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二、薩滿教的神靈崇拜(4)

8.二、薩滿教的神靈崇拜(4)

第三類是薩滿神。從遠古時期就信仰薩滿教的滿族先民的薩滿神是豐富眾多的。而且,這一類薩滿神都為自己氏族、部落服務。其形象變化因姓氏而異。各姓氏的薩滿神在神歌中出現都有一個共同性:先說明薩滿神的屬相和名稱,也就是叫什麼名字,有的也無名,但一定有屬相;其次是薩滿神的神技功能都有表現;第三,有的把終年歲數表現出來,如80歲、90歲等類;第四,以滿語“扎哩”或是“側立”表明是大薩滿還是助手。薩滿神是滿族薩滿文化中神話色彩濃厚的文化內容,為我們探討薩滿文化的展規律以及薩滿的傳承和職務等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第四類為氏族部落神。這一類是除瞞尼神、技術文化神、民族神和薩滿神之外為本氏族、部落的利益而英勇奮鬥,后被本氏族和部落敬仰並祭祀為本氏族祖先的神靈,具有地域性的氏族特徵。這類神靈更具有地方和歷史特色,為研究滿族的古代社會、經濟生活提供了寶貴資料。

(四)神偶崇拜

神偶崇拜,是東北薩滿教獨具特點的重要宗教信仰現象。神偶,即原始宗教崇拜中被神格化了的某種靈物或偶像,認為有某種超人的神力依託其上或其內,能作用於人類或能影響與庇佑於人類的生命進而予以奉承、供養和崇拜。神偶就是薩滿教靈魂樹上孕生的靈魂精神體的對象化,是薩滿靈魂世界幻象形體的具體表現。東北諸民族的神偶藝術,光怪陸離、浩繁奇妙,泛着神性的異彩。

薩滿教所崇奉的諸種神偶,其實質是薩滿教靈魂觀念的產物。如前所述,靈魂被薩滿教認為是存在於人的軀體之內或泛指有生物與無生物的軀體之內,而又能支配與主宰軀體的一種精神體。同時在一定條件下,它又可以遊離在軀體之外,與神靈世界交往,它的形態便是一種氣態物質,是遊動性非常強烈並具有生機的氣體。它存在的時間遠遠超過某種所依附的軀體的存在時間,軀體可以死亡、朽壞或消失,然而靈魂則很長時間內都不會隕滅。此外,薩滿教神偶屬於原始氏族宗教的產物,其神只是本氏族後裔的守護神和吉祥物,只為本氏族某事某人的安寧盡職盡責,有極嚴格的單一性、承襲性和秘傳性,這正說明薩滿教仍處於原始宗教意識階段,還未展成為佛教“普度眾生”“佛光普照”的高級人為宗教的思想程度。

總體來說,薩滿教神偶造型的藝術形式是意象的。所謂意象造型是指薩滿教造型藝術的寫意性,即指它不完全模擬對象的原有形狀,而是熟識諳記,按其理解的固有形態進行想像創造,取其本而舍其末,得以神韻造型的特點。按照薩滿教觀念,神偶的形態靈性是神賜的,不求形似,敬其神似。根據其自然屬性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

1。動物造型。在薩滿教“萬物有靈”的世界觀中,動物神的崇拜是很突出的,種類也很多,有着不同的形態特徵。比如赫哲族的馬神神偶是由兩組木刻馬相串而成,每組9個,大小約19厘米,清晰地刻畫出馬頭、馬身、馬尾、馬腿等部位,尤以馬頭最能體現馬的特徵;再如鄂溫克族的“烏麥”神偶,以木雕的鳥形做內胎,外面以獸皮包縫好,並用獸皮剪成翅膀及尾羽縫在上面。“烏麥”神偶通常為一對鳥形,用皮條將兩隻皮製鳥連在一起。“烏麥”神偶的造型之所以為鳥形,因為他們相信童子魂為小雀,小孩死後,其靈魂能飛回天上。

2。人物造型。薩滿教中的人形神偶,主要是源於薩滿教的祖先崇拜觀念,因此造型比動物神偶的造型更豐富。此外,製作的材質、設計的手段、製作工藝也獨具特色。如赫哲族供奉的人形偶中,有一些是司病神,如司鬼神、辟邪神、癆病神等,用來祛邪除病。癆病神的設計最有特點,用木頭刻制,尖頂,按照薩滿教的造型規律,尖頂多表示女性,故癆病神應為女神。神偶全身是紅色,紅色象徵著血,並且在薩滿教觀念中,血是可以養魂的。另外該神偶的最大特點是沒有手足,只重點刻畫了胸部的肋骨,具有一定的神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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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滿文化(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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