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鴻章與阿思本艦隊(4)(1)

1.李鴻章與阿思本艦隊(4)(1)

李鴻章在致總理衙門函中也表示了自己的疑慮。他認為指揮權歸中國、中國派人上船學習,“名綦正矣,義極嚴矣”,但“外國人性,攬權嗜利,不約皆同”,所以欲分其權有“三難”:一是外國水兵有幾百人之多,“彼眾我寡,一傳眾咻”,再加語不通,所以中國官員根本無法指揮。二是“李泰國久在中國,深知虛實”,所以他總是趾高氣揚,即便他不從中使壞,阿思本之流也未必聽清政府調度,若他“再把持唆弄,顛倒是非,更難保統兵大員之不受挾制”。三是洋人“未必肯實心教練,果願華人之擅長。且其輪船機器、炮火精微,亦非頑夫健卒所能盡得其奧妙”。最後,他語重心長地說:

鴻章近與若輩交涉軍務,悉心體會,微有閱歷,又深知李泰國心術險詐,目前不願中國人專權,即將來不願中國人接收。愚慮所及,不敢不為殿下切實陳之。

應該承認,此“三難”確實深中肯綮。

然而,主管總理衙門的奕對李鴻章的意見並不以為然,仍樂觀地認為《輪船章程》的五條規定能夠實現,中國有可能收回指揮權,故回答李鴻章說:

來書論及此事共有三難,崇論宏議,令人欽佩。但本處猶望閣下知其難而制之,不願閣下畏其難而聽之。現在輪船奏明歸曾帥及閣下節制調遣,應如何設法黔制,收回在我之權,惟望閣下與曾帥圖之也。

事果然不出曾、李所料,阿思本於當年9月率艦隊駛抵上海,並於9月20日到達北京。到京后便與李泰國一起到總理衙門,堅決要求推翻《輪船章程》,雙方激烈爭辯長達二十多天。英國駐華公使布魯斯也參與進來,公開表態支持阿思本,而總理衙門則以布魯斯自己曾多次說過“中國兵權不可假與外人”反駁,布魯斯啞口無,便請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ansonburlingame)出面調解。蒲安臣多次與雙方商談,但雙方意見仍無法統一。最後,雙方都認為只能將此弁員遣散,艦隊駛回英國變賣。又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決定價款歸還中國,但中國要支付阿思本和其他兵弁一筆不小的遣返費。總之,這一買一賣,清政府損失了數十萬兩銀子。

這,就是清政府初次試辦近代海軍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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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裂縫(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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