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蔡文姬”向“曹操”懺悔(2)(1)

1.“蔡文姬”向“曹操”懺悔(2)(1)

其實,上海會議后**仍說起曹操,在1959年夏天召開的廬山會議上,**就談到了曹操。***這時,郭沫若、翦伯贊等為曹操翻案的戲和文章已表數月,所以,**在8月11日嚴厲批判彭德懷及其“俱樂部”的講話中說:“秦始皇不是被罵了2000年嘛,現在又恢複名譽;曹操被罵了1000多年,現在也恢複名譽;紂王被罵了3000年了。”(李銳:《廬山會議實錄》,河南人民出版社版)

由於**再三再四提出要為曹操“翻案”,郭沫若自然積極響應。1959年1月25日,《光明日報》表了郭沫若的《談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一文,認為:“曹操對於民族的貢獻是應該作高度評價的,他應該被稱為一位民族英雄。然而自宋以來所謂‘正統’觀念確定了之後,這位傑出的歷史人物卻蒙受了不白之冤。自《三國志演義》風行以後,更差不多連三歲的小孩子都把曹操當成壞人,當成一個粉臉的奸臣,實在是歷史上的一大歪曲。”

為了消除《三國演義》的影響,他也想以通俗的戲劇形式為曹翻案。1959年2月初,郭沫若終於寫完了歷史劇《蔡文姬》,於4月中旬在《羊城晚報》連載;幾乎同時,3月23日的《人民日報》表了他的《替曹操翻案》一文。在這些文章和戲劇中,他熱謳歌了曹操的文治武功,引了對曹操翻案的熱烈爭論。一時間,文史學界出現了討論“為曹操翻案”的熱潮,如翦伯贊也表了《應該替曹操恢複名譽》的論文。

在《人民日報》表的《替曹操翻案》的長篇文章中,郭沫若對曹操作了系統的辯護和“翻案”。他肯定“曹操對於民族的展和文化的展有大的貢獻”,認為“曹操被後人魔鬼化了”,而這是不公平的。“其所以產生這種不公平或者使曹操特別遭受歪曲的最主要原因不能不歸之於正統觀念的統治”。他斷:“羅貫中寫《三國演義》時,他是根據封建意識來評價三國人物,在他並不是存心歪曲,而是根據他所見到的歷史真實性來加以形象化的。但在今天,我們的意識不同了,真是‘蕭瑟秋風今又是,換了人間’了!羅貫中所見到的歷史真實性就成了問題,因而《三國演義》的藝術真實性也就失掉了基礎。”其中心觀點是:“曹操冤枉地做了一千多年的反面教員,在今天,要替他恢複名譽。”他引用了**於1957年表的詞《浪淘沙·北戴河》,因為**在詞中有“往事越千年,魏武揮鞭,東臨碣石有遺篇”之句,肯定了曹操,所以郭沫若寫道:“**在寫詞時因種種客觀事物的相同而想到曹操,想到曹操的東征烏桓,這是很值得注意的。”他認為曹操雖然*了黃巾軍,但卻承繼了黃巾軍的事業,平定烏桓是得到人民支持的反侵略戰爭……對曹操的殺人,他也辯解說:“當然曹操是殺過人的,不僅打仗要殺人,和他的法令相抵觸的人他也殺過。大家喜歡指責他殺了孔融(建安七子中的一子)。孔融是孔夫子的後人,這位先生的性和主張,其實都是相當乖僻的。例如曹操禁酒,而孔融偏要嘲笑他,說‘桀紂以色亡國,今令不禁婚姻’。”在郭沫若看來,不僅與曹操的法令“相抵觸的人”該殺,而且性和主張的“乖僻”竟也能成為應當被殺的理由!在文章最後,郭沫若提出不僅要替曹操翻案,還要替殷紂王、秦始皇翻案:“總之,我們今天要從新的觀點來追求歷史的真實性,替曹操翻案;而且還須得替一切受了委屈的歷史人物,如殷紂王,如秦始皇,翻案。”與**的原話幾乎完全一樣。此時,郭氏不僅提出要為曹操翻案,還提出要為他在1949年以前作為暴君而進行批判的秦始皇翻案。此中意義,不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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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何以至此(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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