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能的升華(2)

2.本能的升華(2)

假設有一個還沒有找到穩定方向的有機體,孤立無援,這時,如有一種“刺激”正好作用到它的神經組織上,那麼這個機體就能非常迅速地作出第一次區別並獲得第一個定向。它能區分出內在刺激和外在刺激,將只是通過肌肉逃避活動就能消除的刺激歸併到外部刺激當中,同時對不能用肌肉逃避行動消除的刺激,貼上內部刺激的標籤,即本能需要的證明。這就是說,生命機體自身的視覺能力有這種區別“內部”和“外部”的特殊功能。

由此,我們就通過它的來源——機體內部的刺激,它的表現方式——持續不斷地認識了“本能”的本質。從這裏,我們可以推導到它的另一個明顯特徵,即逃避的方式不能消除這種本能力量。通過這些特徵,我們可以聯繫到下面的事實,更加有助於我們討論的深入。除了把某些習俗的東西看作是基本概念用到我們通過經驗而獲得的材料中之外,我們還運用許多複雜的假設來引導我們探索更多心理現象。假如神經系統是一種消除到達它那裏籌集的裝置,或者說是將刺激引起的興奮減小到最低水平的裝置,那麼神經系統就應該處在一種沒有被刺激的狀態或者非興奮狀態,假設這個假設中的事實沒有任何特殊況,那麼我們就可以認為,控制或消除刺激是神經系統的主要任務。

這個假設是從生物學的角度提出的,是上面所說的許多複雜假設中的一個,並且應用了手段和“目的”相適應的“目的”概念。由此我們看到,當我們使用“本能”這個概念的時候,本以為很簡單的生物反射機制就變得非常複雜。外部刺激刺激了機體,機體唯一的任務就是通過肌肉運動使自己避開這種刺激。假如某種運動可以並且最適合達到這種目標,那麼時間長了,就會成為遺傳的傾向,這種方式並不能消除來自機體內部的本能刺激。所以,神經系統就有了更重要的任務,它被要求做出各種複雜和相互依賴的活動,這些活動要能造成外部世界的變化,使它們可以滿足內部刺激(需要)。最重要的是,由於這種刺激總是源源不斷,那麼本能的刺激(需要)會強迫神經系統放棄避開刺激的最終意圖(目的)。由此,我們就可以認為,本能(內在需要)是進步的真正動力,而非外部刺激。正是這種動力,神經系統才得到展,並達到現在如此高的水平。當然,我們也可以推導出,本能根據其自身全部或部分需要,積澱或製造出各種不同的外部刺激形式,在生物的種系生過程中,這些形式反過來又改造了機體本身。

假如今後我們又現,不管展到多高水平的心理器官(裝置)也都是從屬於“快樂原則”的話,或者說是自動在“快樂—痛苦”系列感的制約下,我們就會非常自然地得出另一個假設:這些感反映出了一種支配刺激物的過程,即刺激增加可能會導致痛苦的感,刺激減少可能會導致快樂的感。對此,我們需要謹慎對待,因為這樣的假設現在還不能完全確定。如果可能的話,我們可以一邊探討“快樂”和“痛苦”之間的關係,一邊探討隨着“刺激”量的浮動變化會對心理活動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通過這種探索,我們肯定會現它們之間各種不同的“關係”,並且有些還特別複雜。

心理活動如果通過生物學去思考的話,那麼“本能”就會成為一個介於精神和物質之間的一個“邊緣概念”,它既是來自機體內部(包括精神領域)刺激的代表,同時,由於它和身體之間的聯繫,又是衡量精神為了**需要應該付出多少精力的標尺。下面,我們先討論本能的動量、本能的目的、本能的源泉等和本能這個概念相關的一系列名詞。

所謂本能的動量是指它的動力部分,例如力的大小、需要付出的能量水平等。本能的典型特徵是衝動或刺激,這也是本能的本質。事實上,所有的本能都是一種活動,如果說某種本能是一種被動性的本能,那麼說明,它的目標是被動性的。

一般來說,本能的最終目的都是“滿足”,而且只有消除本能中產生刺激的條件才能達到這種“滿足”。雖然它們的終極目的是一樣的,但是過程、方式卻各不相同,所以,有着較近或者處於中間位置的目的的本能,它們可以結合或者相互交換目的。依據經驗我們還得知,本能的目的有時會被抑制,此時,它向“滿足”前進的每一步,都可能受到抑制,甚至偏離原來的方向。假如是這種況的話,本能不能得到全部滿足,但是部分滿足還是可以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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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學三論與愛情心理學(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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