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羅門教與佛教

婆羅門教與佛教

婆羅門教起源和發展

印度最早的文明是公元前3000年至前1500年之間的印度河流域文明。據摩亨約·達羅和哈拉巴遺址發掘證明:當時定居在印度河河谷的居民已經使用青銅器皿,大多從事農業和畜牧業,已有象形文字,並且能製作各種造型藝術作品;其流行的宗教信仰是對地母神、動植物(特別是牛)、生殖器和祖靈等崇拜,浸浴和土葬是重要儀式,有些出土的畫品上還繪有修行者的跌坐和冥想等形象,這些宗教信仰和實踐與後世印度的民間濕婆崇拜和瑜伽修習等有着一定的聯繫。

印度河流域文明大概在公元前2000年中葉開始衰落,原因尚未弄清。在公元前2000年下半葉,雅利安人由興都庫什山和帕米爾高原湧入印度河流域。雅利安人在推進中曾和當地的主要土著民族達羅毗荼人進行長期鬥爭並最終征服了他們。雅利安人在未入印度以前原是游牧部,在他們的氏族公社中父權關係佔有統治地位,宗教信仰主要是崇拜神格化了的自然神和祖靈,實行火祭和蘇摩祭,孩提成年時要舉行入門(證明是正式的部落民)儀式,死後用火葬等。雅利安人在和印度土著民族混合以後,形成了吠陀宗教。吠陀宗教崇拜多神,實行繁瑣的祭祀,他們的信仰反映在《梨俱吠陀》之中。雅利安人在印度河流域定居以後,逐漸開始過渡到農業社會。公元前1000年至前1000年中葉又從印度河上游向東推移至朱木那河、恆河流域廣大平原之間,史家稱這個時期為後吠陀或梵書、奧義書時期。以《梨俱吠陀》為中心內容的吠陀宗教為了適應上述變化,開始了重大的革新,出現了以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和婆羅門至上為三大綱領的婆羅門教。婆羅門教的信仰與實踐系統地反映在這個時期所編纂的“吠陀本集”,特別是“梵書”與“奧義書”之中。

公元前6至前5世紀印度思想界的鬥爭十分激烈,出現了與婆羅門思潮相對立的沙門思潮。沙門思潮是當時的自由思想家及其派別所掀起的,他們的主張雖然不一,但是否定吠陀的權威和婆羅門的政治和思想統治則是一致的。但他們還沒有擺脫婆羅門教的影響,例如佛教與耆那教也主張業根輪迴,吠陀的神衹等被佛教所吸收。另外,在下層人民中亦掀起了一個抵制婆羅門教的新宗教運動。他們不崇拜吠陀中的神衹不接受婆羅門的管理,反對用大量動物作為祭祀的犧牲,建立自己的廟宇,崇拜當地的神靈和動植物—夜叉(鬼)、樹木、龍神(蛇神)、林伽(生殖器)等。沙門思潮和新宗教運動的出現,標誌着婆羅門教的信仰在一些地區和群眾中間已開始動搖。

孔雀王朝時期(公元前322—前185年),婆羅門教因為佛教與耆那教等的廣泛傳播曾一度呈現衰落的現象,但在孔雀王朝的部將普舍耶密多羅在公元前180年篡位建立巽伽王朝以後,又得到復興。繼巽伽王朝的伽羅維拉王朝亦奉祀婆羅門教。在印度“南北朝”分立時,南方的剎塔瓦漢王朝及案達羅王朝都奉婆羅門教為國教,他們編纂法典,推行種姓制度,舉行大規模的祭祀。公元4世紀笈多王朝崛起后,婆羅門教空前繁榮,在笈多諸王統治時,編纂了《摩奴法典》、《耶珗納瓦爾基耶法典》和《那羅達法典》等,是為婆羅門教和後來的新婆羅門教或印度教的基本法規。史詩《羅摩衍那》和《摩訶婆羅多》也是在這個時候完成的。

以承認吠陀為權威的正統派哲學由於製作了大批經論,使婆羅門教的哲學開始系統化。這個時期以宗教為題材的藝術創作也極為繁榮。與此同時神學家們編寫了印度教的經典《普羅那》、《往世書》、《古史譚》,吸收了大量的民間信仰,溶合了佛教、耆那教甚至希臘羅馬宗教的內容,崇拜“三神一體”的梵天、濕婆和毗濕奴,並根據對主神濕婆或毗濕奴的不同的崇拜創立了各種教派,建立了寺廟等;這樣,婆羅門教就完成了向印度教即新婆羅門教的轉化。印度教雖然在某些方面與婆羅門教相異,但基本特徵和文化傳統仍然因襲了婆羅門教。

婆羅門教的經典與文獻

婆羅門教的根本經典是吠陀(Veda,原意為“知識”),我國古代史籍中音譯為昆陀、薜陀、圍陀;意譯為明論,知論等。它原為宗教的知識,後來轉化為對婆羅門教、印度教經典的總稱。

吠陀從廣義上說是用吠陀梵文寫作的一些西北印度文獻的匯總,是關於對神的誦歌和禱文的文集,約公元前2000年到前1000年間形成。它包含着“吠陀本集”(吠陀讚歌)、“梵書”(“婆羅門書”、“凈行書”)、“森林書”、“奧義書”(“近坐書”、“秘書”)。吠陀狹義上只是指吠陀本集。吠陀本集共有四部:(1)《梨俱吠陀》(《贊誦明論》);(2)《夜柔吠陀》(《祭祀明論》);(3)《娑摩吠陀》(《歌泳明論》);(4)《阿闥婆吠陀》(《禳災明論》)。這四部書又可分為兩組,前三部是一組,《阿闥婆吠陀》是另一組。《梨俱吠陀》是吠陀中最古老的本集,它約在公元前第2000年代末形成,但其中部分可能出現於公元前第2000年代中葉,全書共十卷,它收集了對於自然諸神的讚歌和祭祀禱文共1028首。《娑摩吠陀》是把《梨俱吠陀》中的絕大部分讚歌配上曲調的歌曲集或旋律集,在祭祀時用來歌唱,共1549首。《耶柔吠陀》的內容主要是說明在祭祀時如何應用這些詩歌,其中大多數讚歌亦出現在《梨俱吠陀》本集中。《娑摩吠陀》、《耶柔吠陀》出現的時間較《梨俱吠陀》為晚,大約在公元前一千年以後。《阿闥婆吠陀》是巫術、咒語的彙集,共二十卷,收集讚歌730首,記錄了各種巫術和咒法。《阿闥婆吠陀》與民間信仰有着密切的關係,它雖然主要記錄的是巫術、神話,但亦夾雜着一些科學,特別是天文學、醫學思想的萌芽。我們從這部書中可以看到印度科學思想最早的形態。《阿闥婆吠陀》形成的時間,據一些學者的研究,在公元前1000年前後。

“梵書”是說明與“吠陀本集”有關的祭祀起源、目的和方法及讚歌、祭詞、咒術的意義的文集。四部吠陀本集都有各自梵書。目前留存下來的約有十四、五部。例如《愛達羅氏梵書》是《梨俱吠陀》所屬的梵書,《百道梵書》是《耶柔吠陀》所屬的梵書等。由於對梵書的不同解釋或流行地區不同,還形成了眾多的派別。“梵書”的內容雖然主要講的是宗教儀式、神話、巫術,但也涉及到當時的社會生活、歷史和自然科學。形成年代約在雅利安人從次大陸西北五河流域漸次向東南遷移,定居在恆河和朱木那流域以後,年代一般推定為公元前10世紀至前8世紀左右。

“森林書”是“梵書”的附屬部分。因在森林中傳授而得名。“森林書”不僅包括對祭祀的儀式和方法的說明,同時也涉及到祭祀的意義,宇宙和人生的奧秘,人和自然、神的關係等哲學問題。

“奧義書”則是“森林書”的附屬部分,也是吠陀的最後部分,它往往和“森林書”相混,不易辨別。“奧義書”

的梵文原意是“近坐”、“秘密的相會”,引申而成為師生對坐所傳的“秘密教義”。“奧義書”也被稱為“吠檀多”

(意即“吠陀的末尾”或“吠陀的最高意義”)。流傳下來的“奧義書”有兩百多種,最遲的是16世紀的作品。“奧義書”的內容極為龐大蕪雜,且相互矛盾,其中最古的部分據考證為13種,最重要的有《廣森林奧義》和《唱徒奧義》等。在很多方面“奧義書”已開始擺脫和破壞宗教神話的內容,以思維的方式探討人的本質,世界的根源,人和精神世界的關係,死後的命運等哲學問題了。

除吠陀本集、梵書、奧義書等所謂“天啟”(“神所啟示”)聖典外,還有另一種稱作“經書”(“契經”)的“傳承”(“聖人、學者所傳承”)經典。這種經典是婆羅門學者在講解吠陀時的記述或教科書。“經書”文體簡短(經、梵文為原有線的意思,如線穿花,喻指抓住要領),法顯曾在《雨海寄歸傳》中謂其“略詮意明”。“經書”的內容大致分類如下:(一)法經,即對四種姓的義務(法)、行為和行事等規定的彙集,後世又有解釋“法經”的“法論”;(二)天啟經,祭官所司重要祭事的說明;(三)家庭經,家長所司重要祭事的說明;(四)祭壇經(準繩經)即對祭場、祭壇、祭火等的設置規定。以上四者總稱為“祭事經”。“劫波經”,著作年代大概在“奧義書”之後,即公元前6世紀至前2世紀之間。“劫波經”是“吠陀輔助學”

(“吠陀分”或“明論支節錄”),即從發音、詩韻、語法、字源、天文學等方面解釋吠陀的一些著作,這些著作對於研究婆羅門教和印度古代的社會生活有重要的意義。

婆羅門教的信仰和教義

《梨俱吠陀》的信仰:雅利安人在次大陸西北地區定居以後,崇拜的大都是自然神。公元前5世紀吠陀著名的註釋家耶斯迦在其所著的《尼祿多》中把神分為天、空、地三界,在天界的有天神或司法神婆樓那、天神特尤斯、方位不同的太陽神蘇里亞、莎維德麗、密多羅、曉神烏莎斯。在空界的有雷神因陀羅(帝釋天)、暴風神樓陀羅或摩錄多、風神伐由、雨神帕珗尼耶、水神阿帕斯等;《梨俱吠陀》中1/4的篇幅是歌頌雷神因陀羅的。在地界的有火神阿耆尼、酒神蘇摩、地母神波利蒂昆、河神或智慧神娑羅室伐底。對地界諸神特別歌頌的是火神阿耆尼,他被看做是“力量的兒子”和“水的孫子”,此外,還有馬神達弟克羅、牛神毗濕奴(遍入天、后在印度教中轉化為主神之一)、管理死鬼之王閻羅、摩神羅剎、惡神阿修羅(非天)、語言神伐屍、無限神阿弟蒂等。

婆羅門教的信仰:在較后時期輯成的《梨俱吠陀》特別是“梵書”、“奧義書”中,我們可以看出多神教已有向一神教發展的明顯趨向,出現了很多統一的、抽象的神,例如諸神天、造一切神、生主神、祈禱主神、原人等。

在“梵書”、“奧義書”時代,吠陀萬神殿中的一些神衹開始成為婆羅門教的主神,從而出現了“三神一體”的梵天(創造神)、毗濕奴(護持神)和濕婆神(破壞神)。

梵天是根源神,有人認為他淵源於《梨俱吠陀》中的祈禱主神,祈禱主神是地上的祭壇之神,在火祭中起着祭官的作用。《百道梵書》稱梵天為“世界之主”,在世界形成之際,他創造諸神,護持天地空三界。“森林書”也宣稱“萬物從梵天而產生,依梵天而存在,毀滅時又歸於梵天”。至《奧義書》時,印度的思想家們對梵天作了系統的哲學論證。

例如《他氏奧義》(Ⅲ·3)說:“他(最高存在)是梵、因陀羅生主和一切諸神;他是地水風火空五大;他是一切混合的細微者(原素);他是這或那的種子:卵生、胎生、濕生、芽生;他是馬、牛、人、象;無論是有氣息的東西——能走的或能飛的以及不動的東西(植物)都是他”。

婆羅門教的另一主神濕婆的雛形是吠陀萬神殿中的暴風神樓陀羅。他在《梨俱吠陀》中被稱為暴風神之父,全身褐色,頸青髮結,千眼多手,持弓箭,有善惡兩重性格,發怒時用霹靂之矢,損傷人畜草木,但在人畜受病害時,又以草醫治之,使之化險為夷、吉祥如意,成為家畜之主(獸主)或惡魔之主。後來樓陀羅又演化為山區獵人和居民的“萬眾之主”(群主),他的吉祥慈愛的特性也為人們崇拜,在吠陀後期文獻中將樓陀羅和濕婆並稱。公元前6世紀前後出現的“法經”中稱樓陀羅一濕婆為大天神或自在主,公元前350年前編纂的《白騾奧義》贊為掌管天地生滅的“惟一種”(世尊)。貴霜王朝國王閻膏珍曾將濕婆神的形象鑄造在金幣上。

教義:(1)梵我一如。神學家們從梵天(Branmā,梵文中的陰性名詞)中概括與抽象出了一個形而上學的實體梵(Branman,中性名詞),並把梵作為世界的最高實在,一切事物的主宰。他們用否定達到肯定的方法(“遮銓”,即“遮其所非”),論證梵在本體的意義上是既不具有任何屬性,也不表現任何形式,既超越於人類感覺經驗,又不能用邏輯概念或用語言來表達。他們把這個梵和作為人的主體的阿特曼(靈魂、我),結合併等同了起來,建立了“梵我一如”的原理。“梵我一如”的意思是:作為外在的、宇宙的終極原因的梵和作為內在的、人的本質或靈魂的阿特曼在本性上是同一的。阿特曼終究應該從梵得到證悟,但是由於人的無明(無知),人對塵世的眷戀,受到業報規律的束縛,因而把梵和我看做了兩種不同的東西;如果人能擯棄社會生活,抑制五情六欲,實行達磨(法)的規定,那麼,他就可以直觀阿特曼的睿知本領,親證梵和我同一,從而獲得解脫。

(2)業報輪迴。與“梵我同一”相輔的是業報輪迴的思想。輪迴業報思想在《梨俱吠陀》中尚未出現,《梵書》間或談到死後轉生的問題,但並不一致,在《奧義書》中則被系統地提出。其主要內容是:每一個人的靈魂在死後可以在另一個軀殼裏復活,一個人重新轉世的形態,首先是取決於他本人過去的行為一業(羯磨),“依照人的行為決定那個人將來要成什麼樣,行善的成善,行惡的成惡”。(《廣森林奧義》Ⅲ2.13)如果崇信神明,奉行吠陀的規定,死後可以投入“天道”(神的地位);次之,可投入“祖道”

(人的地位),輪轉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等;至於不信奉神明,違逆種姓義務的人則要永劫沉淪於“獸道”,即地獄之中,來世變為首陀羅和動植物等。“奧義書”根據輪迴的教義把有生命的物類(有情)分為胎生、卵生、濕生、種生四種。所謂胎生是從母胎生,如人獸等;卵生是從卵化生,如鳥、雞等;濕生是從濕氣生,如蚊蚋等;種生是從種子生,如草木等。這就是所謂“三道四生”的教義。

“奧義書”也規定了各個種姓斷滅輪迴的解脫方法。解脫方法主要是證悟梵我同一和從事艱苦卓絕的修行。“奧義書”規定的修行方法是:苦行、布施、正行、不殺生(即非暴力)、實語、禁慾、同情等。

婆羅門教的祭祀禮儀

祭祀萬能是婆羅門教的重要綱領之一。在雅利安人進入印度次大陸以前,其宗教信仰可能與波斯有很多相同之處,崇拜象徵光明的火神,但是並沒有偶像膜拜。雅利安人在次大陸定居並為土著結合以後發展了祭祀的儀式。在《梨俱吠陀》中,我們可以推知當時火祭已很盛行,犧牲主要是牛乳、穀物、蘇摩酒、肉類等。著名的《原人歌》中雖然已提到“諸神以人為犧牲”,但人祭可能還沒有成為固定的儀式。《夜柔吠陀》、《阿闥婆吠陀》以及各種梵書中對祭祀的意義、讚歌、咒術、儀軌、祭官等都有了較系統的規定與說明。在“經書”中又進一步作了發揮並附以繁瑣的註解。

婆羅門教的祭祀大致可分為二類,即家庭祭和天啟祭或火祭。家庭祭在家庭中進行,以人事為主。祭儀通常有12種:受胎(一般在婦女懷孕後進行)、成男(祈求胎兒為男性)、分發(婦女懷孕三四月後將發分開,祈求母親和胎兒安泰)、出生(嬰兒出生后,祈求滌除胎前的不凈,祝將來健康)、命名、出遊(嬰兒初次出行)、哺養(初次吃食物)、結髮(表示已入童年)、弟發(表示已入成年)、入法(從師學習吠陀、接受宗教訓練,標誌為婆羅門教徒)、歸家(學成歸家,開始過世俗生活)、結婚。另外、還有定期舉行的祭儀,如新月祭、祖先祭等。婆羅門的葬儀是比較重要的一個儀式。在吠陀初期有火葬、土葬兩種,但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以後又出現水葬、野棄葬等,對婦女的態度有一個變化過程,在《梨俱吠陀》中婦女的地位很高,當時大概實行一妻制,但在“梵書”和“經書”中已開始出現歧視婦女的現象,認為女子是“不可信的”,“污濁的”。“法經”則宣稱婦女要服從男子,“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在吠陀最末期和史詩時期寡婦殉夫(薩蒂,即丈夫死後,死屍火焚時,投入火中,與夫俱亡),成為定製。

天啟祭或火祭奉事方位不同的“三火”(家主火、供養火、祖先祭火),由祭官主持。祭官分為勸請僧、行祭僧、祈禱僧,祭官屬下還有宣詞者、贊酒者、引導者、點火者、拂穢者等輔助人員。不同的祭祀要有不同的祭官主持或監督。天啟祭大致可分二類:供養祭和蘇摩祭。供養祭是以動植物供奉諸神或祖先的祭祀,共分七種:(1)置火禮,即在家宅置三火作為公開的儀禮,一般是新婚夫婦結婚滿月日舉行;(2)火祭,此祭的目的和意義較為廣泛,在“梵書”

中被認為是要祈求“牧畜(牛)的繁殖”,每天早晚兩次,把牛酪及其他供物投入祭火;(3)新滿月祭;(4)初穗祭,向神供奉各種新產植物,祈求豐收,每年三次,秋季獻米,春季或雨季供麥、稗,夏季供竹筍;(5)四月祭,印度古時根據氣候將一年分為三季,每四月滿月日舉行一次,目的是祈求農作物繁榮;(6)獸祭,其目的是祈求豐年,調伏各種障害,一般在新滿月中舉行;(7)修陀羅摩尼祭,主要是對因陀羅的奉祀,獻祭的目的是婆羅門對名聲,剎帝利對勝利,吠舍對財富的各自企求。蘇摩祭是以蘇摩酒奉獻於神或祖先,名目繁多,凡不屬於供養祭的都稱為蘇摩祭。印度文獻中有時稱為“七會”。但據很多學者的研究,此祭通常有六種:(1)火神贊,即對火神阿耆尼的贊誦。為了實現獻祭者重大的願望而舉行,對祭官、祭場、祭儀等都有嚴格的要求;(2)力飲祭,以奉獻七杯或更多的蘇摩酒而得名。國王剎帝利或婆羅門為了獲得更高權力而舉行;(3)即位禮,國王即位時所行;(4)馬祭(馬祀),婆羅門教最重要的祭祀。在行祀時,祭官通過一定的儀式選定一匹健壯的牡馬,使之在外遊盪一年,在馬遊盪時伴有國王或由國王代表率領的軍隊,當馬闖入其他國家領土時,就力逼使其降服,否則就用武力征伐,一旦取勝,被打敗的國王要作為扈從列入戰勝者的行陣,否則要受到恥笑。在勝利者率馬回國后,還要由祭官舉行盛大的儀式,唱吠陀讚歌,將馬宰殺,或者用其他動物替代作為犧牲。這種祭祀曠日持久,耗資巨大,印度古代很多著名的帝王都曾舉行過;(5)人祭,行祭的目的是祈求在馬祭中所沒有獲得的東西。很多學者都認為馬祭是代替人祭的一種形式,在印度吠陀文獻中確實屢次提及以人作為犧牲的事實,近年在印度考薩姆比等地考古發掘中也證實了這種祭祀儀式的存在。如《白夜柔吠陀》曾列舉作為犧牲的184種人,其中對閻摩王用石女,對暴風神摩錄多用農民,對天神用禿頭翁,對地神用跛者,對死神(米利多)用獵人等。犧牲的方式,有的可自投於水;有的在禮拜太陽神后永遠隱遁山中等。但吠陀文獻中也規定可用牲畜、穀物等代替人作為犧牲(《百道梵書》1.2.3.7—8;Ⅵ2.1.2);(6)全祭,婆羅門出家前舉行的祭祀,出家者將他的全部財產與眷屬都奉獻於人和神。

婆羅門教的社會思想及倫理原則

婆羅門教的宗教活動和社會生活是密切不可分的。在“梵書”、“奧義書”時期,一切社會意識形態以及政治、法律等無不囊括在婆羅門教的神學體系之內。婆羅門教認為,人生追求的終極目標有四,即解脫、達磨(“法”)、實利和欲愛。

達磨在婆羅門教的文獻中有各種解釋,它在梵文中的語源是“持”,我國舊譯為“任持自性,軌生物解”,就是說,每一種事物都保持着它自身的存在(自性),有它自己的規範,如果確定了規範,也就悟解了事物與存在的意義。婆羅門教的“法”就其一般意義上說是各種姓行動的規範、規律或(真理)存在,它包含宗教信條、倫理道德、生活習慣等,執法是教徒的首要義務。

婆羅門教的社會思想和倫理原則體現在種姓制度、教徒修行和生活歷程的四行期方面。

種姓制度。種姓是以血統、職業世襲、內部通婚與不準外人參加等為特徵的社會等級集團,印度的種姓思想在《梨俱吠陀》和《原人歌》中已見端倪。吠陀詩人宣稱:婆羅門從原人口中生出,剎帝利從臂中生出,吠舍從腿中生出,首陀羅從腳中生出,印度種姓制度的正式確立大約在公元前10世紀以後,即“梵書”製作和奴隸制國家形成的時期。

四行期。為了把世俗生活納入宗教行事中去,婆羅門教提出了教徒修行和生活歷程的四行期:(1)梵行期,即從師學習吠陀,接受宗教訓練,敬事師長,過苦行生活,一般為十二年;(2)家住期,在家經營世俗生活,娶妻生子,經營與婆羅門身份不相違背的社會職業,進行家祭並施捨;(3)林棲期,家事既畢,本人或攜妻隱居叢林,作種種苦行,親證梵我,嚴格奉行祭祀的各種規定;(4)遁世期,棄家雲遊四方,靠施捨為生,把苦樂棄之身外,以期獲得最後解脫。在吠陀後期文獻中,有的主張把遁世期安排在林棲期之前,也有人認為在梵行期后即可漫遊在外,成為行者、頭陀或苦行僧。

等級森嚴的瓦爾那制度

約三千年前,在印度中部的一個村莊裏,有一個長得十分可愛的小男孩,名叫阿提拉,他和母親剛從外省搬到這個村莊。不久,阿提拉像其他婆羅門的孩子一樣上學讀書,學習婆羅門的宗教經典《吠陀經》和法律《摩奴法典》。小阿提拉從中學到,人要分為高等種姓和低等種姓,婆羅門是最高貴的人。可是學校里的孩子們發現阿提拉的膚色不那麼白,便懷疑他不是婆羅門出身的人,經常欺負他,罵他是“小雜種”。阿提拉受了委屈,只有回家向母親哭訴。母親極力安慰他,要他別相信孩子們的話。但是小阿提拉心裏仍然忐忑不安。他想起不久前在全村大會上看到的事,那天,婆羅門祭司把全村的人召集在一起,大聲宣佈:有一個首陀羅用雙手打了一個婆羅門。他說道:“按照《摩奴法典》規定,低等種姓的人傷害了高等種姓的人,就要斬斷他的肢體,動手的斬手,動腳的斬腳。”根據這條法律,那個打人的首陀羅被砍掉了雙手。接着,又有一個賤民被押到會場上,據說他曾在背後對婆羅門有不尊敬的議論,於是,按照法典,他被割去舌頭,又用一根燒紅的鐵杆刺進他的嘴裏,還向他的嘴和耳朵里灌進了滾開的油。小阿提拉想到這裏,不禁不寒面栗,自己如果真的不是婆羅門可怎麼辦呀?

不料,不久之後,小阿提拉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婆羅門祭司又把全村的人召集到會場上,高聲宣佈:“今天,我們要開除一個冒充的婆羅門,這個人就是他——,”祭司指着阿提拉,這孩子嚇得魂飛魄散,把頭埋在媽媽懷裏,再也不敢抬起來。祭司接着又說:“昨天,從外省來的婆羅門揭發,這個女人,”他指着阿提拉的母親,“曾同一個首陀羅通婚,你們看她的孩子,皮膚黑黑的,哪裏象婆羅門!從今天起,宣佈她們一家為賤民,”從那天起,阿提拉和他的母親被趕到村外居住,永遠不能與婆羅門接觸,他們走在路上,身上要佩戴賤民的標記,嘴裏要不斷發出特殊的聲音,或者敲擊着瓦罐,告訴高等種姓的人不要碰到他們,因為他們已經成了“不可接觸的人”。阿提拉的母親忍受不了這種痛苦,不久就死了。阿提拉悲憤欲絕,哭喊着:“人為什麼要分為等級啊?!”

是的,人為什麼要分為等級呢?同樣是人,又為什麼要區分高等種姓和低等種姓?這,可就說來話長了。

印度是世界文明古國之一,它與古代埃及、中國、巴比倫同為人類文明的發祥地。印度得名於它境內的一條河流——印度河。在古代,今天的南亞次大陸的絕大部分地區統稱印度。大體包括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古印度的文明是從印度河流域開始的。根據目前的發現,達羅毗荼人是印度主要的原始居民,他們主要從事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早在五千年前,印度已經形成了它獨特的文化和習俗,後來又出現了城市,還創造了自己的文字。不過,達羅毗荼人創造的這種文字至今尚未解讀出來。公元前2000年代中葉,屬於印歐語系的一些白種人部落從中亞高原南下,進入印度,這些人自稱為“雅利安人”(意為“出身高貴的人”)。雅利安人雖然在文化上落後於印度的土著居民,可是卻蔑視地把達羅毗荼人稱作“達薩”(意即“敵人”)。

他們說達薩是“黑皮膚的”,“沒有鼻子的”,自認為比達羅毗荼人高貴。經過無數次戰爭,雅利安人逐漸征服印度,戰敗的達羅毗荼人被雅利安人所奴役。“達薩”的概念也從“敵人”轉變為“奴隸”。於是,在古印度出現了最早的等級區分:白種人雅利安人和黑皮膚的達薩。這可以說是種姓制度的起源。

雅利安人逐漸在印度佔據優勢,建立起一些奴隸制國家,伴隨着氏族公社的解體,雅利安人內部也發生等級分化,奴隸主貴族為了維護其階級利益,藉助於宗教和法律將不同階級與階層的權利和地位以等級劃分的形式固定下來,即所謂種姓制度,“種姓”一詞有幾種不同的提法。印度古梵語作“瓦爾那”,含有“品質、顏色”之意;印地語作“閹提”,是印度封建社會對種姓的稱呼;葡萄牙人稱其為“卡斯特”,意為“種姓、出身”;為歐洲人所沿用;在中國古代文獻中意譯作“種姓”。

按照種姓制度,整個印度社會分為四個等級集團。第一等級是婆羅門。他們是由原來的祭司貴族發展而來,以祭司為職業,掌握神權和壟斷文化,能主宰一切,地位最高。

《摩奴法典》中寫道:“一切生物中最優秀的是動物,在動物中最優秀的是有理性的動物,在一切有理性的動物中最優秀的是人,在一切人中間最優秀的是婆羅門。”婆羅門的地位幾乎可以與神並論。即使犯了最大的罪也不能處死刑,頂多處以罰款。第二等級是剎帝利。他們是由原來的武士發展而來,都是軍事貴族,可以做國王和各種官吏,掌握軍政大權,地位僅次于波羅門。婆羅門和剎帝利雖屬不同等級,但都是統治階級,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員,雖然保持人身自由,但是已經成為被剝剝的勞動者,從事農業、手工業、畜牧業和商業,他們必須向國家交納賦稅,供養婆羅門和剎帝利。第四等級是首陀羅。他們大都是被征服的本地居民,也有一些是失去土地的自由民。他們的社會地位最低下,婆羅門不屑與他們接解,甚至連宗教活動都不許他們參加。如果首陀羅冒犯了婆羅門將被處以極嚴厲的刑罰。

等級森嚴的瓦爾那制度維護着奴隸主階級的剝削和統治。婆羅門和剎帝利不從事任何勞動,完全靠剝削生活,被視作天經地義。為了鞏固他們的特權地位,他們編造出這樣的神話:說天神用自己的嘴創造出婆羅門,用雙臂創造出剎帝利,用雙腿創造了吠舍,用站在泥污之中的雙腳創造了首陀羅。因此,首陀羅應當奉命服務於前面三個等級。

為了鞏固和加強瓦爾那制度,印度的統治階級逐步制訂出許多“達磨”,即“法”,也就是對各瓦爾那的社會地位、權利、義務和生活方式的規定。每一種姓的人只能從事其世襲的職業,嚴禁低級種姓從事高級種姓的職業。《摩奴法典》規定:“低級出生者因貪慾而以高級種姓的職業為生,則國王剝奪其財產後,應立即放逐之。”這就固定了各種姓職業的世襲性,從而保證了高級種姓的特權。為了維護高級種姓的純潔性,法典嚴禁不同種姓的人共同進食,同時強調各種姓實行內婚制,禁止異姓通婚。尤其是高級種姓之女嫁給低級種姓之男是絕對不行的。這在法典中有明確規定:向高級種姓之女求婚的低級種姓之男,應處以體刑。”首陀羅只能同首陀羅互相通婚。在《佛本生經》中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理髮師的兒子愛上了離車族的一個少女。他父親勸告說:“我的兒子,你不要把願望執著在辦不到的事情上。

你是理髮師的兒子,屬低級種姓(首陀羅),而離車族的少女屬高級種姓(剎帝利),剎帝利的女兒是不能和你成親的。”結果理髮師的兒子在絕望中憂鬱而死。

如果高級種姓的女人敢於與低級種姓的男子通婚,那他們就好像犯下了不赦的罪行,陷入悲慘境地,從此他們及其子女就會像阿提拉母子一樣成為“不可接觸的人”,這在印度是被排險於瓦爾那之外的最下賤的人,被稱作賤民。他們的地位還不如首陀羅,在社會中最受歧視。按照法典的規定,賤民被掘棄在人們日常生活之外。他們只能住在村外,穿死人身上脫下的衣服,用破容器吃飯,夜間不能在村裡和城裏走動。他們的工作只能是最髒的、沒有願做的垃圾清掃工以及搬運沒有親人的屍體、看墳或是做劊子手。當他們白天工作時,必須佩戴標記,還要不斷發出聲音,提醒高等種姓的人不要碰到或看到他們。因為,在高等種姓的人看來,凡是碰到或看到賤民,都是污穢的、不吉利的。據說,有兩個婆羅門女子在進城路上,偶然看見一個賤民,馬上跑回家去用香水沖洗眼睛。還有一個年輕的婆羅門在旅途中由於飢細刻,使它們栩栩如生,躍然紙上。《梨俱吠陀》無論在神學上或文學上都可以和世界上任何最優美的抒情詩相媲美。

它還記錄了印度最早的社會制度、民情風俗、哲學思維和天文地理。因此,《梨俱吠陀》既是最古詩歌集之一,也是最古的百科全書之一,它是印度文明的根源,也是世界文化寶庫之一。

早在公元前7世紀的後半葉,在印度就已形成了十六大國爭霸的局面。茲據巴利文佛典的記載,錄十六大國的名稱及其都城(見下表)。

公元前6世紀初,各國之間的鬥爭日益加劇。最初是迦屍和居薩羅的興起,接着是摩揭陀、尼薩羅、跋沙、阿般提四國的對峙,以後是摩揭陀和居薩羅的爭霸,最後是摩揭陀霸權的確立。

國都

迦屍波羅奈

居薩羅阿瓵陀與舍衛城

鴦伽瞻波

摩揭陀

王舍城(又稱山城,以便與翅迦耶的都城王舍城相區別)

跋耆吠舍離與糜提羅

末羅拘屍那羅與帕波

支提蘇迦提末提

跋沙珘賞彌

拘樓因陀羅普羅室塔

般珗羅珗多羅拔提與甘庇耶

末地耶毗羅多那加羅

戍羅西那摩偷羅

阿役迦

阿般提

犍馱羅

甘謨惹

帕膽

優禪尼與摩希薩帝

坦叉始羅

難帝那加羅

頻甡沙羅王統治時期(約公元前519—前491年),摩揭陀開始強盛起來。它掌握了比哈爾地區的鐵礦。頻甡沙羅王征服了鴦伽,從而控制了恆河水道。他死後,由他的兒子阿珗世王(公元前491—前459年)繼位,摩揭陀的國勢日益強大,它的版圖擴展到喜馬拉雅山麓。大約於公元前364年,摩訶帕德摩·難陀在摩揭陀建立了難陀王朝。在難陀王朝(約公元前364—前324年)時期,摩揭陀統一了恆河流域以及恆河以南次大陸中部的一些地區。旃陀羅笈多建立的孔雀王朝(公元前324—前187年)取代難陀王朝,使摩揭陀國家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公元前518年,波期大流士的軍隊征服了印度河以西地區,並把那裏變成了波期帝國的一個行省。公元前327年,馬其頓的亞歷山大領軍侵入印度。兩次外國軍隊的入侵,都曾遭到印度人民的反抗。波斯人和希臘人對西北地區的佔領,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商業的發展和不同文化的交流。

這一時期,由於鐵器在印度的普遍使用,大大地促進了經濟的發展與繁榮。其中,農業和手工業以及隨之而來的商業的發展尤為迅速。在整個恆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區,農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人工灌溉網擴大了,水稻已成為最主要的作物,其次是棉花的普及和發展。農業的發展促進了手工業的發展。頻繁的戰爭急需精良的武器,這也推動手工業的發展。許多城市都出現了手工業的行會和商業行會,其首領稱為“長者”。他們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有巨大影響。

隨着牧業經濟向農業經濟的轉化,以吠陀文化為代表的氏族組織進一步瓦解。代表部落上層的剎帝利和下層的普通群眾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差別日益擴大。過去那種以畜群來衡量財產的情況,已為土地和金錢作為衡量貧富的標準所取代。

社會的發展,列國的爭霸,王朝不斷的更迭,使過去那種婆羅門以吠陀規定的各種儀式統御整個社會的情況再也無法維持下去了,婆羅門和婆羅門教的神聖地位開始動搖。種姓秩序不斷調整變化,許多新的混合種姓產生了,有些出身卑賤的人在戰亂中取得了王位,隨着王權的日益強大,階級結構的不斷變化,階級關係也在劇烈地變化。正是在這種形勢下,代表不同階級和階層利益和願望的哲學和宗教紛紛出現,形成了一種空前的“百家爭鳴”的局面,對後世印度文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佛教是適應時代需要而創立的,是時代的產物。列國時代是奴隸制迅速發展,社會政治、經濟發生重大變革的時代。在這一時代,人們的思想空前活躍,代表不同階級、階層和集團利益的學派和教派紛紛出現,共同反對獨攬神權、高高在上的婆羅門教。在這種形勢下,釋迦牟尼是作為剎帝利和吠舍中的大商人奴隸主階級的代表而出現的,是代表這個階級的利益進行宗教改革的。恩格斯說:“歷史上的偉大轉折點有宗教變遷相伴隨,只是就迄今存在的三種世界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而言。”佛教的產生正是和列國時代政治、經濟的變革相伴隨的。

釋迦牟尼(公元前563—前483)是佛教的創始人。他姓喬達摩,名悉達多,但真姓名常不用,通常稱為釋迦牟尼或佛陀。釋迦是族名,牟尼是隱居林間的聖人,意思是釋迦族的聖人。佛陀意為覺悟者。此外,他還有如來、世尊、佛、佛祖等十餘種稱號。

釋迦牟尼是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境內)凈飯王之太子,屬剎帝利種姓。非雅利安人,有人說是蒙古利亞人。自幼受過婆羅門良好教育,兼習武藝。十六歲時與拘利城公主耶輸陀羅結婚,生子羅畟羅。青年時期在宮廷內過着王子生活。據傳說他曾四次驅車出遊,路遇老人、病人、死人和苦行者,深感人生之苦。他二十九歲時捨棄王位,拋妻別子,出家求道,試圖尋找一條能使人解脫痛苦的道路。出家后,他先到摩揭陀首都王舍城,跟阿羅邏·迦羅摩和優陀迦·羅摩子兩位高僧學習,後來又到烏盧吠羅過極嚴厲的苦行生活。苦修6年,弄得身心衰弱,險些喪命而無所得,第7年來到加雅,靜坐於菩提樹下冥思苦想。經過四十九天苦苦探索,終於“大徹大悟”,悟出了生死之真理——“解脫”,得道而成佛。早期佛教的佛不是神,而是覺悟了的人。

釋迦牟尼得道后,在貝拿勒斯的鹿野苑初轉法輪,獲得成功,收了一大批門徒。隨後,在他為求道而曾長期過苦行生活的烏盧吠羅又度化了1000多名苦行者。他建立僧團,制定戒律,規定僧侶不得擁有私產,要依靠布施生括,並有遊方傳教之義務。在以後的四十多年中,他一直在摩揭陀、鴦伽、居薩羅和跋祗等國布法,經常來往於王舍城和舍衛城之間,先後培養了摩訶伽葉、阿難陀、摩訶目犍連、優波離、舍利弗、羅喉羅等十大弟子。在釋迦牟尼的極積宣傳和組織下,佛教迅速發展起來。迅速發展的原因有二:其一,得到王家貴族和城市富商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的積極支持。例如,摩揭陀國王頻毗沙羅和阿珗世在首都王舍城為佛院及其門徒建立了竹林精舍,供其居住,並給他們提供生活上的一切必需品。舍衛城巨商須達多以布金滿園之資,從波斯匿王子那裏購得衹園,並在此給釋迦牟尼建築了優美的祗園精舍,等等。其二,受到各階層人士的普遍歡迎。佛教提出“眾生平等”的口號,不分種姓吸收一切自由人人教,同時反對奢侈的祭祀儀式,用方言俗語傳教。因此頗受下層群眾歡迎。另外,它反對極端的苦行主義,只要求信徒過不苦不樂的“中道”生活,不必改變原來的生活方式,因此也為王家貴族和富商所接受。這樣,佛教很快就發展成了擁有廣大信徒和社會影響的新興宗教勢力。

公元前483年,釋迦牟尼從王舍城出發前往舍衛城,途中在拘屍那涅珖,享年八十歲。按照印度習浴,屍體被火化。附近8個國家的國王將佛舍利(骨灰)分成8份,各自帶回建造瓟堵波(佛塔)供奉。

相傳在釋迦牟尼涅珖后的第四個月,佛教僧團在阿珗世的贊助下,在王舍城毗婆山的七葉岩舉行了佛教第一次大結集。參加這次大結集的有500名和尚,故在印度佛教史上稱為“五百羅漢大結集”。大結集由釋迦牟尼的著名大弟子摩訶迦葉和阿難陀主持,用集體會誦佛陀生前談法言論的方式,審訂和編纂了佛教經典“律藏”和“經藏”,加上後來編纂的“論藏”,合稱“三藏”。

佛教從公元前6世紀創立到公元前273年阿育王繼承王位定為國教止為早期佛教,或稱為原始佛教。早期佛教的基本教義是“四諦”,即深悟無常之苦以求解脫之道的四個真理。四諦即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其中苦諦是中心,是釋迦牟尼說教的出發點。苦諦說明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愛離別、怨憎會、求不得、五取蘊(五受陰)。所謂生、老、病、死之苦,即人生必須經過的出生、衰老、疾病和死亡四種痛苦。所謂愛離別苦即與所愛的人生離死別之苦。怨憎會苦即與所憎恨的人相遇時產生的痛苦。求不得苦是欲得而得不到所產生的痛苦。五取蘊苦即身心的總苦。集締是說明人生多苦的原因。佛教認為產生以上八苦的原因在於“欲愛”,人有欲愛必然要在身(行動)、口(言論)、意(思想)三方面有所表現。這些表現在佛教中也稱之謂“造業”。佛教認為,欲愛、造業、果報、輪迴、重新受苦,是一種必然的因果關係,認為“欲為大患”,不解除此欲,人們始終要在變化無常的人世中經受痛苦。在階級社會裏,廣大勞動人民之所以受苦,是由於統治階級壓迫和剝削的結果,可是佛教卻掩蓋了這一實質問題,把真正的苦因歪曲為欲愛,讓人們去同自己的欲愛作鬥爭,而不是去同統治階級的壓迫和剝削作鬥爭,這實質上是要勞動人民安分守己,服服帖帖地當牛做馬。滅諦是講滅苦因。既然苦因根源於欲愛,因此滅苦因必須滅欲愛。佛教認為,欲愛滅則不造業,不造業則無果報,果報滅則輪迴亦滅,輪迴滅就可得到解脫,進入最高界涅珖。涅珖是佛教幻想出來的不生不滅,永遠超脫輪迴,克服了一切痛苦的寂靜境界。這種境界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它只不過是死的代名詞而已。那麼,欲愛能否滅,涅珖能否達到?佛教主張“自業自得”,即認為每一個人都能夠自己克服一切雜念,能夠依靠自己得到解脫,而不需靠僧侶向神祈禱。大批佛教徒克己守法、孜孜以求,就是為了達到這種“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的境地。道諦是講修道的途徑和方法。按佛教的說法,要想達到涅珖境地必須修八正道。八正道是:“正見”(信仰正)、“正思維”

(決心正)、“正語”(言論正)、“正業”(行為正)、“正命”(生活正)、“正精進”(努力正)、“正念”(思念正)、“正定”(精神集中,禪定正)。這八條正道就是要人們脫離現實鬥爭,不要犯上作亂,循規蹈矩地生活,專心致志地修行,最後得到幻想的幸福。這是束縛人民大眾的八具精神枷鎖。是麻痹人民的鴉片。不過,早期佛教也具有一定的進步傾向。

早期佛教的階級基礎是剎帝利官職貴族和吠舍中的大商人兩個新興奴隸主階層。它代表它們的利益,為它們吶喊,因此得到它們的積極支持,發展很快。雖然在輪迴轉世說上它與婆羅門教相似,但總的說來它是反婆羅門教的,是有進步意義的。早期佛教的進步傾向主要表現為:第一,反對婆羅門教固定不變的種姓論。列國時代,隨着爭霸戰爭的進行,社會政治和經濟的發展,王權得到了加強和提高,但由於受所謂神創四個瓦爾那謬論之束縛,王家貴族仍處於婆羅門之下,受到壓制。另外,以剎帝利官職貴族和吠舍中的大商人為代表的新興奴隸主階級,要求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也受到婆羅門教固定不變的種姓論的限制。早期佛教從王家貴族和新興奴隸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出發,對婆羅門教進行了猛烈抨擊。據佛教文獻記載,佛陀曾告婆悉吒說:“你看那些婆羅門,愚冥無識,猶如禽獸。虛假自稱,婆羅門種,最為第一,余者卑劣;我種清白,余者黑冥;我婆羅門種,出自梵天,從梵口生。”接着又告訴他說:“所謂梵種乃是欺詐,他們也是婚娶產生,與世無異。”這樣就否定了種姓神創、固定不變和婆羅門第一的說法。

佛教在反對婆羅門教神創四個瓦爾那學說的同時,提出了自己的創世說。佛教認為,世間最初本無種姓差別,後來由於為財產發生爭訟,人們便“寧可立一人為主,以治理之。”於是世間便有王名,以正法治民,故名剎利(即剎帝利)。”按照佛教這種說法,最早產生的是剎帝利種姓,它當之無愧,應列第一。《長阿含經》中說:“剎利生為最,能集諸種姓,……天人中為最。”“世間為第一。”佛教在肯定剎帝利的最高地位的前提下,按人類形成之初的職業分工,確立了其他三種姓的地位,即婆羅門居第二位,吠舍和首陀羅仍居第三和第四位。佛教對婆羅門和剎帝利的地位的顛倒,其目的在於排除婆羅門對剎帝利的壓制,以使他們能夠擴張其社會的和政治經濟的勢力。這對奴隸制社會的發展是有利的。另外,佛教把種姓制的產生看做是歷史現象,是社會分工的結果,因而不再是人力不能改變的,從而也否定了種姓固定不變論。

第二,主張以階級劃分代替種姓劃分。在早期佛教經典中,經常提到奴隸主與奴隸,稱二者為“大家與奴”、“大家與奴婢”、“良人與奴婢”、“人與奴”、“王與僮”等。例如,《中阿含經》中說:“余尼及劍浮國(犍陀羅和劍浮沙)有二種姓,大家及奴”。《增一阿含經》在談到犍陀羅和劍浮沙的情況時說;“彼土人民有二種之姓,云何為二?一者人,二者奴。此二姓亦復不定,……或先做人後作奴,或先作奴后做人。”佛教如此把作為奴隸主的“大家”、“良人”、“人”、“王”與作為奴隸的“奴”、“奴婢”、“僮”直接對立,用奴隸制階級劃分代替種姓劃分,從而消除了種姓制結構中舊的排列次序。這是符合要求改變現實地位的新興奴隸主階級利益的,是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的。

第三,提出了“眾生平等”口號。《長阿含經》中說;“四種姓者,皆悉平等,無有勝如差別之異。”《長阿含經》中又說。“今我弟子,種姓不同,所出各異,於我法中,出家修道,若有人問,汝誰種姓,當答彼言,我是沙門釋種子也”。早期佛教提出這一口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壓迫的低級種姓要求平等的願望,在宗教生活上也為他們打開了方便之門,比之婆羅門教嚴禁首陀羅參加宗教生活是一種進步,對婆羅門教極力維護的種姓血統論是一個打擊,因此是有進步意義的。但是需要指出,早期佛教所講的“眾生平等”絕非指在世俗生活上平等,它所指的是在宗教領域內的平等,即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修道得到虛幻的解脫。因此,早期佛教儘管在與婆羅門教鬥爭中表現出一些順應奴隸制發展的因素,但本質上它是代表統治階級利益的,而絕非人民大眾的宗教。

早期佛教和順世論哲學

隨着列國時代政治經濟的變化和奴隸制大國逐漸形成的過程中,在恆河流域的中下游,出現了許多反婆羅門教的各種教派和各種新的學說。摩揭陀國是這些教派的活動中心。

其中影響最大的是佛教,思想最急進的是順世論哲學。

佛教的創始人是釋迦牟尼。釋迦是族名。牟尼是隱居林間的聖哲,其名為悉達多,姓喬達摩。但其真名一般不用,通常稱他為釋迦牟尼,或佛陀(意即覺者)。釋迦牟尼大約生於公元前563年,是迦毗羅衛城(今尼泊爾境內)凈飯王之子,屬剎帝利種姓。傳說悉達多於十九歲那年,離別了雙親、妻兒,出家修道。經過七年的苦思冥想,終於得道成“佛”。這個故事純系後人的虛構。我們知道,佛教是時代的產物,而絕非某一聖哲的大徹大悟。恩格斯說:“歷史上的偉大轉折點有宗教變遷相伴隨,只是就迄今存在的三種世界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而言。”早期佛教的產生正是和列國時代政治、經濟的巨大變化有密切關係。傳說中的釋迦牟尼只不過是當時的一個傳道者。

列國時代,隨着城市國家的發展以及在連年征戰的過程中,作為軍事貴族,剎帝利種姓不僅在政治上日益強大,而且在經濟力量方面也日益雄厚,因此,他們越來越不滿足於自己所處的次等地位。同時,隨着城市經濟的發展,吠舍大商人的經濟和政治地位也顯著提高了,他們極力要求打破婆羅門至高無上的種姓特權,打破他們對宗教、知識領域內的壟斷地位。因此,早期佛教主要是反映以軍事貴族為代表的剎帝利種姓和以大商人為代表的上層吠舍種姓利益。

早期佛教否認婆羅門所宣揚的神創四種姓說,特別是對婆羅門種姓“出自梵天”的謬說,給予激烈的抨擊,說他們是“愚冥無知,猶如禽獸”。早期佛教還力圖在宗教領域內清除四種姓之間的嚴格界限,提出“眾生平等”的口號,說在佛門內不分種姓,凡釋迦弟子,都可以靠自己的修行達到不生不滅的涅珖境界。這些主張雖然是從剎帝利貴族和上層吠舍的利益出發,但也反映了一般人民大眾要求平等的願望。因此,早期佛教很容易被人們所接受。但是,早期佛教並沒有觸動現實的種姓制度,當然也不可能解除勞動人民的苦難生活,它給予勞苦大眾的只是精神上的“安慰”。實際上,它是用宗教面前的假平等掩蓋現實社會真正不平等,以達到維護剝削制度的目的。

早期佛教的基本教義是“四諦”,意即四種“真理”:“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苦諦”是說人的一生總是要受苦的,生、老、病、死等都是苦。“集諦”是講人生多苦的原因,有慾望就有行動(業),因而不免有輪迴之苦。

“滅諦”是說消滅致苦的原因,要解脫苦境,就要消除一切慾望,進入佛教所理想的最高境界,即涅槃。“道諦”是講修道的方法。按佛教的說法,要達到涅槃境界,就要修道。

佛教的這些玄妙之音,完全是騙人的,它以悲觀厭世之苦來掩蓋階級社會中最根本的階級壓迫之苦;以修道達至涅槃為目的,要人們放棄階級鬥爭,追求那虛無飄渺的“極樂世界”。佛教同其他宗教一樣,是麻醉人民的鴉片煙。

釋迦牟尼死後,大約公元1世紀,佛教分成兩大派,即“小乘”和“大乘”。“小乘”還保持早期佛教的原始精神,重在自我解脫,其理想境界為阿羅漢果(阿即無,羅漢即生)。“大乘”佛教接受了外道思想,進一步發展了釋迦牟尼的學說,主張普渡眾生,即不僅要自己求得解脫,還要幫助別人解脫,使皆“成佛”。“成佛”是大乘的最高理想。

佛教在印度曾經盛行一時。到公元3世紀中葉,佛教由印度傳入斯里蘭卡,過了幾個世紀以後,又在東方得到了廣泛的傳播,成為世界性的宗教。

順世論哲學是古代印度的唯物論哲學。梵語稱為“路迦耶陀”,意即“流行在人民中間的觀點”,在我國的史籍和漢譯佛經中稱為“順世外道”或“世間行”等名稱,這派哲學的敵人認為順世論哲學以花言巧語惑眾,因而被稱為“砍婆伽”哲學。這一學派大約在公元前1000年代前半期即已出現,但其最活躍時期是在公元前6至4世紀。傳說這一學派的代表人物是阿夷多翅舍欽婆羅。佛經中稱他為六大師之一。

順世論學派反對一切宗教,否認神的存在,主張世界由“四大”元素,即地、水、火、風組成。這一學派大師阿夷多翅舍欽婆羅認為,人也是由“四大”組成,人死後“地還歸地,水還歸水,火還歸火,風還歸風,皆悉壞敗,諸根歸空。”這裏所說的人,是形體和意識的統一,形體壞了,意識也隨着消滅了。“四大”都是物質,物質和物質的結合怎能產生意識呢?順世論在回答這一問題時說:這是“四大”的一種特殊的混合,例如酒是用糖汁和稻米製成的,假若誰單獨地吃糖汁或稻米是不會醉的;但是,把糖汁和稻米加以特殊混合而製成酒以後,誰再喝它就會醉了。同樣,地、水、火、風這四個元素分開,是不會產生意識的;但是,當這四者結合而形成身體時,由於特殊的結合便產生了意識,這種意識既然是由“四大”組成,那末當人死後它也必然要和形體同時消滅。順世論哲學在反對意識(靈魂)獨立存在時還說:“劍可以從鞘中拔出,鞘和劍是不同的;可是沒有一個人能夠把靈魂從肉體中拔出來”順世論哲學的這些說法雖然是樸素的,但是它用物質解釋人的形成的意識的存在,這就否定了萬物為神所創造的謬說,從根本上打擊了宗教的業力輪迴、靈魂轉移等說教。

順世論學派激烈反對祭司階級、吠陀經典和殺生祭祀的行為。他們說:如果像《吠陀》所說的那樣,在祭祀中所殺的牲畜能夠升天,那麼祭祀者為什麼不奉獻自己的父親呢?所以他們認為《吠陀》的編造者都是偽善的、狡猾的和貪婪的騙子。順世論學派還反對種姓的不平等制度,認為婆羅門和旃荼羅(“賤民”)血管中流的血液都是紅色的,人類是生而平等的。

順世論哲學在奴隸社會裏是得不到順利發展的。它被看做邪門歪道,其著述絕大部分被燒毀,即使殘留下來的部分著述也多被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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