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曼妮和毛瑟
我走進新月酒吧,將黃昏中最後一縷光線格擋在厚實的木門外面。
我朝着生意冷落的房廳中望了一眼,選了一個昏暗的角落坐了下來。酒保為我端來一杯沒有兌水的高度葡萄酒。
我望着窗外。
街上的燈光漸漸點亮,馬路上的車燈也依稀多了起來,行人在酷暑消退的暮色中匆匆忙忙地路過我的眼前。
當天色完全暗了下來,當霓虹燈光取代陽光的作用躍上夜空,我已經喝下了兩杯乾烈而又醇厚的干邑葡萄酒。
我的眼裏升起酒醉的迷霧。
你可能早就一無所有,也可能一夜暴富,只要你還能在伶仃大醉之後的清晨中醒轉,你就會更加清醒地認識到一點,在深圳這樣的城市裏,無論如何都得走下去,儘管你弄不清楚正往着哪個極端靠近。
我沒有任何選擇,我必須走下去,特別像我這樣的人。
將昂貴的純正葡萄酒低價賣予和我具有相同嗜好的酒鬼只是我心裏偶然興起的惡作劇。
我經營着散落在深圳街角里十個大大小小的酒吧,都鋪着油脂色松木地板,牆壁刷成醬紫色,房頂上架着圓形滾木,燈光灰暗,吧枱和大廳隔斷處種滿四季的鮮花。
這讓我能找到殘留在腦顱內的一丁點對於童年時的居所無法證實的印象。
時日愈久,我在酒吧里呆的時間越來越長,後來漸漸習慣了與一群因為“留戀生活”所以顧不上回家的男男女女捲起舌頭道晚安。
我們似乎都能在這個黑得發窘的環境裏找到解除憂愁的辦法—付出時間或者金錢帶給人的快感,不勝酒力后的遲鈍與健忘,總能緩解一些無法捉摸的痛苦。
我從來都不會依靠酒吧掙錢,雖然酒鬼的錢是這個世界上最容易得手的錢。
酒吧的運營更雷同於我的一種暗自的揮霍,我帶着快慰的心情將大把的鈔票扔回到酒吧圓鼓鼓的酒瓶子裏。
我喜歡這種感覺,我喜歡從昏暗的燈光下看着一張張迷醉的臉,這就是我捨得用最好的基酒調最便宜的雞尾酒的原因。
我又是一個手持“般若的面具”的人,我偶爾做些洗錢的勾當,數目不菲,我把這些酒吧房子變成了一個“讓人看不透的魔法盒”。
僅有一次,我以為被人盯上了,後來才發現,我不過是被人看成了一位手段低劣的假酒販子。
他點了同一種威士忌,接着從腋下拿出五瓶不知來處的酒樣,他抬起手臂,用一根剛硬的食指頂着我的胸口,儘力瞪着眼睛,看着那個杯子說,其它酒的味道幾乎一模一樣,只有它,孤零零的,像是一隻阿沙瓦犬。
我將他熱乎乎的嘴巴推離開我,沒好氣地朝他吐氣,翻白眼。
用殺死一條狗的能耐將他趕了出去,並對他說,他是一個吃慣了狗肉罐子的人,但看起來還沒吃到過狗肉。
大家都叫他喬。他看起來很生氣,在對待酒這件事上,他是一個純粹的酒鬼。
夜色濃烈,酒吧里的顧客越來越多。
旋轉的鐳射燈球和四處吵鬧的談笑聲鑽進我的大腦,和那些過去不久的遭遇擾亂着我的情緒,幸虧曼妮輕巧地來到我的身旁。
她個子高挑,五官清秀,具有東北女人特有的粗獷性格,和白嫩的皮膚一樣,都能在嘈雜的空氣中為我帶來清新的呼吸。
她穿束胸弔帶,低腰麻布燈籠褲,嘴唇上抹了啞光紅色口紅。
她支着脖子,一枚五星形狀的金色耳墜在發叢中閃爍光亮,她正用一雙興高采烈的眼睛從灰褐色劉海里望着我,
“然而今晚,你得開車送我回家。”她說。
我將她面前的酒杯拉到我的一側。
“看起來你還在為中午的老頭兒感到心煩。”她聳了聳鼻子。
“是的,如果他能聽我的,壓上最後50塊就好了。但看上去他沒有,不然他一定會給我打來電話,像慶祝人生中最後一個生日那樣高興。”
“你大概喝多了。我都不知道你說的誰,我以為你只是在電話里和我開個玩笑。”曼妮伸出手拍了拍我的手背,將那杯酒重新握在手裏,她挑眉望着我。“今天是我的生日。”
“毛瑟去哪裏了?”
“在書房裏喝酒,整理讀不完的文件,有時對着電話里的某個客戶發火。他今天心情不太好,正為某些事有些惱火。是不是和你有關?”曼妮皺了皺眉頭,低下眼睛望着酒杯,她大概和我一樣,看着酒吧的鐳射燈光投影在我倆酒杯的中央,不停地打着轉。
我舉起酒杯和她碰在一起。為過去,也為明天乾杯,我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只是低低地說。她深深地望了我一眼,沒有再說什麼。
我們開始不停地喝酒,和一群陌生人跳舞,踩着旋律扭動身體,用充滿煙熅的目光注視着迷離的燈光。
我在偶然的一瞬似乎看到音樂也帶着藍色的波紋朝着四周擴散,一波一波,將我和曼妮淹沒其中。
不知過去多少時候,她突然伏低在我的耳旁。似乎是酒精的麻醉起了些壞作用,她開始在我的肩頭哭泣。
“傷心大概是為了什麼?”就算我刻意保持彼此間的距離,女人特有的香水味道依然浸潤着我的鼻孔,我被她的異常舉動挑起了一絲擔心和慌張。
“為了無法離開。”
“留住自己才需要理由。”
“這才是個傷心的理由。”
“你不會離開毛瑟的,對嗎?”
“我想毛瑟並不需要我。”
“毛瑟是個出色的律師,我承認他有些呆板,但生活下面埋藏着值得你去隱忍的東西,例如愛情。”
“都是騙人的把戲。愛情只能給一個開始,但絕不能成為繼續生活的理由,有時還會成為背叛的借口。”
“你應該回到他的身邊去,這樣對你更好些,特別是這樣一個特殊的日子。”我及時制止曼妮說下去,我能感覺到她在醞釀著什麼,每個醉酒的女人都會這樣,尤其是在她正為一些瑣事苦惱的時候。
我摟着她的腰慢慢地走出舞池,走向門口。
“能借宿一晚嗎?”
“你不能這樣,我們只是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我和毛瑟也是。”
她還想對我說些什麼,因為我的沉默,我們之間的對話再也沒有繼續下去。我牽着她的手走出酒吧。
沉悶的夜風從車窗里吹了進來,吹動着曼妮的長發。她仰躺在福特轎車的座位上,頭靠着我的肩膀睡著了。
我小心驅車駛上一條筆直的街道,路過一個又一個燈火亮麗的街口。照在她臉上的燈光,在我的餘光里不停地閃沒。
等我將她扶進坐落在香蜜湖畔的居所時,已是九點時分。我剛剛站到門前,毛瑟正站在房門的光影中間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倆。
我苦笑着朝他點了點頭,輕輕地扶着曼妮在沙發上躺下。我躡手躡腳地跟隨他走入書房。成堆成堆的書籍和案宗散落在書桌的四周,這讓書房裏本就昏暗的燈光更顯黯淡。我聞着空氣中濃烈的煙酒味一陣頭疼。
“我想我們得談談。”我說。
“那隻巴西獒犬是我的最愛。”他示意我坐在他的對面,一隻手不停地撫摸着牛皮質地的沙發,就像撫摸着另外一隻巴西獒犬。另一隻手遞給我一杯酒。
他寬大的下巴上有一道長長的疤痕,大概有十來厘米,疤痕光滑,像被太陽蒸得發青光的水泥小道,直達下顎的軟皮底部。額頭的川字紋很深,動怒的時候和撅起的上嘴唇一樣令人印象深刻,會讓你突然想到一隻突然撅起的潑猴屁股。
他穿着一套律師慣有的鐵灰色睡衣,扣子扣得很整齊,眼裏閃着謹慎的光芒。他在業界是出了名的強橫得不得了的傢伙,所以我們叫他“毛瑟”。
“我說毛瑟,生命就是一陣劇痛而已。”我將杯中的酒倒進煙灰缸里,重新斟上滿滿的涼白開,藉著房間陰暗的燈光點燃一支香煙。
我望着一隻從他袖子裏鑽了出來的蝴蝶刺青。
“它是一條兇猛的狗。”
“再兇猛的狗也不過是一條狗。”我點了點頭,隨手拿起書桌旁一本名字叫作《朗讀者》的書翻了起來。
白色的硬質封皮上赫然寫着德國作家哈德.施林克的名字。
我看着密密麻麻的印刷字體就像一群蒼蠅叮着一塊腐肉,毫無興緻地將它放回原處。
辦公桌旁邊擺滿了法律文書和一摞一摞雜亂的廢紙,上面還隨意地擺放着幾隻紅屁股印章。
一盒血塊一樣的印泥敞開着,發著刺鼻的蓖麻油脂味。
一盆有小男孩腦袋大小的仙人球被搬到離桌子很遠的角落,就在他的置衣架旁邊。
我略微轉過身子,翹起一條腿坐着,朝着那個方向出神。
“你送的仙人球粗魯地扎中了曼妮的屁股,就在這桌子上,全是血。”他朝角落欠了欠身子,看起來像是在開玩笑,他伸出舌頭舔了舔上嘴唇,好將粘着的酒液收拾得一乾二淨。
“我們他媽的被警察盯上了。你卻跟我提針扎屁股的遊戲。信鴿被殺,錢莊被洗,這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辦到的事。說不定明天就是我倆的死期。”
“我們要格外小心些,但小心並不能代替我們完成每一件事情,你更小心的目的只是為了付出更小的代價。你出生在道上,你比任何人都懂得這個道理。”
“那麼,還有哪些更值得小心的東西?除了我應該做的每一件事,拋開我身上的持有物,金錢,勇氣,運氣,或許還包括興趣。”
“人。敵人,也許說是道上的對手更確切,連同女人都要涵蓋在內,也包括我。在你沒有弄清楚他們到底需要什麼的時候,你說不上真正了解一個人。”
他又咽下一口酒,將酒杯輕輕地放在桌面上,他收回手來交叉在一起,一隻大拇指不安分地動了起來。
“還包括一隻巴西獒犬。警察衝撞大門之前,它被它軟綿綿的東西堵住了耳朵,它連哼都沒有哼。所有長着軟東西都令人感到費解,你以為他會堅持得很好,但就是在關鍵時刻開小差。這麼說我得收緊我的褲襠了。”
“不是警察。”他停了下來,上身往後靠在沙發上,有些遲疑地看了我一眼,旋即抬頭望着天花板上垂下來的古銅色吊燈,“你知道,在警察局找人很容易,連個綠頭蒼蠅都登記在案,可我沒有找到他們。天殺的,我在警察局裏找遍了,他們像是被洪水衝進了太平洋里。”
“除了警察會是誰。我們被出賣了.......”我的心突然收緊了起來,我斜着眼睛望着毛瑟的寬下巴,在他喉嚨的地方轉了又轉。
“只是想要拿走想要的東西而已,沒有人想着要出賣你。黑道準則不像是法律,它只針對一小部分人展開行動。你被人盯上才顯得你更加具有意義。”
他仰起頭來,身子卻沒有動,脖頸處的皮肉紋理在暗光下格外顯眼,一圈一圈的,像被剛剛割開的傷口。
“不。我不想成為你說的那樣,不想麻煩纏身,我只是一個跑腿的小馬仔。我天天都在抱怨深圳該死的熱天氣持續的時間太長了,容易讓人心緒不寧。你大概還能為我做點什麼。”
“我的義務只是把錢洗乾淨,像剛從口袋裏掏出來的一樣,順帶解決一些小麻煩。你應該給七叔去個電話,但這不是我應該關心的事情了。”
他在說到小麻煩的時候略微加重了語氣,就像在給我強調什麼,或許也只是為了和他表現出的為難的表情能搭上調。
他用力地翹了翹肥厚的上嘴唇,將桌上的電話機推到我的面前,他替我提起話筒。
“他只是老頭兒。他大概會嘟着嘴巴朝着話筒呼氣,聽我把話說完,然後尖着嗓子和我說,小夥子,你做得已經夠好了。”我按住了他的手,話筒重新蓋在話機上。
“交給我們自己處理。”
“如果是這樣,我只能告訴你,錯過的東西永遠比看到的多。你得打起精神。”
他拉開抽屜,拿出一串笨重的鑰匙鏈,上面扣着一枚金色的鑰匙。鑰匙個頭很小,反射的金光有些晃眼睛。
他將鑰匙鏈丟到了我手中。
“這是什麼?”我有些疑惑地望着手中的金鑰匙,用兩根手指搓弄着它毫無溫度的表面。
“如果遇到麻煩。”他乾咳了一聲,頓了頓,壓低嗓音,“我是說那種無法解決的麻煩,記得拿着鑰匙去找少校。”
“打手行的大掌柜?保管我所有契約和錢財的鐵皮櫃?”
“你說話真惡毒,他或許能幫你一次大忙。這隻箱子不用再送出去了。裏面的現金足夠你生活好一陣子。”他朝我點了點頭。
從背後拖出一隻嶄新的牛皮箱子,用腳將箱子推到我的面前。
我伸手撫摸着那口鑲着金邊的牛皮箱子,抬頭不住地打量着他。
他的眼光有些疲憊,還帶着躲閃的意味,差點被埋進暗光下的黑眼窩中。
他用夾着煙的手指朝着門外指了指。我疑惑地看着他很久,我以為他有些疲倦了。
在和我短暫的對視之後,他偏過頭去。我走到窗戶旁邊,隨手拉開窗帘,望着遠處燈光璀璨的夜景發獃,然後轉身,踩着自己修長的影子一步一步走出書房。
“你們是朋友的,對嗎,你應該好好照顧她!”他並沒有向像往常一樣將我送出門外的意思,等我走出房門時說道。
沉默了大概一個呼吸,他旋即又說:“你應該少喂她喝酒。”
“你對她好點兒。說不定哪天你會再也見不到她。”我瞟了一眼睡得正香的曼妮,拍了拍手提箱,權當向毛瑟道晚安。
我輕輕地關上大門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