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九十九點九九
每天都有三五個獄友被傳訊。
今天的傳訊名單里有了我。
上午九點多的時候,我穿着黃馬褂被帶到了那間地下室一般陰暗、潮濕,空落落的屋子。
也許是屋子太陰暗了,我內心裏僅有的一點螢火燭照也溶在這黑暗的海里了。
兩位辦案警察開始例行公事。比如,姓名、年齡、籍貫、學歷、婚姻之類的訊問。
我一一作答。
訊問的警察是個陌生的面孔,他很瘦,顯得修長。
右側並立着另一個陌生的警察,目不轉睛地看着我,或許是端詳吧!
我有點訝異,怎麼又換人了,而且是兩個全換。
“醫學證據表明,你已經傷害了蘇某某?”修長的警察迫不及待地問我,好像這句話已經在喉嚨里梗了很久,幾近噴薄而出。
我兀的楞了一下,立即明白了此中的含義。這是要置我於死地的潛台詞,這是枉法者沆瀣一氣想要構築的基本層面……
我忽然對這位修長的警察產生了蔑視。
我朗朗道:““一夜之間,醫學證據發生了變化,這樣的說法才更合適!”
警察道:“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打了就是打了,有什麼不好承認的?”他採用了激將法。
“我被帶到看守所之前,你們找的證明人都跟我說了。”
“說什麼?”我的話還沒說完,他又連問。
“說你們辦案人員要求他們簽字,證明他們看到我打了蘇某某。”我表現出不屑和冷靜。
“那就是因為你打了。”訊問的警察似乎要鐵定這個事實。
“那些證人對我說了,他們沒有看見我打。”我相信所有證人不會歪曲事實,不會為利益所誘,也不會因為威逼屈服。
“沒有看見不等於沒打。”他在邏輯里繞圈子。
“四五個人在場,沒看見我打,我怎麼就打了呢?”我覺得他的問訊已經接近荒謬。
“那蘇某某的傷怎麼來的?”他又重新正視問題,回到問題的起點。
“寫的,她不是在鐵道醫院跟醫生磨了半小時要寫點傷嗎?”我有點斬釘截鐵。
“你怎麼知道?”他反而有點犯悶,好像事前不知道這個情節。
“去看病的時候,我派了兩個人一起去的,鐵道醫院的醫生應該也可以證明這點。”我把蘇某某在醫生面前強烈要求在病史卡寫上病情的醜態一語道破。
我的話音剛落,問話的警察臉色明顯難看起來。
他跟身側的警察互視了一眼,交換了一個眼色。
我感覺他們的信心產生了詬病。
真理越辯越明,果然不假。
之前,他們太希望得到一個結果了——一個簽字,一個我自認為有罪的簽字。
現在,或許他們已經說服不了自己再去得到那個簽字了。
我相信他們還有良心,還有職業道德,還有尊重事實或者基本事實的一點職業底線。
不如說他們還是正義的,因為正義的力量在於敢於還原事實,是他們在誘導事實浮出水面。
他們制止了自己再提問那些遠離事實的無聊的問題,他們制止了繼續提問那些假想我有罪我一定有罪的問題……
好在傳訊室里沒有老虎凳、鐵鏈、棍棒之類的刑具,畢竟是人民的監獄,不像渣滓洞、白公館,歌樂山,殺人的意志可以自由地轉換成為殺人的行為。
兩名辦案人員收起卷宗,不作任何的語言交流,轉身走了。
我感覺他們的默契程度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