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年

二百年

他們最終選了里齊商隊住的旅店,忒斯特直接訂下豪華套房。

豪華套房都是獨立房屋,周遭繁花似錦。房子好,價格自然也令人咋舌。附近只租出去兩套,一套租給阿爾瓦商團的女眷,另一套則住着位貴族子弟。

諾爾看到了其中一位鄰居,那是個年輕的紅髮男子,背後跟着高大保鏢。房屋之間距離較遠,視野被錦簇花團遮擋,似乎沒什麼打招呼的必要。

不得不說,諾爾喜歡這樣的設計。沒人會嫌私隱性太好,不用交際更是加分項。

諾爾和忒斯特的套房分為五個房間,結構類似湊在一起的“呂口呂”——大客廳在中間,周圍四個小間則是獨立卧室、洗浴室和廚房。

客廳中央的桌子上,旅店員工裝飾了大束黃薔薇,附贈烤好的餅乾。兩間卧室斜斜相對,隔音效果相當不錯。

諾爾來到自己的卧室,它約莫十平,佈置了鬆軟的雙人床和木製桌椅。他果斷拉上窗帘,把四輪月亮關在視野外。

他自然是不打算睡的。

諾爾鋪開旅店送的羊皮紙,開始整理記憶里白鳥城的情報。

白鳥城地處施典那北方邊境,不涉及主線劇情。它唯一的記憶點便是“商隊必經之城”。

統御白鳥城的確實是斯溫家族。不過在諾爾的印象中,斯溫城主是個富態的老頭兒,妻子健在,膝下六個兒女早已長大成人。

諾爾用羽毛筆點了點紙張,他還不太習慣這種蘸水筆。

白鳥城有個主線npc,“老匠人克米特”。那是個靠譜的怪老頭,在白鳥城開了家魔法道具店。明天他得去確認下,如果那家店和設定里的差不多,他能弄到不少好東西。

畢竟他們不能穿着一身破爛追蹤殺人狂。

諾爾在桌前坐了個通宵,整理好了“白鳥城行動攻略”。剩餘時間,他將龍屍筆記里的血書燒去,又用羽毛筆沾血重寫。這次他仔細又小心,用一頁紙就寫好了新魔法。

自創魔法陣旁邊,諾爾用通用語寫下備忘——

【死靈召喚:消耗10~100魔力值,召喚1隻低級死靈;該魔法優先消耗魔法材料,施術者最低消耗為1魔力值/只】

【※低級死靈越強,消耗魔力越多】

召喚怪物有自己的屬性,與召喚者強弱無關,非常適合現在的他。諾爾本想再琢磨個高級死靈術,又怕龍屍筆記受不住。

事實就是這樣殘酷。就算諾爾能自編魔法,也逃不過“魔法越強、消耗越大”這一基礎規則。魔力值100以內的小法術,他還能僅憑自己施展。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龍屍筆記的力量。

然而龍屍筆記就像一次性充電寶,要是把它耗沒了,他得天天背着山一樣的魔法材料到處跑。

必須先解決筆記的耗損問題。

陽光從窗帘縫中漏進來,諾爾打了個響指,用鬼火燒掉了寫滿文字的羊皮紙。他站起身時,桌上半點灰燼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購置換洗衣物和補給,諾爾則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兩人稍作商議,痛快地決定分道揚鑣。

“我會把你的衣服也買上。”忒斯特說,“記得多在外頭轉轉,咱們還有個城主女兒要找呢。”

“你一個人買?”

忒斯特擺擺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別忘了,當初你可是相當‘坦誠’。”

“……”

諾爾面無表情地噴了口氣。就在這時,他發現了一個小小的變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環藏了起來。

先前在新手村,諾爾聽那個布萊提過。他說玩家耳環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長回來。

要想隱藏“玩家”身份,只能遮住耳朵或者偽裝耳環,忒斯特選了後者。

忒斯特一頭引人注目的銀白長發,耳環在髮絲下若隱若現——他將耳環墜子黏上耳垂,還把它刷成銀色,加了半顆珍珠。現在它看起來像銀包邊的珍珠耳釘,幾乎與那銀色髮絲融為一體。

這傢伙甚至在右耳搞了成對的。配上那張俊美的臉,這對臨時趕製的“新耳環”還挺合適。

也不知道忒斯特腰包里藏了多少小道具,諾爾搖搖頭,踏出房間。

……

“克米特的魔法雜貨鋪”比概念草稿里的還誇張。

這棟建築由木頭搭成,歪歪斜斜立了三層。它夾在兩堵高牆間,又爛又窄,像嵌進牙縫的菜葉。諾爾推開門,差點被吊在門口的蜥蜴干糊一臉。

雜貨鋪室內比室外還亂,整個空間80%都是橫七豎八的架子,上面亂糟糟堆滿商品——爬蟲類乾屍、一罐罐昆蟲翅膀或蜷着腿的蜘蛛,各種叫不出名字的礦石、皮革和乾草葯。厚重書本見縫插針地亂塞一氣,金屬道具在角落堆成一堆。

它們全積了厚厚的灰,看起來顏色差不多。

“哇,客人!”諾爾剛把蜥蜴干撥開,一個年輕男人從梯子上滑下來。

“我是這裏的老闆,鮑勃。”此人一頭緊貼頭皮的薑黃短髮,鼻頭又大又圓。他向諾爾伸出手,掌心沾滿黃綠色黏液。

諾爾原地立正,沒去握手:“你是老闆?克米特去哪了?”

鮑勃吹了個口哨:“你從哪個犄角旮旯來的?消息滯后得不像話!克米特兩百年前就失蹤啦。”

“……什麼?”

“我說,兩百年前他就失蹤了。他是我師父的師父的師……反正就那麼回事兒。”鮑勃說,“他跟着英雄德雷克前往無盡海,去世界盡頭討伐魔王。三歲小孩都知道,駛向無盡海的船就沒有回來的。”

“你呢,找一個二百年前的死人做什麼?”

諾爾呆立在原地,整個人如墜冰窟。

怎麼會這樣?

龍族的首領還是蘇拜耳博特,新手村沒有變化,玩家們剛來不久……他下意識以為,這個世界還在“遊戲主線”進程中。

儘管《塔赫世界》用了ai輔助,主線設計還是由製作組全權把控。諾爾十分確定,他們最多設計了遊戲內十年左右的大事件。

老匠人克米特,龍血英雄德雷克……這都是他們親手設計的人物。尤其是英雄德雷克,他是不可或缺的主線劇情角色。

而現在,他們都是二百年前的人。

哪怕是新手村遭遇的怪物,都沒有這個消息讓諾爾恐懼。無論是多出來的月亮與神明,還是出了問題的副本和系統,它們的基礎還是遊戲——他爛熟於心的世界,他親手締造的繁榮時代。

現在,他連僅有的“情報優勢”都要打個折扣。

諾爾不禁打了個哆嗦。巫妖本身體溫就低,如今他的血液幾乎凍結。

仔細想想,證據並非沒有。比如新手村不見蹤影的酒館npc夫婦,比如家庭情況對不上號的白鳥城城主,再比如面前這個破舊不堪,馬上就要散架的店鋪。

遊戲設定里,它剛建好不到兩年,破歸破,但和“舊”沾不上邊。

“喂,你到底買不買東西?”

見諾爾堵在門口一個勁發獃,鮑勃提高嗓門。

“抱歉,我弄錯了。”諾爾反應很快,“我家祖上與老克米特交好,我還以為他的店一定由他的子孫,某位克米特先生或女士來繼承。”

“常見的誤會。”鮑勃說,“所以你來幹嘛的?”

諾爾清清嗓子:“祖上留了日記,裏面提過老克米特藏圖紙的地方。我剛好路過白鳥城,順道來看看——萬一他的繼承人沒發現,那可是不小的損失。”

鮑勃倒抽一口涼氣,從角落拖出把椅子:“來來,咱們慢慢聊!”

不出十分鐘,諾爾就找到了一樓房間的暗格。裏面的羊皮紙柔軟如新,諾爾一顆心卻漸漸沉下去。

和他推斷的差不多。

《塔赫》的設計中,這裏有個固定日常任務。應該由某位玩家靠系統提示發現暗格,最終將老克米特引入主線故事。

問題來了,老克米特是二百年前的人,玩家們最近一個月才進入遊戲。於是暗格無人發現,沉睡至今。

鮑勃展開紙卷,越看越興奮:“讚美女神,這可都是好東西!哎呀,謝謝,謝謝你——這樣吧,你想要多少報酬?我願意出10個金輪!”

這場景倒是讓他想起了某人,諾爾勉強笑了笑:“我可以指定報酬么?”

“既然你跟我說了實話,我也得跟你說實話。現在店裏全是破爛,值錢的只有錢。”鮑勃頭搖得像撥浪鼓。

“我只要三樣東西。而且拿之前讓你過目,如果你不願意,我再換。”

“唉,也行吧,你這人怎麼這麼倔呢。”

對於該選什麼,諾爾完全沒有猶豫。他直奔鮑勃口中的“三層廢品室”,翻找起他的目標。哪怕他記得它們的模型,在這垃圾場一樣的地方,諾爾還是翻了足足兩個鍾。

第一件物品像是發霉的長手杖。它由黑木製成,上端有明顯的破壞痕迹。原本安在杖頂的寶石不翼而飛,只剩個光禿禿的碟狀底托。

【殘缺的詛咒魔杖:失去魔力核心的老舊魔杖,目前無法用來施法。僅接受帶有詛咒氣息的核心。完整狀態下,持有者的智力屬性增加1倍,其餘屬性減半。※凱恩·克米特匠心出品】

反正他的其他屬性已經減了99%,再減半也無所謂,不過是兩張紙和一張紙的強度區別。只要他夠慘,負面效果也拿他沒辦法。

第二件物品放在戒指盒裏,只有指甲蓋大,似乎是某種昆蟲的透明翅膀。

【小妖精的惡作劇:材質不明,可隱藏尺寸在6*6*6(cm)以內的物品,且不會被任何探測手段發現。使用方法:粘貼在物品表面即可,不可反覆使用。※凱恩·克米特匠心出品】

它本該是某個氪金道具的雛形,用於隱藏玩家看不慣的裝飾品。可惜老克米特沒有在主線亮相,它沒機會在系統商店上架。

第三件物品……其實他只是說來當保險。既然想要的都找到了,諾爾回到一樓,隨便拿了本名為《菜譜大全》的大部頭。

它的封麵灰黑一片,黏滿蛛網,看着就讓人倒胃口。

“就那根魔杖還值點錢,假設它有魔力核心的話。”鮑勃如此評價,“帶詛咒的魔力核心超級難找,你可要想好。”

“其他兩個……咳,加起來不到三個銀鉤,你確定嗎?”

“那再送我點便宜材料吧。我想要兔毛筆、藤膠、吸魔布、變色綉線和十二色顏料。”

除非萬不得已,諾爾不太想用忒斯特給的金幣——當初說好給忒斯特了,那就是人家的錢。

“這也不到四個銀鉤呀!算了,這可是你說的。”鮑勃有點生疏地打起包來。

踏出門時,諾爾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四輪月亮,莫名其妙的宗教信仰……二百年。

他右手拄着破魔杖,左手拎着打包用的布袋,腦子飛到九霄雲外。

如果這個世界已經過了二百年……

嗖!

諾爾正理着現況,左手突然一輕。他下意識抬起頭,剛好看到一個矮小身影消失在拐角。

啊,是小偷。

心情不好,不追也罷。他的魔杖拿在手中,龍屍筆記裹在布里,正和錢袋綁在一起。那包里沒什麼值錢的,都是些小東西。

等等,小東西。

……他給忒斯特買的道具還在包里那可是當今世上獨一份!

諾爾把破魔杖往胳膊底下一夾,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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