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二章拉祜族的物質文化(7)

16.第二章拉祜族的物質文化(7)

集體出獵時,凡獵獲物,無論大小,均由參加狩獵者平均分配,包括獵狗和過路人在內,每人一份,即所謂“見者有份”。***擊中獵物者多得一獸頭,以示獎勵。皮毛拿去出售,收入作為買火藥、槍支之用。狩獵隊回寨后,除送頭人一獸腿肉或裏脊肉外,還要送鐵匠一點獸肉,作為對其平日修理農具和槍械的酬勞。親友處均要饋贈一小份,有時請全寨老人一起吃一頓,以示團結,但孕婦之夫不能參加分享,否則認為孕婦將產不下孩子來。獵獲的珍品如熊掌、熊膽、鹿茸、虎骨等要送給土司和“卡些”,也有人將多餘的獵獲物拿去出售的,從而增加一筆副業收入。

過去,拉祜族獵獲物的分配是在本寨範圍內實行平均分配,其原因據稱有兩個。一是雖然留守寨子的人員並沒有具體參加狩獵,但他們留在寨子裏有為出獵者守護家私財物的作用,因此,實際上他們也就等於參加了狩獵。二是所獲獵物誰都喜歡,理應共同享受。從中不難看出拉祜族的原始公社生活殘餘和觀念。自清政府在拉祜族地區建立了流官以後,漢族地主經濟力量逐漸滲入,拉祜族的農村公社瓦解成為村落,因而也就產生了另外兩種分配形式。一是所得獵物實行私有,或平均分配範圍最遠僅及姻親集團。但如果在家裏煮食時,任何人都可以至其家中分享。二是如果全寨集體出獵,同一獵物同時命中幾槍或幾支箭矢時,則先擊中者得獸頭,其次擊中者得獸尾,再次擊中者得獸腰,再其次擊中者得獸肉。清代設置流官以後,任何人打到獵物,都必須先送左右兩條肋肉給“卡些”。該獵物如果是在別寨的地域範圍內打到的,則要分左肋肉一條給該寨“卡些”,該寨成員凡見者皆分一份。

拉祜西將狩獵視為經常性的輔助勞動,可以為生活提供肉食和交換品,兼保護農作物。主要的捕獵對象是松鼠,松鼠干是拉祜西的著名野味,可以當做禮物送人,也可以作為交換糧食和購買耕地使用權的支付手段,對外可用交換食鹽、衣物和農具等。

棲息在樹上的松鼠,每當清晨和傍晚,便成群結隊地出來覓食野果。每當野果成熟的季節,拉祜西便一人或兩三人在林中用弩來射殺松鼠。他們住在林中,等在樹下,一次就可以打到數十甚至上百隻松鼠。集體打到的松鼠實行平均分配。拉祜西打到松鼠后,喜歡將其製成松鼠干儲存起來。松鼠乾的製作方法為:先將松鼠的內臟去掉,撒上鹽、辣椒、花椒等,然後掛在火塘上方烘烤,等烤乾后便可以長期儲存,積累到一定的數量時便拿去交換。

獵取地鼠也是拉祜西一項有趣的狩獵活動。地鼠生活在山谷和玉米地中,對玉米的危害很大,常用的捕捉方法是用籠子捕和用石板壓。拉祜西婦女最喜歡用石板壓地鼠,她們在玉米地周圍支起數十面乃至上百面石板,在石板下放上點玉米做誘餌,當地鼠來吃玉米時碰倒了支柱,石板便倒下來將其壓死。頭天晚上支下石板,第二天清早去查看,如有倒下壓着地鼠的,再重新將石板支好再壓。

拉祜西常獵取的大野獸有麂子、馬鹿、野豬、狗熊等。獵取大野獸的方法除了組織起來集體狩獵之外,還常用設吊板、石板,下竹扦等方法來捕殺。為了克服弩箭射擊力弱的缺點,拉祜西從樹上取下一種毒汁,塗在弩箭上以增強弩箭的殺傷力,這種方法現在已經棄之不用了。近年來,由於火藥槍的傳入,火藥槍成為射殺大野獸的有力武器。拉祜西對獵取大野獸積累了許多經驗,為了尋找野獸,獵人們爬上大樹,砍下樹枝,借樹枝跌落時出的巨響,使野獸受驚逃竄,然後現目標再追蹤圍獵。上樹也是獵人們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這種方法在獵取野豬和狗熊等大野獸時經常採用。

拉祜西獵獲大野獸的分配原則:獸頭歸獵獲者,獸脖肉歸獵獲者的姐姐,另外還要分給鐵匠一斤獸肉,因為鐵匠平日盡義務為大家修理槍械,很是辛苦,其餘部分實行寨人平均分配,同時還要舉行祭祀和會餐活動。祭祀主要是祭獵神,其方法是用一塊肉皮將獸眼蒙蓋起來,然後在獸頭周圍揚灑肉湯。主祭者為獵人的父親或獵人本人。會餐活動非常簡單,要由擊中者先吃煮好的獸肉,並由寨中年長的男性老者代表致祝詞,其他人同聲應和之,會餐就算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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