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第三節漢族向西南的遷徙和發展(23)
貴州境內的況也大體相似,省城貴陽周圍設有貴州衛和貴州前衛2個衛共10個所,合計四五萬人;其次為黔西片的普定(今安順)、普安(今盤縣)、安南(今晴隆)、平壩(今平壩)、威清(今清鎮)、安庄(今鎮寧)等6個衛沿滇黔交通線與雲南漢族連成一片,連接四川的為黔北畢節(今畢節)、烏撒(今威寧)等衛,連接湖廣的則為清浪(今岑鞏)、鎮遠(今鎮遠)、平越(今福泉)、平溪(今玉屏)等黔東片10餘個衛。***
而作為更次一級的居民點,還有沿交通線而設置的“堡”和“鋪舍”。據明正德《雲南志》卷二說:“雲南有驛無遞,故以堡代之。有驛必有堡,堡主遞送領以百戶。世職其事,實以軍士,世役其事。官軍皆國初撥定人數,環堡居住,有田無糧。”又說:“雲南鋪舍,大抵與江南、中州不同,江南、中州鋪兵俱民戶輪流,一年一換;雲南或以民戶,或系國初調來軍士,俱環鋪居住耕種,子孫世役。”這種“堡”、“鋪”,大約是由各衛所管轄,設於連接省、府、州、縣的大小交通線上,堡兵世司其職,且環堡而居,屯田自養,久而久之遂形成一個個漢族聚居的村鎮,綿延千里而散佈於崇山峻岭之中。類似的況,在貴州境內,雖明確見於記載的不多,但據調查在今黔西安順、平壩一帶,有20餘萬自稱為“屯堡人”的漢族群眾,他稱則有“屯田子”、“堡子”、“屯軍堡子”等等1。據民國《平安縣誌》卷五說:“屯堡(人),即明洪武時之屯軍。”則“屯堡人”為明初屯軍之後當無疑問。唯細揣其稱,“屯”字自不待,“堡”、“鋪”在滇黔方中同音(pu),故“屯堡”之名似為“屯軍”與“堡兵”各取一字之簡稱。
明初以後滇黔漢族的分佈,整體上是在沿襲洪武年間(1368~1398年)形成的基本格局的前提下,隨區內漢族人口的不斷增殖和外來移民的陸續植入,而逐漸由平壩地帶向廣大山區、由靠內地區向邊境沿線蔓延擴散,並最終形成了今天這樣一個漢族與區內各兄弟民族交錯雜居而覆蓋了滇、黔兩省絕大部分地區的恢弘局面。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不同的空間範疇內況亦不盡一致,扼要說來,除了受人口遷徙流動的內在規律所支配之外,主要又與下列幾個方面密切相關。
第一,明清時期滇黔漢族分佈面的拓展。先是與“改土歸流”有關。所謂“改土歸流”,即廢除主要由當地土著民族上層世襲的土司土官,改為由中央政府直接委派且定期更換的流官充任地方軍政長官。據研究,土司土官制度的淵源,可以追溯到漢、唐時期曾廣為推行過的“羈縻”制度。降及元、明之世曾盛極一時,諸土司土官各據一隅,相互畫地為牢,輕者不時爭戰殺伐糜爛地方,重者陷州克府圍攻省城,乃至踞地稱王自立為“國”(如麓川王國),成為西南邊疆民族地區的一大不安定因素。為此,貴州境內從明初永樂十一年(1413年)廢思南、思州兩宣慰使司始,雲南則自明中葉正統八年(1443年)鶴慶土府改流起,相繼拉開了“改土歸流”的序幕。入清以後,又在雲貴廣西總督鄂爾泰等封疆大吏的極力主張和操持下,按照“(瀾滄)江外宜土不宜流,江內宜流不宜土”1的原則,於清初雍正年間(1723~1735年)全面鋪開“改土歸流”。
對於“改土歸流”尤其是在其實施過程中清政府對邊疆各族人民的血腥屠殺,學術界歷來頗多非議,但從滇黔漢族展史的角度看,“改土歸流”清除了由封建政府和土司土官在空間上共同設置的人為障礙與界限,使得漢族人口向廣大山區和邊疆地區遷徙流動成為可能,並大大拓寬了區內漢民族集體的空間分佈範圍。例如,貴州北部的思南地區,自明初改流后至正德、嘉靖年間,“流民入境者絡繹道途,佈滿村落,已不下數萬”。以後又“親戚相招,纏屬而至,日積月累,有來無去”,以致“蜀中、江左之民,僑寓於此者甚眾”2。雲南的況更為典型,如滇南一帶,據清道光《普洱府志》卷九說:“國初改流,由臨元分撥營兵駐守,並江左、黔楚、川陝各省貿易之客民,家於斯焉。於是人煙稠密,田土漸開,戶習詩書,士教禮讓,日蒸月化,浸浸乎具有華風。”再如滇東北地區,改流前不僅土官土目對外來漢族採取排斥態度,而清兵對漢人之入“土司地”而娶當地彝女為妻者,亦“必以漢姦殺之”3。及至雍正年間改流后,一駐防軍總兵曾說:“昭郡郭北,一望沃野,平岡一帶,周環荒土萬畝,即余奏明撥戍新疆兵丁。越四年土漸成熟,變為農桑醉飽之鄉。”4而最具參考價值的,又莫過於民國《廣南縣誌稿》的一段敘述:“在二三百年前,漢族人至廣南者甚稀,其時分佈於四境者,附郭及西鄉多儂人,南鄉多倮倮,北鄉多沙人。其人濱河流而居,沿河墾為農田。山嶺間無水之地,盡棄之不顧。清康、雍以後,川、楚、粵、贛之漢人,則散於山嶺間,新墾地以自殖。伐木開徑,漸成村落。漢人墾山為地,初只選擇肥沃之區,日久人口繁滋,由沃以及於瘠。入山愈深,開闢愈廣。山間略為平廣之地,可以引山水灌田者,則墾之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