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賊鷗與野狗
托馬斯·奎因斯,外號【沉默的賊鷗】,不僅因為他長着兩縷海鷗般的翹起毛髮,也是嘲笑他作為鬥氣初心者不求上進,在下城區拉幫結派、欺軟怕硬。
托馬斯很討厭這個外號,但他從不制止別人這麼叫。
海鷗叼起從貴族指縫漏下的麵包屑,它們似乎以投機取巧為生,只有遇到更小的鳥類,例如鴿子或麻雀,它們才會成為最兇狠的強盜——就像是托馬斯人生的寫照。
12歲之前,托馬斯還在不停地挨他那些混賬哥哥的揍,直到他從港口貨物里翻出一本殘破的呼吸法。
從此,他的人生徹底改變。
托馬斯按照呼吸法上的圖像擺出姿勢,進行運動,他的力氣漸漸變大。等到托馬斯發現自己能徒手打死鄰居的狗時,他拎起木棍殺了人生中第一個人。
那是位學者,平常替某位貴族管理私人圖書館。
這人拒絕替托馬斯翻譯,托馬斯在他家展示了他的屍體,逼他的女兒繼續工作。
完事後,托馬斯怕貴族找他麻煩,把女孩先奸后殺,扔進尼日爾河;惶惶不安地過了幾天,托馬斯混在人群中,聽宮廷派來的人宣佈着近日消息時,偶然聽見了那名貴族的名字。
他徵召起了新的圖書管理員——他沒聽到學者的死訊?
與此同時,宮廷侍者又說,前不久一隊士兵拖走了一個女人,她毒死了某位貴族的坐騎——那甚至不是萊茵城的貴族。
那是一種敦實、高大且昂貴的地龍,有天不知怎麼發瘋了,跑出馬廄,意外踩死了她路過的孩子。
宮廷使者語重心長地告訴眾人,如果生活中蒙受冤屈,一定要求助法律援助,切記不可執行私刑、敗壞社會秩序。不然的話,不但自己上了絞刑架,還羞辱了國王陛下的臉面。
托馬斯想:貴族願意為了一條地龍從賈尼達里城追到萊茵城,卻懶得花時間查查家裏工作多年的圖書管理員被誰謀殺。
從那天起,他決定不離開下城區,因為《依蘭法典》在這並不存在。
沒有條條框框的約束,誰的拳頭大,誰就是老大。
當托馬斯的胳膊多出第一道傷疤,哥哥們開始對他客氣起來;當他帶着一幫兄弟呼風喚雨時,哥哥們跪下來祈求他的原諒。
儘管,他們記不得最後一次揍托馬斯是什麼時候了。
下城區是我的天堂。托馬斯勾起笑容,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中最好的地方。
成為下城區的無冕之王已經過去五年了,萊茵城的局勢瞬息萬變,安特杜爾帶來流動的人口,可托馬斯謹慎地避開了那些鐵板;路過的大人物也沒空跟一個地痞混混計較。
他跟貴族、尤其是負責巡邏的騎士保持着良好的關係,他們甚至把治安工作交給了識趣的托馬斯,反正除了偶爾的跑腿收稅,他們很少踏過尼日爾河,宮廷的馬蹄受不了對岸骯髒不堪的泥地。
騎士么,向來以服務貴族為榮,以幫助“暴民”為恥。
除了那個傢伙……
托馬斯的眼睛轉動,他的瞳孔很小,像是冷血的爬行動物。
周圍是他的手下,別看貴族稱他們為“乞丐”,實際上乞丐就是下城區的軍隊。
作為哨兵的眼線,作為士兵的打手,作為後勤的好事者……
他的勢力遍佈萊茵城的下城區。
亞伯殺死那兩名乞丐的當天晚上,托馬斯就知道了這件事,至於為什麼沒去管,只因它發生在【火紋草酒館】。
克里斯托弗·格羅夫。
托馬斯的舌頭舔舐着嘴唇,用牙齦很恨地發出音階,這個男人本是個不起眼的小角色,經營着世世代代傳承的酒館,有一天他結婚了,女人還帶着個吃奶的孩子。
那個孩子長着火紅的長發——他來自艾因特爾。
人類歷史上真正意義的第一個帝國,也是最後一個帝國。
艾因特爾位於歐瑪拉中西部,接近比西西莉亞大洋。
她的土地連綿數千萬里,國土面積是依蘭人無法想像的寬廣,足有七個庫丘爾,五個歐內德薩,三個瓦列維拉那麼大,最強盛時連正式斗師只能當底層的普通士兵,他們是開闢【啟示紀元】的古英雄們的後代。
紅髮的戰士踏平歐瑪拉的山川河流,橫渡一望無際的大洋,他們的戰吼讓企圖代替魔族奴役人類的精靈顫抖,是洛特阿大陸至今揮之不去的夢魘。
洛特阿是龍的故鄉,而艾因特爾的帝王無法避免地殺死了一條龍。
這場戰役被後世稱為【屠龍之戰】,主導戰爭的艾因特爾帝王尤里烏斯·查理曼也被冠以【屠龍大帝】的名號。
龍,世界上最強大、古老、神秘的種族。
於是,第一個人類帝國在龍神的憤怒中分崩離析,艾因特爾陷入無休止的內戰,今日人們談起她,除了懷念帝國的榮光,還會跟上一句“艾因特爾難民的數量又增加了”。
現在的艾因特爾是個四分五裂的軀殼,紅髮的民族在歐瑪拉流離失所。
或許祖先的英勇仍流淌於艾因特爾人的血脈,克里斯托弗的繼子很快長成英俊的少年,當托馬斯站穩腳跟,準備把火紋草酒館收入麾下時,紅髮少年拿起劍,戳瞎了他的一隻眼睛。
這場失敗讓托馬斯永生難忘,他就是那時開始變成了小心翼翼的人。
火紋草,火紋草!
——【火紅之劍】賈斯特·坎貝爾!
沉默的賊鷗習慣性地抓撓着眼罩,早已癒合的傷痕警醒着過去慘痛的教訓。
“奎因斯老大。”
刺耳的聲音從門口傳來,托馬斯的餘光瞄到一對毛茸茸的爪子。
“滾出去,忒亞。”他咬着牙齒,“是你,對不對?你這條裝神弄鬼的狗頭人!你這個智商低下的畸形奴隸!牙瑪蘭投機取巧的雜碎!呼,我早晚要殺了你!”
走進來的生物確實非常奇怪,她的頭像鬥牛犬和矮人的混血,鼻孔碩大凸出,身子矮小瘦弱,趁得頭顱跟沒發育的巨嬰一樣。她駝着彎曲的脊背,皮膚呈現噁心的青色,長着類似於蜥蜴的爪子和尾巴。
醜八怪裝模作樣地穿着一件骯髒的上衣,下身chi裸,外翻的耳朵釘着陳舊的金屬耳環。
狗頭人,來自牙瑪蘭的異族奴隸,她逃離矮人的暴政偷渡到歐瑪拉大陸,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性格和醜陋的外表早已不可分離。
大約一年前,初來乍到的忒亞用神奇的占卜誘惑了托馬斯,他同意她加入下城區的“軍隊”,只是托馬斯沒想到,忒亞這條狡詐的老母狗竟然悄悄地滲透了他的組織。
不知不覺間,人們默認她是托馬斯的接班人,也是下城區的二把手。
他們甚至把忒亞加入五巨頭的名單——把一條狗跟人類相提並論!
“老大,別激動。”狗頭人忒亞張開嘴,她的牙齒因吸食人類的麻草變成黃黑色,凹凸不平,“以你的威嚴,怎麼能不給手下人討個公道呢?不然,豈不是顯得你怕了賈斯特那個黃毛小子,哪怕他離開萊茵城整整一個月了。”
由於賈斯特的存在,對火紋草酒館發生的事,托馬斯基本不聞不問;克里斯托弗也很有眼力見,極少干涉托馬斯的行動。
兩個勢力在下城區相安無事,光和影子那麼涇渭分明。
亞伯殺了他的人,托馬斯本想一筆帶過,直到他聽見了流言,說他是個膽小鬼,不復年輕人的血氣,只剩下委曲求全和安穩享樂,就算賈斯特·坎貝爾不在,他仍然不敢向火紋草酒館出手。
托馬斯很有自知之明,在下城區的叢林法則里,他從來不是狼群的首領。這裏沒有狼,他亦是一條流浪的野狗——比周圍的野狗都要強壯,但終究只是狗。
看着狗頭人擠眉弄眼的笑容——從她與人截然不同的光滑臉部找到感情是件困難的事——托馬斯認定流言就是忒亞的手筆,鼓動那些不滿的小狗一擁而上,殺死他這條大狗。
然後,她來當老大。
一條狗,給人類戴上項圈!
雖然托馬斯自稱野狗,他從來沒把忒亞放在心上,直到她不動聲色地蠱惑了企圖顛覆托馬斯的蠢狗們。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如今,他必須向克里斯托弗討個說法。
一個月前,賈斯特·坎貝爾即將成為正式斗師,他決定去永冬之森突破自我,從此音訊全無。
他死了嗎?
托馬斯想說“是”,但一想起紅髮少年比刀劍更銳利的殺意,癒合的傷疤又開始鈍痛、腐爛。
“啊哈哈。”
狗頭人眯起凸出的小眼睛,笑得尖刺刺的。
“那個狐假虎威的克里斯托弗,仗着【火紅之劍】撐腰,不知壞了我們多少好事,早看他不爽很久了!老大,兄弟們都等你一聲令下,踏平火紋草酒館呢。”
托馬斯用僅剩的獨眼死死瞪向狗頭人,她吐出一口具有麻醉香味的霧氣,氤氳着兩者之間的距離。
“好啊,好啊。”托馬斯拿起斧頭,“正好讓你這條老母狗回憶回憶,以前我是怎麼把你摁在地上,狠狠地用拳頭打你的肚子,直到你聽話為止!那些人恐怕也忘記了,下城區的螻蟻們到底該聽誰的話!”
狗頭人忒亞青色的皮肉微微抽搐,掐滅煙管,插進上衣的口袋裏。
隨着托馬斯的前進,街景和兩旁的人惶恐地逃竄着,他習以為常地聽着小孩的哭喊和女人的哀嚎,心底毫無波瀾。
最終,他停在火紋草酒館門口。
搖搖欲墜的木牌隨風擺動,無數雙眼睛盯在托馬斯的身上。
在下城區,流言傳播的速度跟瘟疫不相上下。
“叮鈴!”
大門被托馬斯粗暴地一腳踢開,明亮的光線頓時刺得醉漢們像受到驚嚇的麵包蟲似的扭動了幾下,當他們看見托馬斯的臉出現在逆光中時,彷彿碰見傳說中的魔鬼,爭先恐後地爬出窗戶,一鬨而散。
吧枱旁擦拭玻璃杯的克里斯托弗全身一僵,捏住抹布的手背用力過猛,青筋暴起,他不用看也知道門口站着的是誰。
托馬斯·奎因斯。
下城區十惡不赦的惡徒,他就是瘋狂和殘暴的本尊。
“你好,格羅夫。”托馬斯開口,“前幾天,你有位房客殺了我的人。”
“興許是謠言,我從不知道這件事。”酒館老闆淡淡地回答。
“他人在哪?”
“……”
克里斯托弗一言不發,托馬斯招了招手,幾名強壯的乞丐一擁而上,抓住來不及逃走的酒客,用膝蓋頂着他們的背,壓在地板上。
“說話。”
“奎因斯,你不要太過分了!”克里斯托弗聲音顫抖,“這是火紋草酒館,你跟我約定過絕不動這個地方!”
“跟你?呵,你他嗎的算個寄吧。”托馬斯冷笑道,“我只跟賈斯特·坎貝爾說過這句話,而他這會兒指不定在永冬之森成了一具冰雕。”他抓撓着眼罩,語氣暴躁,“格羅夫,說話!”
“啊啊啊啊,別打了,別打了——!!!”
倒霉的酒客們發出慘叫,有一人喊道:“我知道你們要找的那小子在哪,他今早出去了!他不在火紋草酒館裏!你饒了我吧!”
托馬斯蹲下身,拽起這人的頭髮。
“他往哪去了?”
“我、我記得是尼日爾河那邊——就是往神殿走的那個橋!饒了我,饒了我啊,奎因斯大人!”
“咚。”
托馬斯鬆開手,酒客的頭重重撞在地上,眼冒金星。
這類的小打小鬧在托馬斯心中濺不起半點水花,唯有血、骨頭和破碎的內臟能讓他重拾當年的激情。
“聽見了嗎?還不快給我滾過去辦事!”他對忒亞和乞丐們說,“或者,你們今天非得看我出手不可?”
沒人接茬,血腥氣瀰漫的酒館安靜如雞,垂頭聽着托馬斯咄咄逼人的尾音回蕩。
“我懂了。”
突然,吧枱旁響起一個聲音。
“克里斯托弗,你看,是K和J。”蘇滄捏着兩張撲克牌,得意地展示給酒館老闆,“我知道怎麼出老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