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9)
楊朱的哲學主張
一、《楊朱篇》
《列子》的第七篇名為《楊朱篇》,所記的都是楊朱的言語行事。
《列子》這部書是最不可信的。但是我看這一篇似乎還可信。其中雖有一些不可靠的話,大概是後人加入的(如楊朱見梁王談天下事一段,年代未免太遲了。楊朱大概不及見梁稱王),但這一篇的大體似乎可靠。
第一,楊朱的“為我主義”是有旁證的(如孟子所說),此書說他的為我主義頗好。第二,書中論“名實”的幾處,不是後世所討論的問題,卻是戰國時的問題。第三,《列子》八篇之中只有這一篇專記一個人的言行。或者當時本有這樣一種記楊朱言行的書,後來被編造《列子》的人糊塗拉入《列子》裏面,湊成八篇之數。此如張儀說秦王的書(見《戰國策》),如今竟成了《韓非子》的第一篇。
以上三種理由,雖不很充足,但當時有這樣一種極端的為我主義,這是我們所公認的,當時真實地存在楊朱這個人,這也是我們所公認的。所以我們不妨暫且把《楊朱篇》來代表這一派學說。
二、楊朱
楊朱活動的年代有很多不同說法。有的說他上可能見過老聃,有的說他下可能見過梁王。據《孟子》所說,那時楊朱一派的學說已能和儒家、墨家三分中國,大概那時楊朱已死了。《楊朱篇》記墨子弟子禽子與楊朱問答,此節以哲學史的先後次序來看,似乎沒多大錯誤。大概楊朱的活動年代應當在公元前440年與前630年之間。
楊朱的哲學,也是那個時勢的產兒。當時的社會政治都是很混亂的,戰事連年不休,人民痛苦不堪。這種時代產生一種極端消極的哲學,是很自然的事。況且自老子以後,“自然主義”逐漸發達起來。老子一方面主張打破一切文明制度,歸於無知無欲的自然狀態;但老子一方面又說要“虛其心,實其腹”,“為腹不為目”,“甘其食,美其服”。可見老子所攻擊的是高等的慾望,他並不反對初等的嗜欲。後來楊朱的學說便是這一種自然主義的天然趨勢了。
三、無名主義楊朱哲學的根本方法在於他的無名主義。他說:實無名,名無實。名者,偽而已矣。
又說:
實者,固非名之所與也。
中國古代哲學史上,“名實”兩字乃是一個極重要的問題。
如今先解釋這兩個字的意義,再略說這個問題的歷史。按《說文》“實富也。從宀貫,貫為貨物”。
又:“寔止也(段玉裁改作“正也”,非也),從宀,是聲。”止字古通“此”字。《說文》:“此,止也。”《詩經·召南》毛傳與《韓奕》鄭箋皆說:“寔,是也。”又《春秋》桓六年,“寔來。”公羊傳曰:“寔來者何?猶雲是人來也。”《榖梁傳》曰:“寔來者,是來也。”寔字訓止,訓此,訓是,訓是人,即是白話的“這個”。古文實寔兩字通用。《公孫龍子》說:“天地與其所產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名學上的“實”字,含有“寔”字“這個”的意思和“實”字“充實”的意思。兩義合起來說,“實”即是“這個物事”。天地萬物每個都是一個“實”。每一個“實”的稱謂便是那實的“名”。
《公孫龍子》說:“夫名,實謂也。”同類的實,可有同樣的名。你是一個實,他是一個實,卻同有“人”的名。如此看來,可以說實是個體的,特別的;名是代表實的共相的(雖私名〈本名〉也是代表共相的。例如“梅蘭芳”代表今日的梅蘭芳和今年去年前年的梅蘭芳。類名更不用說了)。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舉一切同名的事物。所以在人的知識上,名的用處極大。老子最先討論名的用處,但老子主張“無知無欲”,故要人復歸於“無名之朴”。孔子深知名的用處,故主張正名,以為若能正名,便可用全稱的名,來整治個體的事物。
儒家所注重的名器、禮儀、名分等等,都是正名的手段。墨子注重實用,故提出一個“實”字,攻擊當時的君子“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楊朱更趨於極端,他只承認個體的事物(實),不認全稱的名。所以說:“實無名,名無實。實者,偽而已矣。”偽是“人為的”。
這種學說,最接近西方的“唯名主義”。唯名主義認為“名”不過是人造的空名,沒有實體,故唯名論其實即是無名論。無名論的應用有兩種趨勢:一是把一切名器禮文都看作人造的虛文。一是只注重個人的重要性,輕視人倫的關係,故趨於個人主義。
四、為我
楊朱的人生哲學只是一種極端的“為我主義”。楊朱在哲學史上佔一個重要的位置,正因為他敢提出這個“為我”的觀念,又能使這個觀念有哲學上的根據。他說:有生之最靈者,人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衛,肌膚不足以自捍禦,趨走不足以逃利害,無毛羽以禦寒暑,必將資物以為養性,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貴,存我為貴;力之所賤,侵物為賤。
這是為我主義的根本觀念。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有一個“存我的天性”。植物動物都同具此性,不單是人所獨有。一切生物的進化:形體的變化,機能的發達,都由於生物要自己保存自己,故不得不變化,以求適合於所居的境地。
人類智識發達,群眾的觀念也更發達,故能於“存我”觀念之外,另有“存群”的觀念;不但要保存自己,還要保存家族、社會、國家;能保存得了家族、社會、國家,方才可使自己的生存格外穩固。
後來成了習慣,社會往往極力提倡愛群主義,使個人崇拜團體的尊嚴,終身替團體儘力,從此遂把“存我”的觀念看作不道德的觀念。試看社會提倡“殉夫”“殉君”“殉社稷”等等風俗,推尊為道德的行為,便可見存我主義所以不見容的原因了。
其實存我觀念本是生物天然的趨向,本身並沒有什麼不道德的。楊朱即用這個觀念作為他的“為我主義”的根據。他又恐怕人把自我觀念看作損人利已的意思,故剛說:“智之所貴,存我為貴。”連忙接著說:“力之所賤,侵物為賤。”他又說: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楊朱的為我主義,並不是損人利已。他一面貴“存我”,一面又賤“侵物”;一面說“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一面又說:“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他只要“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這是楊朱的根本學說。
五、悲觀
楊朱主張為我。凡是極端為我的人,沒有一個不悲觀的。你看楊朱說:百年壽之大齊。得百年者,千無一焉。設有一者,孩提以逮錯老,幾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晝覺之所遺,又幾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憂懼,又幾居其半矣。量十數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慮者,亦亡一時之中爾。則人之生也奚為哉?奚樂哉?為美厚爾,為聲色爾。
而美厚復不可常厭足,聲色不可常玩聞,乃復為刑賞之所禁勸,名法之所進退。遑遑爾,竟一時虛譽,規死後之餘榮;偊偊爾,慎耳目之觀聽,惜身意之是非;徒失當年之至樂,不能自肆於一時,重囚累梏,何以異哉?太古之人,知生之暫來,知死之暫住。
故從心而動,不違自然所好;當身之如,非所去也,故不為名所勸。從性而游不逆萬物所好,死後之名,非所取也,故不為刑所及。
名譽先後,年命多少,非所量也。
又說:
萬物所異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則賢愚貴賤,是所異也。
死則臭腐消滅,是所同也。……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聖亦死,凶愚亦死。生則堯舜,死則腐骨;生則桀紂,死則腐骨。腐骨一也,孰知其異?且趣當生,奚遑死後?
大概這種厭世的悲觀,也都是時勢的反應。痛苦的時勢,生命財產朝不保夕,自然會生出兩種反應:一種是極端苦心孤行的救世家,像墨子、耶穌一流人;一種就是極端悲觀的厭世家,像楊朱一流人了。
六、養生
上文所引“從心而動,不違自然所好;……從性而游,不逆萬物所好”,已是楊朱養生論的大要。楊朱論養生,不要太貧,也不要太富。太貧了“損生”,太富了“累身”。
然則……其可焉?在曰:可在樂生,可在逸身。善樂生者不窶逸身者不殖。
又托為管夷吾說養生之道:
肆之而已,勿壅勿閼……恣耳之所欲聽,恣目之所欲視,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體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
又托為晏平仲說送死之道:
既死豈在我哉?焚之亦可,沉之亦可,瘞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棄諸溝壑亦可,袞衣綉裳而納諸石槨亦可:唯所遇焉。
楊朱所主張的只是“樂生”、“逸身”兩件。他並不求長壽,也不求不死。
孟孫陽問楊子曰:“有人於此,貴生愛身以蘄不死,可乎?”
曰:“理無不死。”
“以蘄久生,可乎?”曰:“理無久生。……且久生奚為?五情所好惡,古猶今也;四體安危,古猶今也;世事苦樂,古猶今也;變易治亂,古猶今也。既見之矣,既聞之矣,百年猶厭其多,況久生之苦也乎?”
孟孫陽曰:“若然,速亡愈於久生,則踐鋒刃,入湯火,得所志矣。”楊子曰:“不然。既生則廢而任之,究其所欲以俟於死。將死則發而任之,究其所之以放於盡。無不廢,無不任,何遽遲速於其間乎?”
不求久生不死,也不求速死,只是“從心而動,任性而游”。這是楊朱的“自然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