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第三節漢族向西南的遷徙和發展(9)

25.第三節漢族向西南的遷徙和發展(9)

此外,同期巴蜀的人口遷徙與民族融合,規模較大的還有“僚人入蜀”之說。據《蜀鑒》卷四引李膺《益州記》說:成漢李壽時,“以郊甸未實,都邑空虛,乃徙旁郡戶二千以上實成都。又從牂柯引僚入蜀境,自象山以北盡為僚居。蜀本無僚,至是始出巴西、渠川、廣漢、陽安、資中、犍為、梓潼,布在山谷,十萬餘家。僚遂挨山傍谷,與土人蔘居。居家頗輸租賦,在深山者不為編戶”。這批數十萬人之眾的徙蜀“僚人”,按尤中先生的見解為今壯、布依、仡佬等壯傣語族先民之一部3,直到南北朝時仍分佈在漢中以南廣大地區4。延至後世,其中的絕大部分也陸續融入巴蜀漢族而消失。

成漢滅亡之後,巴蜀與關隴、荊湘、滇黔等毗鄰地區之間漢族人口的對流以及區內的遷徙,雖依然時有生而持續不斷,例如東晉永和六年(350年)關隴流民的南下,太元十年(385年)東晉從前秦手中收復巴蜀后北方流民的徙入,義熙十四年(418年)晉軍自關中潰退時漢族的南遷,劉宋元徽年間(473~477年)巴峽流民的東移,等等,但規模和影響較大的已不多見。與此同時,巴蜀漢族也歷盡磨難而逐漸走出低谷得到了初步的展。

(二)滇黔漢族的夷化

滇黔漢族的“夷化”與滇黔漢族中的“大姓”和土著民族上層“夷帥”兩大

所謂“大姓”,簡單說來就是人盡皆知的封建宗法制大家族,在漢晉時期曾大量見於歷史文獻記載,空間分佈上遍及全國大部分地區而尤以巴蜀一帶漢族聚居區最為常見1。南中地區的大姓,據《華陽國志·南中志》記載,在當時的“南中七郡”里幾乎都有分佈,其中建寧郡有“大姓焦、雍、婁、爨、孟、董、毛、李”,朱提郡有“大姓朱、魯、雷、興、仇、遞、高、李”及孟氏,牂柯郡有“大姓龍、傅、尹、董”及謝氏家族,永昌郡則有“大姓陳、趙、謝、楊氏”及姓呂氏家族,等等。

關於南中大姓的由來,儘管學術界迄今仍在探索與討論之中,但可以斷定的是,其中的大部分,多為那批隨西漢開邊置郡而來的內地漢族“豪民”“奸豪”徙居南中后重新滋蔓展起來。如呂不韋“子孫宗族”初徙於蜀、漢,后至漢“開西南夷”時又被轉徙於滇西不韋縣(今保山市一帶),降及東漢末年展成為永昌姓2;建寧大姓雍氏家族源出漢初徙蜀封“什邡侯”的江淮“沛豪”雍齒等等3。其餘如東晉以後稱霸南中曆數百年之久的頭號大姓爨氏家族“自雲本河東安邑(今山西南部運城)人”4,后大約於東漢時“遷運庸蜀,流薄南入”而落籍定居滇東同樂縣(今陸良縣一帶)5。此外,在南中大姓里,據研究還有相當一部分系由外來或土著的非漢民族上層經漢化以後展衍變而來6。

南中大姓的活動,最早見於記錄的是兩漢之際公孫述據蜀稱帝時,牂柯“大姓龍、傅、尹、董與功曹謝保境為漢”與其對抗7。表明至遲不晚於東漢初年,南中大姓便已擁有了造成局面的雄厚實力。延至魏晉之世,更是盛極一時並屢屢擾亂邊地、左右南中局勢達數百年之久。其間,作為滇黔漢族中的上層集團,隨着接二連三的戰亂紛爭和漢族人口的持續減少,以及主要由此所導致的族群互動融合歷史趨勢的逆轉,南中大姓也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夷化的道路,並最終無一例外地融入當地各土著民族轉化為“鬼主”“蠻酋”。因而,魏晉南北朝時期整個滇黔漢族的展脈絡及其夷化歷史進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透過南中大姓及其民族成分的衍變而窺其大概。

根據有關歷史文獻的記載,魏晉南北朝之世約360年間,與南中大姓直接相關並對南中地區衝擊和影響較大的戰亂紛爭主要為下列3次。

第一次生在蜀漢初年,滇中大姓雍闓、孟獲乘蜀先主劉備夷陵敗死,“主少國疑”內外不安之機,外結東吳、內聯朱提大姓牂柯太守朱褒和越嶲叟帥高定等起反蜀大叛亂。建興三年,蜀漢丞相諸葛亮兵分3路大舉南征,戰越嶲斬高定,繼而“五月渡瀘,深入不毛”1,自越嶲追擊北援高定的滇中叛軍直達滇池,途中曾轉戰千里屢次交鋒而史有“七擒七縱”孟獲之說,其間大量人口歿於兵火當勢在必然。與此同時,偏師中路軍李恢、東路軍馬忠分別率先攻入滇中和牂柯,戰鬥亦十分激烈。史載“恢案道向建寧,諸縣大相糾合,圍恢軍於昆明。時恢眾少敵倍”,李恢遂以計怠敵,叛軍“故圍守怠援,於是恢出擊,大破之,追奔逐北,南至盤江,東接牂柯,與(諸葛)亮聲勢相連”2。於是又一大批以漢族為主的“諸縣”人口喪生於兵火之中。南中平定后,諸葛亮在採取移“床降都督”進駐建寧、調整南中政區、啟用親蜀派大姓以及安撫各族群眾等一系列善後措施以安定南中局勢的同時,為了削弱大姓、夷帥勢力減少隱患,還下令:“移南中勁卒、青羌萬餘家於蜀……”3這批為數四五萬人的徙蜀“勁卒、青羌”,據考即為孟獲麾下的南中叛軍殘部,兼有漢、夷等多種民族民分4。隨其奉征北上,使得南中的郡縣人口在業已蒙受了戰爭的巨大損耗之後又進一步減少。為此,戰後蜀漢政府曾採取了部勒戰俘為“部曲”、鼓勵大姓富豪“出金帛聘策惡夷為家部曲”,以及從永昌郡“遷濮民數千落於雲南、建寧界以實二郡”等措施5,以彌補郡縣人口之不足。這樣一來,在由大姓、部曲、“家部曲”和“濮民”4個部分所組成的郡縣人口中,漢族無論是在絕對數量還是相對比例上,都已退居少數和劣勢地位,故戰後封建政府的賦稅,遂轉由南中土著民族“叟、濮”來承擔6。按照民族融合的一般規律,南中地區族群互動融合的歷史趨勢,大約也自此由當地少數民族土著族群漢化轉向為漢族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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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漢族通史 第2卷(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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