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意

創作意

創作意圖

先就寫作手法來說,筆者為何要用上下句押韻來寫成此書!韻,可以給人以美的享受。這是毋庸質疑的。古今全世界各民族人民創作的歌曲幾乎都押韻,正是因為韻可以給人以美感。詩學、美學、語言學等更是從不懷疑這一點。我們的漢語字彙龐大,音韻也廣,且又有“方塊”的視覺優勢。筆者認為,我們應當好好的利用漢語的這些優點,盡量去展現它們的美。至於詩、詞、曲,更是我們的國粹,祖先留下來如此美好的文學形式,我們為何不去學習、繼承、發揚,去大膽的創新!——其實對於此,從文學角度來說,可談的問題很多,否則筆者也不會花那麼大力氣去用韻句寫。

再說內容,拙作基於西藏地區的一個民間傳說創作,藉助於具體的故事情節,對於古、今、未來人類社會中的各個層面的問題都作了深刻思考。其中不乏幽默風趣的對話談笑,也不乏嚴肅嚴謹的論辯,更是借魔族的許多角色,反映人類社會存在的諸多現實問題,直接揭露人性本身的諸多缺陷,如暴力之魔古昆、嫉妒之魔參勻,復仇之魔窄界,損毀浪費之魔包殄,筆者把這些人們的精神氣息人物角色化,意在使每一個觀眾都能夠反省自身,不斷加強自己的道德修養,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對如今的社會發展有積極正面的作用。

在這裏,筆者談一件趣事。為寫此書,筆者把《現代漢語詞典》所有的字詞抄了兩遍,我有一個很有趣的發現,在所有表達人的情緒、感受的詞語中,有85%以上的詞語是表達諸如——憂愁、恐懼、苦悶、痛苦、驚慌,而表示歡樂愉快的詞語——筆者擔心連5%都不到,這一點就充分證明——我們的世界,是一個充滿苦難的世界,世人其實是多麼的可憐,文藝工作者怎能對此冷眼相看!……難怪聞一多先生要說“我能為人類的苦痛捏一把汗,我能哭的像個嬰孩——在一剎那間,這剎那間才是我最偉大的貢獻。”

《艷仙》中的主題思想矛盾是:因為人類有太多的貪慾邪念,會使眾生子孫萬代苦海無邊,因而要消滅所有眾生。——持這一立場的是宇宙之主大千王、魔族眾多魔獸鬼怪。人類社會的發展自有他們的規律,世間眾生的苦難雖無法避免,好在眾生也有許多幸福快樂,應該隨他們去。——持這一立場的是世間的仙、神、妖靈。《艷仙》就是在這種矛盾對立的雙方中演繹完成的。而太陽神、聖子、詠顏、則是處在兩種立場當中,他們處於矛盾的兩難境地。無論處於哪一種立場——他們的意圖都終究是善的。

當今社會物質文明的快速發展,民眾的精神文明難以并行,從而造成了嚴重的誠信危機,——道德危機。社會的安定發展,單靠各種法律法規的完善遠遠不夠。誠然,我們需要法律法規來約束規範人們的行為,但我們更需要道德水平的提高,從而使人們不去觸犯法律。我們可以這麼理解——道德是柔性的法律,法律是剛性的道德。如果社會上的每個人可以不顧個人的利益為他人着想,可以拋卻自己的貪慾邪念,人人可以至賢至聖至君子,那麼,法律的存在只怕就多餘了。所以說,社會民眾的道德素質,對於社會的和平發展是多麼的重要。——小說、電視劇等在道德層面所展現的意義,是多麼的重要。

作為一個文藝工作者,我認為,文藝工作不僅為著娛樂與充實民眾的精神生活,更應對民眾有着良性影響,有着積極向上的引導作用。在這裏我要說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很多文藝作品把好人寫的很好,把壞人寫的很壞,這麼做是為了獲得角色之間的矛盾衝突、塑造人物形象、獲得觀賞性。對於故事中的壞人,作者去痛恨他、嚴懲他、拋棄他,觀眾難免也會痛恨他、鞭撻他、否定他。相反,如果作者去包容他、理解他,善待他,觀眾也會這樣去思考,從而影響到觀眾在現實生活中對待人與事的態度方法。每個觀眾心中都有狹窄可怖的一面,也有寬容闊達的一面,就要看作者如何通過作品去引導觀賞者,引導最廣大的民眾。最好的例子——比如在《紅樓夢》中,曹雪芹就沒有去“極端好壞化”某一個人,而是“浪蕩子也有真情,醉鬼也輕財尚俠義、尤三姐也貞烈,……”等等,《紅樓夢》更多的是寬容、理解、同情,是一部真正的“大善”的著作。筆者創作《艷仙》,對人物角色的塑造本的也是這種態度。這個神話故事本身也要求我必須是這種態度。

筆者認為,壞人也有他好的地方,也有值得鼓勵之處,如此是為了引導他變好,而不是嫌棄他,拋棄他。好人也有他不好的地方,也有值得批判之處,如此是為了讓他時刻保持謙遜恭敬的態度。否則的話,對觀眾造成的影響便是——觀眾之中的壞人會因為別人對他的嫌棄、拋棄,變得與社會更加對立,觀眾中的好人敵視壞人,沒有包容的胸襟,仗着自己有個“好人”的標籤放鬆自己的品德修養,最終也變得“不是什麼好人”了。所以說,小說、電視劇本的作者注重作品將會對觀眾造成的影響,才是負責任的創作。

這裏值得注意的是——極端好壞化人物角色與極端化人物個性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誠如安寧老師所說:“要賦予人物強烈的個性,人物個性的極致常常給事件帶來出其不意的發展,併產生獨特的藝術感染力。”“好壞化人物”談不上是個性,更談不上是藝術,只能說是為了故事的觀賞性採取的手段。《艷仙》中的人物個性,常常被筆者推到極致,如第十章的“琥珀杯事件”把詠顏柔善的個性推到極致,第二十六章的“打鬧流雲宮”,把嬌月頑劣的個性推到極致,第六十三章華悅仙子的潑辣,第九十一章媚姬的剛烈,等等,太多太多了,筆者可以說——個性不極致,寧不《艷仙》。

觀眾的觀賞口味,我們固然要去考慮,但也不能夠單單為了經濟利益,而一味地去迎合大眾口味,置文藝良心與社會責任於不顧。或者說——作者應該盡量迎合大眾的“善”的一面,而盡量避免迎合他們“惡”的一面。我認為,文藝工作者應該拿出幾分受窮受餓的勇氣來,本着良心與責任做事,方是社會與民眾之幸。

這個小說就是本着要製作成電視劇的願望而寫的。作為小說、電視劇,在具有娛樂消遣功能的同時,更應有社會教化功能。這不是個能夠立竿見影的事情,而是個任重道遠的事情。小說、電視劇等文娛作品,應該寄善思於戲、寓教於樂;板著臉的說教,不但觀眾不易接受,筆者也不喜歡,說教並非不可取,我們需要把說教做的生動有趣,融於故事情節、人物對話中,讓大家喜聞樂見,便是成功的說教。

筆者暫且隨意談幾句,一些想法也不一定可取,不可能把許多問題都說的很清楚,不恭之處,還望諸位老師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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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馬拉雅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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