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論女性(4)
西方諸國所給予女性的——尤其所謂“淑女”地位,實在是大錯特錯。***自古至今都是屈居人下的女子,絕對不是我們所應敬重與崇拜的對象,因為憑藉她們自身的條件和男性享有同樣的權利尚且不能同日而語,更不用說享有同等特權了。否則必然釀成不可收拾的殘局。我們指定給予婦女一定的地位,不但會成為亞洲人民的笑柄,若古希臘羅馬人泉下有知的話,亦必會譏笑我們的不智,只希望“淑女”一詞從此銷聲匿跡才好。若如此,我相信不論是在社會還是政治上,都將會帶來數量可觀的收益。
由於“淑女”這種身份的存在,使得歐洲絕大多數的女性(尤其是那些身份較低的女人),比東方女人遭遇了更多的不幸。此類所謂“淑女”完全沒有存在的必要,當然對於主婦和那些即將成為主婦的少女們,她們還是不可或缺的,對於後者,我們要好好地對她們教導,使她們不再狂妄自大,使其變成具有服從的優良品性以及快速適應家族生活的能力。
拜倫說:“古希臘婦女的生活狀態,實在是一面很好的鏡子。男人能夠充分地供給她們衣食,讓她們不用拋頭露面到社會上謀生,能夠一心一意地照顧家庭。要實現這樣的生存狀態,她們必須都得接受足夠多的宗教教育,與詩、政治理論等書籍相關的不讀也無所謂,只管閱讀有關‘敬神’和‘烹調’方面的書籍即可。閑暇時,繪畫,跳舞,撫琴唱歌都行,偶爾造些園藝或是下田耕作。伊比魯斯的婦女便可以修築出非常漂亮的道路來,所以我們現在的女人還有什麼理由不做那些擠牛奶、砍枯草之類的輕便工作呢?”
服從是女人的天性,這裏我還可再提出一個佐證:年輕的女性原本是逍遙自在與獨立不羈的(這有悖於女人的自然地位),但沒過多久,就要找個指揮統治自己的男士為伴,這便是女人的要求支配者。在她們年輕的時候,支配者是她們的丈夫,年老時,則是聽取懺悔的僧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