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他說:“施主,你看這一塊棋,明顯下得很小心,但還是被我分斷了,然後你立刻做眼,而不向另一塊棋延伸,如果你擋在這個點上,我就只能跳出去,然後你可以夾住我,不僅能將這兩顆棋吃死,還可以與旁邊通絡,這樣就能壓我半目。但你卻先下在這裏,把我頂住,做了眼后,被我這幾顆棋擋在外面,斷成兩截反讓我便宜了半目。”
我仔細看,的確是這樣。
稍思片刻后,我問他:“你不是不會下棋么?”
他說:“出家人不打誑語,我的確不會下棋。”
他又說:”施主,你有一步妙手。”
我開始找他說的那手好棋,但卻沒找到。
他說:“施主,那手棋不在你的命中,所以你找不到,但這不代表你不在那步棋的命中。”
我問他:“師父是什麼意思?”
他說:“有緣無分,但捨去一手,可換來這手棋。”
我隨意置子,點在了五之十七,打吃了他的兩顆棋,反壓了他四分之一目。我抬頭驚詫地看着他,他向我微笑。
我問他:“是這裏么?”
他說:“是。”
我問:“你不是說,我找不到么?”
他說:“施主剛才找了嗎?那一手棋思考了嗎?”
我幌然大悟。
他說:“施主將棋與本身分開對待,以此來控制棋,而棋卻因此與你減少因果,所以施主找不到那一手。當施主沒有雜念時,自然與棋合一,所以因果也便產生了,所以說當你找不到外物時,便要讓外物找你,如果外物不去找你,那才是真正的無緣無分。”
外面走進來一個道士,叫檀申,他端着兩碗飯走來,放在我和檀徐道士身邊。
我問:“現在幾點了?”
檀申道士說:“正午,十二點半,掌師父叫我來給你們送飯。”我看了一眼手機,十二點三十六,從我早上到這裏,已經六七個鐘頭了。我和檀徐道士向檀申道士致謝,吃過飯後,檀申道士拿着碗筷走了。
我問他:“師父,現在多少手棋了?”
他說:“我沒有數,差不多150手了吧。”
我說:“這麼看的話,這盤棋要下到晚上了。”
我們又過了四十餘手,誰也沒說話,其間偶爾有幾手棋我沒有思考,下了幾個爛手,也下了幾個妙手。
他問:“施主,你能從這塊棋里看出什麼?”他指着天元處。
我說:“我被你夾任了,然後在旁邊打通活眼逃了出去。”
他說:“為什麼不頂住這裏,然後再做活眼,這樣你就能和這塊棋聯上,然後將我隔斷。”
我說:“如果我頂進去,你完全可以退一步,在我做眼的時候,你可以虎住,然後再扳住。”
他說:“施主,現在懂得你與物的關係了嗎?”
我說:“我與物本沒有因果,又與物本就有因果。”
他微笑點頭。
那一刻,我才徹底釋然。佛理、道理、儒理都是相通的,所謂的不同與界限是人強加的,“物與我”、“有與形”從不是三家學派的話題,真正的“有”就是“無”,真正的“無”就是“有”,而“我”與“物”不過是規避真相的兩種稱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