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後記

關於中國古代的研究,斷斷續續地,前後費了將近十五年的功夫,自己感覺着對於古代的認識是比較明了了。

十五年前所得到的一個結論,西周是奴隸社會,經過種種方面的研討,愈加感覺着是正確的。

有了這個結論,周、秦之際的一個學術高潮才能得到說明;而那個高潮期中的各家的立場和進展,也才能得到正確的了解。

我是以一個史學家的立場來闡明各家學說的真相。我並不是以一個宣教師的態度企圖傳播任何教條。在現代要恢復古代的東西,無論所恢復的是那一家,事實上都是時代錯誤。但人類總是在向前發展的。在現代以前的歷史時代雖然都是在暗中摸索,經過曲折紆迴的路徑,卻也和蝸牛一樣在前進。因而古代的學說也並不是全無可取,而可取的部分大率已溶匯在現代的進步思想裏面了。

對於人體的解剖闡明了的現代,對於猿猴乃至比猿猴更低級的動物的解剖便容易完成。誰還能羨慕猿猴有長尾,而一定要把人體的尾骶骨設法延長?誰又會看到鳥類的盲腸大有效用,而反對在盲腸發炎時剪掉人體的蟲樣突起呢?

新儒家、新道家、新墨家等的努力,不外是想設法延長尾骶骨;反對科學的方法而提倡八卦五行的動向,更不外是把蟲樣突起認為人類的心臟罷了。

是什麼還他個什麼,這是史學家的態度,也是科學家的態度。並不嫌長尾猿的尾子太長而要把它縮短一點,也不因古代曾有圖騰崇拜,而要把爬蟲之類依舊當成神靈。

本來還想再寫一兩篇,如對於名家的批判,先秦儒家與民主氣息之類,但因興趣減衰,不願再糜費時日了。

關於名家,王國維在年青的時候早說過這樣的話:“戰國議論之盛不下於印度六哲學派及希臘詭辯學派之時代。然在印度,則足目出而從數論聲論之辯論中抽象之而作因明學,陳那繼之,其學遂定。希臘則有雅里士多德自埃利亞派詭辯學派之辯論中抽象之而作名學。而在中國,則惠施、公孫龍等所謂名家者流,徒騁詭辯耳。其於辯論思想之法則,固彼等之所不論,而亦其所不欲論者也。故我中國有辯論而無名學。”

這見解我認為是正確的。只是惠施的學說存留者無幾,《莊子·天下篇》所載大一小一之說多少還有些學術價值,而支離滅裂純作觀念遊戲的公孫龍,則僅是一名幫閑而已。

關於儒家最難理論。事實上漢人分家的辦法已經過於籠統,而後人言儒家尤集籠統之大成。粗略言之,所謂儒家之在秦前秦后已大有不同。秦以後的儒家是百家的總匯,在思想成分上不僅有儒有墨,有道有法,有陰陽,有形名,而且還有外來的釋。總而稱之曰儒,因統而歸之於孔。實則論功論罪,孔家店均不能專其成。

就是先秦儒家,也有系統上的進展和個人思想上的分歧。孔子和孟、荀不盡同,孟、荀亦各有特點或偏見,孔子門下所謂七十子之徒,他們的言論,更不能讓仲尼來負責。但先秦鄒魯之士,既被總而稱之為儒,彼輩功過亦統而歸之於孔。孔子因而成了超人,也因而成了盜魁。這是斷斷乎不合邏輯的。

應該從分析着手,從發展着眼,各人的責任還之各人。這可算是對於古人的民主的待遇。

先秦儒家的幾位代表人物,在先秦諸子中究竟是比較民主的些。孔子的主張是奴隸解放的要求在意識上首先的反映。他雖然承繼了前時代貴族所獨佔的文化遺產,但他把它推廣到庶民階層來了。他認識了教育的力量,他是注重啟發民智的。這和道家的“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法家的燔詩書愚黔首的主張完全不同。

常見被人徵引來指斥仲尼為非民主的兩句話:“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彷彿他也是一位支持愚民政策者。這隻坐在把可不可解為宜不宜去了。但可不可是有能不能的意義的,原意無疑是後者,前代注家也正解為能不能,所謂“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象這樣本是事實問題,而被今人解成價值問題,這未免有點冤枉。

問題倒在百姓不能知,而孔子進一步所採取的究竟是什麼態度?是以不能知為正好,還是在某種範圍內要使大家能夠知呢?孔子的態度,無疑也是後者。他不是說過“舉善而教不能”嗎?他不是說過“庶之,富之,教之”的次第嗎?

又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這本是奴隸社會的制度,在孔子毋寧是“刑須上大夫,禮須下庶人”的。然而近人的清算卻把先行時代的舊債,堆在孔子身上去了。這也不能說是公允。

在社會變革的時期,價值倒逆的現象要發生是必然的趨勢。前人之所貴者賤之,之所賤者貴之,也每每是合乎正鵠的。但感情容易跑到理智的前頭,不經過嚴密的批判而輕易倒逆,便會陷入於公式主義的窠臼。在前是抑墨而揚儒,而今是抑儒而揚墨,而實則儒宜分別言之,墨則無可揚之理。在前是抑荀而揚孟,而今是抑孟而揚荀,而實則孟並未可厚非,荀亦不必儘是。

孟子最為近代人所詬病的是“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的那個所謂“天下之通義”。在這幾句上有“故曰”兩個字,本來不是孟子的意見。《左傳》(襄公九年)載知武子語:“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制也。”(《魯語下》公父文伯母亦引此語。)又《魯語上》載曹劌語:“君子務治而小人務力。”這些便是孟子所依據,而他引用了來主要在反對許行的無政府式的平均主義而已。平均主義是說不通的,一個社會裏面有干政治的人,有干生產的人,必須分工合作,各盡所能,倒確實是一個“通義”。

問題倒在乎孟子的看法,勞心者是不是一定可貴,而勞力者是不是一定可賤?然而孟子並不是以勞心為貴,以勞力為賤的人。他不是說過“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嗎?他不是又說過“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嗎?

大體上說來,孔、孟之徒是以人民為本位的,墨子之徒是以帝王為本位的,老、庄之徒是以個人為本位的。孟子要距楊、墨,墨子要非儒,莊子要非儒、墨,並不是純以感情用事的門戶之見,他們是有他們的思想立場的。

荀子後起,自然有他更加光輝的一面,但他的思想已受道家和墨家的浸潤,特別在政治主張上是傾向於帝王本位、貴族本位的。“皋牢天下而制之,若制子孫”(《王霸》),這家天下的神氣是多末巍巍然!“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百姓則必以法數制之”(《富國》),完全恢復了舊時代的意識。他主張重刑威罰之治,持寵固位之術,從他的門下有冰寒於水的韓非出現,多少是不足怪的。

但我們近人卻同情荀子而斥責孟軻。荀子法后王,儼然是進步;孟子稱先王,儼然是保守。但其實孟子稱道堯、舜、禹、湯、文、武,荀子也稱道堯、舜、禹、湯、文、武,這些帝王是在梁惠、齊宣之先故謂之先,是在神農、黃帝之後故謂之後而已。而荀子所說的“聲則凡非雅聲者舉廢,色則凡非舊文者舉息,械用則凡非舊器者舉毀,夫是之謂復古,是王者之制也”(《王制》),這如可說是進步,是很難令人首肯的。

孟子道性善儼然唯心,荀子道性惡儼然唯物。但其實兩人都只說著一面,而其所企圖的卻是要達到同一的目標。性善故能學,性惡故須學。兩人都是在強調學習,強調教育的。孟子的邏輯倒不能一概謚為“唯心”。例如他視“白羽之白”不同於“白雪之白”,“白雪之白”不同於“白玉之白”:便是他不承認有什麼“共相”,有什麼“真際”,更不消說還要由“真際”顯化而為萬物的那種打倒提式的幻術了。在這一方面,孟、荀無寧是同道。他們都不是“錯人而思天”的那種觀念論者。

荀子對於孟子有所責讓,主要是由於他和子思倡導五行學說,所謂“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違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案(爰)飾其辭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非十二子》)。這所謂五行毫無疑問便是金木水火土的五大原素。思、孟的書不全,他們的五行說是失傳了。但如《書經》裏面的《洪範》,因而及於《禹貢》、《皋陶謨》、《堯典》那幾篇,必然是思、孟所“案往舊”而造的說,飾的辭,我看是沒有多大的疑問。

從思想的發展上看來,五行說的倡導倒應該是思、孟的功績。由神道造化的觀念,轉向於分析物質原素以求解答宇宙萬物之根源,不能不認為是一種進步。只是後來的陰陽家把它們誤用了,逐漸又轉化為了新的迷信,因而遭到了荀子的唾棄。然而這責任是不應該讓思、孟來負的。

由物質分析的五行說更產生了惠施的小一說,益之以當時相當進步的曆數與音律的知識,本來是可以產生正派的邏輯學的。例如“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雖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離婁》),孟子並非天文專家而他竟能有說這樣話的自信。又如“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萬章下》),他對於音樂可見也並不是外行。但可惜這種分析的傾向被幫閑的公孫龍轉化而為了支離滅裂的詭辯。而近人卻又慷慨地把分析的功勞歸之於這位詭辯家去了。

我確實地感覺着,民主的待遇對於古人也應該給與。我們要還他個本來面目。一切凸面鏡、凹面鏡、亂反射鏡的投影都是歪曲。我們並不要因為有一種歪曲流行,而要以另一種歪曲還它。如矯枉常過正,依然還是歪曲。答覆歪曲的反映,只有平正一途。

我自己也不敢誇說,我已經是走上了這一步,但我是努力向著這個目標走的。我儘可能搜集了材料,先求時代與社會的一般的闡發,於此尋出某種學說所發生的社會基礎,學說與學說彼此間的關係和影響,學說對於社會進展的相應之或順或逆。斷斷續續地也算搜求了十五年。關於純粹考古方面如卜辭、金文之類已有專書。關於社會研究方面,前後的見解有些不同,自當以後來的見解為近是,在本書所收的各文中也大體散見了。有好些朋友要我從新來敘述一遍,加以系統化和普及化,但我實在沒有那樣的耐心。就是收在這兒的十幾篇文章也都是斷續地寫出來的,我只按照着寫作的先後把它們編錄了。

這兒正表示着我所走過的迂迴曲折的路,是一堆崎嶇的亂石,是一簇叢雜的荊榛。這些都是勞力和心血換來的,因而我也相當寶貴它們。有善於鋪路的人要使用它們去做素材,我可感覺着榮幸。但如有人認為毫無價值而要蹴它們兩腳,我也滿不在乎。反正我能弄明白了一些事情,自己覺得時間並沒有完全虛費,我已算得到了報酬了。

十五年的歲月並不算短,然而自己所走了的路卻只有這麼一點長!慚愧吧?確實也可慚愧。有的朋友認為干這種工作有點迂闊而不切實用,自己也有些這樣的感覺,特別在目前的大時代,而我竟有這樣的閑工夫來寫這些問題,不免是對於自己的一個諷刺。但有什麼妙法呢?迂闊的事情沒多人肯干,象我這樣迂闊的人也沒有別的事情可干。揆諸各盡所能之義,或許也不算是犯了什麼罪惡吧!

一九四四年二月二十日重慶

這篇後序本是附錄在東南版《先秦學說述林》後面的,現在把它移錄在這兒,當作我研究過程中的一項註腳。

一九四六年六月三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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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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