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生存的痛苦與虛無(3)
與我們人類相比,動物更能只滿足於存在,植物則更是百分之百的滿足,而人能否滿足,則關鍵在於其意識的獃滯程度。***與此相對應的,動物的痛苦和快樂也比人少許多。一方面,動物不知道“擔憂”,也就不必經受因此帶來的折磨;另一方面,動物也無所謂“希望”,這樣,它們就不會因為“想法”“念頭”以及與此相生的種種幻想而期待“美好的明天”——而我們大部分人能感受到的幸福和快樂卻恰恰源於此。
因而從這點意義上來說,動物是沒有希望的。它們沒有擔憂,沒有希望,因為它們的意識只局限在直觀所見的事物上,也就是說,只局限於當時當刻,只有在當下直觀地呈現於它們面前的事物,才能引起它們極為短暫的恐懼與希望,而人的意識視野貫穿其一生,甚至超出了這個範圍。但也因為如此,與人類相比,動物從某種方面看確實更有智慧——它們可以心平氣和地、全身心地享受當下的時刻。因此,動物是現時的體驗,它們明顯享受內心平靜的狀態,常常令受到擔憂和思慮折磨、時常心生不滿的我們萬分慚愧;不僅如此,甚至連我們剛剛討論的希望與期待所能夠帶來的快樂也不是隨心所欲的:經由希望與期待所提前享有的滿足感將在稍後的時間裏從現時的享受中大打折扣——稍後所獲得的滿足剛好同之前的期待構成反比。與此相比,動物們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況,享受既不會提前到來,也不會在稍後的時間裏打上折扣,它們就是完整地、全然地享受當時當刻真實的事物本身。與此相應的,不幸也只是適度地打擾一下它們,但對於人類,由於預測與恐懼,這種不幸會呈十倍上漲。
動物所獨有的這種全然沉浸現時的特點,讓我們只要看着那些馴養的動物,就會獲得很大的快樂。它們是現時的化身,從某種程度而,動物們讓我們領略到了每一輕鬆明快的時刻所擁有的價值——對於這些時刻,滿懷心事的我們常常未加理會就讓其匆匆溜走了。然而,動物那種更滿足於生存的特質卻受到自私自利的人類的濫用;動物們常常受到人類的剝削和壓迫,除了苟且偷生,它們別無選擇。很明顯的實例就是,那天生翱翔在半個地球上的小鳥,卻被人類囚禁於一尺見方的空間內,漸漸憔悴、哀嚎而死,因為困於籠中的無奈與鬱悶,使得它的歌唱不再源自快樂,而是於憤恨。
而具高等智力,堪稱人類最忠誠朋友的狗,卻被它們的朋友——人類套上了鐵鏈!看到它們遭受這樣的虐待,我對此深表同的同時,也對它的主人感到極大的憤慨。這令我想到若干年前《泰晤士報》上曾報道過的一件事:一位勛爵用鐵鏈拴起一條大狗。某天,當他走過院子時,突然向這條狗走去,並想拍一下它的腦袋,結果他的整隻手臂被這條狗撕下來,真是罪有應得!這條狗大概想以此來抗議:“你不是我的主人,你這個惡魔——你把我的短暫一生弄得如同在地獄一
般!”把小鳥關在一尺見方的囚籠里也是虐待動物:把這種天生的飛行家囚禁在如此狹小封閉的空間裏,目的只為聆聽它們的哀嚎!
倘若以上論述的目的只為了提高人的認識力使其生活得比動物們更痛苦,那我們可將這種況歸結於如下的一條普遍法則,我們還可由此對這一況獲得更全面的了解。
就認知本身而,無所謂苦痛。痛苦只與意志相關,它的形不外乎就是意志受到阻礙、抑制,而對此的附加條件就是必須對阻礙和抑制加以認識,這正像光線只在有物體來反射光線的況下才能夠照亮空間,聲音只有在產生共鳴、迴響,碰撞於硬物上振動空氣波,並限定於一定的距離時才能為耳朵所聽見——也正因為此,在孤絕的山頂上出的吶喊和於空曠的平地上歌唱,只有微弱的音響效果。同樣的道理,意志所遭受的阻礙和抑制,必須具有適當的認識力,所謂的感覺痛苦才能夠成立,然而對於認識力本身來說,痛苦卻是陌生的。
所以,感受到**痛苦的前提,就是神經及其與腦髓的連接。因而倘若手腳連接腦髓的神經被切斷,抑或因為實施了哥羅芬麻醉,致使腦髓失去了自身的功能,那麼手腳受到損傷,是不會被我們知覺到的。因此,瀕臨死亡的人一旦意識消失,在那之後出現的身體上的抽搐便被視為沒有苦痛。而感知“精神”的痛苦要以認知為條件,就更不自明了,很容易就能夠看出來精神的痛苦是隨着認知程度的提高而增加的。由此,我們可以用一個十分形象的比喻來揭示二者之間的關係:意志好比琴弦,對意志的阻礙或抑制即是琴弦的顫動,認知則為琴上的共鳴板,痛苦則是由此產生的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