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山海坡
章節名:第七十三章山海坡
對於現在僅穿兩件夏日薄衫的我而言,天氣極度寒冷。
在一個不確定日期的寒冬臘月,有一片成群的野羚羊竟尋到了瘴氣林。開始,我十分擔心,怕它們誤食毒物,幸好冰冷的天氣凝結了瘴氣林里含有劇毒的氣體,而毒蟲們也正在地下全心全意地冬眠,林間還是有一些嫩草可以供野羚羊們食用。
沒多久,我就跟它們混得很熟。它們是非常善良“溫柔”的動物,眼睛好看極了,睫毛長長的,脾性特別溫和。
慢慢地,來到瘴氣林臨時安家的食草動物群越來越多,有獐子,鹿,我居然還發現了麝!我開心得不行,顧不上寒冷,竄到它們中間玩耍和唱歌,從牧羊曲到趕馬歌,唱得林里的動物們越來越多。
好景不長,又過了一些時日,在一個夜間我竟隱約聽到了狼的長嗥:“嗷嗚--”緊隨而來的,是我發現了越來越多羊兒們小鹿們的屍骨,這讓我怒不可竭。
一天,我在最裏面一層穿上我那套破衣服,第二層穿上我那套皺衣服,經過半天思想鬥爭,再在最外面一層穿上我一直捨不得穿的,默言為我縫的“白鳥仙子”的新衣服。可還是冷,我只有披散頭髮,起碼這樣還能保住些可憐的體溫,帶好我的匕首,招呼上我“兒子”安德烈,雄糾糾氣昂昂地準備找狼群算帳了!
告訴你個秘密,從小到大,沒有讓我怕過的動物,也從來沒有動物主動找過我的麻煩。
打了個吻哨,我命令“哨子兵”安德烈飛往前方帶路。
我越走越遠,竟發現條幹涸的大河床,幸好草鞋編得厚,不然我的腳指頭早就凍成硬蘿蔔了。不久,我看見安德烈在空中盤旋鳴警,意思是就在前方不遠處,我握緊武器,撒腿狂奔,沖往狼群屠戮的肇事地點。
狼通常喜歡在夜裏對月長嗥,而當它們集體圍獵的時候,通常一聲不發。
奔上個矮山頭朝下坡探望,果然如安德烈所報,我發現總有二三十頭狼那麼多,分散在下坡四圍,堵截住一群獵物的生路。
令我萬分緊張的是,那些“獵物”並不是我的食草動物子民,而是四五個“人類”。
不好意思,我因長久沒和人打交道,朋友圈子裏的“物種”又多,連“兒子”都是頭小鷹,現在居然習慣性這樣稱呼人們了。
清一色的壯年男子,都是十幾二十來歲的年紀,頭頂剃了發,耳朵上竟垂了個碩大的耳環,身上穿着獸皮襖子,這幾人手裏明明握有武器,卻嚇得身體直打哆嗦,我暗嘆了聲:就這點兒出息喲!居然還敢跑進我的瘴氣林附近混。
我正在考慮,需不需要我出手相救呢?若是俊山在,別說區區二三十頭狼,就算再來一倍,他一個人就可以搞定了。
恰在此時,安德烈翱翔在人與狼對峙的上空振翅盤旋“秀”了一圈,再一個漂亮的俯衝向下,輕鬆落在我的肩上,我摸了摸它的頭,啐了口:“兒子,給你媽低調點兒!”
待我再回頭時,狼群冷冽的目光竟全部轉投向我,那五個年輕人也恐懼地向我這邊緊張探望,搞得我有些小惶恐。
忽爾,樹林中怪石后,土坡上竄出的狼突然越來越多,多到隨便一數就有上百來頭,嚇得連我的腿都在發軟。不等我開口對死安德烈咒罵,這小傢伙竟撇下我自顧自逃命似的飛了。
就在我措手不及的空檔,遠處傳來聲綿長而極具穿透力的狼嗥“嗷喔嗚-”,所有狼即刻接受“命令”,分批有序迅速對幾個年輕人進行收攏包抄,逐步縮小擠壓戰鬥圈。
在群狼環伺下,那幾個人早就收回了投在我身上的視線,五人手持武器背靠背合攏,有個年紀看起來較小的小夥子竟嚇得一屁股坐倒在地,要命地凄聲尖叫嚎哭起來。
說實話,我也不禁有些害怕,狼太多了!
看樣子還有大批不以數計的後續作戰部隊,狼王都沒露頭呢,就眼前這一百來只僅僅只算在野狼群衝鋒打頭陣的“尖兵”組。
就算我現在衝進群狼封鎖的包圍圈救人,萬一這些狼不買我這“老祖宗”“老毒物”的帳怎麼辦?我有一百條理由相信它們得對我個人“客客氣氣”,因為我身上有一股特殊的氣味,蠱王的氣味,這是令所有食肉動物聞之胃痛的。可那幾個人類呢,看着群狼恨不得立馬將這些人生吞活剝的架式,難道你叫我去勸它們:同志們,這點兒“食物”太少了,還不夠兄弟伙塞牙縫的,權當給我這“老祖宗”一點兒薄面,大家就此散了吧--
我趕緊想,或許現下唯一能讓它們“放人”的辦法就是我能跟狼王打個商量;情急下,我猛然學狼王扯開嗓門也“嗷嗚--”長嘯起來,嚇得群狼一跳!
於是,我又成了“萬眾矚目”的“焦點”。
這下可好,那個哭泣的少年竟遙遙對我跪拜起來,邊行大禮邊大聲念詞,可惜他的語言我一句都聽不懂。接而,另外幾個人也跪拜起來,連手裏的武器都扔到了一邊,竟將所有求生希望全押在我身上,我猜他們可能錯把我當成了“狼女王”。
狼群開始猶豫,躑躅在原處“進退不定”,就在那令人肉跳的當口,遠方又傳來聲狼王的嗥叫,這次聲律極短,我估摸着它可能正在朝我飛奔!
我不禁猜想,如此大規模的狼群,它們的狼王長得會是什麼樣子呢?會不會是一身雪白的雪狼?或者毛色光亮的銀狼?赤狼?大灰狼?總而言之,能在狼群中脫穎而出,冠絕群雄又能統帥三軍的必當是非同反響的“卓絕人物”。
那一刻,我竟忘記了來時對狼的仇恨,從憧憬與狼王進行會晤磋商,到莫名地極其渴望與狼王“敖包相會”。
不知不覺中,我急切地對它再次呼喚:“嗷嗚--”
終於,我終於看見了它!它的速度快到如同一團瞬息移動的龍捲風,又像一束破怒而指的厲電,正對着我風馳電掣狂奔而來!
我急不可耐!我竟心喜如狂!
那一刻,它就像我前世的眷偶,又或者是讓我們彼此苦苦追尋了千百年的情人,我頻頻朝它揮起手,熱切地渴望與它“擁抱”!你說奇不奇,你說巧不巧!
那驚雷怒電的一瞬,從淡淡的似曾相識,到強烈的同生共死,再到難分難捨的血脈相連,以零點零一秒的時速剎那傳遍我身體的每一處血管,每一道細小神經脈衝!
就在我們還差零點零零零一秒的極速瞬間,我竟脫口而出了一個名字,緊隨着劃破長空的一聲大喊:“風--”它直接將我撲倒在地。
不過,它並不是要咬我,而是喜得發狂地親我,舔拭我,似乎不知要怎麼“折騰”我才好。我驟然明白過來,它真的是我的“情人”,只有“情人”之間才會有這種感覺,才會有這種“衝動”。
我們一起滾倒在地忘情“纏綿”,早將眾人和群狼拋諸腦後,我細細地撫着它的頭,跟我跌在魔障里看到它時差不多,又像是變了些。它不是什麼“帥氣”狼,還是一隻毛色醜陋斑駁的灰狼,我驚奇地在它肚子上發現了一道深裂的傷口,上面還有被“縫過針”的痕印,再一想,可不就是我在魔障里為它縫的嗎?天哪!這到底是哪兒跟哪兒?我掰開它的嘴巴,牙又長齊了,還銳利無比,像兩排鋼鋒列成的“絞肉機”。
我和它耳鬢廝磨的時候,想通了一件事。
在我十五歲剛剛和旭峰結拜那年,有個冬夜我悄悄起來上茅房,竟看見旭峰躲在院子裏洗涼水澡,我衝過去怪他,怪他家裏明明有大澡盆幹嘛還三更半夜起來洗這麼冷的水?他當時看我的樣子,是愣呆了的,我驚恐地發現,他裸露的腹部有一道和我眼前這位狼王,一模一樣的,陳年性傷口,二十多厘米,有縫過針的印記。一模一樣啊!既然說,我的地覺是白凰,素意和趙受益的地覺是仙鶴,那它呢,它莫非就是旭峰的地覺么?峰,風,為什麼就這麼巧,我給旭峰兩次取的名字,旭峰,迎風,都是風呢?
我摟着它的脖子,躺在它身邊:“風,你怎麼會在這裏?”
它深情地舔起我的臉,癢得我直想笑。
我們的“相愛”引起了狼群里某些成員的不滿,幾頭狼不耐煩地沖我們“哄鼻”。將“風”纏“吻”我的大嘴巴從我臉上推開,可它還想“要”,又舔了上來。
回神想起了那幾個被困的年輕人,“風,讓你的子民把那幾個人放了行嗎?求你了,他們都是我的同類。”
風能聽懂我的話,我剛說完它就長嗥了兩聲,狼群收到指令后立即給那幾人讓出了一條生命通道,我站起身對那幾個年輕人揮了揮手,意思是“拜拜”。我和他們大約相距三百米呈45度的斜角距離,結果他們誤會了我,竟對我再拜拜,拜了再拜!我忙擺手,意思是不用拜。這次他們總算看懂了,感激涕零地對我頻頻回首,然後撒腿狂奔。
“風”陪我回了盤絲洞。在洞中,它對安德烈表示出強烈的不滿,不到五分鐘的時間,便把對我“戀戀不捨”的小安德烈哄了出去。然後,盤絲洞變成了我和它的愛巢,你們別想歪了,它有許多“嬪妃”,它對那些妃子和對我的感情完全不一樣。我和它之間很自然,又很奇怪,彷彿彼此之間沒有絲毫密秘,像是最好的朋友,打斷了骨頭還連着筋的親人,更象是,它是我的“山”,我的保護神。
在我的強烈要求下,它只肯答應盡量將狼群的戰場拉得離盤絲洞遠一些。表面上看,它像是在哄我討好我,實際上,我估計這也是它的戰術之一:兔子不吃窩邊草。
有一次,它陪我出去散步,走到我和它“敖包相會”的半山坡。我心想,既然從今以後,我要和它在此地相依相伴“恩愛”到老,怎麼說也得給我們的伊甸園取個像樣的名字吧,叫什麼呢?想來又想去,也沒想到什麼經典詞目。旭峰是蒼山,我是洱海,既如此,乾脆這裏就叫“山海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