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章 離婚(2)

2.第九章 離婚(2)

坎波預,在美國,雖然目前離婚率相當高,但有跡象表明,在不久的將來離婚率將有所下降,促成這種下降趨勢的因素有以下10種:結婚率下降,結婚年齡推遲,單身者所佔比例上升,人們精神健康程度提高,婦女就業已達飽和程度,不會再有大的增加,國內遷移速度下降,美國“文化革命”時期結束,所謂“繁榮的混亂狀態”結束,無過失離婚法案的潛在影響已經過去,對離婚後果的恐懼感上升。作者認為,由於這些因素將在一個時期內保持展勢頭,所以離婚率將會出現下降趨勢。

除了對影響離婚率因素的綜合研究,還有許多學者做過對單一因索的專門研究。如哈斯基關於社會階層這—影響因素的研究現,上層社會的離婚率比平均水平低一半,而下層社會中丈夫失業的家庭的離婚率比平均水平高一倍。蘭金等人則研究了子女因素對婚姻#久性的影響。他們作了兩項假設,第一項是有子女的家庭中婚姻關係會持久一狴。以5年為是否持久的尺度,研究結果肯定了這項假設,第二項假設是,有兩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婚姻關係會持久一些。但研究結果否定了這項假設,換之,是否擁有兩歲以下兒童與婚姻持久性不相關。

關於離婚原因的研究

在蘇聯有不少社會學家做過關於離婚原因的研究。塞維利娜等人指出,家庭關係最不穩定的是年輕人和大城市中的家庭。離婚原因中性格不和佔32。1,酗酒佔22呢,衝突佔19。8。作者認為導致離婚的原因大多屬於心理方面,因此建議增強婚姻咨洵服務。(塞維利娜,1983年)西森科的硏究現,在藍領工人中,因酗酒導致離婚的比例最高,而白領工人的離婚原因則多為性格衝突。(丙森科,1982年)莫斯科夫將蘇聯離婚的主要原因概括為酗酒、通姦、感不和及住房問題。女一性性角色的變化也是離婚率提高的原因之一。此外,丈夫的虐待和婆家方面親戚對婚姻關係的干涉有時也會成為離婚的原因。

傑科伯遜撰寫了一部以“美國的婚姻與離婚”為題的社會學專著,論述了在“無過失離婚法案”頒佈之前構成離婚案的主要原因包括:家庭暴力;遺棄;通姦;酗酒;拒絕撫養;綜合原因。其他比較少見的離婚理由還有:重婚、騙婚、惡疾、重罪或其他犯罪行為、性無能、人獄、**、感不和、婚前受孕及自願分居等等。

關於離婚後果的研究

鄧拉洛克等人的研究將離婚者銀與結婚者加以比較,現前者在生活滿意度、性滿意度及自我河評價諸方面都不如後者,前者比起後者看心理醫牛的頻率也更高。

西森科指出,離婚給蘇聯造成的不良後果是導致生育率下降、兒童撫養質量下降以及精神病和酗灑現象的增加。安布羅斯在1981年對英國男性離婚者的調查表明,67的調查對象生過精神健康方面的問題,33%的人出現了新的疾病。67的人離婚時有小於16歲的子女,但其中55的人未獲得子女撫養權,有的想見子女但由於前妻的仇視而受阻,有的由於住處遙遠難以相見。70%的人在經濟上受到影響,67的人剛離婚時感到工作動力不足,何這種感覺隨時間的推移有所減輕。許多人由於離婚失去了舊有的朋友或改變了熟悉的社會關係網絡。

關於男女兩性對離婚的適應能力也有不少研究。澤斯等人的研究現,離婚的最終決定一般都是女方做出的,而女性對離婚的適應能力比男性強,其標誌是女性的自殺**顯著低於男性。由於結婚對男性健康的正面影響比對女性明顯,有人提出離婚對男性健康更加有害的假設,但實證的研究並沒有證明這—假設。

還有許多關於離婚對兒童的影響的研究。有統計資料證明,離婚率的提高與兒童精神病病率的增加有關。羅布津斯卡研究了波蘭的離婚法,現它雖然作過幾次有利於保護兒童權益的修改,但對母親的權益考慮不夠。由於住房和食物日用品的短缺,在離婚後的一段時間裏,離婚的母親的生活會受到損害。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2.第九章 離婚(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