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擊鼓(1)

12.擊鼓(1)

——遠征他鄉的悲苦

擊鼓其鏜[1],踴躍用兵[2]。***

土國城漕[3],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4],平陳與宋[5]。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6]?爰喪其馬?

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7],與子成說[8]。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於嗟闊兮[9],不我活兮。

於嗟洵兮[10],不我信兮。

與其說這是一詩,倒不如說是一位遠征異國多年而不得歸家的士兵的控訴。詩中反映了統治階級無休止的戰爭,給人民所帶來的深重災難。詩的第一章寫自己不幸被遠徵到南方參加戰爭;第二章則是寫有家不能歸的痛苦心;第三章寫士兵們思鄉心切,軍心渙散,沒有了鬥志;第四章則是追敘自己與妻子離別時的景;詩的最後,則是描寫詩人對統治者強迫自己長期服役的痛恨。

春秋時期,諸侯各國之間的兼并戰爭非常頻繁。根據史書記載,衛國對外動的戰爭特別多。這詩所反映的就是“平陳與宋”的戰爭。

這詩無論是描寫渙散的軍心,還是敘述離別的痛苦,都描摹得非常生動逼真,文筆委婉有致。從他者的角度進行描寫,所產生的效果也是非常強烈的。出徵士兵的妻子在家伺候公婆、養育子女,心裏難免會有怨恨,而在外征戰沙場的征夫則同樣心懷幽怨。由此可見,無論男女,只要兩相依、兩心相許,便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士兵們被強迫從軍參加戰鬥,但是卻並不知道為何而戰,身上穿着的鎧甲、手裏的刀槍便成了沉重的枷鎖鐐銬。一旦身死疆場,就成了遊魂野鬼。

對於平民百姓來說,只有國難當頭,他們才會以兵刃相見,而那些統治者則並不這麼想。他們往往會為了一己之利或者頭腦熱,就把受苦受難、賣命送死的“恩惠”賜給小民百姓,百姓們能沒有怨恨嗎?戰爭的策劃者和動者往往都有他們自己的邏輯,而在戰場上賣命送死的士兵也有自己的追求和怨恨。道不同不相與謀,平民百姓也有兒女長,因此,征夫的一怨曲也是他們愛的讚歌。

《擊鼓》一詩,開頭第一章先介紹了衛人救陳的歷史背景,詩中先交待了平陳宋之難,進而描寫了衛人的怨憤。以“我獨南行”作結,這詩本來是以抒寫個人憤懣為主的,這是貫穿全詩的線索。詩的第三句“土國城漕”,在《毛詩序》對《鄘風·定之方中》的敘述中說:“衛為狄所滅,東徙渡河,野居漕邑,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營宮室。”文公營建楚丘,這就是詩中提到的“土國”。到了穆公時期,又在漕邑修築城池,因此詩中又說“城漕”。“土國城漕”雖然也是勞役,但還是在國境以內,現在到南邊去救陳國,其環境就更加艱苦了。

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承接上面的“我獨南行”。如果南行不久就返回家鄉,那麼也沒有什麼。但是詩的末尾兩句說“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敘事繼續向前推進,層層遞進,讓人心酸不已。

第三章寫駿馬丟失了。這似乎是題外的小插曲,其實這正是全詩的中心所在。駿馬是不會受到羈絆的,它們喜歡自由地馳騁;而遠征的士兵也不願意長久地在外征戰,他們也思念家鄉。正是這個看似旁出一筆的細節,其實是對人最傳神的刻畫。

第四章“死生契闊”,“死生契闊,與子成說”,是古時候人們分別時的誓。與後面的文字形成鮮明對比,生活在那樣的時代,什麼樣的誓面對現實都成為了無用的空談。兩章絲絲相扣,滴水不漏。

全詩的前三章是遠征的士兵自己敘述的出征時的景,字字寫來如怨如慕、如訴如泣。後面一章轉到夫妻離別時的誓,誰知道何時是歸期,誓已經成為了無用的空談,上下緊扣,辭激烈,可謂是悲憤滿乾坤。對士卒長期征戰的悲憤和思念家鄉親人的痛苦表現得淋漓盡致,無以復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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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如歌 過往歡宴(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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