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論宗教(3)

5.論宗教(3)

因此,對於一切以宗教和信仰的名義進行煽動暴力的行為,以及一切為這種行為辯護的邪說,君王們都應當用他們的法律利劍,學者們應當用他們手中的筆——就像天使手中揮舞的奪魂金杖,把那些助長以上那些惡行的行統統予以誅伐,並打入地獄,使其萬劫不復!

在一切關於宗教的理論中,沒有哪句會比使徒聖雅各的這句話更加高明:“憤怒的感並不能夠真正體現上帝的正義!”還有一位教士說了同樣意味深長的話:“凡是壓迫別人良心和信仰的,通常都是為了達到他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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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隨筆 人生這道難題(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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