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974年江青集團對地下文學的圍剿(6)
那時我一貧如洗。***我弟弟的一個同學送了一個黑塑料皮筆記本給我。他知道我愛寫。我便用那個本本寫第四稿《歸來》。在路燈下寫,在農村小鎮旅店的昏黃油燈下寫,在車站候車室中寫,在工廠宿舍里寫……每次多則一兩千字,少則一二十字。1969年12月和1970年1月初,我是在汨羅縣鄉下朋友家度過的。該縣智峰公社位於大圍山區,積雪盈尺。我那朋友家窮得連一張板凳也沒有,屋子也又黑又小,甚至沒有窗戶,又點不起油。於是,白天我打開房門,借屋外映進的雪光寫作,雙腳都凍得麻木了,手也嗦嗦抖,不聽使喚,但我依然寫着,寫着……
從汨羅回到長沙,躲在一位朋友的單位里,我寫完了第四稿《歸來》,恰好寫到那個黑塑料皮筆記本的最後一頁。這一稿約六七萬字。1970年2月下旬的一天,我要去某處看一位朋友,預感到會出事,便將隨身挎包存放在一位姓陳的知青夥伴家,只身前往。
果然,瀏陽來的警察在那位朋友處蹲堵,我被捕了。
“你的生活用品呢?”
“我沒有什麼生活用品。”
“牙刷、牙膏、肥皂、毛巾、換洗衣褲……”
“我都沒有。”其實這些東西都和《歸來》一起,塞在那隻挎包里。
“那麼,你在哪裏過夜?”
“火車站的候車室。”
“我們會去作調查!”
他們要押解我回瀏陽,但我沒有生活用品,只得先押我回家,取些東西。
父母都在各自單位接受“群眾專政”,家裏還有一位80多歲的祖母、未成年的妹妹和也已下鄉當了知青而又“倒流”城市的弟弟。
家中一片愁慘蕭索,因為早已抄過多次了。
我趁兩名警察不注意做了點手腳。
我對仍縮在被窩中的弟弟輕聲說:“快去陳xx家,將裏面的東西——”我打個手勢:“嚓!嚓!”
然後,我走了,回瀏陽蹲大獄去了。
蹲了近三年,而且是貨真價實的“國營監獄”——縣公安局看守所,卻沒填過拘留證或逮捕證。
當然,罪名是“反革命”、“惡毒攻擊文化大革命”、“惡毒攻擊林副統帥”……
1971年9月13日,**自我爆炸后,我的事仍拖了一年多。直到1972年12月29日,我才獲釋,回到大圍山區。
知青夥伴們見我形銷骨立,便偷了雞,割了肉,打了酒,用同樣是偷來的坑木劈成柴,在土磚屋中架起火,支起大鍋,款待和慰問我,幫我恢復元氣。其場景、氣氛,有些像傳說中的綠林好漢。夥伴們給我講述了好些故事,有的故事無聊粗俗,有的卻還文雅、頗具吸引力。這些故事,都是我身陷囹圄的三年中生在社會中的實事,或來自“手抄本”,大家都姑妄之,姑妄聽之。而與世隔絕已三年的我,不論聽什麼都感到新鮮有趣。
“1959年深秋,在北京前門外大街旁的一條小巷深處……一輛小轎車戛然停下,一位教授走下來。他叫蘇冠蘭……”一個五大三粗、以打架鬥毆聞名的知青,居然輕聲細語、娓娓動聽地說起一個生在高級知識分子階層中的故事。
“你說什麼?”我吃了一驚,這不正是我寫的《歸來》的開頭嗎?
“什麼‘什麼’?”他瞥瞥我,不高興我打斷他的話頭。
“你剛才說的那個教授,叫什麼來着?”
“蘇冠蘭。”
“好吧,你往下說,我聽着。”吃驚之餘,我又沉住了氣。
他往下說,往下說,說到深夜,直到完。有些人沒有聽過這個故事,都入了迷。也有些知青聽過這個故事,或看過這個手抄本,便嘰嘰喳喳:
“哦,這書叫《歸來》!”
“不,我看的那本叫《歸國》!”
“我是在江西看到的,可以叫作《氫彈之母》!”
“我看的叫《一代天驕》……”
“聽說,寫的是真事……”
“是一個美國人寫的……”
“不,是一個**寫的,他了解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