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節:儘管言“漢”,未可稱“國”(1)

1.31節:儘管言“漢”,未可稱“國”(1)

儘管“漢”,未可稱“國”

在聲勢空前的傳統文化熱中,消逝已幾百年的漢服也被從歷史的箱篋中重新翻撿出來,為五彩繽紛的服裝之苑增添了一個小小的“亮點”。***“穿衣戴帽,各有所好”,此事本來無可厚非,甚至因此使我們的着裝又多了一個“選項”、令我們的服飾更加豐富多元而值得稱許。然而,某些漢服愛好者、提倡者表達出來的那種天朝上國、華夏中心的價值觀念卻不能不令人深思;而有人進一步要求將漢服定為“國服”,則期期以為不可。

衣服本來的功能只是遮身蔽體、保暖防寒,但在歷史中又演化出了政治、審美的功能。在傳統社會,服飾的政治功能被突出、強化,成為統治者治民的重要部分。對“民生”來說,穿衣戴帽是最平常但也最重要之事,所以傳統文化要從“生學”的意義將其神聖化,衣帽鞋襪的創始者都是黃帝等聖人。《易經》稱“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管子》說“衣服,所以表貴賤也”,《白虎通義》提出,聖人之所以要“制衣服”,除了“蔽形”以外,主要是為了“表德勸善,別尊卑也”。歷代王朝都有“車服制”、“章服品第”一類對着裝等級制度的嚴格規定,早在周代即產生了比較完整的衣冠制度,自天子至大夫、士卿,服飾各有區別定製。至魏晉時期,王公貴族雖然“服無定色”,但仍有八品以下不得着羅、紈、綺等高級絲絹織物的規定。唐代是中國古代史上最開放的時代,但從唐高祖李淵起就正式頒佈衣服之令,對皇帝、皇后、群臣百官、命婦、士庶等各級各等人士的衣着、服飾、配飾諸方面都作了詳細的規定。總之,中國古代服飾的核心是等級制度,在所謂華夏衣冠之治中,衣冠服飾是尊卑貴賤等級序列的標誌,不同等級享用不同的款式、質地、顏色、紋樣,任何人都不得僭越。今天人們所推崇的“漢服”,實際只是傳統社會中少數上等人的服飾,廣大“引車賣漿者流”,決不能像孔乙己那樣穿長衫,只能如阿q那樣着短裝。

服飾對內的政治功能是等級制,對外的政治功能則是作為天朝上國、華夏中心的象徵。《左傳》云:“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章服之美,謂之華。”故後人將“漢服”視為文明的標誌,以“衣冠文物之邦”自詡,以“衣冠上國”自居。西晉末,晉元帝渡江,中原士族相隨南逃,史稱“衣冠南渡”。與“衣冠”相對的是“被左衽”,是非漢族即非“華夏”的夷狄的符號,野蠻的象徵。《漢書·匈奴傳》說道:“《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夷狄之人貪而好利,被左衽,人面獸心”,“是以聖王禽獸畜之”,“是以外而不內,疏而不威,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及其國”。“被左衽”與“人面獸心”並列,對“非衣冠”的歧視何其深也。

以“夷狄”入主中原的清王朝以血腥手段強迫漢人易服來表示對其“臣服”,服裝成為表示對一個王朝忠誠或反叛的問題,“穿,還是不穿”成為“生,還是死”的大問題。清王朝同時又秉承華夏“衣冠之治”的傳統,制定了種種有關穿靴、戴帽、着裝、佩飾的煩瑣規定,維持等級森嚴的統治。服裝政治化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仍大為盛行,服裝成為“革命”與“不革命”的重要標誌,在“文革”中幾乎只有工作服、藍中山裝和綠軍裝成為被允許的“革命服裝”。改革開放是思想觀點大解放,也是服裝大解放,人們重有穿衣戴帽的自由。但在80年代初,喇叭褲、牛仔褲仍被認為是“資產階級精神污染”而遭禁,終經開明者以敦煌飛天壁畫論證喇叭褲是中國“民族服裝”而不是“西方沒落腐朽”的外來品,牛仔褲本是“美國勞動人民的服裝”而不是“資產階級奇裝異服”而最後開禁。此後,服裝的政治化傾向迅速淡出。

然而,現在一些漢服的提倡者卻再度將服裝政治化,提出“華夏復興,衣冠先行”,“恢復華夏服飾,重建衣冠上國”,“是我們不斷在尋找的民族歸屬感和文明標誌的符號”,“漢服只是一個載體,悠遠的華夏文化才是我們真正要復興的”,“重建民族自尊、尋回民族自豪、復興華夏文化、重塑中華文明,就是我們參與漢服運動的初衷”。並且,主張將漢服定為“國服”,“國服是一個國家的外在象徵和代表,就像我們的黑頭、黃皮膚一樣,是我們民族的標誌。國服的確立,也意味着民族自信和自尊的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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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進退(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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