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第3個案子
第三個和拐賣孩子有關的極端案件,是直接由丞相府處理的。
因為那個十六歲的孩子說自己是天下奇冤,必須得找陳丞相替他主持公道。
丞相府的門吏告訴他,不要越級上訴。
他說:“我怕底層官吏層層相護,無法替我伸冤!我的案子,就要直接找陳丞相!以前我沒飯吃,快餓死的時候,是義門陳給了我兩個饅頭,這才得以活命!我只相信義門陳!”
門吏只好說:“我去找丞相大人問下,如果大人不見,你就別來這裏聒噪了。”
門吏和管家說知此事,管家上呈陳丞相,陳楓果然出來接見了。
“小人曲明,拜見丞相大人!”
這人非常敬仰陳楓,更敬仰義門陳,見面就拜。
陳楓日理萬機,不可能記得每一個遇到過的人。
於是問道:“後生,你有何事?”
曲明大哭道:“丞相大人,小人冤枉!”
陳楓道:“你且細細說來!”
曲明憶起往事,仰天大怯:“大人,小人的父母,嗜賭如命,沒錢了,窮瘋了,就把小人賣給人販子!小人是大離朝所有被拐案件的受害者中,最痛苦的一個!小人受盡人販子的虐待,又受盡養父母的虐待……之後,養父母又為了錢,把小人賣給黑風寨!”
黑風寨是個什麼狗屎東西,不用細問,光聽名字,就能猜到個大概。
賣孩子的惡人把女孩子被賣到青樓,把男孩子賣到黑風寨。
黑風寨最鼎盛的時候,和當年王倫的石碣山勢力分庭抗禮。
寨主手下七八百個嘍啰兵,這幫人明火執仗的去鄉村搶劫,誰敢抵擋?
縣城兵多,能有個一千多,不好搶。
但鄉村頂多能有一百兵不錯了,基本不用付出太大代價。
王倫搶劫鄉村,不敢把路走絕,也可能是書生意氣比較重,總想給自己留後路,所以只搶錢糧,不殺人。
但你把人家錢糧搶光了,漂亮女人也搶,人家沒吃的了,媳婦沒了,照樣恨不得挖了你的心肝。
要不怎麼說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呢。
而黑風寨焦氏兄弟和王倫比起來,那是壞透了。
他們向來是往死里殺人。
你不投降,殺光。
你投降,也殺光。
你不反抗,
乖乖交出全部財物和女人,還殺光。
所以黑風寨臭名昭著,引起了江湖公憤!
林沖、魯智深、楊志這幫人雖然也落草江湖,卻以焦立、焦強兄弟為恥。
他們下了江湖通殺令,見了黑風寨的人就往死里殺。
江湖同道更是鄙薄他們的為人,大遊俠獨孤逸曾斬斷焦立一手一腳。
這位殘疾老大僥倖逃回去后,再也不敢出山了。
而武功極高的焦強,有一次下山採花,被大遊俠狄烈撞見,一槍狙在腦袋上,給他打爆了。
老二死了,老大不出山,按說,應該沒人招惹黑風寨了吧。
可以過幾天快樂日子了吧。
做夢。
焦立原話:“林沖這個該死的缺德玩意!這狗東西想向守夜人投誠,拿我當投名狀!這個活牲口!”
林沖整合了王倫的勢力后,不屑成為那幫江湖草莽的同盟,更不屑與他們為伍。
這傢伙為了向守夜人表明心跡,竟然率全山嘍啰,摸黑攻打黑風寨!
黑風寨措不及防,被林衝殺了五百多人!
元氣大傷!
焦立只好帶着剩下的人逃到最頂層,那裏的路,除了他們的人,沒人知道怎麼上去。
林沖糧草用盡,這才退兵。
此一役,林沖聲名大噪,後來還順利接下了守夜令。
焦立氣的火冒三丈:“狗娘養的!你自己當官,聲名鵲起,得到天大的利益,卻以讓我利益受損為代價!”
氣的大病一場,床上躺了半年,時常嘔血。
但現在缺人,這可不行啊。
山多的好處就是,可以隨便拉隊伍,所以他只要使勁招人就行了。
可是干他們這行,培養人才,比朝廷培養官員還難。
好的統帥之才你就別想了,就連小兵都很難招。
於是只能硬搶,買奴隸。
只能用這種笨法子。
很不幸,今天這個案子的苦主曲明,就被養父母賣給了黑風寨。
黑風寨人多了,繼續作惡。
再也引次巨大民憤。
呂氏皇朝拿他們沒轍。
現在是史氏做主。
守夜人的第四尊者武松,起兵五千攻山。
狄公還借給他一千火槍兵。
這次他們把焦立活捉,押到京師凌遲處死。
押解途中,無數百姓朝他扔爛菜幫子和臭雞蛋。
老百姓圍着屍體跳舞,簡直要高興瘋了!
武松的人把黑風寨建立了一百多年的老巢,一把火燒乾凈了。
暗道也用大炮給他炸平了。
所有的嘍啰兵,反抗的,當場格殺。
投降的,一律暫時免死。
一一審判,罪行特別重的,斬首。
被動受脅迫,不想幹壞事,且罪行極輕的,武松上書皇帝,請求赦令。
史斌為了貫徹慎殺原則,全部赦免。
這幫人千恩萬謝而去。
但是,既然是犯過罪的人,那必須打入賤藉。
對此,沒人敢說什麼。
能活命,他們就知足了。
但曲明不知足!
他覺得自己太冤枉!
“丞相大人!小民從來不想做壞事,小民無論窮到什麼地步,餓到什麼地步,從來沒偷過別人的東西!冬天冷的險些凍掉腳趾,別人的棉鞋就在外面窗台上放着,小民也沒去偷!小民不應該入賤藉,小民冤枉!”
他痛哭的抹着眼淚說:“要不是因為生父母把我賣給人販子,我也不會輾轉被養父母賣給黑風寨!我從來不想幹壞事,卻受黑風寨這幫畜生連累,成了賤藉!小民已經夠苦的了,卻又成了賤藉,小民不甘心!”
陳楓嘆道:“既有黑風寨盜匪的身份,打入賤藉是免不了的。”
曲明痛哭道:“那麼小民要狀告人販子,狀告生父母,還要狀告養父母!小民知道他們在哪!求大人抓他們,重罰他們!”
陳楓陷入了沉思。
又得讓大理寺主審官發揮自由裁量權了。
因為《大離律》旨在幫助被動被偷孩子的生父母。
卻唯獨沒規定如果親生父母是畜生,主動賣孩子這種萬分之一的極端情況應該怎麼判決。
現在無法可依了。
法律不可能規定所有細節。
未盡事宜,只能由主審官依據法理來補充,以公平原則來裁決。
以前在民間引起轟動的大案,以及民眾關注率極高的大案,實在解決不了,是要上呈皇帝的。
這次陳楓不想上呈皇帝了。
皇帝史斌這些日子每天都住在軍營!
大離朝連年風調雨順,租稅收上來了,糧草堆積如山,要打山東了!
如果能打下,那就收復大離全境了!
這樣的事,只要繼位的新皇帝不是個軟蛋,就一定會做。
然而敵軍在山東駐軍太多,這樣一來,兩國之間必定是傷筋動骨的事。
徹底撕破臉!
皇帝心力交瘁,處理軍政大事,這事,陳楓決定自己解決。
依據義門陳的規矩和《大離律》的原則補充解決。
反正皇帝也數次公開表彰,要義門陳把他們那套治家的本領,推行全國。
不如正好借用這個機會,將義門陳的上佳門風,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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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餘的表情,彷彿對什麼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裏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麼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於後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然後一步步晉陞,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於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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