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陳楓:這案子,只能交給皇帝自己裁決
,大離守夜人
前面這個案例,是富家孩子,享受了天倫之樂,並且父母極度疼愛他,卻被拐到窮人家受苦受累。
所以他極度怨恨人販子,更是極度怨恨養父母。
和他們相處多年,毫無感情。
甚至還把人販子和養父母全送到監獄。
作為買孩子的人,他們雖有立大功表現,卻只是免死,最後還是判了無期。
這位顧氏子,從來不去看他們。
顧某的母親真就是善良的過了頭,她去看過他們,給他們帶了些吃的。
養父母姜氏夫婦哭着說,他們想念孩子,做夢都想看看他。現在都受這樣的罪了,以前的過錯還不能抵消掉嗎?
他們求顧夫人讓孩子過來看看他們,這樣他們死也瞑目。
但顧氏子死活不去,怨念太深。
直接養父母死了,也不去給他們掃墓。
而很快,守夜人又遇到了一個和這個極端案例截然相反的案子。
這個案子比上面的案子還頭疼。
這事,雖然案主李氏子的行為著實令人齒冷,其產生的轟動效應,卻比武松打虎鬧出的動靜還大。
大離朝百姓都翹首相盼,想看看朝廷最後會如何處置這個案子。
這案子在地方官手裏,依然是愁死人的案子。
無奈,處理不好,怕產生不好的影響,傷害到皇帝陛下的威嚴,更有損他在民眾心中的光輝法制形象。
最後一層層上報到陳楓這裏。
丞相,那是協助皇帝,調和陰陽的官職。
全國大事,他都有權力決斷。
設置丞相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和皇帝分權!
從皇帝手中分走權力!
這樣既保證不讓皇帝的權力過度膨脹,以至憑任性,喜好做出傷害百姓,打破公平的事,更能讓丞相協助他處理巨量政事。
否則全國那麼多事全讓皇帝處理,累也累死他。
換作其它事,丞相陳楓自己就決斷了。
可這案子,思來想去一晝夜,他還是決定,這案子還是給皇帝添亂去吧。
不上呈不行,因為他也不知道怎麼判才最符合民眾的心理預期。
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怎麼判,
才能符合史斌那個一千年後的先進法律改革。
史斌是中午收到卷宗的。
剛一看完,他就有點懵。
案情依然極度清晰,極度簡單。
人證物證皆在,每個細節都很合理,沒有存疑的地方,不存在冤案的可能。
李氏子,家貧,在原來的家庭長到六歲,那大冬天的,父親生病,母親讓他洗棉衣去。
一個那麼小的孩子,那水冷的刺骨疼,她讓孩子去幹活。
因為她太忙了,又要割草餵羊,又要養雞。
還要種地。
從小到大,別人家的孩子有的,他全沒有。
鄰居家孩子吃雞腿,他吃窩頭。
要麼就是乾巴巴的鹹菜乾。
嫌不好吃,想吃肉,於是和父母說了。
娘親說:“那就餓着。這渾孩子真不懂事,爹娘已經這麼不容易了,還要和有錢人家的孩子比。”
爹爹則罵道:“混蛋畜生,天天和有錢人比什麼?咱家這麼窮,能吃的起肉嗎?”
從小到大,沒穿過一件不帶補丁的衣服。
沒穿過一雙新鞋,都是地主家的孩子不要的破爛。
撿回來改改穿。
有時沒有合適的鞋穿了,大冬天光着腳待着。
凍壞了,凍木了,凍成疤了,也就習慣了。
疼久了,疼的麻木了,也就不知道疼了。
常年忍飢挨餓,時間長了,也就見怪不怪了。
這時命運的轉機來了。
說起來也真可悲。
一個人販子把他拐走了。
起初他很害怕。
離開熟悉的地方,到陌生的地方,正常人都會害怕。
但這陌生的地方太富了!
他的養父母見到他,上來就抱。
養母覺得這樣雖然很自私,但到底是有兒子了。
她生不出來。
她老公也在戰亂中受了傷,永遠失去了生育能力。
所以家裏再有錢,也無法通過娶小妾的方式來傳后了。
那麼從親族中過繼可以嗎?
不行,戰亂中,全死光了。
只能用這種自私的法子了。
養母內心非常糾結,覺得這樣特別對不起孩子的生母,而且他們知道孩子丟了,必須是痛斷肝腸。
養父對緊張,驚嚇的孩子說:“娃兒,你這麼大了,我們也不想騙你,說我們是你親生父母,你也不會信。但是我家有的是錢,可以讓你天天吃好的,喝好的,住好的,你長大后,只要你高興,娶十個美女老婆都行!”
這時孩子餓了,雖然一直處於驚恐狀態,但當那猩唇、駝峰、猴頭、熊掌、燕窩、鳧脯、鹿筋、黃唇膠、海參、乾貝、豹胎、竹蓀、魚肚、鮑魚、猴頭蘑、銀耳等各類美味珍饈端上來后,他肚子裏的饞蟲都勾出來了。
何曾吃過這麼多好吃的東西!
這對有錢夫妻,家中有的是金銀財富,象牙、犀角這類名貴物件,讓孩子拿着隨便耍。
連吃飯的筷子和碗都是銀的!
喝葡萄酒用的杯子是西域的夜光杯。
精美透亮。
摸起來的時候,那手感,都能醉人!
養父對他說:“孩子,爹爹把這杯子送給你,這一支杯子,值一百八十兩銀子哩。”
“哦,多少!”孩子驚的站了起來,一雙眼睛難以置信的看着他,這聲爹自然而然就叫出來了:“爹,你這說這杯子多少錢?”
“一百八十兩啊。”養父輕描淡寫的說。
這筆錢對窮人來說是天文數字,對他這個級別的富豪來說,就是九牛一毛而已。
“天哪,爹娘,你們這麼有錢啊!”
養母說:“我們歲數大了,以後這上億的家財,全交到你手上!家中上千僕從,個個奉你為尊,你說東,他們不敢往西!”
他簡直要高興瘋了。
他發現養母說的話是真的。
自從這個家憑空多了個少爺,就熱鬧了起來。
李氏子現在改姓了,姓養父的姓,現在成宋氏子了。
這位少爺,在家裏,比皇帝還皇帝。
想幹什麼幹什麼。
長到青春期,見家裏有個漂亮女孩很可愛,是個伺候他的丫環,於是對人家動手動腳。
丫環哭哭蹄蹄的找夫人告狀。
養母當著所有家丁的面,扇了這個丫環十個巴掌。
那句經典罵人的話,整個後院都聽見了:
“少爺看的起你,是你的榮幸!誰讓你長的太勾人!”
少爺對女孩不尊重,還全是女孩的錯。
夫人罰她給少爺磕一百個頭。
並且一夜不能睡,要在少爺門外跪一夜。
丫環連個屁都不敢放,乖乖照做。
宋家這少爺畢竟出身貧賤家庭,想起之前,想和鄰居家的漂亮女孩說句話,都被人當成舔狗一樣的嫌棄。
想和男孩玩,人家也嫌他窮,嫌他臟。
現在呢,這日子過的跟神仙有啥區別啊!
他不忍心讓女孩子受這樣的罪。
於是發善心,吃晚飯時說:“荷花,少爺我原諒你了。晚上你不必罰跪,會累壞的,早點休息去。下次別告狀了,我喜歡你,娶了你,難道你不願意嗎?跟了少爺,你吃香的喝辣的!”
荷花一聽說可以不挨罰,馬上哭哭蹄蹄的謝恩。
聽說少爺要娶她,臉上現出好看的紅暈。
女孩子臉紅的樣子,太美了。
羞澀的美,顯得特別端莊,惹人愛憐。
如果少爺只是佔便宜,卻不娶,那換誰,誰都不願意。
少爺如果願意娶,那還有啥說的。
而宋家少爺這一原諒荷花,善待下人的名聲就在府中傳開了。
僕人們都為有這樣一位主子感到榮幸,更加愛戴他了。
每天前呼後擁,吃好喝好,被無數人拍馬屁敬着。
這種神仙日子,給個大官也不換。
他有錯在先,然後原諒了無辜被罰的女孩,他還成了僕人眼中的道德楷模!
人販子日後經常上門拜訪。
宋氏子從來不怨恨人販子。
還和他成了好朋友。
甚至還感謝人販子讓他過上這麼好的生活。
長大后,他專挑漂亮女孩娶,以他的財勢絕倫,本地首富的地位,窮人家能把漂亮女孩嫁給他作妾,個個深感榮幸!
出嫁前,父母還警告他們女兒,好好伺候公婆,伺候老公,別讓人家給休了!這一世的飯碗可要端穩了!
還有的說,作為女人,不要有嫉妒心!你老公逛青樓也好,納妾也好,不要管他,否則等於找死!如果被趕回來,娘家沒可地方養你!
超級漂亮的女孩,娶了二十多個了。
個個溫柔的跟小貓似的,沒有一個敢抵觸他。
為了爭寵,主動給他做飯,縫衣服,要麼就去公婆那裏討好。
那叫一個內卷。
現在宋氏子的神仙日子到頭了。
以前呂氏無能,不管拐孩子的事,也破不了案。
現在是史斌當政。
拐孩子,在99%的時候,會對生父母造成心靈和精神上的巨大傷害。
骨肉分離的痛苦,會讓孩子和父母每一天都活的生不如死。
尤其是富孩子被拐到窮人家,更是想活剮了人販子。
對養父母更是萬般痛恨,不可能有半點感情。
要不怎麼說強扭的瓜不甜呢。
但今天這案子,偏偏就是那1%!
宋氏子以前的家庭太窮,啃干餅,吃鹹菜的苦日子,他想起來就痛苦,害怕!
父母從來不給買玩具,小夥伴們沒有一個不嘲笑他家窮的。
同齡的漂亮女孩子沒有一個把他當人看的!
玩過家家遊戲,他發現女孩子的小手好白,好可愛啊,他也想牽下,卻被其它孩子侮辱,說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而有錢人家的男孩子就可以隨便牽漂亮女孩子的小手。
而現在呢。
不用再卑微的活着了。
所有人都在他面前露出謙卑的笑容。
所有人都得低着頭和他說話。
他家太有錢,別說僕人得處處讓着他,捧着他,就連官府的官差也說:“宋少爺,你早晚會當家,到時可別忘了照顧下老哥啊。”
太有錢,有錢到連官差都巴結的地步!
現在的生活太滋潤了!
家裏的錢越花越多!
看上一個島,花一萬二千兩白銀買下來。
這點小錢算個啥?
這種把錢花出去的感覺,爽!
有一次去海邊玩,看到一位小姐很漂亮。
於是藉著酒勁大聲嚷嚷道:“小嫩妞長的真俊,玩起來一定很爽!”
素質這麼低,行為這麼出格。
那位小姐對身邊的父母哭訴道:“爹,這登徒子欺負人家。”
宋氏子的家僕就開罵了:“哭什麼哭,狗東西你要死啊!賤貨!敢惹我家少爺不快,你家的生意是想死透嗎?”
那位小姐家裏是做小生意的,是宋家的下游。
這麼說吧,如果宋家不再向他們供貨,他家的生意就死定了。
於是這位小姐的父親逼着她給宋氏子認錯。
小姐哭道:“女兒有什麼錯?是女兒被欺負了,爹爹為什麼要向著他說話?”
“混蛋東西,真不懂事,我真是慣壞你了!”
這當爹的一巴掌扇在漂亮女兒臉上,然後親自鞠躬道歉:“宋少爺,您大人大量,別和小女孩一般見識,她啥也不懂。別敗了您的興頭。”
這件事讓他感慨萬千。
你沒錢,沒人當你是人。
你有錢,你錯了也是對的。
從這天起,女孩的美貌,和那委屈的可愛模樣就印到他的心底。
他向這家提親。
提親那天,女孩的父母像個陀螺一樣人前人後的伺候着。
生怕有半點不周。
螟蛉之子又怎麼了,背地裏你隨便罵,隨便蔑視,當人面,你敢露出半點不敬嗎?
以宋家的財力,想讓她家的生意死掉,讓她全家討飯去,根本不費吹灰之力。
那女孩很討厭他這樣的花花大少。
她和父母抗議:“這種人,一點都不尊重女孩子……”
父母堅決打斷,並教訓一頓。
不外乎就是你個小屁孩,你懂個屁。
懂點事行嗎,為了家裏的生意,你嫁過去,把宋少爺伺候好了,他就能高看咱們一眼。還能照顧咱們生意。
女孩子嫁人,就得聽父母的意見。
最後乖乖同意了。
還沒嫁過去時,宋氏子就摸她的小手,說:“你的手好美啊,你的臉蛋更美。”
女孩的父母尷尬的笑笑,出去了。
給他充分的空間,讓他隨便爽!
三天後,女孩出嫁了。
這種感覺太爽了。
你不喜歡我又怎樣!
我喜歡你,你就是我的人!
我想對你怎樣就怎樣!
敢不嫁,你父母罵死你!
嫁過後,這位小姐和其它女孩一樣,像貓一樣乖巧的伺候他。
曾經無數人眼中的女神,現在給他洗腳,洗襪子。
宋氏子太迷戀現在的日子了。
真希望這種日子永遠不要消失。
這天,親生父母上門了。
守夜人抓了他的養父母,也鎖了人販子。
守夜人幫助丟孩子的人找回孩子,是他們的本分。
期盼這些生活在苦難中的家人團圓。
然後還要依大離律,重罰人販子和養父母。
一般來說,孩子和生父母都會對守夜人千恩萬謝。
而今天,宋氏子發瘋一樣的哭鬧!
“都怪你們這些該死的狗東西!老子過的跟神仙一樣,你們卻讓我回去繼續受窮!你們分明是嫉妒我有錢!”
他一邊罵一邊打:“你們這些該死的牲口,我在這,有錢有勢有地位有美女!我回去后,我能有什麼?回到那個窮家后我就得受一輩子窮,結不起婚!眼前永遠是絕望的死水!我所有的富貴生活,全是養父母給我的!連官府的人見了我都得巴結!”
他抱住養父母大哭道:“爹娘,如果這幫守夜狗害死你們,孩兒就陪你們一起死!”
親生父母想孩子想了這麼多年,沒想到一見面,竟然是這樣的結局,他們的心都涼透了。
而這個案子,無論上報到哪,宋氏子都是這個態度,我感謝人販子,感謝養父母,如果他們死,我就自殺!
我是被你們守夜狗害死的!
你們害死良民!
這案子徹底僵住了。
以前之所以重處偷孩子的人,是因為這種行為太惡劣,嚴重傷害了社會的根本。社會是以家庭為單位,隨便偷人家孩子,不受重處,那還了得?
但現在這個極端特殊的案例,受害人不覺得自己受害,反而覺得大離律狗拿耗子多管閑事!
既然法律保護的社會秩序是家庭的穩定。
宋氏子的辯辭是:“生父母給我生命,他們想要僕人,或是想要錢,我給多少都行。甚至也可以接過來一起生活!但你們不能處罰人販子,那是我的恩人,更不能處罰我的養父母!他們對我恩重如山!”
陳楓無奈的搖搖頭:“這案子我斷不了,只能交給皇帝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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