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魯門其人
那一天首都盧斯下着鵝絨般的雪,領了一大筆賞錢的魯門.法隆去了常去的酒館。
不同於鄉下的農戶自釀的低劣麥芽酒……城鎮中的旅店酒館也出售些國外來的高檔酒水,像是雪莉或是紅酒……以前還是火槍手的魯門只有很長一段時間才可以來喝上一次……
比較艱難的時候就往往需要哈利來接濟一下,方可解解喉中火辣辣的酒癮……喝醉后也可以讓那小子背自己回家,不用擔心露宿街頭。
現在難得賺了好大一筆錢財,自然要好好痛飲一夜。
由白葡萄和烈酒釀成的雪莉倒入杯中,那琥珀色的雪白酒液帶來類似杏仁的香氣,入口輕快鮮美但不是很甜,那溫潤口感令人頓時聯想到黃金海灘上燦爛的陽光。
如願喝到這一杯,魯門便覺得此生無憾了。
他便從白天喝到了晚上,從繁鬧的世界喝到了寂靜的世界,喝到店主關門把他這個醉鬼掃地出門。
迷迷糊糊走在無人大街上的他有那麼一刻覺得自己好似回到了軍中、回到了火槍隊、回到了那位王子的麾下、回到了那個值得自己拋頭顱灑熱血的戰場……
以至於巡夜的人上前質問,魯門直接回了一句:
“老子是火槍隊的人!”
作為抓回第一頭“狼人”的火槍隊,他們的名頭正盛大無比,也頗為好用,巡夜的人立刻便放任這個喝懵的人自個在街上漫步。
‘可惜……’
魯門自己告訴着自己。
“那槍沒了……”
來首都奉上“第二頭狼人”的他得到了一大筆賞錢,卻也被收走作為火槍隊權力象徵的“火槍”。
“不然我好歹得開上那麼一兩槍。”
胡言亂語、自娛自樂中,魯門.法隆不知覺中來到了多倫廣場。
多倫廣場不在盧斯的中心,卻是貧民區和上城區的交界,在這裏舉行施禮恩典或公開處刑都能吸引來一大堆人圍觀參與……
貧民們來到這裏,從恩典中收到聊勝於無的食物,從處刑中看見自己未來的命運……
起碼國王與貴族一開始推行當眾處刑,是希望下層民眾心生畏懼、“安居樂業”。
可惜,民眾只是把那當作了發泄壓力的娛樂途徑,只要去現場聽聽聲勢浩大的叫好與喝彩,看看連成一片的高舉又向下的鄙夷手勢,沒有人會覺得人們在恐懼與反省……
他們畢竟不是那刑台上的人……起碼明天不是。
明天上台的,是名為“洛本·安德森.厄.羅納”的爵士,罪名是“汝為狼人”,他會被綁在一個不會轉的大木輪上,立在首都民眾的面前。
到時會有一位主教來為他證明罪行並向主禱告,但底下的民眾沒人在乎。
很快,在越發高漲的吼叫喊殺中,厭煩的主教會草草結束流程,收下這份光榮成就,好似這頭狼人便是由他親手打下。
帶着黑色頭罩、赤裸上身的儈子手會拿着一把大鐵劍,那劍的一頭是鈍的,另一頭是鋒利的,常人高舉起來都覺得費勁。
但鈍的一頭落下時,全場的人都會覺得那一劍是自己揮出去的,他們會叫好會歡呼。
而罪人的手腳會因此被打折,圍觀的孩子的眼中一定是充滿畏懼和興奮的,他們紛紛側着頭卻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傷口。
直到四肢俱斷,台上的屠夫才用利的那端、當頭斬下,高高揚起的頭顱是一條生命的解脫,台下的屠夫卻拿它去踢皮球。
一些蠢鈍的婦人會爭先恐後地去接住屍首淌下的、冒着熱氣的血液,因為那是狼人的血液,裏面有着讓人百病不侵、長命百歲的魔力。
魯門卻不覺得多有趣,明日一早他便打算回去了……畢竟好幾年前,那場叛亂失敗后,他就從自己的戰友同袍身上看到厭煩而心生無趣了。
廣場上帶着點點霧氣,魯門一開始還未看真切,如今走近了倒是發現一位熟人。
“是你?”
同樣的打扮,一頭灰色長發,這位幫了自己大忙的“人物”正站在處刑的木台前,腳下是被血染紅的地磚。
“晚上好,法隆先生。”
魯門咧嘴一笑,張口便吐出滿滿酒氣。
“晚上好……不知名的先生,那次夜談后,你便不辭而別了。”
不知名先生只是點了點頭。
“畢竟我要說的都跟法隆先生說完了,至於最後的結果到底是怎麼樣……終究還是要看你們自己的。”
兩人結伴離開了廣場,深夜安靜的街道上只有他們在漫步相談。
“我是出於賞錢去抓狼,先生又是為了什麼來幫我?”
“應該像是在田裏勞作一樣。”
“田裏勞作?”
“是的,種下一顆種子,看着它灑下種子,便心滿意足地默默等待成熟那天到來……再去收穫果實。”
魯門有聽沒有懂。
“倒是法隆先生,你在軍中待了多久?”
“嗯……十三歲算起,應該有二十多年了。”
“有想過接下來的去處嗎?”
“大概吧……或許在黑林村裡討個生活……”
“是嘛,如果你可以過上那樣平靜的生活也好……當然,如果法隆先生最後發現自己其實無法回去的話……”
魯門看向身旁的男人,他面無表情的臉上帶着那條黑色的傷疤……
‘不,那似乎不是傷疤,而是一道……裂縫?……’
“您可以南下閃尼瑞亞,去河鎮找一位先生,他叫奧拉夫·帕頓,他可以為你尋一個出處。”
眉頭一皺,魯門重複道。
“出處?”
“是的。”
不知名先生深深地看了魯門一眼。
“通往另一個世界的出處。”
魯門頓時寒毛直立,那猙獰的巨狼好似又撲到了眼前,狼哭鬼嚎之聲充斥四周。
……
當魯門回到黑林村時,那裏的人們已經不再討論洛本之事。
生活好似回到了正軌,只是村中多出一個受人尊敬和愛戴的獵人。
那一大筆賞錢魯門分成兩半,一半給了老騎士羅伯托,由這位村中德高望重的掌事人分給村中受苦多年的人們,另一半歸給了魯門自己。
他也不獨享,又分給了那幾夜跟隨自己去獵狼的幫手……或他們的家人。
熱情的村民歡迎着他,甚至大家合力在村角又搭起了一棟新房子。
自然,在房子建好前,他依舊露宿在孤家寡人的羅伯托家。
村子裏的生活平平無奇,魯門也不過是飲酒度日、無所事事。
在這段短短的時間裏,他甚至勾搭上了一位臉上帶疤的釀酒娘,那大屁股讓他流連忘返……
直到,吉米殺了人。
那其實就是一個意外,年輕人得了錢財,喝酒便更多於往日,有一次跟另一人起了衝突,藉著醉意動上了手……
魯門也在場,他本是打趣地看着的,卻沒成想吉米竟然像是一條瘋狂的野狗一般咬住對方的耳朵,那血當場流了滿地……好幾個大漢同時搭手,才堪堪分開纏鬥的兩人。
從那天之後,村裡多了個只有一隻耳朵的殘疾人,也多出了許許多多關於吉米的流言蜚語。
“他畢竟被狼人抓過……”
“沒錯,我聽說被狼人傷過的人,靈魂都會墮落下去……”
“是啊是啊,而且他無父無母,這個年紀也不娶妻,肯定是因為要隱藏秘密……”
“……”
不久,村中有人說又在林中看見了狼人的身影,魯門不知道真假,只是確實在圓月之夜聽過狼的嚎叫……但那是算不得數的,畢竟昂熱一帶一直都是野狼橫行之地。
直到這時魯門才多多少少看明白——洛本死了,但狼人還活在人們的心裏、藏在人們的身邊……
“銀彈可以殺死怪物,但殺不死恐怖。”
對於撲朔迷離的狼人見聞,魯門並不感到害怕,他只是隱隱有些興奮,好似又回到自己十三歲那年,初上戰場時的那種感覺……戰慄中帶着憤怒,自身生命的存在卻前所未有得清晰。
到了現在,他反而有些理解了那位洛本爵士大開殺戒的理由……
在自家的房屋建好前,魯門.法隆離開了黑林村。
多年後,他偶然回去,才聽聞吉米確實也是一頭狼人,他最後被村裡人燒死在了那年出發獵狼的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