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柬埔寨和新哥
柬埔寨潮乎乎的雨季還沒有過去,奔涌的暖濕氣流在洞裏薩河的上游成形,像是伸出大地的一隻巨手。
我坐在窗口的地方望着黃騰騰的河流和突破大地圍阻的洪水,像是一個憂心忡忡的年邁國王。
飛機在金邊國際機場的跑道上跌跌撞撞地落了地,我被一位操着中國話的柬方人員引導步入工作通道。
一輛白色林肯汽車就停靠在飛機旁等我。它長着一張四方臉,屁股很寬,和司機一個模樣。
他口才很好,甚至有些喋喋不休,試圖以熱情的態度勾起我對旅行的興趣,然而我仍然不願意和他說上一句話。
我正為他把我的身份泄露給一個外國人怒火中燒。
車子繼續沿着水泥公路行駛下去,洪水還無法攀越的綠野紛紛朝兩邊退讓。
我懷着既不好也不壞的心情打量着周圍的一切。
高矮不一的椰子樹林,殖民地建築,“香榭麗舍大道”盡頭的茅草屋頂,刷滿金粉的佛教廟宇,斑駁烏濁的石碓遺迹,幾個高大的黑人胖子,殘雷區的警示牌,沒有一樣不讓我感到,歷史和戰亂留給人的東西都有些稀奇古怪。
當車子突然向西轉彎,把洞裏薩河徹底拋在尾后,一條泥濘的道路出現在眼前。兩邊都是椰子樹,樹榦露着灰褐色的皮膚,和本地人一種膚色。
一群柬埔寨人正好路過,有女人和小孩,也有上了年紀的老人,當車子徐徐開過的時候,他們就站在路面的兩旁,雙手合十,每人都舉着一張冷靜而又強裝的笑臉。
我喜歡柬埔寨人的打扮,喜歡女人上身的單薄,更喜歡小孩身上光溜溜的放肆勁兒。
開過一條泥濘的道路,再轉過一片熱帶樹,集市突然出現在我的面前。光線明亮,泥石路面變得開闊許多。
我抬頭望了望從雲層中照下來的金色陽光和即將散盡的低矮雨幕,心裏頓感輕鬆起來。司機邊開車邊轉身遞給我一支柯爾特手槍,銀灰色,有個圓燈燈的槍口。
他將槍遞了過來,黑洞洞的槍口朝着我的臉,這讓我非常惱火。我一把將手槍奪到手中,用槍口抵在他的腦門上。
“你叫什麼名字?”我盡量輕聲道。
“雷。大家都叫我暴-雷。”他一腳踩停了車子,喘着粗氣望着我,喉結一上一下,雙手舉過頭頂。
“任何時候都不要把槍口對向我的臉,不要和外人說起我的名字,不要喋喋不休得像只剛出生的小麻雀。你明白嗎?!”
“好的,少爺。這塊地方經常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搶劫和殺人時有發生。”
他哭喪着臉,狠狠地點着頭。
“好的,雷。你可以開車了。當我還沒想起開槍的時候,你最好少惹我。”我握槍的手朝前進的方向輕輕地比劃了兩下,讓雷轉過身子去,繼續開車。
剛好有個穿着像比基尼手裏提着竹簍的男童從車頭前面走過,我認真地看着他的小鼻子和兩隻大耳朵。
大腿和胳膊一樣粗,牙齒和指甲都很白,有雙好看的眼睫毛。我們都在等着男童走過去。
他咧嘴朝着我們笑了笑,從竹簍里抽出一隻手。我突然打了個寒顫。還沒等我回過神來,清脆的子彈聲音瞬時就把風擋玻璃擊成了兩朵冰凌一樣亮晶晶的大白花。
他繼續朝着車廂射擊,態度非常認真,站立的樣子像是在商店門口等一隻雪糕蛋捲筒。他終於將玻璃擊了粉碎,一顆子彈從我耳旁呼嘯而過,皮革下的優質海綿打着捲兒往外冒。
我伏低身子,槍口對準男童,卻遲遲沒有開火。
雷猛打方向盤踩着油門竄進路旁的樹叢里。
開出大概只有十步的距離,車子迎頭撞在一顆石頭上。發動機在發出兩聲噠噠聲響之後熄了火。雷轉過身子痛苦地看着我。
“點四二口徑,近距離射擊能殺死一頭大象。他是怎麼做到的,他的胳膊肘單薄得只能舉起一根火柴棍。”我轉頭望着男孩逃跑的地方,再回頭望了一眼留在玻璃窗上的彈孔,還有正打算將手槍扔回雷的我的手。
我用這隻手狠狠地敲在座椅靠背上。
“在柬埔寨,矮小的孩子和發瘋的大象一樣可怕。這裏的黑社會團伙培養自己的殺手,其中不少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可得處處小心。”他突然變得有些得意地說。
遭受槍擊和被我奚落不專業的遞槍手法,他似乎更在乎後者。
“我再也不願見到那個男孩了。”我說。
雷沉下肩膀,從座位底下掏出另一支柯爾特手槍和一件掉了色的綠色卡機外套。
我取下彈夾仔細地數了數,然後重新裝上子彈,並沒有上膛。我打開車門,陽光和灰塵之類的東西蜂擁着撲倒在我的身上。
我拿起一頂氈帽蓋在臉上,和雷一起走上公路,走出樹林,來到街道上。
從街邊路過的幾個柬埔寨人不住地打量着我,看着我穿過草地,朝他們走來,又離他們而去。我記得那種既艱難又膽怯的眼光,這在我兒童時期的深圳大街上到處可見。
兒童幫的帶頭大哥,丐幫里的一袋弟子,馬路上的搶包英雄,一群酸溜溜的剝吃良心的壞東西。
這讓我突然想到新哥,兩年未見的光陰如被我遺棄在路邊的一片樹蔭,這時才知道是乘涼的好地方。
我急匆匆地走在樹蔭下,盡量將帽檐壓得很低,幾個警察模樣的人疑惑地看了看我,最後還是走開了。
我們鑽進一輛出租車,朝着另一個方向離開了那輛可憐的林肯轎車。
三位妙齡的中國姑娘讓我放下了些許疲憊的感覺。她們身着花綠色的比基尼,在屋后的游泳池邊不停地嬉戲。
一棵菩提樹長勢茂盛,黝黑的樹榦和翠綠的葉子的顏色都很濃重,像是油畫裏刻意着上的純色顏料。我端着酒杯就在樹下走來走去。只有雷,竟然在水池邊的躺椅上睡著了。
背後是一棟尖頂的房子,調皮的屋頂被裝飾成豎向天空的三叉戟。
木板牆面,大理石台階。
室內按照中式風格進行了修整,但還留有柬埔寨建築的氣息,但我喜歡這裏,包括粗糙的石板地面和酒桌上木訥的佛像,飄散在空氣中的檀香味道。
一隻碩大的金剛鸚鵡不停地在木杆上走來走去,幾乎和我邁着同樣的步子。
廚師還在忙碌,酒杯器皿之類的擺了滿滿的一桌,一位模樣看起來還很年輕的財神爺就供奉在客廳入門的地方。
我見到一盤弄熟的蝸牛和法國紅酒滑稽地被擺在一起。
說實話,我討厭紅酒,更討厭蝸牛。
討厭蝸牛明知道自己是個可憐鬼,還常常拖着個罐頭硬殼跑來跑去。一個僅僅代表堅強外表的硬殼兜不住一丁點兒麻煩,更何況是在柬埔寨的餐桌上。
我拾起草叢邊的一件淡紫色披巾,故作溫柔地遞給朝我走來的名字叫做芳芳的女孩。
她大概二十來歲模樣,蓄黑色長發,丹鳳眼眉,左肩上綉了一隻天使紋身,藍色調,白嫩的胸部有一半露在我的眼前。
正是青春靚麗的年齡,精神的飽滿比她高昂的身材還要誘人。
另外兩個女人竟然將上身脫了個精光,憋着氣在水底來來回回,白花花的太陽印子在清澈的水裏不斷地沉溺,最後和藍色條紋瓷磚變成了一樣的顏色。
“天使應該穿着白色衣服。”我意在打趣她肩膀上的紋身,並用還冒着蘇格蘭烈酒酒香的手指頭不停地撫摸着它。
它滑滑的,在陽光下泛着靛青色,飄着被清水稀釋的香味。
“哦不,這是惡魔。”她故作驚訝地看着我,兩隻眼睛瞪得大大的,隨即用食指指着裙底對我說道:“柬埔寨的天使只在夜晚的時候才會降臨人間。”
“我怕黑!”我停住了手,在她肩頭輕輕地拍了兩下,轉身離開了她,當走過十步來遠的時候,我回頭朝她笑了笑。
她微笑着看着我,旋即有些高興起來。
新哥從棕櫚樹中間的石板路上走向我。
他個子很高,右手握着一根黑黝黝的鐵拐杖。
右腿有些跛,但咧着嘴巴說笑話的樣子很討人喜歡。
白色亞麻西裝,白色襯衣,沒有打領帶,黑色皮鞋,墨綠色的鏡片架在高高的鼻樑上。
長方臉,有些花白的短鬍鬚,留三七開的漂亮髮型,剛好配上胸前口袋裏的一朵紅色玫瑰和三十來歲的好年紀。
我在他胸膛上重重地捶了一拳,然後緊緊地和他擁抱在一起。
他還是老樣子。
但每當我看到他的右腿,就難免會想起一段讓我血熱的經歷。
那時我才十歲,新哥十八。生活給予兩個靠撿破爛為生的年輕人的只有脫離現實的驕傲。
終於有一天,我們向七叔的賭場伸了手。七叔打斷了新哥一條腿,卻教給了他賭術。
他在賭術上的天分和執着,讓他很快成為了備受顧客青睞的男荷官,一手“全骰”曾震懾了四方賭客。加上他本是廣東人,賭客們都戲稱他為“葉漢之後”。
至於我,因為新哥一路照應,先是在前台跑酒盤,吵鬧又膩煩的日子過了幾年。
直到有一天,我愚笨卻又憨實的性格意外地被七叔相中,十四歲開始在後堂管起了財務。
七叔常常用曾國藩的名言“天下之至拙,能勝天下之至巧”激勵於我。然而對於少不更事的我,既不會揣摩他話語中的真正含義,並且對於這些精傳於世道的構想從來都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