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逢生
楊憲來到朱元璋面前,跪地將毛驤親眼所見小明王覆舟的前後經過如實稟奏。
朱元璋將一方燃了半截的紙錢拿到眼前晃了晃:“跟本王猜測的差不多。”
楊憲問:“上位,常四的那個侄子如何處置?”
朱元璋道:“常四潛於義軍劉福通部十多年,勞苦功高。可他那個侄子見了不該見的事,就不能留。殺掉吧。”
楊憲起身正要告退,一個三十多歲的婦人挎着一個籃子徑直進了王府大廳。這婦人長相併不出眾,甚至有些丑。王府大廳未經通報任何人都不得擅入,她卻信步而來。因為她是吳王府的女主人——王妃馬秀英。
馬秀英是朱元璋生命中的一道光,吳王府的一道光,幾年後她會成為新朝大明的一道光。
楊憲再次跪倒行禮:“見過王妃。”
馬秀英將籃子放到朱元璋面前:“重八,你剛才說要殺誰?”整個應天乃至整個江南,只有馬秀英一人敢直呼吳王殿下為“重八”。
朱元璋尷尬的一笑:“哦,一個無關緊要的人。”
馬秀英黛眉緊蹙:“你答應過我,不在我面前下令殺人。阿彌陀佛,人命關天啊。既是無關緊要,就不該妄殺。”
朱元璋微笑着說:“好。那人走大運,被我的王妃保了命。”
馬秀英將籃子上蓋着的布打開,藍中是兩個白面饃,一碟青菜拌豆腐,一碟小炒肉。數年前陳友諒曾派人毒殺朱元璋敗露。自那之後,朱元璋每日的飲食都是馬秀英親自操持。堂堂吳王妃每日在廚房親自洗菜、炒菜。做完還要親口嘗過才送給朱元璋。
馬秀英將飯菜擺在朱元璋所坐蒲團前。朱元璋似乎有些不滿意:“少了點什麼吧?”
馬秀英直接用手敲了敲那口空棺材:“想什麼呢?為大行皇帝守喪能喝酒?”
轉頭馬秀英又斥責楊憲:“楊憲,跟你說了多少遍了?少攛掇吳王殺人!”
說完馬秀英徑直離開了正廳。
楊憲問朱元璋:“上位,常四的那個侄子......”
朱元璋拿起一個白面饃:“放。”
楊憲面露為難的表情:“可是上位,那人目睹了小明王沉船的事。放了恐怕不妥。”
朱元璋面色一變:“楊憲,你跟了本王十年,應該知道本王從不在王妃面前食言。”
朱元璋說的是事實。與其他各路義軍的約定他都常有出爾反爾的時候,可他答應妻子的事從來都會兌現。如果說朱元璋在天地之間只在乎一個人,那個人就是他的結髮妻子馬秀英——那個相貌並不出眾的女人。
楊憲連忙叩首:“屬下該死。”
朱元璋話鋒一轉:“不過放了的確有些不妥。你怎麼看?”
楊憲能夠得到朱元璋信任統領拱衛司自然是有原由的。他靈機一動答道:“不如讓他留在拱衛司任職。在拱衛司效力幾個月他就會明白多嘴多舌會丟腦袋的道理了。”
朱元璋滿意的說:“准。哦還有,小明王已死,滁州那個小朝廷過不了幾天就會土崩瓦解。常四留在滁州也沒什麼用了。讓他回應天吧。我也好長時間沒見他這個故人了。”
一天後,拱衛司牢房內。
常歌在牢房中來回踱着步子。世間最煎熬的事不是死,而是等死。在滁州時,四叔經常私下跟他講一些當今大事,故而他對時政也略知一二。他心中有數,吳王這方絕不會留他這個小明王之死的見證人。
“吱嘎”。牢門打開,一個看牢檢校提着一個食盒走了進來。不同於昨日的爛米粥,食盒內有三四樣炒菜,還有一隻雞。
常歌看到飯菜,問看牢檢校:“這莫不是斷頭飯吧?”
看牢檢校並未搭話,直接走出了牢房。
常歌兩眼直勾勾的看着食盒中的飯菜,斷頭飯?難道這就是我在人世間吃的最後一頓飯了么?我不想死,我還沒娶妻生子。四叔年歲大了,我還要給他老人家養老送終!
常歌越想越悲哀。片刻后他又勸慰自己:罷了,腦袋大了碗大個疤。死也當個飽死鬼。想及此,常歌掰下一隻雞腿大啃起來。
毛驤進得牢房,看着滿嘴冒油的常歌笑道:“你吃的還挺香。怎麼樣,拱衛司的飯菜不錯吧。”
常歌一改昨日對他畢恭畢敬的態度。橫豎自己死定了,何苦在他人面前卑躬屈膝?“不怎麼樣。斷頭飯連壺酒都沒有。”
毛驤道:“吳王剛剛下令全城為大行皇帝服喪三月。三月內應天城裏的每一個人都不準喝酒。”說完這話他一愣神:“你剛才說斷頭飯?誰跟你說的?”
常歌憤然道:“這不是和尚頭上的虱子明擺着的事兒么?你們吳王府的人干下了好事,碰巧我也在那條船上。你們怎麼可能留我的命。”
毛驤皺眉,正色道:“小子,你給我記住了。在拱衛司任職絕不要再說‘和尚這兩個字。還有,今後沒有什麼‘你們吳王府。只有我們吳王府。我是吳王的人,你也是吳王的人,你的四叔常四更是吳王的人。”
常歌拿雞腿的手停在了半空,半晌才緩過神來:“你的意思是,你們不殺了我了?你說我四叔是吳王的人?”
毛驤點頭:“王府有命,抬舉你進拱衛司當差,直接受我統轄。另外告訴你另一件事,常老四這十幾年來一直在幫吳王做事。不日他就會來應天,亦入拱衛司效命。”
剛才常歌還是大悲,現時卻是大喜:“我不用死了,還能跟四叔團圓?謝上官。”
毛驤意味深長的說:“這事你別謝我,要謝就謝王妃吧。好了,吃完這頓飯換下你這身臟皮,去我的值房說話。”
人世間的事就是如此巧合。如果馬秀英不給丈夫送那頓飯菜,沒聽到“殺掉吧”三個字,常歌必死無疑。許多年後,已是洪武帝的朱元璋時常慶幸:若那日秀英不來給朕送飯,陰間不過多一個屈死鬼,大明卻要少一柄鋒利的匕首。
史書載,元至正二十六年天下發生了三件大事:《南村輟耕錄》刊行;小明王沉舟;朱元璋伐平江。史書中沒記載的是,也正是這一年,一個在歷史背後若隱若現的人正式開啟了自己的秘密生涯。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獃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着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麼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雲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麼,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着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誌性建築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後,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屬於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拚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後拿着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藉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傢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着從糧食袋裏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裏,而後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着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着絡腮鬍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屍體。
此刻他的眼神裏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