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8)

第八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8)

墨子的哲學智慧

簡識墨子

墨子名翟姓墨。有人說他是宋人,有人說他是魯人。今依孫詒讓說,定他為魯國人。

欲知一家學說傳授沿革的次序,不可不先考定這一家學說產生和發達的時代。如今講墨子的學說,當先知墨子生於何時。這個問題,古今人多未能確定。

有人說墨子“並孔子時”(《史記·孟荀列傳》),有人說他是“六國時人,至周末猶存”(《畢沅《墨子序》),這兩說相差二百年,若不詳細考定,易於使人誤會。畢沅的話已被孫詒讓駁倒了(《墨子間詁·非攻中》),不用再辨。孫詒讓又說:竊以今五十三篇之書推校之,墨子前及與公輸般魯陽文子相問答,而後及見齊太公和(見《魯問篇》,田和為諸侯,在周安王16年),與齊康公興樂(見《非樂上》。康公卒於安王20年),與楚吳起之死(見《親士篇》。在安王21年)。上距孔子之卒(敬王41年),幾及百年。則墨子之後孔子益信。

審核前後,約略計之墨子當與子思同時,而生年尚在其後(子思生於魯哀公二年,周敬王二十七年也)。蓋生於周定王之初年,而卒於安王之季,蓋八九十歲(《墨子年表序》)。

我以為孫詒讓所考不如汪中考的精確。汪中說:墨子實與楚惠王同時(《耕柱篇》、《魯問篇》、《貴義篇》),……其年於孔子差后,或猶及見孔子矣。……《非攻》中篇言知伯以好戰亡,事在“春秋”后二十七年。又言蔡亡,則為楚惠王四十二年。墨子併當時,及見其事。

《非攻》下篇言:“今天下好戰之國,齊、晉、楚、越。”又言:“唐叔、呂尚邦齊晉今與楚越四分天下。”《節葬》下篇言:“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北有齊晉之君。”明在勾踐稱霸之後(《魯問篇》越王請裂故吳地方五百里以封墨子,亦一證),秦獻公未得志之前,全晉之時,三家未分,齊未為陳氏也。

《檀弓下》,“季康子之母死,公輸般請以機封。”此事不得其年。季康子之卒在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以哀公七年即位。般固逮事惠王。《公輸》篇:“楚人與越人舟戰於江。公輸子自魯南遊楚作鉤強以備越。”亦吳亡后楚與越為鄰國事。惠王在位五十七年,本書既載其以老辭墨子,則墨子亦壽孝人歟?(《墨子序》)汪中所考都很可靠。如今且先說孫詒讓所考的錯處。

第一,孫氏所據的三篇書,《親士》《魯問》《非樂》上,都是靠不住的書。《魯問》篇乃是後人所輯。其中說的“齊大王”,未必便是田和。即使是田和,也未必可信。

例如《莊子》中說莊周見魯哀公,難道我們便說莊周和孔丘同時么?

《非樂》篇乃是後人補做的。其中屢用“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一句,可見其中引的歷史事實,未必都是墨子親見的。《親土》篇和《修身》篇同是假書。內中說的全是儒家的常談,哪有一句墨家的話。

第二,墨子決不會見吳起之死。(《呂氏春秋·上德篇》)說吳起死時,陽城君得罪逃走了,楚國派兵來收他的國。那時“墨者鉅子孟勝”替陽城君守城,遂和他的弟子一百八十三人都死在城內。孟勝將死之前,還先派兩個弟子把“鉅子”的職位傳給宋國的田襄子,免得把墨家的學派斷絕了。

照這條看來,吳起死時,墨學久已成了一種宗教。那時“墨者鉅子”

傳授的法子,也已經成為定製了。那時的“墨者”已有了新立的領袖。孟勝的弟子勸他不要死,說:“絕墨者於世,不可。”要是墨子還沒有死,誰能說這話呢?可見吳起死時,墨子已死了許多年了。

依以上所舉各種證據,我們可定墨子大概生在周敬王20年與30年之間(西曆紀元前500至前490年),死在周威烈王元年與十年之間(西曆紀元前425至前416年)。墨子生時約當孔子五十歲六十歲之間(孔子生西曆紀元前551年)。到吳起死時,墨子已死了差不多四十年了。

以上所說墨子的生地和生時,很可注意。他生當魯國,又當孔門正盛之時。而他的學說,處處和儒家有關係。《淮南要略》說: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其禮煩擾而不悅,厚葬靡財而貧民,(久)服傷生而害事。

墨子究竟曾是否“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我們雖不能決定,但是墨子所受的儒家的影響,一定不少(《呂氏春秋·當染篇》說史角之後在於魯,墨子學焉。可見墨子在魯國受過教育)。我想儒家自孔子死後,那一班孔門弟子不能傳孔子學說的大端,都去講究那喪葬小節。

請看《禮記·檀弓篇》所記孔門大弟子子游、曾子的種種故事,哪一樁不是爭一個極小極瑣碎的禮節?(“如曾子吊於負夏”及“曾子藝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諸條。)再看一部《儀禮》那種繁瑣的禮儀,真可令現在的人驚訝。墨子生在魯國,眼見這種種怪現狀,怪不得他要反對儒家,自創一種新學派。墨子攻擊儒家的壞處,約有四個理由: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此足以喪天下。又厚葬久喪,重為棺槨,多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然後起,杖然後行,耳無聞,目無見。此足以喪天下。又弦歌鼓舞,習為聲樂。此足以喪天下。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墨子·公孟篇》)。

這個儒墨的關係是極重要不可忽略的。因為儒家不信鬼(孔子言:“未知生,焉生死”,“未能事神,焉能事鬼”。又說:“敬鬼神而遠之”。《說苑》十八記子貢問死人有知無知,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耶,恐孝子順孫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死者無知,恐不孝子孫棄親不葬也。

賜欲知死人有知無知也,死徐自知之,猶未晚也。”這還是懷疑主義。後來的儒家直說無鬼神。

故《墨子·公孟篇》的公孟子曰:“無鬼神”,這就是最直白的無神論,所以墨子提倡“明鬼”論。因為儒家厚葬久喪,所以墨子提倡“節葬”論。因為儒家重禮樂,所以墨子提倡“非樂”論。因為儒家信天命(《論語》子夏說:“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孔子自己也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又說:“道之將行也歟,命也。道之將廢也歟,命也”,)所以墨子提倡“非命”論。

墨子是一個積極熱心救世的人,他看見當時各國征戰的慘禍,心中不忍,所以提倡“非攻”論。他認為從前那種“弭兵”政策,都不是根本之計。根本的“弭兵”,要使人人“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這就是墨子的“兼愛”論。

但是墨子並不是一個空談弭兵的人,他是一個實行非攻主義的救世家。那時公輸班替楚國造了一種雲梯,將要攻宋。墨子聽見這消息,從魯國起程,走了十日十夜,趕到郢都去見公輸班。公輸班被他一說說服了,便送他去見楚王,楚王也被他說服了,就不攻宋了(參看《墨子·公輸篇》)。

公輸班對墨子說:“我不曾見你的時候,我想的是宋國。自從我見了你之後,就是有人把宋國送給我,要是有一毫不義,我都不要了。”墨子說:“……那樣說來,彷彿是我已經把宋國給了你了。你若能努力行義,我還要把天下送給你咧。”(《魯問篇》)看他這一件事,可以想像他一生的慷慨好義,有一個朋友勸他道:“如今天下的人都不肯做義氣的事,你何苦這樣儘力去做呢?我勸你不如停手吧。”墨子說:“比如一個人有十個兒子,九個兒子好吃懶做,只有一個兒子儘力耕田。吃飯的人那麼多,耕田的人那麼少,那一個耕田的兒子便該格外努力耕田才好。如今天下的人都不肯做義氣的事,你正該勸我多做些才好。為什麼反來勸我莫做呢?”(《貴義篇》)這是何等精神!何等人格!那反對墨家最利害的孟軻道:“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這話本有責備墨子之意,其實是極恭維他的話。

試問中國歷史上,可曾有第二個“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的人么?墨子是一個宗教家。他最恨那些儒家一面不信鬼神,一面卻講究祭禮喪禮。

他說:“不信鬼神,卻要學祭禮,這不是沒有客卻行客禮么?這不是沒有魚卻下網么?”(《公孟篇》)所以墨子雖不重喪葬祭祀,卻極信鬼神,還更信天。他的“天”卻不是老子的“自然”,也不是孔子的“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的天。墨子的天,是有意志的。天的“志”就是要人兼愛。凡事都應該以“天志”為標準。

墨子是一個實行的宗教家。他主張節用,又主張廢樂,所以他教人要吃苦修行。要使後世的墨者,都要“以裘褐為衣,以跂蹻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這是“墨教”的特色。《莊子·天下篇》批評墨家的行為,說:墨翟、禽滑厘之意則是,其行則非也。將使後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無胈脛無毛相進而已矣。亂之上也,治之下也。

又卻不得不稱讚墨子道:

雖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將求之不得也,雖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認得這個墨子,才可講墨子的哲學。

《墨子》書今本有五十三篇,依我看來,可分為五組:第一組,自《親士》到《三辯》,這七篇,皆後人假造的(黃震、宋濂所見別本,此七篇題曰經)。前三篇全無墨家口氣,后四篇乃是根據墨家的一些餘論所作的。

第二組,《尚賢》三篇,《尚同》三篇,《兼愛》三篇,《非攻》三篇,《節用》兩篇,《節葬》一篇,《天志》三篇,《明鬼》一篇,《非樂》一篇,《非命》三篇,《非儒》一篇,所有的這二十四篇。大部分都是墨家學者仿效墨子的寫作風格所作的。其中也有許多後人加入的材料。

《非樂》《非儒》兩篇更可疑。

第三組,《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取》《小取》,六篇。不是墨子的書,也不是墨家學者記錄墨子學說的書。我認為這六篇就是《莊子·天下篇》所說的“別墨”做的。這六篇中的學術問題,絕不是墨子時代所能發生的。況且其中所說和惠施、公孫龍的話最為接近。惠施、公孫龍的學說差不多全在這六篇裏面。所以我認為這六篇是惠施、公孫龍時代的“別墨”做的。我從來講墨學,都把這六篇提出,等到後來講“別墨”

的時候才講他們。

第四組,《耕柱》《貴義》《公孟》《魯問》《公輸》,這五篇,乃是墨家後人把墨子一生的言行輯聚來做的,就像儒家的《論語》一樣。其中有許多材料比第二組還更為重要。

第五組,自《備城門》以下到《雜守》凡十一篇。所記述的內容都是墨家守城備敵的方法,跟哲學沒多大關係。

研究墨學的,可先讀第二組和第四組,後讀三組,其餘二組,可以不必細讀。

第二章墨子的應用主義哲學

儒、墨兩家根本上不同之處,在於兩家哲學的研究方法不同,在於兩家的“邏輯”不同。《墨子·耕柱篇》有一條最形容得出這種不同之處: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曰:“善為政者若之何?”仲尼對曰:“善為政者,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論語》作“近者悅,遠者來。”)子墨子聞之曰:“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葉公子高豈不知善為政者之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哉?問所以為之若之何也。……”

這就是儒墨的大區別,孔子所說的是一種理想的目的,墨子所要的是一個“所以為之若之何”的進行方法。孔子說的是一個“什麼”,墨子說的是一個“怎樣”,這是一個大分別。《公孟篇》又說:子墨子問於儒者,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

子墨子曰:“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曰:‘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儒者說的還是一個“什麼”,墨子說的是一個“為什麼”。這又是一個大分別。

這兩種區別,都非常重要。儒家最愛提出一個極高的理想標準,作為人生的目的,如論政治,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說;或說“近者悅,遠者來”;這都是理想的目的,卻不是進行的方法。如人生哲學則高懸一個“止於至善”的目的,卻不講怎樣能使人止於至善。

所說的詳細情況,如“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父,止於慈;為人子,止於孝;與國人交,止於信。”全不問為什麼為人子的要孝,為什麼為人臣的要敬;只說理想中的父子君臣朋友就是該如此如此的。所以儒家的議論,總要偏向“動機”一方面。“動機”如俗話的“居心”。

孟子說的“君子之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存心是行為的動機。《大學》說的誠意,也是動機。儒家只注意行為的動機,不注意行為的效果。推到了極端,便成董仲舒說的“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只說這事應該如此做,不問為什麼應該如此做。

墨子的方法,恰與此相反。墨子處處要問一個“為什麼”。例如造一所房子,先要問為什麼要造房子。知道了“為什麼”,方才可知道“怎樣做”。知道了房子的用處是“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才可以知道怎樣佈置構造方能避風雨寒暑,方能分格男女於內外。人生的一切行為,都是如此。

如現在的人講教育,上官下屬都說應該興教育,於是大家都去開學堂,招學生。大家都以為興教育就是辦學堂,辦學堂就是興教育,從不去問為什麼該興教育。因為不研究教育是為什麼的,所以辦學的人和關心教育的人也無從考究教育的優劣,更無從考究改良教育的方法。我去年回到內地,有人說,我們村裡,該開一個學堂。我問他為什麼我們村裡該辦學堂呢?他說:某村某村都有學堂了,所以我們這裏也該開一個。

這就是墨子說的“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的理論。

墨子以為無論何種事物、制度、學說、觀念,都有一個“為什麼”。

換言之,事事物物都有一個用處。知道那事物的用處,方才可以知道它的是非善惡。為什麼呢?因為事事物物存在既是為了被應用的,若不能應用,便失去了那事那物的原意了,便應該改良了。例如墨子講“兼愛”,便說:用而不可,雖我亦將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兼愛下》)這是說能應“用”的便是“善”的;“善”的便是能應“用”的。比如我說這筆“好”,為什麼“好”呢?因為能書寫,所以“好”。又比如我說這會場“好”,為什麼“好”呢?因為它最適合開會演講用,所以“好”。這便是墨子的“應用主義”。

應用主義又可叫做“實利主義”。儒家說:“義也者,宜也。”宜即是“應該”。凡是應該如此做的,便是“義”。墨家說:“義利也。”

(《經上篇》。參看《非攻》下首段)便進一步說,說凡事如此做去便可有利的即是“義的”。因為如此做才有利,所以“應該”如此做。義所以為“宜”,正因其為“利”。

墨子的應用主義,之所以容易被人誤會,都因為人把這“利”字“用”字解錯了。這“利”字並不是“財利”的利,這“用”也不是“財用”的用。墨子的“用”和“利”都只指針對人生行為而言。如今且讓他自己下應用主義的定義:子墨子曰:“言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行者勿常。不足以遷行而常之,是盪口也。”(《貴義篇》)子墨子曰:“言足以復行者常之,不足以舉行者勿常。不足以舉行而常之,是盪口也。”(《耕柱篇》)這兩條都是同一個意思,遷字和舉字同意。《說文》說:“遷,登也。”《詩經》有“遷於喬木”,《易》有“君子以見善則遷”,皆是“升高”、“進步”之意,和“舉”字“抬高”的意思正相同(後人不解“舉”字之義,故把“舉行”兩字連續,作為一個動詞解釋。於是又誤改上一“舉”字為“復”字)。

六個“行”字,都該讀去聲,是名詞,不是動詞。六個“常”字,都與“尚”字通用(俞樾解《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章說如此)。

“常”是“尊尚”的意思。這兩章的意思,是說無論什麼理論,什麼學說,都需要能改良人生的行為,才可以推崇。若不能增進人生的行為,便不值得推崇了。

墨子又說:

今瞽者曰:“鉅者,白也(俞雲,鉅當作豈。豈者皚之假字)。

黔者,黑也。”雖明目者無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

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雖禹湯無以易之。兼仁與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貴義篇》)這話說得何等痛快?大凡天下人沒有不會說幾句仁義道德的話的,正如盲人雖不曾見過白黑,也會說白黑的概念。需是到了實際應用的時候,才知道口頭的概念是沒有用的。高談仁義道德的人,也是如此。

甚至有許多道學先生一味高談王霸義利之辨,卻實在不能弄清韭菜和麥的區別。有時區別義利,辨人毫芒,等事到臨頭,不是隨波逐流,便是手足無措。

所以墨子說光知道幾個好聽的名詞,或幾個虛空的概念,算不得真“知識”。真“知識”在於能把這些觀念去應用。

這就是墨子哲學的根本方法。後來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與此說多有相似之處。王陽明說:“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

很像上文所說“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之意。

但王陽明與墨子有絕對不同之處。陽明偏向“良知”一方面,故說:“爾那一點良知,是爾自家的準則。爾意念著處,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墨子卻不然,他的是非“準則”,不是心內的良知,乃是心外的實用。

簡單說來,墨子是主張“義外”說的,王陽明是主張“義內”說的(義外義內說,見《孟子·告子篇》)。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只是要人服從於良知的命令。墨子的“知行合一”說,卻是要把所知的能否實行,來決定所知的真假,把所知的能否應用來定所知的價值。這是兩人的根本區別。

墨子的根本方法,應用之處很多,說得最暢快的,莫如《非攻》上篇。我且把這一篇妙文,抄來做我的“墨子哲學方法論”的結論罷: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

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

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牛馬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

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

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

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

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辨義與不義之亂也。

第三章三表法

上章講的,是墨子的哲學方法。本章講的,是墨子的論證法。上章是廣義的“邏輯”,本章是那“邏輯”的應用。墨子說:言必立儀。言而毋儀,譬猶運鈞之上而言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謂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

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

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

於何用之?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

此所謂言有三表也(《非命》上。參觀《非命》中、下。《非命》中述三表有誤。此蓋後人所妄加)。

這三表之中,第一和第二有時倒置。但是第三表(實地應用)總是最後一表。於此可見墨子的注重“實際應用”了。這個論證法的用法,可舉《非命篇》作為例子:第一表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墨子說: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蓋(同盍)嘗尚觀於聖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亂,湯受而治之。紂之所亂,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於桀紂則天下亂,在於湯武則天下治,豈可謂有命哉?……先王之憲,亦嘗有曰“福不可請而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先王之刑,亦嘗有曰“福不可請而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先王之誓,亦嘗有曰“福不可請而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非命》上)第二表原察百姓耳目之實。墨子說:我所以知命之有興亡者,以眾人耳目之情知有興亡。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自古以及今,……亦嘗有見命之物聞命之聲者乎?則未嘗有也。……(《非命》中)第三表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最重要的還是這第三表。墨子說:執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上之所罰,命固且罰,非暴故罰也。”……是故治官府則盜竊,守城則崩叛;君有難則不死,出亡則不送。……昔上世之窮民,貪於飲食,惰於從事,是以衣食之財不足,而饑寒凍餒之憂至。

不知曰:“我罷不肖,從事不疾”;必曰:“吾命固且貧。”昔上世暴王……亡失國家,傾覆社稷,不知曰:“我罷不肖,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今用執有命者之言,則上不聽治,下不從事。上不聽治,則政亂;下不從事,則財用不足。……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非命》上)學者可參看《明鬼下》篇這三表的用法。

如今暫且仔細討論這三表的價值。我們且先論第三表。第三表是“實際上的應用”,這一條的好處,上章已講過了。

如今且說它的流弊。這一條的最大的流弊在於把“用”字、“利”字解釋得太狹隘了,往往有許多事的用處或許在幾百年後,才可看出來;或者雖用在現在,它的真正用處卻不在表面,而在骨子裏。譬如墨子主張非樂,說音樂無用。為什麼呢?

因為(一)費錢財;(二)不能救百姓的貧苦;(三)不能保護國家;(四)使人染上奢侈的習慣。後來有一個程繁駁墨子道:昔者諸侯倦於聽治,息於鐘鼓之樂;……農夫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息於瓴缶之樂。今夫子曰:“聖王不為樂”,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馳,無乃非有血氣者之所不能至邪?(《三辯》)這一問也是從實用上尋找根據。墨子生來是一個苦行救世的宗教家,性情有所偏,想不到音樂的功用上去,這便是他的非樂論的流弊了。

次論第二表。這一表(百姓耳目之實)也有流弊:(一)耳目所見所聞,是有限的。有許多東西,例如《非命篇》的“命”是看不見聽不到的。(二)平常人的耳目最易錯誤迷亂。例如鬼神一事,古人小說上說得何等鑿鑿有據。我自己的朋友也往往說曾親眼看見過鬼,難道我們就可斷定有鬼嗎?(看《明鬼篇》)但是這一表雖然有不足之處,卻極有大功用。因為中國古代哲學不講究耳目的經驗,單純地講心中的理想。例如老子說的:不出戶,知天下。不窺牖,知天道。其出彌遠,其知彌少。

孔子雖說“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但是他所說的“學”,大都是讀書一類,並不是“百姓耳目之實”。直到墨子始大書特書的說道:天下之所以察知有興無之道者,必以眾之耳目之實知有與亡為儀者也。誠或聞之見之,則必以為有。莫聞莫見,則必以為無(《明鬼》)。

這種注重耳目的經驗,便是科學的根本。

最後說第一表。第一表是“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墨子最恨儒者“復古”的議論,所以《非儒篇》說:儒者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

應之曰:“所謂古之言服者,皆嘗新矣。而古人言之服之,則非君子也。”

墨子既然反對“復古”,為什麼還要用“古者聖王之事”來作論證的標準呢?

原來墨子的第一表和第三表是同樣的意思,第三表說的是現在和將來的實際應用,第一表說的是過去的實際應用。過去的經驗閱歷,都可為我們做一面鏡子。

古人施行了有效,今人也未嘗不可仿效;古人施行了有害,我們又何必再去上當呢?所以說:凡言凡動,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舍之。(《貴義》)這並不是復古守舊,這是“溫故而知新”,“彰往而察來”。《魯問篇》說:彭輕生子曰:“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子墨子曰:“藉設而親在百里之外,則遇難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則生,不及則死。今有固車良馬於此,又有駑馬四隅之輪於此,使子擇焉,子將何乘?”對曰:“乘良馬固車,可以速至。”子墨子曰:“焉在不知來?”(從盧校本)這一條寫過去的經驗的效用。例如“良馬固車可以日行百里”,“駑馬四隅之輪不能行路”,都是過去的經驗。有了這種經驗,便可知道我如今駕了“良馬固車”,今天定可趨一百里路。這是“彰往以察來”的方法。一切科學的規律,都與此同理。

第四章墨子的宗教

上兩章所講,乃是墨子學說的根本觀念。其餘的兼愛、非攻、尚賢、尚同、非樂、非命、節用、節葬,都是這根本觀念的應用。墨子的根本觀念,在於人生行為上的應用。既講應用,須知道人生的應用千頭萬緒,絕不能預先定下一條“施諸四海而皆準,行諸百世而不悖”的公式。所以墨子說: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熹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凌,則語之兼愛非攻。故曰擇務而從事焉(《魯問》)。

墨子是一個創教的教主。上文所舉的幾項,都可稱為“墨教”的信條。如今且把這幾條分別陳說如下:第一,天志墨子的宗教,以“天志”為本。他說: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不可勝載,言語不可勝計;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其於仁義,則大相遠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度以度之。(《天志》上。參考《天志》中下及《法儀篇》)這個“天下之明法度”便是天志。但是天的志是什麼呢?墨子答道:天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法儀篇》。《天志》下說:“順天之意何若。曰:兼愛天下之人。”與此同意)。

何以知天志便是兼愛呢?墨子答道: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之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法儀篇》。《天志》下意與此同百語繁,故不引)。

第二,兼愛

天的意志要人兼愛,這是宗教家墨子的話。其實兼愛是件實際上的要務。墨子說: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不可不察亂之所自起。當(通嘗)察亂何自起?起不相愛。……盜愛其室,不愛其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賊愛其身,不愛人,故賊人以利其身。……大夫各愛其家,不愛異家,故亂異家以利其家。諸侯各愛其國,不愛異國,故攻異國以利其國。

……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愛。若使天下……視人之室若其室,誰竊?視人身若其身,誰賊?……視人家若其家,誰亂?視人之國若其國,誰攻?……故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兼愛》上)《兼愛》中、下兩篇都說因為要“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所以要兼愛。

第三,非攻

不兼愛是天下一切罪惡的根本,而天下罪惡最大的,莫如“攻國”。

天下人無論怎樣高談仁義道德,若不肯“非攻”,便是“明小物而不明大物”(讀《非攻》上)。墨子說:今天下之所(以)譽義(舊作善,今據下文改)者,……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歟?……雖使下愚之人必曰:將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今天下之諸侯交,猶多皆(不)免攻伐併兼,則是(有)(此字衍文)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也。此譬猶盲者之與人同命黑白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則豈謂有別哉?(《非攻》下)墨子說:“義便是利”(《墨經》上也說:“義、利也。”此乃墨家遺說)。義是名,利是實。義是利的美名,利是義的實用。兼愛是“義的”,攻國是“不義的”,因為兼愛是有利於國家百姓的,攻國是有害於國家百姓的。

所以《非攻上》只說得攻國的“不義”,《非攻中下》只說得攻國的“不利”。因為不利,所以不義。你看他說:計其所自勝,無所可用也。計其所得,反不如所喪者之多。

又說:

雖四五國則得利焉,猶謂之非行道也。譬之醫之葯人之有病者然。今有醫於此,和合其祝葯之於天下之有病者而葯之。萬人食此,若醫四五人得利焉,猶謂之非行葯也。(《非攻》中、下)可見墨子說的“利”不是自私自利的“利”,是“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這是“兼愛”的真義,也便是“非攻”的本意。

第四,明鬼

儒家講喪禮祭禮,並非深信鬼神,不過是要用“慎終追遠”的手段來做到“民德歸厚”的目的。所以儒家說:“有義不義,無祥不祥。”

(《公孟篇》)這竟和“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的話相反了(《易·文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乃是指人事的常理,未必指着一個主宰禍福的鬼神天帝)。

墨子是一個教主,深恐人類若沒有一種行為上的裁製力,便要為非作惡。所以他極力要說明鬼神不但是有的,並且還能作威作福,“能賞賢而罰暴”。他的目的要人知道:吏治官府之不潔廉,男女之為無別者,有鬼神見之;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孫詒讓云:退是迓之訛,迓通御),無罪人乎道路,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見之。(《明鬼》)墨子明鬼的宗旨,也是為實際上的應用,也是要“民德歸厚”。但是他卻不肯學儒家“無魚而下網”的手段,他是真信有鬼神的。

第五,非命

墨子既信天,又信鬼,何以不信命呢?原來墨子不信命定之說,正因為他深信天志,正因為他深信鬼神能賞善而罰暴。老子和孔子都把“天”

看作自然而然的“天行”,所以認為凡事都由命定,不可挽回。所以老子說:“天地不仁”,孔子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墨子認為天志欲人兼愛,不欲人相害,又以為鬼神能賞善罰暴,所以他說能順天之志,能中鬼之利,便可得福;不能如此,便可得禍。禍福全靠個人自己的行為,全是各人的自由意志招來的,並不由命定。若禍福都由命定,那便不做好事也可得福;不作惡事,也可得禍了。若人人都信命定之說,便沒有人努力去做好事了(“非命”說之論證,已見上章)。

第六,節葬短喪

墨子深恨儒家一面不信鬼神,一面卻又在死人身上做出許多繁文縟節來。所以他對於鬼神,只注重精神上的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虛文。他說儒家厚葬久喪有三大害:1.國家必貧;2.人民必寡;3.刑政必亂(看《節葬篇》)。所以他定為喪葬之法如下:桐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節葬》)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節葬》)。

無槨(《莊子·天下篇》),死無服(《莊子·天下篇》)為三日之喪(《公孟篇》。《韓非子·顯學篇》作“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服喪三月”。疑墨家各派不同,或為三日,或為三月)。

而疾而服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節葬》)第七,非樂墨子的非樂論上文已略微說過。墨子所謂“樂”,是廣義的“樂”。

如《非樂上》所說:“樂”字包括“鐘鼓琴瑟竽笙之聲”,“刻鏤文章之色”,“芻豢煎炙之味”,“高台厚榭邃野之居”。可見墨子對於一切“藝術”,如音樂、雕刻、建築、烹調等等,都說是“奢侈品”,都是該廢除的。

這種觀念固然是一種狹隘功用主義的流弊,但我們須要知道墨子的宗教“以自苦為極”,因要“自苦”,故不得不反對一切藝術。

第八,尚賢

那時的貴族政治還不曾完全消滅,雖然有些奇才傑士,從下等社會中跳上政治舞台,但是大多數的權勢終究還在一般貴族世卿手裏,就是儒家論政,也脫不了“貴貴”、“親親”的話題。墨子主張兼愛,所以反對種種家庭制度和貴族政治。他說:今王公大人有一裳不能制也,必藉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殺也,必藉良宰。……逮至其國家之亂,社稷之危,則不知使能以治之。親戚,則使之。無故富貴,面目姣好,則使之。(《尚賢》中)所以他講政治,要“尊尚賢而任使能。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嬖顏色。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尚賢》中)第九,尚同墨子的宗教,以“天志”為起點,以“尚同”為終局。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

尚同的“尚”字,不是“尚賢”的尚字。尚同的尚字和“上下”的上字相通,是一個狀詞,不是動詞。“尚同”並不是推尚大同,乃是“取法乎上”的意思。

墨子生在春秋時代之後,眼看各國相征伐,不能統一。那王朝的周天子,是沒有統一天下的希望了。那時“齊、晉、楚、越四分中國”,墨子是主張非攻的人,更不願四國之中哪一國用武力統一中國。所以他想要用“天”來統一天下。他說: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是以……天下之亂,若禽獸然。

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天子三公既已立,以天下為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辨,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畫分萬國,立諸侯國君。……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立之以為正長。

正長既已具,天子發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靠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過,則規諫之;下有善,則傍薦之(孫說傍與訪通,是也。古音訪與傍同聲)。

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賞而下之所譽也。……(《尚同》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這叫做“尚同”。要使鄉長“壹同鄉之義”;國君“壹同國之義”;天子“壹同天下之義”。但是這還不夠。為什麼呢?因為天子若成了至高無上的標準,又沒有限制,豈不成了專制政體。所以墨子說:夫既上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夫者,則天災將猶未止也。……故古者聖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尚同》中)所以我說“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天志尚同的宗旨,要使各種政治的組織之上,還有一個統一天下的“天”。所以我常說,墨教如果曾經做到歐洲中古的教會的地位,一定也會變成一種教會政體;墨家的“鉅子”也會變成歐洲中古的“教王”。

以上所說九項,乃是“墨教”的教條,在哲學史上,本來沒有什麼重要性。依哲學史的眼光看來,這九項都是墨學的枝葉。墨學的哲學的根本觀念,只是前兩章所講的方法。墨子在哲學史上的重要,只在於他的“應用主義”。

他處處把人生行為上的應用作為一切是非善惡的標準。兼愛、非攻、節用、非樂、節葬、非命,都不過是幾種特別的應用。他又知道天下能真正知道“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的,不過是少數人,其餘的人,都只顧眼前的小利,都只“明小物而不明大物”。

所以他主張一種“賢人政治”,要使人“上同而不下比”。他又恐怕這還不夠,他又是一個很有宗教根性的人,所以主張把“天的意志”作為“天下之明法”,要使天下的人都“上同於天”。因此作為哲學家的墨子便變成墨教的教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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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全4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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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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