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節:儘管言“漢”,未可稱“國”(2)
於是,服裝問題重新上升到“愛國”、“民族復興”的道德、政治高度,在這種話語的隱喻中,不着漢服者自然居於“不愛國”、不參與“民族復興”的道德、政治劣勢。而且,主張將漢服立為“國服”者似乎忘記了中國還有其他五十多個民族,雖然人數少得多,但其權利與漢族不應當是完全平等的嗎?
千百年來,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人們才逐漸擺脫了“服飾政治化”觀念,服飾成為個性表達、選擇的最好形式之一。今天,重倡漢服不應是對個性的否定。寬衣博帶、長裾雅步的漢服與西裝、中山裝、牛仔褲、中國其他民族服飾等各色服裝紛然雜陳、供人平等選擇,洵為社會多元、進步的標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