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章 同性戀(2)

2.第十章 同性戀(2)

關於同性戀自身狀況的研究

懷特姆在對美國、危地馬拉、巴西和菲律賓四國的比較研究中得出下列重要結論:這些社會都存在同性戀現象;在這些社會中,同性戀者在人口中所佔比例十分接近並保持穩定;社會規範既不能阻礙也並不助長同性戀傾向;只要存在一個足夠大的人群,就會產生同性戀亞文化;雖然所在的社會不同,同性戀者在行為興趣和職業選擇上趨於一致;所有的社會都會產生相似的性關係連續體,從男同性戀到女同性戀種類齊全。全文的結論為:同性戀不是由某種特殊的社會結構產生的,而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類性行為的一種基本形式。

迪克森以50位異性戀已婚男性和50位雙性戀已婚男性為對象進行了比較研究,使兩組對象在年齡、婚姻持續時間、社會經濟地位上互相匹配。研究結果表明,在性滿意程度和婚姻幸福程度上,兩組間存在區別。先,雙性戀者經歷性快感的頻率顯著高於異性戀者,(雙性戀者每周14。5次,異性戀者8。6次);其次,雖然兩組對象的性滿足程度和婚姻幸福程度都相當高,異性戀者的滿足程度與幸福程度高於漢性戀者這一事實具有統計的顯著性。

關於同性戀形成原因的研究

范懷克等人研究了同性戀、異性戀和雙性戀的形成原因,現在各種因素之中,早年性經驗是決定因素,其次為性認同和家庭影響等。這一結論與某些人以家庭影響為性傾向主因的觀點有所不同。

西麥里等人以22至65歲的同性戀者為對象,研究**的經歷對形成同性戀傾向的影響。他們將研究對象分為三組,第一組為無**經歷者,第二組為有在核心家庭中**經歷者,第三組為有在擴大家庭中**經歷者。研究現同性戀者中有**經歷的比例很大。其中男性多為同性**(父與子、兄弟之間),女性多為異性**(父與女、兄妹之間)。研究對象對核心家庭中的**經歷和異性**經歷多持否定態度,對同性**和擴大家庭中的**則多持肯定態度。

關於對同性戀的態度的研究

凱特綜合研究了24項已表的研究報告,看男女兩性在對同性戀態度上是否有區別。一般認為男性比女性對同性戀更反感。他現在這24項研究中,樣本越大的性別對態度區別的影響就越小;表日期越晚的性別對態度區別的影響就越大。鮑曼在1978年對321名成年異性戀者的研究表明,他們對同性戀的態度比許多同性戀者和立法者要寬容得多。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不但不反對同性戀,反而贊成取消對同性戀的種種制裁措施。在研究對象中持上述態度的人具有下列特點:年輕、無宗教信仰或只是一般的基督徒而非少數教派的信徒,以及朋友中有同性戀者等等。拉森等李人的研究則現,對黑人種族歧視程度較低的人對同性戀者的銀態度也較寬容。

關於同性戀者家庭關係的研究

沃夫以26對結婚二年以上的雙性戀者為對象,研究同性戀(雙性戀)者作為丈夫的現象。研究現此類婚姻雙方滿意程度較高,性生活活躍,丈夫對妻子說明自己有同性戀傾向。此類婚姻的滿意程度還與下列因素呈正相關關係:性生活活躍;雙方坦誠相見;友誼;婚前接受醫生或心理醫生的檢查;寬容的態度;經濟獨立。布朗芬也以雙性戀丈夫為題做過研究。他認為這種人並不少,但難以找到他們。他設法找到了60位此類對象,研究他們如何處理異性戀的公開形象與名聲很壞的同性戀行為的矛盾,以及欺騙妻子與親人這種做法的道德問題。研究現這類研究對象多無意改變自己的生活模式。研究的主要結論是,有些男性具有將同性戀和異性戀協調起來,使二者的衝突降到最低限度的能力。我們對北京男同性戀的研究現與沃夫的現形成鮮明對照,同布朗芬的結論倒有相似之處,下節將有詳述。

費舍,研究了同性戀者與子女的關係。許多同性戀父母具有子女撫養權並非常擔心會喪失這一權利。研究檢驗了以下三項假設:子女會由於父母是同性戀者而蒙受侮辱;子女會由於父母的同性戀傾向產生自身的性角色衝突;同性戀的家庭環境不如異性戀家庭環境。研究結果否定了這些假設,反而現同性戀父親與子女的關係比一般親子關係要好,但萷提是告訴子女自己是同性戀者。原因在於同河性戀者在工作居住等方面受到種種懷疑和歧視的況下,更加文需要子女及其朋友們的了解和支持。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2.第十章 同性戀(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