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節:為清廷打工的美國外交官(1)(1)

1.8節:為清廷打工的美國外交官(1)(1)

為清廷打工的美國外交官

一次鴉片戰爭之後,戰敗的中國被迫與西方列強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標誌着以中國為中心的“華夷體系”、“宗藩體系”的崩潰,取而代之的將是現代國際關係中的“條約體系”。***不過,這個變化並非一蹴而就、立即實現,對中國來說,這是一個充滿了痛苦的緩慢過程。

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后簽訂的《天津條約》,明文規定中國與西方列強遣使互駐。1860年以後,西方列強便紛紛派遣公使常駐北京,而中國卻一直未曾遣使出洋。因為清政府一直認為,外國使節駐京本就是對幾千年“天朝”體制的破壞;而且,本來是“萬邦來朝”,不需“天朝”對外遣使,如果“天朝”再派使臣駐外,便是承認了“條約體系”,自取其辱。

然而,隨着中外交涉越來越多,負責處理涉外事務的總理衙門大臣真切地感到,在與外國交涉、談判中,外國對中國況非常熟悉,而中國對外國的況幾乎毫無所知,根本原因就在外國在中國駐有使節,而中國沒有駐外使節。“近來中國之虛實,外國無不洞悉,外國之偽,中國一概茫然,其中隔閡之由,總因彼有使來,我無使往。”而且,隨着《天津條約》規定的十年修約之期將至,清政府對列強是否會趁機“索要多端”擔心不已,急欲事先遣使各國了解況。但此時清政府根本沒有具有基本外交常識和了解國際禮儀的官員,找不到能擔此任者。更重要的是,清政府一直堅持外國駐華使節晉見中國皇帝時必須下跪行禮,而中國是“天朝上國”,中國使節覲見外國元、皇帝絕不能行下跪禮,況且外國也不要求中國使節行下跪禮。不過,問題接着就來了,本就不願對中國皇帝行跪禮的“化外之邦”就會更加理直氣壯,因為中國使節不對外國元行跪禮,外國使節同樣也不必對中國皇帝行跪禮。

形勢要求中國必須對外派使,但具有最高權威性的“禮”又使中國不能對外派使。正在這不派不行派也不行的兩難之際,1867年11月,美國任駐華公使蒲安臣(ansonburlingame)五年任期屆滿卸任,來到總理衙門向恭親王奕?辭行。本來一樁例行公事的外交應酬,卻非常意外地使這一難題迎刃而解。

蒲安臣1820年出生,1846年從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后在波士頓以律師為業,兩年後進入政界,積极參与了當時轟轟烈烈的廢奴運動。1855年,他當選為眾議院議員,1856年表名為《馬薩諸塞州的抗辯》的著名演說。這篇演說是美國解放黑奴運動的重要文獻。在1860年總統大選中,他全力協助林肯競選。林肯就任總統后,於1861年春任命蒲安臣為美國駐奧地利公使。但奧地利政府以蒲安臣曾經表過支持當時在奧地利統治下的匈牙利革命的演說為名,宣佈不歡迎其人。此時他已在赴奧途中,到達巴黎后才得此消息,一時進退兩難。這時,恰逢中國允許列強派使駐京,林肯於是改派蒲安臣為駐華公使。1862年7月,蒲安臣作為清政府接納的批外國公使之一入駐北京。

蒲安臣駐華期間,美國的對華政策主要還是追隨英、法等國從中漁利,與中國未有嚴重衝突。尤其是美國在1862年提出的對華“合作政策”,使清政府更有好感。“合作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在中國的一切重大問題上,美國要與英法等國協商合作,贊助中國政府在維持秩序方面的努力,在條約口岸內既不要求也不佔用租界,不用任何方式干涉中國政府對於它自己的人民的管轄,不威脅中國的領土完整。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蒲安臣不僅與英、法等國“協商合作”,也與清政府“協商合作”,在中美一些具體問題處理上注意與清政府溝通,因此奕?等人對他印象甚佳。所以,在歡送蒲安臣卸任的宴會上,聽到他表示今後中國如與各國有“不平之事”,自己願為中國出力、如同中國所派使節這番客套話時,奕?等人卻靈機一動,認為如真能請他為中國外交使臣,既可達到遣使出洋的實效,又能避免“天朝”往外遣使的體制問題和中外禮儀的糾葛,因為他畢竟是“洋人”不是“天朝”的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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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進退(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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