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節漢族向西南的遷徙和發展(18)

34.第三節漢族向西南的遷徙和發展(18)

其次,戰亂。明清之際巴蜀地區的戰亂紛爭,自明崇禎七年(1634年)張獻忠率農民起義軍由湖北經長江三峽入川,后又自川東翻越大巴山北上陝西開始,至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兵平定“三藩之亂”惡吳三桂所部駐川叛軍為止,歷時將近半個世紀。值此期間,曾三次入川的張獻忠農民軍與明軍、明軍與清兵、清兵與南明軍隊以及清軍與吳氏“西府兵”先後大戰20餘次,小戰不可勝數,致使巴蜀境內“盪為血肉之場”9。其中,既有“八大王”張獻忠的成都、丹陵、峨眉、順慶、邛州之屠10,也有明、清軍隊的濫肆殺戮,如《蜀記》說:清順治四年(1647年),幾經戰亂后。“成都殘民多逃雅州,采野菜而食,亦有流入土司者,死亡滿路,屍才出,臂股之肉少頃已為人割去,(官兵)雖斬之不可止。”及至清兵入據成都時,城內“殘民無主,強者為盜,聚眾掠男女,屠為脯。繼以大疫,人又死。是后虎出為害,渡水登樓,州縣皆虎……”而當清兵退出之際,又“驅殘民千餘北去,至綿州,復盡殺之”,致使“成都之人,竟無遺種”(11)。

再次,匪患。明清之際的巴蜀匪患,也是一大禍害。其中尤以川東股匪“搖黃”最為兇悍。“搖黃”之起,始自明末,史稱其以“通江、達州、巴州為巢穴,而蔓延於岳池、廣元、定遠、合州、巴縣。凡川東之北岸,任其出沒。擄掠人口,則責人取贖。當耕種時,則斂兵暫退,及收成后則復來。……因土人強悍,鄉兵四起,相約殺賊,而賊遂逢人即殺”1。又說:“(搖黃)惟川北、川東諸州縣恣意去來……久之,數百里寂無煙火,燕巢林上,虎入城市”2。延至清初順治二年(1645年),“搖黃賊屠巴州、通江、東鄉、太平、達州、梁山、新寧、開縣各地方,人煙俱絕”3。

由此可見,明清之際巴蜀人口的銳減,乃是由天災**等錯綜複雜而又相互交織的多重因素造成,其中最根本殺傷力也最大的,又是由各種社會矛盾激化所引的戰亂紛爭,而絕非“八大王剿四川”一句話所能包蘊得了。然而無論怎麼說,到了清朝初年,巴蜀境內的總人口和漢族人口都已降到了歷史的最低值,隨之而來的是所謂“湖廣填四川”的大規模移民活動的興起。

清初外地人戶徙居巴蜀的移民活動,據研究最先是從就地招徠流民而端,以後才轉為從區外招募移民入川,原因都是為了增加賦稅收入以緩解地方財政的嚴重不足。其時間上限,以往學術界多認為肇自順治十年(1653年)清政府頒佈“四川耕地,官給牛種,聽兵民開墾,酌量補還價值”4和“凡拋荒田地,無論有主無主,任人儘力開墾,永給為業”5等鼓勵措施之後。但有資料表明實際上還要更早,如順治七年四川巡撫張瑃在其《揭帖》中便曾說道:“竊照川中見有保寧、順慶二府……自獻逆、搖黃大亂,殺人如洗,遍地無煙。幸我大清恢靖三載,查報戶口,業已百無二三矣。方圖培養生聚,漸望安康。奈頻年以來,城市鞠為茂草,村疃盡變叢林,虎種滋生,日肆吞噬。……據順慶府附郭南充縣知縣黃夢卜申稱:原報招徠戶口人丁五百零六名,虎噬二百三十八名,病死五十五名,見存二百一十三名;新招人丁七十四名,虎噬四十二名,見存三十二名。造冊具申到職……”6據此,最遲不晚於順治七年,在清軍的控制區內,部分州縣已開始着手就地招徠流民歸籍入編,然而限於戰亂未息且天災正熾,故收效甚微。

及至康熙三年(1664年)平川戰事結束后,清政府轉向省外招徠川籍流民回鄉復業,並於康熙七年(1668年)下令:“蜀中流民寄居鄰省者,現在查令回籍,而山川險阻,行李艱難,地方各官有捐資招撫,使歸故土者,請敕議敘。”1再至康熙十年(1671年),又由川湖總督蔡毓榮提出:“蜀省有可耕之田而無可耕之民,招民開墾,洵屬急務”2,且輔以放寬墾荒起科年限、降低招民授官和晉陞的標準,以及允許外省籍貧民攜妻兒入川墾荒等優惠政策。於是,大規模的移民入川活動自此拉開序幕,以後雖因“三藩之亂”爆而一度中斷,但整體上仍呈現為方興未艾、洶湧澎湃之勢而持續了一個多世紀,直到18世紀後期的乾隆年間(1736~1795年)的中、晚期才逐漸平靜下來。再往後,隨着人口的急劇增長,巴蜀一帶逐步上升為全國範圍內人口最多、密度也最大的地區之一併延續到當代。其間,無論是在人口數量還是分佈面上,巴蜀漢族都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而呈直線上升和迅速擴大的趨勢,且最遲從乾隆中、晚期起轉而向鄰近的滇黔、陝甘和西部藏區大面積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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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漢族通史 第2卷(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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