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上小學時,我經常寫錯公式。
在大村工作一個多月後,我認識到“人活的為了什麼”公式也錯了。
我的工資每月六百元,一年十二個月,每年就是七千二百元。
現在彩禮“六萬八”,不花一分錢的前提下,十年才能存夠。但十年後,彩禮肯定不止“六萬八”,而我的工資肯定還是每月六百元。
我永遠存不夠彩禮。
認識到這個錯后,我又不知道活的為了什麼了。
在這個問題上,我羨慕舍友。
舍友是上村人,和我同歲,也在食堂工作,負責協助廚師。
舍友非常明白活的為了什麼,而且他的公式完全正確。他跟我說過不下一千次,活的就是為了和未婚女友結婚。
舍友有個未婚女友,在上村供銷合作社工作。雙方父母從小就給兩人訂了婚約,彩禮“三萬六”。
舍友的工資每月八百元,每年就是九千六百元。不花一分錢的前提下,四年就能存夠。
我問過舍友為什麼女方要的彩禮這麼少,他說似乎是因為雙方父親的父母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歷史原因。
我羨慕舍友,我想念六姐。
如果六姐還在小村的話,以我父母和六叔六嬸的關係以及我和六姐的關係,肯定彩禮也是“三萬六”,甚至更少。
可惜,六姐再也不會回來。
舍友幫我想了辦法:“少彩禮”的路走不通,就走“多工資”的路。
其實,剛來大村的時候,二大爺就說過,食堂工作不是長久之計,要努力學本事。
舍友也說過,他要努力學廚師本事,等存夠彩禮,就回上村開個小飯店。
我開始想,要學什麼本事。為了得到答案,每天下班后研究省道兩旁的個體工商戶。
廚師、汽修、理髮、賣菜、賣肉、賣水果、賣衣服……
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終於得到答案,那就是沒一個適合我學的本事——除了種地和刷盤洗碗。
我又回到原始狀態,除了吃飯、睡覺、工作外,啥也不想。
光棍就光棍了。
六月的一個傍晚,母親打電話說六嬸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