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二節宗教活動(1)

8.第二節宗教活動(1)

白族民間的宗教活動主要表現在原始宗教和本主崇拜兩個方面。佛教、道教的民間宗教活動主要依附於本主信仰來進行。

一、原始宗教活動

1。怒江白族地區的原始宗教活動

自然崇拜在社會展水平相對滯后的勒墨人和那馬人中還普遍存在。與之相關的宗教活動主要是祭祀各種自然物,或是藉助自然物的神力來達到某種目的,常見的活動如“占卜”(詳見第四節“預測和占卜”)、“神判”等。神判就是藉助冥冥之中存在的神的威力來判斷是非,並藉以約束人的行為的一種方法。過去,如果有人被認為做了偷盜、殺魂、放蠱等危害他人的事,或是家族械鬥,經多次調解無效,民間往往採用神判的方法解決。具體的方法如賭咒誓、喝雞血酒、撈油鍋和火中取石、殺狗賭咒等。

在怒江白族地區,由於鬼魂崇拜普遍存在,祭鬼送魂活動也就十分頻繁。勒墨人和部分那馬人家幾乎每月都要祭鬼或者驅鬼,有時甚至一月數次。舉凡家人頭疼、燒、瀉肚、生瘡、受傷、丟失東西、夢見紅色衣物、婦女懷孕或分娩,生產上播種、收割、打獵、捕魚、外出做買賣,以及天災**、出現異常現象等,必請巫師占卜,並根據不同的鬼,分別用牛、豬、羊、雞作犧牲,在不同地點採取不同方式禳解。對危害不大的鬼,通常獻以較少祭品,念誦禱詞祈求寬宥,以解除病痛,免去災難。對那些兇狠的惡鬼,在獻給較多犧牲的同時,由巫師主持法事,念咒語、施巫術驅逐。對死者靈魂,則舉行一系列隔魂、送魂、安魂、攆魂儀式,將死者靈魂與活人隔開,送去祖先所在的地方,而把可能變成鬼的靈魂攆走。

2。大理白族的原始宗教活動

大理白族地區的原始宗教活動主要表現為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方面,與怒江白族認為祖先附着在火塘、鐵三角上不同,大理白族均在家中設有祖先堂。平時燒香祭祀,過年過節則以豐盛的食物獻供。在新糧收割時,有的地方要恭請祖先返家嘗新。每逢清明節,必須祭掃祖先墳墓,農曆七月初一要迎接祖先回家,每天早午晚祭祀,到中元節給祖先“燒包”,讓祖先在陰間有錢使用。在喪禮葬儀上,為慰藉祖先,有一整套繁雜而隆重的儀式。子孫要為死去的祖父母、父母等長輩披麻戴孝,日夜守靈祭奠,哭贊祖先恩德,宴請弔唁的親友,“做七”超度亡靈。並竭盡所能,為祖先修墳造墓。只有如此,才被認為盡到了子孫應盡之責。

唐代文獻記載,白族先民“尚鬼”,有專司祭鬼的大小“鬼主”。此後由於本主信仰興起,加上佛教、道教的展,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大理白族地區的社會經濟展較快,鬼神崇拜已經大幅度的弱化,但在相對偏僻的農村和山區,鬼神崇拜仍有一定的影響,活動也比較頻繁。

白族民間有巫師,巫師是溝通人和鬼神的重要媒介。巫師多為祖傳,也有師徒相承,大多是不脫離生產的勞動者。巫師的稱謂各地不同,大理一帶稱為“舍之”(男性)、“舍奴”(女性),其他地區稱為“朵兮”或“朵兮博”。巫師的主要活動有問魂招魂、跳神治病,主持廟會迎送神靈,舉辦法事降魔驅鬼等等,所用法器主要是甲馬紙、羊皮鼓、小鑼、法鈴、占卜用具、符咒等。所做法事可分為**事和一般法事。民間凡遇旱災、火災、瘟疫等嚴重天災,就請巫師做**事解救。凡遇到家宅不安、生病、喪葬、節祭等,請巫師到家進行捉鬼、趕妖、治病、作法祭祀等為一般法事。雲龍縣、洱源縣的“朵兮博”又分為“白朵兮”和“黑朵兮”兩種。白朵兮只能做一些比較小的巫事,如祭山神、送白虎等;黑朵兮能從事上刀梯、咬犁頭、下油鍋、送血鬼、祭天等大型場面的活動,並自稱能養鬼害人,能打魂壓魄,叫人生病或死亡。

以下是大理白族地區比較常見的四類原始宗教活動。

酬神謝神。由於醫藥衛生不達,過去白族群眾得了病都認為是冒犯了鬼神的結果。大凡山、水、樹木、石頭、飛禽走獸,一切有生無生的東西,冒犯了哪裏的神靈,就要到哪裏去酬謝。在神壇前或是席地擺上茶、鹽、糖、米、煙、酒、錢幣、雞、魚、豆腐、豬頭三牲等。巫師面對神壇跪下,一面敲單面鼓和銅鑼,一面口喊神號,把上下四方五百神王和各處本主請來享受祭祀,叫做請神。之後請求神靈赦免冒犯之罪,祈求疾病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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