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李清照的悲歌(1)

11.4.李清照的悲歌(1)

李清照,是個命運不濟的才女。她的這詞,幾乎像讖語一樣,昭示了她不幸的一生。試想,一朵飄零的落花,跌進流水之中,任由沉浮的際遇,難以自主的命運,不正是她命途多舛的形象寫照么?

紅藕香殘玉簟秋,輕解羅裳,獨上蘭舟。

雲中誰寄錦書來,雁字圓時,月滿西樓。

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閑愁。

此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

這是她的早期作品,當作於1103年(北宋崇寧二年)的秋天。

那年,李清照二十歲,也是與趙明誠婚後的第三年。花樣年華,新婚燕爾,應該是女人最好的歲月。然而,“花自飄零水自流”,實在是句極不吉祥的讖詩,像埃及金字塔里那條法老的咒語,“誰要觸動了我,誰就不得好死”那樣,其應驗之靈之准,使得她的一生,簡直脫不開“花自飄零”四字。而且,正是從這詞開始,被流水不知帶往何方的飄零命運,也就開始了。

這既是一個女人的悲劇,也是一個文人的悲劇,更準確地說,是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絞肉機中,一個無辜女詩人的悲劇。

故事得從1100年(元符三年)說起。正月,哲宗駕崩,趙佶嗣位,是為徽宗。這個在中國歷史上數得着的昏君,一上台,便倒行逆施起來。

1102年(崇寧元年)夏五月,將司馬光、文彥博、蘇軾等,籍為“元祐奸黨”。

七月,李清照之父李格非,“以文章受知於蘇軾”(《宋史》),為蘇門后四學士之一,順藤摸瓜,在劫難逃。七月乙酉,定案“元祐奸黨”十七人,李格非名列第五,罷官。

九月,宋徽宗御書奸黨人名,凡百有二十,刻石京師端禮門,以示儆尤,李格非名列其中,充軍廣西象郡。

1103年(崇寧二年)四月,毀司馬光、呂公著等繪像,及三蘇、秦、黃等人文集。

九月,令天下監司長吏廳各立“元祐奸黨碑”。黨人碑刻三百零九人,李格非名列第二十六。

1104年(崇寧三年)詔御書所書寫之奸黨,不得在汴梁居住,凡親屬,無論親疏,遣返原籍。

仍在開封的李清照,日子是不怎麼好過的。第一,她不能不挂念謫放遠方的老爹;第二,她不能不犯愁自己要被遣送的命運。株連一說,雖然出自秦朝,但是歷朝歷代的統治者,無不奉為圭臬。

幸好,李清照的先生趙明誠很愛她,是那不堪屈辱的日子裏唯一的精神支柱。這位在太學讀研或者考博的丈夫,既沒有跟她真離婚或假離婚以劃清界限,也沒有立時三刻大義滅親將她掃地出門,而是四處求,輾轉託人,送禮請客,以求寬容,挨一天算一天,盡量拖延着不走。

李清照崛起於北宋詞林,實在是個異數。

她的一篇在中國文學史上,最為直不諱的批評文章《詞論》,開頭處先講述了一個故事:

“開元天寶間,有李八郎者,能歌擅天下,時新及第進士開宴曲江,榜中一名士先召李,使易服隱名姓,衣冠故敝,精神慘沮,與同之宴所,曰:‘表弟願與座末。’眾皆不顧。既酒行樂作,歌者進。時曹元謙、念奴為冠,歌罷,眾皆咨嗟稱賞。名士忽指李曰:‘請表弟歌。’眾皆哂,或有怒者。及轉喉聲,歌一闕,眾皆泣下,羅拜,曰:‘此李八郎也。’”

這位突兀而來的李八郎,凌空出世,滿座拜服的精彩表演,其實也是她,震驚京師,征服文壇的寫照。

當這位小女子由家鄉山東濟南來到開封的時候,詞壇好比那曲江進士宴,無人把她放在眼裏。斯其時也,柳永、宋祁、晏殊、歐陽修、蘇軾、張子野、晏幾道、秦觀、黃庭堅……藻紛出,華章迭起,一闕歌罷,滿城傳寫。凡歌場舞榭,盛會宴集,三瓦兩舍,遊樂醵聚,或嘯,或歌,或唱,或賦,非蘇即柳,不是“大江東去”,就是“曉風殘月”,鶯鶯燕燕為之一展歌喉,弦索笛管為之喧鬧嘈雜,風光悉為鬚眉奪去,風流盡在男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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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人的另類面孔(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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