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瘴氣林

第七十二章 瘴氣林

章節名:第七十二章瘴氣林

我被裝進了個大箱子,箱子被裝進了一輛馬車,馬車晝夜不停地疾駛。

一天有那麼幾回,御前五品帶刀侍衛秦勇,那個生自秦嶺一帶的魁偉男子會給我喂些水和乾糧。

有一個夜間我們在荒山宿營,他出去“方便”的時候脖子被毒蜘蛛咬了一口,回來的時候傷口腫得很高,顏色越來越黑,他勸我:“娘娘,這是只‘毛狼蛛’我可能撐不了一柱香時間,您從東邊繞過兩道山坡,再沿着小路穿出去,去西夏吧,別再回大宋了!”

“秦勇,你不是劉公公的義子嗎?”

“是,我答應了義父,可現在我馬上就要死了,勇兒已經為義父盡忠盡孝了!”

我奔到他身邊,他痛得在地上抽了起來,眼白迅速充血熬得通紅;我拔出他腿上的匕首,在他被毛狼蛛咬過的地方深深地刺了一下,濃黑的鮮血噴涌而出,而後我的嘴對着他的傷處一口吸下去,反覆吐出十幾口黑血;再劃破自己的手心,把自己的“毒血”擠在他的傷口上。

第二天一早,他的命雖然保住,卻痛死了過去,我為他包紮好傷口,又將自己的血在他渾身上下滴了幾處,想到附近去運氣,看能不能採到些起中和毒性的草藥。我帶上秦勇的匕首,沿路在樹上刻下刀痕。

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不過只要是有樹有鳥的地方,我都不怕。運氣極好,在太陽落山之前,我竟找到了一些生草烏和甘草,我在溪澗邊喝飽了水,采了些野菌生吃了,再沿着來時留下的印記一路找了回來。

敷了葯,我餵了些水給他喝,我們在那座荒山林子裏原地一待就是三天,第四天的時候他又變成了“秦勇”,一聲不吭地將我裝進箱子裏,依舊是日復一日,馬車晝夜不停。後來,他扔了車子,直接把我打昏馱在身上,一走又是七八天,到最後我連日子都不記得了,依稀覺得像是從西京出來有個把月,這時的天氣已經逐漸開始變涼。

最後,他把我扔在一處裂崖,裂崖的中間有一道十幾米長的鐵鎖橋。他給我留下了一把匕首,一個水壺,以及我從宮裏帶出的包袱,再對我重重行了個大禮:“忠義不能兩全,娘娘保重,秦勇來生做牛做馬再報答娘娘的救命之恩!”

他走過鐵鎖橋后,拔刀砍橋,隨着巨大的一聲“哐轟”,頭也不回地消失在我的視野。

原來,這就是他義父為我選擇的,“自生自滅”的方式。

他走後,我沿着斷崖后陡峭的石坡一路向下攀岩,手心身上被銳石劃得到處是深淺不一的口子,幸運的是我並沒有滾下去摔死,而是一路跌跌撞撞地闖進了一片瀰漫著瘴氣的原始叢林。

我無比的羨慕,羨慕前世看過的一本魯賓遜漂流記里的主人翁,最重要的是我羨慕他手裏還有幾盒火柴。

我將長發用藤草系成辮子,因為我實在是捨不得撕衣服;我還學着用晒乾的枯藤蔓編成草鞋;放心,我沒有“茹毛飲血”,也沒有變成“白毛女”,原本我就是一個素食主義者。

我發現,這片瘴氣林里大型動物極少,而含有劇毒的植物和蟲蟻奇多,簡直是五花八門,可惜沒有哪一種能“毒”得死我。我不由估摸着,若我能在這裏再活上一萬年,極有可能重登“妖后”的寶座。

幸好在一場大雨前,我找到了一個七八平米的“盤絲洞”,裏面原本住了許多蜘蛛,我的到來讓它們“誠惶誠恐”,它們趕緊集體搬了家,我也就勉為其難地“鳩佔鵲巢”了。

我用匕首在石洞上刻着“正”字,以此來記錄我的探險日程。後來,我又想起了件重大事項,便在“正”的上方空處,用“蚯派字體”刻下“沈靈曦到此一游”。

沒有餓死,也沒有渴死,更沒有被毒死,說句實話,它們不被我毒死就不錯了。

可是,我越來越孤單,極度地孤單;幸好還有我的小木雕陪着我,我一天到晚不厭其煩地對“他”講話,對“他”唱歌,以此聊以度日。

驚喜的是,我的歌聲竟吸引來成群的鳥兒,凡是吃了毒蟲還能挺住不死的全在我的瘴氣林里安了家;可惜,死的是大多數,為數不多的全是鳥類“精英界”的精英。而最最讓我意外的是,在這些精英中,還有一隻小黑鷹,它不僅愛上了我的歌聲,還“愛”上了我,每天賴在我“家裏”不走,有時還殷勤地為我帶些“肉食”,被我感激地“謝絕”了。

自從它與我“相依為命”后,別的鳥兒只敢在它不在的時候來找我玩。它就像我的兒子,經常為了搶奪我“唯一的寵愛”而和別的鳥兒大打出手,我給它取了個很帥的名字:“安德烈”。

林子裏的果實豐富,我從不問有毒沒毒,只管好吃還是不好吃。我已經不記得這是幾月份了,只知道我已經在盤絲洞裏住了四十多天。長時間沒有攝入油水,我的身子又瘦下了不少。

我留下了一套好衣服捨不得穿,另外兩套一套被我天天穿,皺得不像樣子,還有一套在我第一天下石坡時被掛破得到處是口子,就像很多破布拼湊而成,只能勉強起到蔽體的作用。

十分感激秦勇為我留下的匕首,雖然它在我手上並沒有發揮冷兵器的作用,卻充分發揮了“鋤頭”和“刨子”的作用,我用它在我的盤絲洞旁移栽下許多花和野菜,還用它割了許多軟蔓草晒乾后鋪在洞裏當褥子。

我在離家不遠的地方找到了條小溪,每天都撿些小石子回家,在家門口鋪出了一條十來米長的石子路,萬萬不想,撿到後來我竟撿出許多小金礦,便奢侈地把小金石撒在我的石子路間,成了一條名副其實的“金光大道”。

我白日裏辛勤地勞作,成天在林子裏撿榛子,干核桃等硬堅果,用那塊包袱布打包帶回家,趁着好太陽時晒乾,準備將它們存起來過冬。我還挖出了不少紅薯,把盤絲洞的一角堆得像座小山,總有四五麻袋那麼多。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天氣越來越冷,可我沒有衣服,而且,我也受不了用冷水洗身子。我撿了許多鳥兒們脫落下的羽毛,妄圖用細韌的干藤絲編出件羽毛服或羽毛被之類的,可惜最後都以失敗而告終。

我既不是文明的二十世紀人,也不是原始的野蠻人;我被時代拋棄,也被歷史遺棄;我不再是妖后,也不像是普通的正常人。

冬天,還是來了。

紛紛揚揚地下起了一場鵝毛雪,將整個瘴氣林裝點得銀妝素美不勝收,可惜我卻沒有欣賞美景的“本錢”,因為我實在是冷得不行,躲在盤絲洞裏身上蓋着厚厚的枯草,和我的安德烈聊天。

“安德烈,今天是我在這裏安家一百天的大好日子,要不咱們慶祝一下,怎麼樣啊?”

那個白天,我唱了整整一天的歌,唱到嗓子快冒煙才停。而那個夜,我難以成眠,在一百多個孤獨的日夜裏,我沉澱和整理着自己所有的記憶,所有的情感,所有的心事。

我發現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一個用水做成的女人,淚水。

我還發現其實自己的內心深處極其矛盾,因為我同時在愛着兩個人,傻瓜,不是段素意和皇上,因為他們倆本就是一個人;我說的另一個人,他也是我的丈夫,是我的蒼山,他的名字叫沈旭峰。

你有同時愛過兩個人嗎?不是哪邊愛得多,哪邊愛得少的問題,而是兩個都愛,都是愛情,不可取代的愛情。你或許會覺得我花心,可我真的愛;你或許會覺得我奇怪,可能吧,可我還是愛。

我知道旭峰為什麼要離開我,因為他太愛我;你曾在世上見過如此的奇男子嗎?也許在你心裏,你覺得他甚至不算個正常完整的男人,可在我心裏,他是,他是天下最好的男人,他是世上最能讓一個女人依靠的“山”,我愛他,就像洱海愛着蒼山。即便不能在一起又如何呢?他在我的心裏,我的心裏有一片海,一座山。

你哭了嗎?我猜,你肯定哭了,因為,我也哭了。

不知是幾更夜,我還是睡不着,喝了口快結成冰的水,嗓子好了許多,想着想着,我又唱起了我前世阿媽那首古老的歌,歌聲回蕩在寂靜的夜,彷彿來自前生的天涯與海角,又像是要穿越今世的滄海和桑田:

嗬嗬唷哎,嗬嗬唷哎

嗬嗬嗬嗬哎

嗬嗬唷哎哎

在一個,一個遙遠的地方

住着位,一位美麗的姑娘

你且細細,細細聽嘞

姑娘那動聽的歌聲

歌聲是多麼的響亮

咿喲喂喲喂

歌聲會讓你,讓你忘掉所有的憂傷

你且隨聲,隨聲尋找她的方向

那美麗的孔雀呀,也隨她跳起舞

翠綠的鳳尾竹喲,跟她一起歌唱

讓我們一起喲喂一起將美好嚮往

你且隨聲,隨聲尋找她的方向

那動聽的歌聲喲讓你忘掉所有的憂傷

所有的憂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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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縈相思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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