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駿紮起“囚籠”,我軍以破襲戰應對(3)

5.駿紮起“囚籠”,我軍以破襲戰應對(3)

又經過一個多月的醞釀,《關於破襲正太路戰役的預備命令》出台了。***隨後,八路軍總部正式召開軍事會議,**中央北方局書記楊尚昆參加,會議正式決定動一次大規模的破襲戰。

周恩來飛回延安,商議《中央提示案》

同一天,還是9月22日,遠在重慶的周恩來飛抵延安,他帶來了國民政府的《中央提示案》——一份限共、**的文件。

所謂《中央提示案》,是指1940年7月16日國民黨提出的所謂《中央提示案》。主要內容是:取消陝甘寧邊區,代以陝北行政區公署,歸陝西省政府領導;縮編八路軍、新四軍,並限制其防地。

隨着局勢的展,國民黨掀起了新的****。國民黨中央推動各地及各黨政軍機關擬具防共辦法,不可避免地使本來就已經充滿摩擦的國共緊張關係更趨白熱化了,並且迅速開始展到軍事衝突的地步。在國民黨佔據軍事優勢的地區,國民黨防共限共的辦法自然容易奏效,**方面難免要遭受損失。如在平江和確山兩地的新四軍留守機關人數寥寥,受到國民黨地方勢力圍攻,不免死傷慘重。在雙方力量勢均力敵的地區,對抗的結果卻只能採取折中的辦法,妥協解決。如在陝甘寧邊區隴東方面的鎮原和寧縣,原本就是個雙重政權的地區,國民黨任命的鎮原專員公署依照上級指令“自動恢復權力”,“絕對強硬不稍退讓”,指使保安隊“到處搜捕搗亂分子”,捕去八路軍三八五旅工作人員6名,意圖逼走八路軍,結果引起三八五旅的報復。雙方你捕我的人,我捕你的人,終於引軍事衝突,國民黨鎮原縣長、專員及保安大隊均被趕出鎮原縣城。與此同時,鄰近之寧縣亦生相同況。**據此曾明確提出“採取強硬態度”,堅持鎮原、寧縣、慶陽等5縣“全歸邊區管轄”,但由於國民黨方面調來一六五師武裝介入,形成軍事對峙,最終雙方也還是只能相互妥協,承認一切恢復原狀了事。

周恩來1939年6月3日曾致函蔣介石稱:近來各地摩擦日益加劇,“考其原因,地方幼稚,舉動失常,固為肇事近因,但自國民黨五中全會後,中央有防制異黨活動辦法之通告,實予地方上以極大之刺激。因是,各地磨擦漸趨普遍,武裝衝突者有之,**黨員被暗殺者有之,被捕者有之,被罵為漢奸者有之,其所出版之書報多被查禁,其所參加之團體多被封閉,其所來往之友朋多被懷疑,其所從事之工作多受限制。蓋以為如是,可以防制共黨之活動,可以縮小邊區之範圍。殊不知愈恃壓力,愈不足以服人之心,愈難收預期之效果。”

1940年初,國民黨高層幹部上書蔣,明白提出,倭寇、汪逆、**三者,已均為我之敵人,“倭汪為我絕對之敵,**則橫陳於敵我之間,其所處形勢,比倭汪尤難對付……假定**勢力繼續膨脹,各地衝突繼續生,尤以**活動範圍漫無限制,我既不能消滅之,又不能調整運用之,徒加以不生效果之防止,即所謂以磨擦對磨擦,則久而久之,到處滋漫,對消我之抗戰武力,擾亂我之社會秩序,動搖我之政治基礎,不特為敵偽造機會,且將引起國際誤會,而陷外交於僵局。”鑒於當前局勢,似應本各個擊破之法,劃清國共兩軍作戰界線,即將冀察戰區給予**,任命朱彭為總副司令,而將黃河以南以及長江流域所有**部隊強制調赴北方,並示意只准向東四省展,不準向南進出,在黃河以南尤其是長江流域,任何地方不容絲毫客氣,雷厲風行,禁絕並剿滅**一切活動分子,確保國民黨之統制態勢,則勢轉變,可望生如下之效果:免去**部隊與**雜處之狀態,並堅固自己陣容;使**轉向其鋒,與倭寇及偽組織直接衝突;肅清華中華南之**勢力;抗戰勝利后,我可根據華北人民之請求,單獨處置**,並可乘東四省之極度騷亂,相機收復全部失地。據此,他們提出:目前應“先成立一肅清黃河以南**勢力之計劃案”,以八路軍及新四軍完全調赴該戰區為條件,任命朱彭為冀察戰區總副司令和冀察兩省省府主席,“其不服調動者,即認為賊匪,一律剿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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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團大戰(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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