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論財產(1)

29.論財產(1)

偉大的幸福論者伊壁鳩魯將人類的需要分成三類,可以說他所做的分類十分真確。第一類為自然且必須的需要,如食物和衣服。這都是易於滿足的需要,一旦缺乏便會有痛苦感。第二類是自然卻不是必需的,如某種感官的滿足。在這裏我要說明一點:根據狄奧簡尼·盧爾提斯的記述,伊壁鳩魯並未指明是哪些感官,因而比起原有的伊氏學說,我所敘述的更為固定和確實。第二種需要較為難滿足。第三類就是既非自然又非必需的,諸如對奢侈、揮霍、炫耀及光彩的渴望。這種需求如同無底的深淵,更難以令人滿足。

實在很難用理性定義出財富欲的界限,我們幾乎無法找出能使人感到絕對滿足的財富量,這一數量是相對的,正如在他所求和所得間,通過意志維持着一定的比例。僅以人的所得來衡量其幸福,不顧其所希望得到的——這種衡量方式,就如同僅有分子無法寫出分數一樣無效。對自己不希冀的東西,人是不會產生失落感的:沒有那些,他依舊能夠快樂;而另一類人,儘管有着千百倍的財富,卻為著得不到自己所希望的東西而苦惱。在他所見範圍內的東西,只要他有信心獲得,便會感到快樂;而如果難以到手,便終日苦惱。人人都有自己的地平面,超出這範圍以外的東西,對他而,得到與否都沒影響。

因此,富人的萬貫家財不會令窮人眼紅,而富人也無法用財產來填補希望的落空。財富好比海水,喝得越多,越是口渴,名聲也同此理。除了第一次陣痛外,喪失財富並不會使人的習慣氣質生改變;如果人無法擺脫財產減少的命運,他將會自動減少自己的權利。當噩運降臨,減少權利的確非常痛苦,可一旦做了,這種痛苦便會漸漸減小,終究沒有了感覺,如同痊癒的舊傷一般。相反的況是,好運來到,權利越來越多,沒有約束。這種擴展感令人快樂,卻也是短暫的,當擴展完成,快樂也隨之消失,習慣了權利增長的人們,便漸漸不再關心滿足他們的財富數量。《奧德賽》中的一段話便是這一真理的描述:

“在我們無法增長財富,卻又不斷想增加權利時,不滿之油然而生。”

我們要是知道人類的需要是何等之多,人類的生存如何建立在這些需要之上,便不會驚訝於財富為什麼會比世上其他東西更為尊貴,為什麼財富會佔着極為榮耀的地位;對於有些人將謀利看成是生命的唯一目標,並把不屬此途的——例如哲學——推到一邊或拋棄於外,我們也不會感到驚奇了。那些希求金錢和熱愛金錢超過一切的人常常會受到斥責,這是很自然且不可避免的事,他們就如同多變而樂此不疲的海神,追求各種事物,隨時隨地想要滿足自己的各種**。任何其他的事都能成為滿足對象,但一件事物只能滿足一個希望與一個需求。食物當然是好東西,但只有在飢餓時才是如此。倘若懂得享受美酒的話,酒也是如此;有病時葯就是好的;冬天火爐就是好的;年輕時愛是好的。但這一切的好都是相對而的,而金錢才是絕對的好:錢不但能具體滿足特殊的需要,也能抽象地滿足一切。

如果人有一筆頗能自足的財富,他便應該將此作為抵禦他可能遭遇的災禍與不幸的保障;而不應當做在世間尋歡作樂的許可證,或以為錢就應當如此用。那些白手起家的人,常認為致富的才能是他們的本錢,所賺取的金錢只相當於利潤,因而他們盡數花去所賺的錢,卻不懂得把一部分存起來當做固定資本。這類人大多數會再度陷入窮困境地:或收入減少,或完全沒有進項,這一切緣於他們才能的枯竭,或是時境變遷,使他們的才能沒了用武之地。而通常以手藝為生的人,任意花用所得並無大礙,因為手藝是一種不易失掉的才能,倘若某人失去了手藝,他的同行盡可以彌補,此外這類勞力的工作為社會普遍所需,所以古語說:“一項有用的行當如同一座金礦。”而對於藝術家和其他專家,況又會不同,這也是后兩者的收入為何會比手藝人好得多的原因。這些收入高的人原本應該存一部分錢當做資本,而他們卻把收入當做利潤盡數花掉,以致日後變得非常窘困。此外,繼承遺產的人至少能夠清楚哪部分是資本和利潤,並儘力保全資本,輕易不會動用;倘若有緊急況,他們至少會存起八分之一的利息來應付。因而他們之中的大部分能夠保持其地位不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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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隨筆 人生之路如何走過(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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