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一章拉祜族概況(9)
1985年,雲南省人民政府正式確認苦聰人為拉祜族,鎮沅縣各族人民要求成立民族自治縣,實現民族區域自治的願望。1985年6月,經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批准撤銷鎮沅縣,成立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1987年5月15日,在鎮沅縣恩樂召開了“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成立大會,拉祜族幹部王正忠當選為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聚居於臨滄、金平、勐海、西盟縣的拉祜族也相繼成立了民族鄉:西盟縣力索拉祜族鄉,臨滄縣南美拉祜族鄉,金平縣者米拉祜族鄉,勐海縣勐阿拉祜族鄉、勐滿拉祜族哈尼族布朗族鄉、耿馬縣芒洪拉祜族布朗族鄉、永德縣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鄉、鎮康縣軍賽佤族拉祜族傈僳族德昂族鄉、滄源縣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鄉。大雪。散居于思茅、寧洱、墨江、江城、永德、鎮康、耿馬、鳳慶、勐臘、景洪、元江、新平、賓川等縣的拉祜族也都有自己的代表參與州、縣、鄉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自治權利。
1984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佈,拉祜族各自治機構從實際出,制定反映拉祜族人民願望和要求的自治條例,對自治區域自治權的行使作了詳盡的說明,充分行使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自治權,實現當家做主的權利。以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為例,根據自治縣政治、經濟、文化實際以及民族、邊疆山區的特點,為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揮各族人民當家做主的積極性、創造性,加強經濟、文化建設,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制定出《雲南省瀾滄拉祜族自治縣自治條例(草案)》,於1988年3月21日在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7月15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批准,自1988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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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歌手組合:達保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