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器時代
中國的青銅器時代,它的下界是很明了的,便是在周秦之際。由秦以後便轉入鐵器時代。兵器的用材,在這兒是最好的標準。存世古兵器如戈矛劍戟之類,凡是秦以前的都是銅製,鐵制者未見,而秦以後的銅製兵器也完全絕跡了。古時候的人也有見到這個現象的,如江淹的《銅劍贊序》有云:
古者以銅為兵。春秋迄於戰國,戰國迄於秦時,攻爭紛亂,兵革互興,銅既不克給,故以鐵足之。鑄銅既難,求鐵甚易,故銅兵轉少,鐵兵轉多。二漢之世,逾見其微。
把銅鐵的轉換歸之於使用的頻繁,以致材料的缺乏,這表示着古人的知識不夠。事實上是鐵的效用比銅更大,故有鐵的冶鑄的發明和進步,便把銅的主要地位奪取了。這也不是一朝一夕便轉換到的。鐵的開始使用應該比周秦之際還要早。宇宙中除在殞石裏面多少含有天然鐵之外,所有的鐵都是和別的原素化合著而形成為礦物的,由鐵礦中把鐵提煉出來的發明,不知道是在中國的什麼時候。文獻上可考見的,大抵在春秋初年已經就有鐵的使用了。《管子·海王篇》上已經有所謂鐵官。
今鐵官之數曰:一女必有一鍼一刀。……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銚。……行服連軺輂者必有一斤一鋸一錐一鑿。
看這樣子,鐵已經在作為手工業器具的原料而使用着了。《管子》本來並不是管仲作的書,並且也並不是春秋時代的著作。但這項資料即使是戰國時代的情形,為時也相差不遠。《國語·齊語》上也有管仲的話這樣說著:
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鋤夷斤樨,試諸壤土。
這美金和惡金的區別,和前項的資料參照起來,可知也就是青銅和生鐵的區別了。當鐵的冶金初被發明的時候,應該只能有生鐵的使用,只能用來鑄造一些簡單的手工用具,待到後來鍊鋼術發明了,然後才能用來造積極的兵器。鋼的發明大約在戰國末年,因為那時的楚國已經在用鐵的兵器了。《荀子·議兵篇》,雲楚人“宛鉅鐵,慘如蜂蠆”。(《史記·禮書》引作“宛之鉅鐵,施鑽如蜂蠆”。偽撰《商君書》者在《弱民篇》中竊用此文為“宛鉅鐵,利若蜂蠆”。)又《史記·范雎傳》載秦昭王語:“吾聞楚之鐵劍利而倡優拙,夫鐵劍利則士勇,倡優拙則思慮遠。”據這些資料,可以知道鐵的冶鑄在戰國末年已經達到高度的水準了。以前曾經有人論到過,秦始皇二十六年混一六國之後,曾“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鑄鋸,以為金人十二”,是因鐵的新兵器已經出現,故銷融廢銅以鑄銅像。這裏有劃時代的意義,並不是秦人統一了天下,從此放牛歸馬,不再用兵,而是銅兵已經把地位讓給鐵兵去了。這是很有趣味的一件揭發,但由我們最近的研究,已經知道銷兵鑄器並不始於秦始皇,而實始於楚。
是一九三三年的事。那年夏間,安徽的壽縣東鄉朱家集的李三孤堆,因為淮水泛濫,發現了很多古器。其中有好些器皿刻着兩位楚王的名字,一位是熊肯,一位是熊。壽縣是古時的壽春,是楚國最後的都城,是楚襄王的兒子考烈王於其二十二年由陳城徙都的。因此,在我認為熊肯即考烈王熊完,熊即幽王熊悍。後者是大家所同意的,前者還有異說。現在我只想舉出兩個熊的器皿。
一個是鼎,器蓋都有銘,器銘為:“楚王熊戰隻(獲)兵銅,正月吉日,作鑄喬鼎,以共胾常(蒸嘗)。”(蓋文喬鼎下多“之蓋”二字。)還有一個是盤,銘文與鼎全同,只“喬鼎”二字作“少(炒)盤”而已。幽王在位僅十年,據《史記·楚世家》,只於其三年載“秦、魏伐楚”一事,《六國年表》於秦、魏欄內亦同載其事。秦言“發四郡兵助魏擊楚”,魏言“秦助我擊楚”,均未言勝負。除此之外,幽王在位年間無戰事的記載。大率幽王“戰獲兵銅”之事,就是在這“秦、魏伐楚”的一役,而楚國是得到勝利的。幽王得到兵銅,不把來作為兵器或鑄銅兵之用,而把它來鑄鼎盤彝器之類,可見銷兵鑄器實始於楚幽王,而楚在當時已確實不仰仗銅兵了。
就這樣,中國青銅器時代的下界是很明了的,絕對的年代是在周、秦之際。假使要說得廣泛一些,那麼春秋、戰國年間都可以說是過渡時代。
但是上界卻是很渺茫的。中國究竟是在什麼時候由石器時代遞禪到青銅器,在今天誰也無法回答。我們在今天所有的知識,只是知道,殷代已經是青銅器時代了。
青銅器的有組織的研究始於北宋末年,到今天算已有一千年的歷史。由北宋以來所有業經著錄的銅器已有七八千件,就有銘文記載的加以研究,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周器,但亦有少數可以斷定為殷器的。例如有名的《戊辰彝》,銘文裏面記着“在十月,隹王廿祀日,遘於妣戊,武乙爽”,是說祭武乙之配妣戊。古人稱祖母為妣,武乙之配必帝乙、帝辛兩代始能稱妣。故《戊辰彝》如非帝乙二十年之器,即帝辛二十年之器。象這樣由銘文確實可以定為殷器的,大抵有一打左右。故殷代毫無疑問已入青銅器時代。這個斷案,由殷虛的發掘更得到了地下的實證。殷虛中發現有若干青銅器和不少的鋼模、冶銅工具及銅礦的殘存,在今天,誰也不會懷疑,殷、周兩代是共同包含在青銅器時代裏面的。
但值得奇異的是,現存殷彝及殷虛出土的銅器,由其花紋形式及品質而言,冶鑄的技術已極端高度化,而可以證明為殷以前的作為前驅時代的器皿卻一個也不曾發現。宋人書中有所謂“夏器”,今已證明有的是偽器,有的只是春秋末年的越器。殷以前之物應該有而卻未能發見或證明,實在是古代研究上的一個重大的懸案。在這兒可能有兩種推測:一種是還埋藏在黃河流域的土裏未被發現,另一種是青銅或銅的冶鑄技術系由別的區域輸入黃河流域的,而原產地尚未發現。在我認為第二種的推測可能性更大。青銅器出土地自來偏在於黃河流域,由南方出土者甚少,如黃河流域為原產地,不應於將近萬件的遺器中竟無一件足以證明為前驅時代之物。而中國南方,江淮流域下游,在古時是認為青銅的名產地。《考工記》雲“吳、越之金錫”,李斯《諫逐客書》雲“江南之金錫”,都是證據。金錫的合金即是青銅。在春秋、戰國時江南吳、越既為青銅名產地,則其冶鑄之術必淵源甚古。殷代末年與江淮流域的東南夷時常發生戰事,或者即在當時將冶鑄技術輸入了北方。當時北方陶器已很進步,殷虛所出的白陶,其花紋形制與青銅器無甚懸異,以青銅而代陶土,故能一躍而有高級的青銅器產出。我這自然只是一種推測,要待將來的地下發掘來證明。將來有組織的科學發掘普遍而徹底地進行時,青銅器時代的上界必然有被闡明的一天的。
殷代銅器傳世不多,且容易識別,在銅器本身及作為史料的研究上沒有多麼大的難題。而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周代銅器,雖然容易認為周代之物,但周代年限太長,前後綿亘八百年,在這兒僅僅以“周器”統括之,實在是一個莫大的渾沌。因而周器的斷代研究便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時代性沒有分劃清白,銅器本身的進展無從探索,更進一步的作為史料的利用尤其是不可能。就這樣,器物愈多便愈感覺着渾沌,而除作為古玩之外,無益於歷史科學的研討,也愈感覺着可惜。
以前的學者也每每注意到時代的考定上來,但方法不甚縝密,所考定出的年代相差甚遠。例如有名的《毛公鼎》,就僅因為作器者為毛公,遂被認為文王的兒子毛叔,於是便被定為周初之器。其實這器銘的文體和《尚書·文侯之命》相近,決不會是周初的東西。經我考定,它是宣王時代的作品。這一相差也就有三百年左右。彝銘中多年月日的記載,學者們又愛用後來的曆法所制定的長曆以事套合,那等於是用着另一種尺度任意地作機械的剪裁。在二三十年以前的舊人僅僅就一兩例以作嘗試,其結果倒也無足重輕,近一二十年來的新人們更擴大規模作整套的安排,大表長編,相沿成為風習。作俑者自信甚強,門外者徒驚其浩瀚,其實那完全是徒勞之舉。周室帝王在位年代每無定說,當時所用曆法至今尚待考明,斷無理由可以隨意套合的。
例如有一位恭王,他的在位年代便有四種說法。有二十年說(《太平御覽》八十五引《帝王世紀》),有十年說(《通鑒外紀》),有二十五年說(《通鑒外紀》引皇甫謐說),更有十二年說(邵康節《皇極經世》中所推算)。後世史家多根據十二年說,故做“金文歷朔長表”的人也多按照着這個年代來安排。但存世有《趞曹鼎》二具,其一云:“隹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龔王在周新宮,王射於射廬。”這分明是龔王在世時之器。龔王即恭王,金文中凡恭敬字都作龔。龔也不是謚號。古時並無謚法,凡文、武、成、康、昭、穆、恭、懿等均是生號而非死謚。這件史實由王國維揭發之於前,由我補證之於後,在目前已經成為定論了。死謚之興大率在戰國中葉以後。就這樣,我們知道周恭王在位十五年都還存在,雖然二十五年說與二十年說還不知道孰是孰非,而十二年說與十年說卻是鐵定的錯誤了。據十二年說以安排的歷朔表,豈不是一座蜃氣樓嗎?
象這樣的年代考定實在比原來沒有經過考定的更加渾沌。沒有經過考定,我們僅是不知道年代而已,而經過所謂考定,我們所得到的是錯誤的年代。故爾用錯誤的方法從事考定,愈考定,愈增加問題的渾沌。
這個渾沌,由我所採取的方法,似乎已經漸被鑿破了。我是先選定了彝銘中已經自行把年代表明了的作為標準器或聯絡站,其次就這些彝銘裏面的人名事迹以為線索,再參證以文辭的體裁,文字的風格和器物本身的花紋形制,由已知年的標準器便把許多未知年的貫串了起來。其有年月日規定的,就限定範圍內的歷朔考究其合與不合,把這作為副次的消極條件。我用這個方法編出了我的《兩周金文辭大系》一書,在西周我得到了一百六十二器,在東周我得到了一百六十一器,合共三百二十三器。為數看來很象有限,但這些器皿多是四五十字以上的長文,有的更長到四五百字,毫不誇張地是為《周書》或《國語》增加了三百二十三篇真正的逸文。這在作為史料研究上是有很大的價值的。即使沒有選入《大系》中的器皿,我們拿着也可以有把握判定它的相對的年代了。因為我們可以按照它的花紋形制乃至有銘時的文體字體,和我們所已經知道的標準器相比較,凡是相近似的,年代便相差不遠。這些是很可靠的尺度,我們是可以安心利用的。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體,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字體,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器制,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花紋,這些東西差不多是十年一小變,三十年一大變的。譬如拿瓷器來講,宋瓷和明瓷不同,明瓷和清瓷不同,而清器中有康熙瓷、雍正瓷、乾隆瓷等,花紋、形態、體質、色澤等都有不同。外行雖不能辨別,而內行則有法以御之,觸目便見分曉。周代的彝器,我自信是找到了它的歷史的串繩了。
大體上說來,殷、周的青銅器可以分為四個時期,無論花紋、形制、文體、字體,差不多都保持着同一的步驟。
第一,鼎盛期:從年代上說來,這一期當於殷代及周室文、武、成、康、昭、穆諸世。在這一期中的器物最為高古,向來為古董家所重視。器制多凝重結實,絕無輕率的傾向,也無取巧的用意。花紋多全身施飾,否則純素。花紋種類大率為夔龍、夔鳳、饕餮、象紋、雷紋等奇怪圖案,未脫原始的風味,頗有近於未開化民族的圖騰畫。文體字體也均端嚴而不苟且。
第二,頹敗期:這一期大率起自恭、懿、孝、夷諸世以迄於春秋中葉。一切器物普遍地呈出頹廢的傾向。器制簡陋輕率,花紋多粗枝大葉的幾何圖案,異常潦草。前期之饕餮、雷紋等絕跡,而夔龍、夔鳳每變形為橫寫之S字形。銘文的文體及字體也均異常草率,如欲求草篆可於此期中得之。文字每多奪落重複。古者同時造作各種器皿,每每同銘,比較以觀,故能知其奪落重複。但這一期的銘文,平均字數較前一期為多,而花紋逐漸脫掉了原始風味,於此亦表示着時代的進展。
第三,中興期:自春秋中葉至戰國末年。一切器物呈出精巧的氣象,第一期的原始風味全失,第二期的頹廢傾向也被糾正了。器制輕便適用而多樣化,質薄,形巧。花紋多全身施飾,主要為精細之幾何圖案,每以現實性的動物為附飾物,一見即覺其靈巧。銘文文體多韻文,在前二期均施於隱蔽處者(如在鼎簋之腹,或爵斝之鋬陰),今則每施於器表之顯着地位,因而銘文及其字體遂成為器物之裝飾成分而富有藝術意味。銘文的排列必求其對稱,字數多少與其安排,具見匠心。字體的演變尤為顯著,在這一期中有美術字體出現,字之筆畫極意求其美化,或故作波磔,或多加點飾。甚至有“鳥篆”出現,使字畫多變為鳥形,其有無法演變者則格外加上鳥形為裝飾。這種風氣以南方的器皿為尤甚。
第四,衰落期:自戰國末葉以後,因青銅器時代將告遞禪,一切器物復歸於簡陋,但與第二期不同處是在更加輕便樸素。花紋幾至全廢。銘文多刻入,與前三期之出於鑄入者不同。文體字體均簡陋不堪,大率只記載斤兩容量,或工人自勒其名而已。
這樣的分期的說明,自然是只能得到一個梗概。假使要詳細地追蹤,從這兒是可以發展出無數的研究出來的。例如以文字言,某一字在何時始出現,或某一字在何時卻廢棄了,一字的字形演變在這四期中經過如何的過程,一字的社會背景和涵義的演變,如向這一方面去追求,不用說便可以豐富文字學或“小學”的內容。又例如就花紋去研究,某一種花紋在何時始出現,某一種花紋在何時廢棄了,一種花紋的形式演變經過了怎樣的過程,花紋的社會背景和寓意,都同樣可以追求,在這一方面便可以豐富美術史的內容。又例如器制,也是同樣。有的器皿如爵斝等飲器僅在第一期中有之,以後便絕跡。有的器皿在第三期時始出現,如簠鬲之類,到第四期又見隱匿了。這裏可見當時社會的風尚,殷人好飲酒,故酒器多。簠鬲之類,殷虛中已有陶制器發現,簠以盛稻粱,鬲以供烹煮,以陶竹制之即可適用,制之以銅,僅示奢侈,故僅如曇花一現而已。再如鼎類,則可以自始至終清理出它的全部發展史。我且把這一項為例,略加敘述。
鼎是由陶鬲演變出來的。普通的鼎系圓形三足,方形而四足者在第一期中偶見之,乃是變例,可以除外。鬲之三足乃空足,其起源大率由三個尖腳陶瓶(如酉字在甲骨文中即為尖腳瓶之形,與希臘之ampho
a相類)在窯中拼合而成。鼎為鬲之變,雖已變為三實足,而初期之鼎,其鼎身仍略如三股所合成,一足分配一股,有類於穿馬褲的騎士之腿。初期之鼎除此特徵而外,體深,口小而下部略鼓出,質重,腳高,而呈直圓柱形,上略粗,下略細。這樣的形式到了第二期便完全變了,三股之勢全失,體淺而坦(不及半球),質菲薄,腳矮而曲,呈馬蹄形,匾而不平,外凸內凹。再到第三期,則體復深而宏(超過半球),平蓋,頗多新鮮之花樣(如有流有柄之類),腳高無定形。到了四期以後,則如常見之漢鼎,復矮塌而不成名器,拱蓋素身,有紋飾時僅幾道圈線而已。
問題還當更進一步追求,在青銅器時代中,何以在器物上會顯出這樣的波動?
這答案,毫無疑問應該求之於社會的生產方式。
在殷末周初時代是中國奴隸制生產最盛的時候。那時候有所謂百工,也就是把手工製造劃為若干部門,驅使無數的工人奴隸以從事生產,而有工官管理之。這些工官和工奴不用說都是官家蓄養的,就到了春秋齊桓、晉文時代,這制度都還沒有十分變革。《國語》告訴我們,齊桓公時,管仲的政策之一是“處工就官府”;晉文公時,晉國還是“工賈食官”。就在魯成公二年的時候,我們在《左傳》上還可以看到,魯國的木工、綉工、織工、縫工都還是沒有人身自由的奴隸。當年楚國侵魯,魯國“賂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以求和,這分明表示着人工直同牛馬雞豚。但這樣的情形,自春秋中葉以後便逐漸地改革了,工賈逐漸成為了行幫的組織,脫離了官府的豢養而獨立。這便成為後來一直到今天為止的生產方式。
明白了這部社會生產進展的過程,便可以了解,青銅器上無論形式、花紋、文體、字體等所顯示出的波動。
殷末周初是奴隸生產鼎盛的時期,故青銅器的製造,來得特別莊嚴典重。但奴隸制自恭、懿以後便漸漸發生了毛病,一些管理工奴的工官偷工減料以敷衍上方,而把工奴的剩餘勞動榨取了來,作低級物品的生產,以換取當時新起的地主階層(本來的農官)的米穀,於是二者之間便大做其生意。所謂“如賈三倍,君子是識”,所說的便是這回事。獻給上層的器皿,既是奉行故事、偷工減料的東西,故在這種器皿上所表示着的便是墮落的痕迹。這便是第二期的頹廢之所以然的實際。
工官榨取工奴的剩餘勞動以事生產,農官榨取耕奴的剩餘勞動以事墾闢,在社會史上是平行發展的現象。工官農官逐漸富庶了,成為工頭與地主,無須乎再做低級的官,也就盡足以成為“素封之家”了。逐漸更加富庶上去,竟鬧到“貴敵王侯,富埒天子”的地步。春秋中葉以後,高級的生產不再操縱在官府的手裏,而是操縱在富商大賈的手裏了。王侯的用品一樣是商品,商品便有競爭,不能再是偷工減料的製作所能爭取買主的,故在青銅器上來了一個第三的中興期,一切都精巧玲瓏,標新立異。這正是春秋末年和戰國時代的情形。那時候的商業是很繁盛的,中國的真正貨幣的出現,以至其花樣之多,也就是在這個時候。貨幣多即表示商務盛,花樣多即表示貨幣之興未久。當時的貨幣形式有出人想像之外的。周、秦的寰法,圓廓方孔,為後人所沿用,這自然不足稀奇。但除此之外有三晉的耕具形,所謂方足布、尖足布之類。有燕、齊的刀形,即所謂刀幣。有楚國的豆腐乾形,一小方銘為“一兩”,四兩見方即十六小方為一斤。錢也是青銅器的一種,錢的大量和多樣的出現,也可以說是青銅器第三期的特徵。
但自戰國末年以後,青銅器時代整個遞禪了,所有各項技巧已經轉移到別的工藝品上去了。自然,這兒也有些例外。例如以銅為鑒,是戰國末年才行開的。原初的鑒就是“監”,只是水盆。象一個人俯臨水盆睜着眼睛(臣字即眼之象形文,即古睜字)看水。在春秋末年有青銅的水監出現,傳世“吳王夫差之御監”便是盛水鑒容的鏡子。後來不用水而直接用銅,在我看來,就是水監的平面化。大凡銅鏡,在背面不必要的地方卻施以全面的花紋,這是因為盛水之監的花紋本是表露在外面的,平面化了便轉而為背面。積習難除,故於背面亦全施花紋。假使限於銅鑒來說,那是只有第四期才有,而且花紋是十分精巧的。不過這是例外,青銅已經不再是一切器用的主角了。
關於青銅器時代的研究,我所得到的成績,大體就是這樣。這在我認為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因為要把這許許多多的古器的年代定妥了,然後那器物本身和它的銘文才能作為我們研究古史的有科學性的資料。時代不分,一團渾沌,除作為古董玩器之外,是沒有方法利用的。當然,中國的考古學上的地下發掘甚少,我所得到的一些斷案,有的也還需要將來更多的資料來證明。但我相信,我所得到的成績,有的也很可以作為日後發掘的參考。文獻學的研究,應該也要借鑒於這兒,不在第一步上把時代性弄清楚,那是不能開步走的。
一九四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