說:“心絞痛。”滴血的心。

太太說:“那麼早點回家休息。”

黃振華說:“你聽他的,他哪裏是累。”

我恨舅舅不給我一個下台的機會,再加心情不安,一下子就上車回去了。

回到家,母親一副嚴陣以待的樣子,她說她有話跟我說。

我擠出一個笑容,“家法伺候?”

“你瘋了你,棠華?”她厲聲問。

“我沒有瘋,母親大人,你有話慢慢說。”我分辯,“沒有人會承認自己是瘋子。”

“你在追求你的丈母娘?”母親的聲音尖得可怕。

我益發詫異,“你從哪裏聽來的謠言?”

“你不用理,只說是不是真的。”

“啊母親,自然不是真的,她再美也還是我的丈母娘,這誤會從何而起?”

母親說:“我不是不相信你,兒子,可是你也總聽過曾參殺人的故事。”

“是誰要害我?你告訴我,這故事是怎麼傳出來的。”我大力在桌上拍一下,令得茶壺茶杯全跳起來,“我必不放過他。”

“你就避避鋒頭,別跟那美麗的羅太太單獨進進出出的,好不好?難怪最近太初都不來了,想必……”

“你別搞錯,太初來不來是另外一件事,”我鐵青着臉,“她變了,她根本沒心思與我結婚,眼前有更好的,她就——”

“你亂說!”一個女子的聲音自房內傳出來。

太初!

她撲出來,可不就是太初。

“你怎麼來了,你應該在舞會裏呀。”我說。

我說:“你益發能幹了,你連奇門遁甲都學會了。”

“我若不來,豈不是讓你在媽媽面前用話詬了我?”

我冷笑,“我明白了,說我追太太那謠言,是你傳出來的。”

“胡說,”太初漲紅了臉。

“住嘴!”老媽暴喝一聲。

我與太初停了嘴。

“太令我失望了,太經不起考驗了,未婚夫妻一天到晚吵架,你們累不累?”

我不出聲,在母親面前,我總是給足面子她的。

“不過,”老太太忽然和顏悅色起來,“你們兩個人肯一起趕到我面前來分辯,這證明你們心中還是放不下,是好現象。”

這句話說到我心坎里去。放不下,豈止放不下!我斜眼看太初,她小臉煞白,饒是如此,側面的線條還是美麗得像一尊雕像。

我嘆口氣。

我說:“你這話從何說起?我怎麼會跑去追求丈母娘?我難道不想活了?這根本是一場誤會,我看有人不想我們生活得太愉快倒是真。”

“那麼你又相信我跟溥家敏有嚕囌?”太初發話。

“他追求你是實,你沒有拒絕他也是真,我有冤枉你嗎?”我怒火暴升。

“他是我們家親友,我如何視他是陌路人?”太初搶白我。

我冷笑,“倒是我不講道理了?”

“根本就是。”

“溥家敏與你黃家非親非故,他有妻子,你沒有見到溥太太痛苦的表情?你不覺得溥某對你傾心?”

“不但不忌諱,你還間接鼓勵他,這筆賬怎麼算?”我說。

“所以說你根本不明白!”太初說:“我要是避開他,更加令人疑心。”

“哈哈哈,”我皮笑肉不笑,“我從未聽過比這更好笑的笑話。”

太初說:“你笑死了算了。”

老媽說:“太初,我只有這麼一個兒子,也只有你這麼一個媳婦,你們互相別詛咒了好不好?”

“你從此刻就不準再見溥家敏。”

“我不讓你見太太行不行?”她反問。

“太太是我岳母,咱們一家人,溥家敏算老幾,他也來軋一腳?”我把聲音提高。

房門一打開,黃振華太太推門出來。

我嚇得張大了嘴巴,“我的天,我的睡房變了乾坤袋,裏面還躲着多少個人?”

黃太太說:“我出現了,你就該收口了,”她和藹的說:“還吵什麼呢?”

“舅母,”太初撲過去說:“他這麼糊塗——”

“再糊塗……誰叫你愛他呢?”

太初沒有聲,過了一會兒,她忽然說:“咱們在聖荷西的時候,非常快樂,從來沒有這麼複雜的事,現在他怪我,溥家敏怪我,溥太太也怪我,媽媽也不高興,我變了豬八戒照鏡子,怎麼照都不是人,我不喜歡香港。”

“太初!我們回去吧,我不要年薪三十萬了,我不要成為第二個黃振華,我沒有這種天份,”我激動地說:“太初,倘若賺得全世界,而失去了你,還有什麼意義呢?”

“我完全應付不來這裏的生活,棠哥哥,你跟媽媽說一聲,我們回去吧。”太初說。

我們的手又緊緊握在一起。

媽媽眼睛濡濕,點點頭,“好,結了婚你們馬上走,做外國人去,只要是快樂就好,十億中國人不見得不能少你們兩個。”

“媽媽,”我說:“我與太初都是普通人,我倆經不起試煉,不要說擱在曠野四十天,四天我們就完蛋了,請你原諒我們,我在港耽擱下去,只怕我們兩人沒好結果。”

“得了得了,”媽媽說:“我看這半年來你們倆也受夠了,各人瘦了三十磅。”她掏出手帕來抹眼淚。

太初說:“真對不起,媽媽。”

“你自己的媽媽呢?”老媽問。

太初臉色有點僵,不回答。

黃太太在一邊說:“她旁騖甚多,不打緊的,又是個時常走動的人,她要見太初,自然見得到。只是太初——你捨得香港這一切繁華?”她攤攤手。

“我不捨得,”太初老老實實的說:“我喜歡夏天坐船出海,我喜歡這些舞會,我也愛穿美麗的衣裳,戴精緻的首飾,但比起這些,棠哥哥更為重要,我跟他嘔氣的這些日子裏,並不開懷,我不爭氣,舅母,我無法成為香港上流社會的名媛,我應付不來,我覺得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像回去念滿學分畢業,像跟棠哥哥結婚,住在一間大屋子裏,養五個孩子,每個孩子養一隻貓,舅母,我想我像爸爸,我永遠不會成為第二朵玫瑰花,我想我是一株樹。”

大家都獃獃的聽着。

我的房門慢慢推開,出來的竟是溥家敏。

我想問:“房裏到底還有誰?”但一切已不重要了,我已明白太初的心,最重要是她不變的心。

太初說:“每件事都要付出代價,天下沒有白白得來的東西,在太太這裏,我的代價是失去自己與失去棠哥哥,失去其中一件都不可以,何況是兩件,不,我不能同時沒有棠哥哥又沒有自己。”

太初挺了挺胸膛,“我們回美國,這裏留給太太,她適合這裏。”

舅母抬頭看見溥家敏,輕輕跟他說:“你明白了吧,我跟你說過,太初是她自己,太初不是玫瑰的影子。”

溥家敏臉色蒼白,失魂落魄的站在一角。

舅母說:“家敏,你現在清楚了吧?”

溥家敏低下了頭。看到那麼英俊的男人,臉上有那麼憔悴的表情,真叫人難過。我再比我自己刻薄十倍,也說不出諷刺的話。

太初開口:“我也想這麼說,其實溥太太是最適合你的人——”

黃太太朝太初丟一個眼色,太初不出聲了。

溥家敏的臉轉過去,並不出聲,隔了很久很久,我們都難過的看着他,他把頭轉過來,輕輕說:“諸位,我想我要回去了。”

黃太太說:“我與你同走。”

他倆打開門就走了。

我與太初緊緊的擁抱在一起,也顧不得那麼多,就當老媽的臉,表示親密。

我低聲說:“許多人把戀愛、同居、結婚分為三樁事來進行,各有各的對象,但太初,我們是幸運的,我們又戀愛又同居又結婚。”

太初依偎在我胸前。

“最主要的是,”我說:“我們承認自己是弱者,何必要試煉自己?我們情願活在氧氣箱中一輩子,”我問太初:“是不是?”

過沒多久我們就結婚了。

婚是在香港結的,太初穿着糖衣娃娃似的禮服,雪白的紗一層一層,頭上戴鑽石小皇冠,低胸,胸脯上掛一串拇指大的珍珠項煉,真怕珠寶壓得她透不過氣來。

然而她是那麼美麗,娶妻若此,夫復何求。

給她一支魔杖,她就是卡通神話中的仙子。

一到註冊處,人人的目光降在她身上,不能轉移,目瞪口呆。

父母笑得心花怒放,兩老擠眉弄眼,無限的得意。

可是當我丈母娘出現的時候,呵,大家的心神都被她懾住,不能動。

她不過是穿着一件月白色的絲棉旗袍與一件同色貂皮外套,臉上有股凝重的光輝,她依靠在羅爵士身邊,眼睛卻朝我們。

我們都愛她,就當她是件至美的藝術品,心中並無褻瀆之意。

我傾心地看着太太,這個偉大的女人,美了這麼些年,還不肯罷休,轟轟烈烈的要美下去——怎麼辦呢?

這似乎不是我們的難題。

黃振華興高采烈地發著牢騷,“好了,太初的畫展下個月開了,是沒問題,可是畫家本人卻不在香港,有沒有更別出心裁的事?”

隔一會兒:“如今的年輕人太懂得享受,根本不想競爭與接受挑戰。”

又說:“記者們都聞風而來……”

觀禮的人都有數十個,都擠在一間宣誓室中,熱鬧非凡。

好不容易簽了名,滿頭大汗的擠出註冊處,黃振華說:“預備了一個小小的茶會,勞駕你們移一移玉步。”

我與太初面面相覷,只得登了車,“跟”着去。

那個“小小的茶會”,客人有五百名以上,衣香鬢影,太初換了準備好的衣裳,偷偷告訴我:“我很累。”

我連忙警告她:“你可不準問‘完了沒有’,據說宣統皇帝坐龍廷的時候,一直說累,太監安慰他說:‘快了快了,完了完了。’清朝可不就完了?你當心你嘴巴。”

太初彎下腰笑。

我吻她的臉,這太初,是大學時期的太初,我的太初。

等到客人滿意地離去,咱們真是筋疲力盡。

太初拉着“可宜”的裙子就往椅子一坐,腳擱茶几上。

我看到她鞋子,跳起來,“球鞋!原來你一直穿着球鞋?”

“不行啊!”她叫,“我的腳如穿高跟鞋站那麼久,簡直會跛掉。”她呼呼的笑。

我過去呵她的癢,兩人倒成一堆。

黃太太見到,嘆氣說:“一萬八千元一件衣裳,就那麼泡了湯。”

我扶太初起來,出力一拉,袖子上“撕”地一聲,不見一半,我們又笑。

黃太太笑說:“啐,啐,回去聖荷西穿球衣球鞋吧。”她實在是替我們慶幸。

可是溥家敏呢,一整天都沒見到溥家敏。

“他沒有來。”黃太太輕描淡寫的帶過。

啊溥家敏真是千古傷心人。

因為心情太好的緣故,我憐愛我的仇敵。

“他怎麼了?”我問道。

黃太太微笑,“每個人活在世界上,總有一個宗旨,否則如何過了一個沉悶的日子又一個沉悶的日子,有些人只為卑微地養妻活兒,有些人為升官發財,而溥家敏呢,他為追求一段虛無縹緲的感情,你們為他難過嗎?不必,他不知道在這裏面得到多少痛苦的快感,這簡直是他唯一的享受,放心吧。”

黃太太簡直是一具分析感情的電腦,什麼事經她一解釋,馬上水落石出,我開始了解到黃振華的痛苦。

太初是最適中的,她性格在她母親與舅母之間。做女人,能夠糊塗的時候,不妨糊塗一點,靠自己雙手打仗的時候,又不妨精明點,只有太初具這個本事。誰能想像黃玫瑰有朝一日坐寫字間呢?又有誰相信黃振華夫人肯一心一意靠丈夫呢?但太初真的允文允武。

得到太初,真是我畢生的幸運。

回到美國,我們住三藩市,我找到一份普通但舒服的工作,太初繼續念書,課餘為我煮飯洗衣服。

我常常告訴她,“你看你的福氣多好,老公賺錢你讀書,多少洋妞得賺了錢來供老公讀書呢。”

太初會笑,然後說:“多謝指教,多謝指教。”

黃振華先生自香港叫秘書速記,寫了一封長達五張紙的信來,主要是告訴我們,太初那個畫展如何成功,有一個神秘的客人,買了她十張畫之多。

我扁扁嘴說:“有什麼神秘?這人八成是溥家敏,買了畫回去,飯廳掛一張,廁所掛一張……哼!”

太初抿着嘴笑,一雙眼睛在我的臉上溜來溜去。

我惱羞成怒,咆哮道:“快到廚房去做飯,肚子餓了。”

太初很會做人,一溜煙的進廚房去了。

我不好意思,連忙跟進廚房,搭訕地說:“近來菜式益發做得好了,是照這本烹飪書做的嗎?唔……南施魯菜譜……”我忽然歉意起來,“從但丁加畢利奧羅昔蒂的畫冊到南施魯的菜譜,太初……”

太初轉頭過來,瞪着她那美麗的大眼睛,“但丁加畢利奧羅昔蒂?那是什麼東西,一種意大利新家俬?好難念的名字!”

噢太初。

我們在廚房內擁抱良久。

我們的故事到此為止,也應該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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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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