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判例法主審官的自由裁量權

第二百章 判例法主審官的自由裁量權

史斌和孫昭談了將近半個時辰,把這事的處理結果,理出了頭緒。

法制體系,分為法典法系和判例法系。

史斌採取後者。

說簡單點,法典法系以法典為主,判例法系以判例為主。各有優劣。

法典法系相對僵死,判例法系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權特別大。他以自由心證為主,以達到公平為目的。

孫昭臨走前,問道“皇上,那到時您還出席嗎?”

史斌搖頭道:“不出席。沒必要每個案子都出席。這次也不必十三司會審。你來主審即可。”

“臣領旨。”孫昭拜辭而去。

這個極端案例,平時極其不常見。

但它就是實實在在的發生了。

這個案子本身既挑戰了社會道德,也挑戰了法律底線。

類似於法學名家提出的電車難題。

可否為成全一個包含多數人的法益,犧牲一人?

爭了上百年,至今爭不出令所有人都滿意的結果。

也不可能有這樣的結果。

案件層層上報到大理寺,沿途官員不敢懈怠,史斌對懶政的處罰是極其嚴厲的。

這些官員,備好車馬,簽發過境文書,一路放行。

沿途中人不敢為難,繼續放行。

連吃的住的,也是朝廷全包。

這個節骨眼上,也沒人敢貪這些錢。無數雙眼睛都盯着呢。

古代娛樂節目極度匱乏,要不武松打虎那種驚天動地的曲目為何能傳唱千年呢。

但那種事,千百年來也就只能趕上一次。

所以現在民眾就把這些極度奇葩而又極度經典的案件當成國內的大新聞了。

看來史斌的普法效果是相當的好。

而他這種新的法制理念,和以前“捶楚之下,何求不得”的一刀切審訊方式大不相同,每次史斌和他的守夜人,都能把案件處理到令大多數人滿意的結果。

而不是像呂氏當政權,永遠是窮人無處喊冤的地步。

於是本案當事人,包括人販子、宋氏子,宋氏夫婦,以及苦主李氏夫婦,齊至京師。

大理寺主審官孫昭,公開審理了此案,允許各界人士旁聽。

審判庭大門全開,民眾可以擠在外面旁聽。

以前呂氏時代的審判是秘密進行的。

現在史斌公開審判,反倒便宜了一些站街販子,他們通過販賣好位置,來掙錢。

史斌親自指示守夜人,對這些黃牛,逮住一次割一次手指,記錄三次仍然不改者,斬首,沒收全部家財。

自此惡意加價坑老百姓的黃牛絕跡。

百姓們為了站好位置,有的甚至半夜去排隊。

這成了大離一景。

與其說是關心朝廷審判大事,倒不如說更想看熱鬧,想看看這案子怎麼判,回去好把這些見聞拿去和邊遠鄉村的親戚吹牛。

孫昭組成了合議庭,除了他本人,還有四名守夜之仆。

書記員,以及監察廳人員,也全部出席。

刑部亦派了一名侍郎在審判庭旁聽。

孫大人的審判行為,監察廳的官員全程監督。

史斌的這套設置,完全是後世三權分立的議會雛形。

立法與司法分離,司法與監察獨立。

孫大人剛說完開庭,監察廳的官員武松就向眾人宣告了監察廳的作用:

“依大離律,本監察廳將監督審判庭的一切審判行為。如有不公,本官會當庭抗訴,由丞相大人另組合議庭重審!”

武松的職位,其實就相當於後世的檢察院官員。

大離百姓益發能感受到朝廷執法的公正與威嚴。

在一個如此重視程序正義的朝廷,公正會在很多個案件中得到實現。

而以前歷代封建皇朝,法官只追求破案率。那這事簡單,只需要刑訊逼供,冤死良人即可。

重刑之下,你想要什麼口供,他就給你什麼口供。

所以那些人不可能比大離朝史家皇帝的治下子民活的幸福。

苦主作為原告,當了一輩子苦哈哈,如今來到天子腳下,皇城禁地,早就驚的手足無措了。

本來他們非常害怕對方有錢有勢,萬一買通主審官員,玩死自己,還不像玩死螞蟻一樣?

但當李氏夫婦偷眼去看宋氏夫婦的時候,發現他們早已冷汗如雨。

他們活在邊遠山村,王道政令不到的地方,哪懂大離律?

他們哪知道,此刻最需要擔心的不是他們,反而是宋氏夫婦!

因為他們是必死之罪!

李家這老漢因太過驚懼,處身在這威嚴莊重之地,嚇得噤若寒蟬,需要他說話的時候,反而不知道怎麼說了。

第一次來法庭的很多人,其實都這樣,嚇得腿發軟那都是輕的。

這時反倒是李家老太太豁出去了。

她跪下就磕頭,向孫大人傾訴滿腹委屈:

“青天大老爺在上,民婦冤枉啊!民女和老伴一生窮困,膝下只有一子,他就是俺們的命根子呀。沒了他,俺們連活着都沒滋味了!”

“孩子剛丟了的時候,孩子他爹好幾次要上吊,民婦也是一病不起……”

“這些年,我們每一天都活得生不如死……”

“都怪人販子把我們害的這麼慘!求青天大老爺對他處以重刑!”

李氏沒文化,東一句西一句,訴說著自己的委屈和不易。

好歹總算是說清了。

為了防止拐小孩的人渣狗急跳牆,大離朝對人販子不判死刑,並且讓他去監獄裏挑一輩子糞,也算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這震懾力是巨大的,不殺不剮,挑一輩子糞,無數人寧可窮死也不想當人販子了。

沒被抓住的那些人也都老老實實改行了。

除了這些陳年積案,新的偷小孩案件,已經少之又少了。

因為以前基本沒啥風險,判的太輕,偷完孩子賣了好多錢,即使被捉,判幾年,花點錢也就出來了,可以繼續作惡,沒啥成本。

是呂氏的所謂仁政救了他們。

他們非但不感恩,還罵呂氏是弱智。

呂氏不亡,真是天理難容。

人販子想起自己接下來的痛苦遭遇,早就哭成了淚人,還不敢哭出聲。

他怨恨自己怎麼這麼倒霉。

本來大離律頒佈后,因為對人販子的處罰太重,甚至還要沒收全家所有財產,光罰錢這一招,其實比殺了他們還狠十億倍。

現在在偷小孩,太不划算了,風險太大,代價也太大。

他家現在兒孫滿堂,這些年也積累了上千金……

全部守夜人查封了。

女兒、孫女有着落,全被教坊司養着。

兒子孫子就只能乞討為生了。

他在想,如果這案子永遠不被翻出來該多好啊。

但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聽着苦主的指控,他把頭低的不能再低了,都要趴地上了。

而宋氏夫婦更嚇呆了,因為等待他們的是凌遲。

按照審判程序,師聽兩造。

原先說完了,允許被告辯解。

孫昭大喝道:“被告發言!”

宋氏夫婦頓感天旋地轉,宋夫人直接暈倒了。

宋老爺跪在地上說:“大人,要殺要剮就趕緊的吧,草民沒啥可說的了。說了也沒用。”

說完竟然嗚嗚的哭了起來。

現在如果孫昭按大離律判刑,直接殺了宋氏夫婦,誰也沒法多說什麼。

但庭審現場卻發生了劇變!

宋氏子發瘋一樣的朝着柱子撞頭!

撞的滿頭血,被迅速衝上來的官兵攔住后,他大喊道:“守夜人斷的不公平!如果判我父母死,我也陪他們一起死!守夜人名義上為苦主討公道,實則卻是害死我也!”

民眾議論紛紛,有說他是白眼狼,忘記父母生養之恩的。

也有說他得了養父母大恩,活的跟神仙一樣,做出這樣的反應其實也正常。

於是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庭審現場出現了。

人性真是難以捉摸。

被告一心求死,不辯解。

而原告的親生兒子,全力批評自己的親生父母小心眼!

並且全力維護養父母。

這時宋夫人醒了,聽著兒子的話語,見他為了維護自己夫婦二人,竟然受這麼重的傷,還以死相挾。

她心下大為感動,大叫道:“兒啊,娘聽你這麼說,死也值了!好兒子,爹娘真沒白疼你!罷了,我們既然已經做了這自私自利的缺德事,就任由孫大人剮了我們吧!”

宋老爺也笑道:“有兒如此,死也瞑目了!好兒子,感謝你這些年給我們帶來這麼多快樂。我們歲數大了,死就死吧。答應爹,你要好好活着!爹娘既然犯罪,死就死吧,沒啥可說的了!”

現場一度陷入混亂,眾人各執一詞,亂鬨哄的跟蒼蠅叫一樣。

“肅靜!”

孫昭拍出驚堂木。

他問道:“宋氏子,你並不怨恨人販子把你從親生父母身邊拐走,也不怨恨養父母剝奪了你們的骨肉之情,是也不是?”

宋氏子瘋狂的喊叫道:“對!他們對我恩重如山,對我好的不得了,我憑什麼要恨他們!我在以前的家中,天天受虐待,挨罵挨打,他們對我一點也不好!仗着生了我,就覺得我欠他們的!啥都不給我買!若在那個家庭長大,如今我連媳婦都娶不上!現在我過的是神仙日子!姓孫的,你要是殺我爹娘,有種的你最好連我一起殺!”

孫昭審案,是為了給民眾帶去公正。

他從來不屑和任何人,尤其是低層次的人進行任何無意義的爭吵。

他不搭理宋氏子,和四位守夜之仆商討此案,和他們說了皇上的指導方針:“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發揮自由裁量權。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因地制宜,因時制宜。”

商討一會,得出一致結論。

然後孫昭向右上邊拱手,宣佈:“皇上授本官自由裁量權,你和二被告感情深厚,本官准你之請,不殺你的養父母!”

場上出現久違的安靜。

死了一樣的安靜。

一家三口瘋了一樣的磕頭。

“謝謝青天大老爺法外開恩!”

宋氏夫婦本以為今番是必死之罪,一想起那痛苦的受刑場景,就本能的害怕。

但既然被捉住了,審出來了,抵賴不了了,除了一死,又能怎樣?

只能無奈的感嘆晚景的蒼涼,然後以多年來和兒子相處的快樂來安慰自己:值了,安心上路吧。誰讓咱們犯了死罪呢。

史家皇帝頒佈《大離律》后,幾乎任何罪種,都不溯及既往。

什麼意思呢?

就是新罪出來之前的罪,不受處罰。

新罪出來后,再犯該罪,才以新罪處罰。

而拐孩子的罪,居然不受這麼重要的原則限制!可以無限溯及既往!

這是特例中的特例,可見皇帝有多痛恨這種行為。

而且還判的這麼重。

罰錢,不止罰違法所得,甚至只要涉及拐孩子買孩子,全家合法收入也要罰光!

一句話概括,此罪絕不輕赦!

至於假釋,減刑什麼的,適用其它罪種,唯獨不適用於拐孩子的!

但誰又能想到,在如此嚴密的法網下,他們竟然還能活命?

看來這史家皇帝,真的是有點道行。

他是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公正。

孫昭宣佈完,苦主原告李老漢不服,挺直身子辯道:“大人,這不公平!就因為他家有錢,就可以免死嗎?就因為俺家窮,就可以被他傷害這麼多年嗎?”

民眾也都發出同樣的感慨,有人甚至非常不滿,直接抱怨孫大人不像民間說的那麼公正無私,而是公開偏袒有錢人。

孫昭道:“肅靜!”

沒人敢說話了。但不服氣的眼神,寫在臉上。

孫昭解釋道:“皇上設置此法的目的,是為了打擊人販子,懲罰拐賣小孩的行為。因為在絕大多數情形下,被拐的小孩和其親生父母的感情特別深厚,他們不甘心被人如此擺弄命運,以致骨肉分離!所以為了從源頭上打擊拐孩子的事,皇上下旨重罰買家!這既是為了嚴懲這類犯罪,更是為了給被拐的孩子和其生父母出氣!”

“而此案,極其特殊!一萬例同類案件中,也出不了一起這樣的案件!原告對孩子不好,卻又不善加看護,致其被人拐走。而被告非但不虐待孩子,還對他特別好!最重要的是,孩子本人,不恨養父母!如果一味的依大離律,殺了其養父母,未必能得到公正的結局!”

宋氏子大喜道:“大人英明,皇上聖明!”

宋氏夫妻也都高興的說不出話了。

剛才是害怕的不知說啥,現在是高興的忘乎所以。

而原告夫妻早已哭成了淚人,他們向武松磕頭說:“大人,此案不公,望您制止!”

武松不耐煩的說:“孫大人執法嚴明,從來沒辦過一件虧心案子,你急什麼,且他聽說完!如果確實不公,本官再抗訴不遲!”

原告李老太太說:“那麼孫大人,我們受的傷害就一點事沒有了?我們失去兒子,這麼多年,是怎麼熬過來的,你一定想像不到!”

說完泣不成聲。

李老漢也哭訴不公。

孫昭對宋氏子大喝道:

“李氏子聽着!你願意在養父母家享受神仙一樣的生活,這是人之常情,既然你有這個命,本官不想因為這個苛責你!但是,你親生父母既然生了你!你就必須為他們養老送終,這個責任,永遠不能推脫!”

宋氏子道:“我家有的是錢,我不推脫,保證讓生父母過的好就是了。大人放心。”

“宋氏夫婦聽着!因此案極其特殊,本官雖免你們死罪,卻不能免於處罰!罰你們拿出一半家私,向李氏夫婦謝罪!另外,一個月中,一半時間,李氏子在親父母家住,另一半時間,在你家住。至於逢年過節,上午在親父母家過,下午在你家過!頭一天,在生父母家中住,當天,在你家住!”

宋氏夫婦聽了此言,趕緊答應:“大人的話,草民一定照辦!”

武松問道:“李氏夫婦,現在可還覺得孫大人斷案不公?”

李氏夫婦忙不迭擺手說:

“沒有沒有。”

“這個結果,草民接受!”

既能得錢,又能得到兒子,但養父母那邊也不能斷,這也算是人倫之情。

因此案最關鍵點,在於兒子不恨養父母,更不想殺他們。

所以法官也得體諒此細節。

他們的事處理完了,接下來該處理人販子。

人販子內心竊喜,心道連宋氏夫婦凌遲的罪,都能免掉,那我豈不是更沒事了?

他連連向宋氏子使眼色,意思是你的富貴是我給的,快救我!

宋氏子會意,向孫昭求饒道:“大人,既然可以免了我養父母的罪,可否也免了人販子的罪?我也不恨他。”

武松罵道:“放你媽的狗屁。朝廷法度,是讓你討價還價的嗎?”

孫昭亦怒道:“本官見你和養父母情深義重,不忍以法剝奪他們的生命。人販子犯了重刑,破壞了最重要的人倫法益!也毀了社會公德!豈能因你一人案例特殊,就廢朝廷之法?來人,將這人販子打入大牢,終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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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餘的表情,彷彿對什麼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裏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麼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於後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然後一步步晉陞,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於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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