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村,是一個典型的山區貧困村,也是一個出了名的光棍村。
二十一年前,六姐出生在這裏;十八年前,我出生在這裏。
聽母親說,六姐出生后,六叔六嬸辦了滿月宴、百日宴、周歲宴。因為小村已經三十多年沒有新生娃了,這是大喜事。
但我出生后,父母沒有辦任何宴。因為我是男娃,我的出生除了讓小村多一個光棍外,沒有任何可喜。
從小到大,只有父母和六叔六嬸叫我“小子”,其他人都叫我“小光棍”。
六姐也叫我“小光棍”,但不是因為這個詞的正確含義,而是因為我身上多了一條“光”的“小棍”,六姐這麼解釋。
先前我以六姐的解釋為準,覺的這個稱呼挺合適。
後來理解了這個詞的正確含義,仍覺的這個稱呼挺合適。
我是小光棍,叔叔大爺們是大光棍。
小村男的除了父親和六叔外,都是光棍——沒覺的有何不妥。
小村沒有學校,想上學只能去大村。
六叔雖有車,但忙掙錢,沒時間每天接送六姐,又不忍心讓六姐這麼小就住校,所以找二大爺幫忙,從大村學校請了一名老師,來小村上課。
名義是小村村委請,實際是六叔給錢。
六姐的小學和初中,就是在小村村兩委辦公室上的。
以我的條件,本來沒機會上學,純是沾了六姐的光。
六姐初中畢業,我小學畢業。
畢業的假期,六叔六嬸帶六姐去了城裏,再也沒回來。
我也輟學了。
六姐走前,我只知道吃飯、睡覺、和六姐玩;六姐走後,我只知道吃飯、睡覺、幫父母種地。
十五歲的冬天,父親因病去世。
臨終前,他求二大爺一定帶我去大村。
此後,除了吃飯、睡覺、幫母親種地外,我還知道了一定要去大村——但不知道為什麼。
十八歲的春天,二大爺終於帶我去了大村,安排在村委食堂工作,負責刷盤洗碗。
周一到周六工作,周日休息,工資每月六百元。
這是我第一次離開小村。
工作辛苦,能適應。
社會關係和生活的變化,難適應。
剛去的第一個月,覺的在大村不好,還是在小村好。
但當我第一次把六百元交給母親時,才明白父親為什麼求二大爺一定帶我去大村。
“小子終於有出息了,能掙錢了!媽給你存的,等存夠彩禮,咱說個媳婦。”母親從未如此高興。
從小到大,除了吃飯、睡覺、玩、種地、工作外,我還從沒想過別的——比如人活的為了什麼。
記的上小學時,老師講過,加法公式是加數相加等於和。
母親的話,讓我想到“人活的為了什麼”公式。
“掙錢”加“存夠彩禮”加“說個媳婦”等於不再是光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