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二天早上,我履行承諾,把軍訓服拿給了那個女生。她向我道謝。在三言兩語間,彼此也算認識了一下。她聲音很小,名字聽得不是很清楚。我去廁所換好衣服,就跟着大家趕往操場。
學校的操場和縣一中是公用的,就在教學樓旁邊,但要經過一道鐵門。在下樓時,我發現衣服還是稍微有些大,便蹲在路邊把褲腳和袖口折了一下,再站起來已經脫離了隊伍。我奔跑着趕了上去,跟在隊伍的最後。另一排的那個男生看見我,臉上閃過驚喜的神色。我對他笑了笑,發現他臉上滿是痘印。
“你以前是哪個學校的?”
“二小。”
“哦。我是一小的。我叫楊天。”
真是一個有志氣的名字。我心想。
“張牧。”
“不錯不錯。”他點着頭說。後來,我發現這不是恭維,而是他的口頭禪。
孫老師把我們帶到教官面前就走了。楊天主動和我站在一起,反正兩人身高也差不多。他隔一會兒就用那水腫似的三角眼看着我。被我發現后,他就裝沒事把頭偏到其他地方。
“有事?”我忍不住了。
“沒事沒事。”他甩甩手,一再否認。很快,他證明自己說了謊。
“那個女孩子叫什麼?”
“誰?”
“你和她換衣服的那個。”他倒也直爽,臉上一點也不彆扭。
“她和我說了,但沒記住。”真的是紅顏禍水。他試圖把眼睛瞪圓,但失敗了,然後從嘴裏蹦出了兩個字。
“她應該和那個人是一個班的。”那個人是站在我們前排的一個頭髮帶着自然卷的小個子男生。印象中,他們都在小學隔壁班。
他舉起自然握拳的右手,單單把食指豎著。我沒想到這竟然是“OK”的意思,差點想要揍他。
教官調整了位置。我的右邊換了一個人,留着齊眉的劉海,鼻頭上長着一顆痣。我再一次和別人互通了姓名,這已經是這兩天來的第二十七次了。
一天以後,陪着她來找我換衣服的女生用一句話,把我們三個人的名字竄了起來:木頭上的田雞飛上天。從此,我有了“木頭”的綽號,而“田雞”就是他。
休息時,我站在樹下乘涼。楊天把小個子拉到一邊。他們聊了幾句后,小個子抬起左手,食指和中指交叉在一起。楊天又說了兩句,那隻左手的五個手指都立了起來。楊天把腳一跺,從褲兜里摸出五塊錢給他。不一會兒,兩個人勾肩搭背走回了隊伍。
下午,我剛走進教室,就看見黑板上寫着“楊念我喜歡你”六個大字。大家似乎都在議論這六個字,還有兩個當事人。我正準備到座位上歇會兒,突然有人搭住我的肩膀。
“怎麼樣?”
我頓時猜到了事情的由來。
“字是真丑。”
他的嘴裏又蹦出了兩個字。
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問題。
“她怎麼知道‘我’是誰?”
“她知道你是誰幹嘛?”
“我是說她怎麼知道這個‘我’是指誰?”我有了種不好的預感。
“那肯定是我啊。”
“她怎麼知道是你?”
他在試圖把眼睛瞪圓這件事上又失敗了,嘴裏再一次蹦出了兩個字。
事情出乎我的意料。楊念很快就找到了肇事者,且不顧同宗之情斷然拒絕。楊天卻不以為然,並一口咬定我就是提供情報的人。於是,就有了上文名字連坐的慘案。人生總在不經意間相遇,又在不經意間別離。
我們都叫楊念的那個同伴爽姐。她長着一張洋娃娃般的臉,眉眼深邃,鼻子精緻且不失鋒利。自然卷的小個子叫小鍾,把猴子臉上的毛都去掉,差不多就是他的模樣。他喜歡的女孩有一個陽光的名字,叫孫夏。人如其名,性格很開朗。他們都是我初中玩得很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