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初見秦篇》發微

《韓非子·初見秦篇》發微

現在《韓非子》的第一篇《初見秦》,在《戰國策·秦策》裏面是收為張儀見秦惠文王時的說辭,足見這篇文章的作者在漢時已經就有兩種說法。

宋人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引沙隨程氏說:“非書有《存韓篇》,故李斯言非終為韓不為秦也。後人誤以范雎書廁於其書之間,乃有舉韓之論。《通鑒》謂非欲覆宗國,則非也。”舉韓之論見《初見秦》,程氏認為范雎書,雖然所引列的根據並不怎麼堅實,但總不失為一種新說。

從前的人讀書大抵是篤信古書的,凡是黑字印在白紙上的東西似乎都可信,而且要愈古的也就愈見可信。准此,《初見秦篇》的作者在以前的看法大抵是分為兩派,不是認為韓非所作,便是認為張儀所作,沙隨程氏說是不大為人所注意的。

“五四”以來,讀書的方法更加科學化了,對於一種書或一篇作品,假使有可疑的地方,我們曉得用種種方法去考察,在書外求證,在書內求證,總要把它弄得一個水落石出。有時考證所得的結果確是很精確的,讀書的方法確是比前人進步了。

關於《初見秦》作者的這個問題,近年來比較有貢獻的是容肇祖先生。他有一篇《韓非的著作考》(初載中山大學語言歷史學研究所《周刊》一集四期,后收入《古史辨》第四冊)認為《初見秦》是“縱橫或遊說家言混入於《韓非子》書中者”。在這時他是傾向於張儀說的,以為“勸秦滅六國,當是張儀之言”,他也引到沙隨程氏說而表示懷疑:“以張儀說為范雎書,不知何據?”但他是堅決地反對韓非說的。

其後容氏又寫了一篇《“韓非子初見秦篇”考》(初載同上《周刊》五集五十九、六十期合刊,后亦收入《古史辨》第四冊),對於這問題,作了更深一層的研討。他詳細地考察了“文章的內容”,約略把這文的時代考出了。因為文中多載秦昭王時事,足以證明絕對不是張儀所作。又據引文中下列一段史實而加以推論,也推翻了韓非作的說法。

趙氏,中央之國也,雜民之所居也。其民輕而難用也。……悉其士民軍於長平之下,以爭韓上黨。大王以詔(《國策》作“詐”)破之,拔武安。當是時也,趙氏上下不相親也,貴賤不相信也,然則邯鄲不守。拔邯鄲筦山東河間,引軍而去,西攻修武,逾華、絳、上黨,代四(《國策》作“三”)十六縣,上黨七十(《國策》作“十七”)縣,不用一領甲,不苦一士民,此皆秦有也。代、上黨不戰而畢為秦矣。……然則是趙舉。趙舉則韓亡,韓亡則荊、魏不能獨立,荊、魏不能獨立,則是一舉而壞韓,蠹魏,拔荊,東以弱齊、燕,決白馬之口以沃魏氏,是一舉而三晉亡,從者敗也。大王垂拱以須之,……霸王之名可成。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復與趙氏為和。夫以大王之明,秦兵之強,棄霸王之業,地曾不可得,乃取欺於亡國,是謀臣之拙也。

這毫無疑問是指秦昭王四十七年白起破趙於長平,四十八年昭王聽范雎之謀,“割韓垣雍,趙六城以和”時候的事,故爾容氏說:

從上引的《初見秦篇》一段看,明是秦昭王時事。中間屢稱大王,所謂“大王以詔(‘詐’)破之”,“大王垂拱以須之”,可證確為秦昭王時人所說的。……稱秦昭王作大王的,就是與昭王同時的人,斷不會為始皇十三年入秦的韓非所說。

這樣又把韓非說從根本推翻了,確實是很犀利的一個揭發,比較起一向的人所說的韓非忠於韓,不應人秦即勸其“舉韓”,或與《存韓篇》相矛盾的那樣心理上的證據,自然是更加可靠的了。

《初見秦》的時代既已約略考定,其中的話“確為秦昭王時人所說的”,那麼是不是就如沙隨程氏所說便是“范雎書”呢?沙隨程氏提出了范雎來作為本篇的作者,他的根據為王應麟所引列的,可惜過於簡略,但我相信,他大約也是見到了上引長平之役的一段,知道了是昭王范雎時事,故爾他才推定為范雎的吧。不然他這樣的結論是無法得出的。但可惜程氏的注意還欠周密,他已經觸到了時代的邊緣,而對於作者卻是規定錯了。容氏說:“《初見秦篇》所謂‘謀臣不為,引軍而退,復與趙為和,是謀臣之拙也’的話,都是暗指范雎的,不應是范雎書”,這真真是一語破的,“沙隨程氏的話”也的確是“不攻自破”了。

作者既非范雎,但總得與范雎約略同時,是不是有什麼線索可以斷定為誰的呢?容氏關於這一層是很謹慎的。他說:

《初見秦》一篇的作者,既不是張儀,又不是韓非,又不是范雎,而是在昭王時,范雎稍後的一人。究竟何人,尚沒有確實的證據。或者急卒一點的會說是蔡澤。但是蔡澤是由范雎進用的,似乎初見秦時不當即數范雎之短。總之這篇說辭,或是一位不大著名的人所作。日久失名,或附之張儀說,或附之韓非書,與“舜、禹,天下之美皆歸焉,桀、紂,天下之惡皆歸焉”的事情相類。

這兒提出蔡澤說出來,雖然採取的是否認的態度,但卻不失為一個新的啟示。不過同在《古史辨》第四冊裏面,又收輯有一篇劉汝霖先生的《“韓非子初見秦篇”作者考》,和容氏第二篇文章的見解大抵相同,而寫得更為扼要。容、劉二氏在文字中彼此都沒有提到,不知道是什麼原故。劉文沒有標出寫作年月(就《古史辨》而言),也不知道是誰先誰后,或者是各不相謀地所謂“英雄所見大抵相同”的吧。但是劉氏是較傾向於蔡澤說的,在這一點上與容氏稍微不同。劉氏說:

我看本篇歷舉秦人的失策,最後說到長平之戰,一連五次稱大王。可見上書時的秦王就是圍大梁和長平之戰時的秦王。我們知道這幾次戰爭都發生在秦昭王時,可以知道這篇著作的時代必在秦昭王時。裏面又說到前二五七年圍邯鄲的事,知道這篇必作於前二五七年以後。自這年到秦昭王之死,不過七年的工夫。這七年之中,東方說客到秦國而見於史書的,我們僅見到蔡澤一人,所以假定這篇是蔡澤或蔡澤之徒所作,有最高的可能性。

這雖然也並不是肯定了就是蔡澤,但是是從正面提出了蔡澤說的,與容氏從反面來提出的態度不同。照情理上推測,或許是劉文在前而曾為容氏所見到的吧?假使是這樣,那麼打破了張儀說韓非說與范雎說,而提出了蔡澤說出來的功績,便應該是寫在劉氏項下的。

憑着容、劉二氏的開拓,我曾經對於這篇文章也過細地玩味過,覺得蔡澤說也依然不正確,而有另外一個更適當的人。

先請說出我所得到的線索吧。

《初見秦》這篇文章,驟看時好象泛泛地在反對一般的合縱,這是有點迂闊的。因為秦自惠王以來即採取連衡政策以破當時的合縱,而且在時間的經過中合縱的局勢已經在漸就崩潰了。何勞你這位說客再來泛泛地反對合縱呢。照道理上講來,他應該是專為某一次緊急的事態而進說。因此我們便應該注意他在開首一說到本題時便吐露出的這一句話:

臣聞天下陰燕陽魏,連荊固齊,收韓(《戰國策》作“收餘韓”)而成從,將西面以與秦強(《戰國策》無“強”字)為難。

這是點破了當時的時勢。這一句話應該是很重要的主眼。這兒對於關東六國,在字面上獨沒有舉出趙國,統言“天下”,也太含糊,到底是誰在“連荊”,誰在“固齊”,誰在“收韓”,差不多成了一個無頭公案。因此,以前的人把這一句話便很忽略地看過了。我說是很忽略,有什麼證據呢?有的,你從對於“陰燕陽魏”的陰陽二字的解釋上也就可以看出。對這兩字的解釋有兩種:《國策》高誘注以為“陰小陽大”,而《韓非子》舊注則謂“燕北故曰陰,魏南故曰陽”。象這樣如以大小南北為說,那麼,楚在六國中為最大,而且最南,何以不說“天下陰燕陽荊,連魏固齊”呢?這不是應該特別注意的地方而大家都沒有十分注意的證據嗎!我的看法是——在這兒所隱去的趙國其實就是“連荊固齊收韓”的主謀,它的地望正是“陰燕陽魏”的。再請看後文要收尾處的那幾句話吧:

臣昧死願望見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之從,舉趙,亡韓,臣荊、魏,親齊、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鄰諸侯之道。

這兒便把趙國點出了。而且反過來又說:

大王誠聽其說,一舉而天下之從不破,趙不舉,韓不亡,荊、魏不臣,齊、燕不親,霸王之名不成,四鄰諸侯不朝,大王斬臣以徇國。

無論反說正說,都是把“舉趙”列在第一位的。這正足以證明在說者進說時這一次的合縱是以趙為盟首。趙國正在打算聯合關東諸侯以與秦國為難。但關東諸侯也並不是全面參加,而是局部合縱的形勢。何以見得呢?你看說者在言“舉趙”之外,對韓則言“亡”,對荊、魏則言“臣”,而對燕、齊則言“親”,便明白地透露出了這個消息。這便是說者在進說的當時,正有着這麼一次的合縱運動,除以趙為主動之外,韓、魏、楚是響應趙國的。而燕、齊則採取的是中立態度,不用說是對於趙的好意中立。這是一個重要的線索。象這樣以趙為主動,以韓、魏、楚為同謀,而燕、齊中立的攻秦舉動,在長平之役乃至邯鄲解圍以後,秦昭王逝世之前,在史冊上是不是有可考見的呢?有的。這樣的一件事情就發生在秦昭王五十一年的五月!

我們再請翻閱《史記·趙世家》吧。那兒在邯鄲解圍后的次年,也就是秦昭王五十一年,明明紀錄著:“五月,趙將樂乘、慶舍攻秦信梁軍,破之。”這在《六國表》,於魏書在安釐王二十一年,言:“韓、魏、楚救趙新中,秦兵罷。”於韓與楚,各書“救趙新中”。可見這一次的軍事行動正是趙主謀,而韓、魏、楚為同盟,而且是承繼着邯鄲解圍的勝利余勢而來的。信梁,據張守節的《正義》,是秦將王齕的號。在這一次,王齕又是打了敗仗的。

這件史實既有證據,那麼《初見秦篇》的絕對年代便更可以推定了。據《秦本紀》,昭王五十年十二月“武安君白起有罪死;齕攻邯鄲不拔,去,還奔汾軍”;足知邯鄲解圍在秦昭王五十年十二月。而本篇的作者即是在這時之後,並在王齕再敗於新中之前進說的,可見《初見秦》的絕對年代便是在秦昭王五十一年的頭三四個月裏面。

就這樣把本篇的絕對年代限定了,於是我們便可以得到一個斷定:蔡澤說也不能成立。

怎樣說呢?請看《史記·蔡澤列傳》吧。蔡澤本是燕人。曾經遊歷趙國,被逐。后入韓、魏,在路上又遭到搶劫,砂鍋土罐都被人搶去了。繼后“聞應侯任鄭安平、王稽皆負重罪於秦,應侯內慚,蔡澤乃西入秦”。考《范雎傳》,鄭安平降趙在秦昭王五十年,“后二歲,王稽為河東守,與諸侯通,坐法誅”,則在昭王五十二年。蔡澤既在“鄭安平、王稽皆負重罪”之後入秦,可見他的入秦年代是在王稽伏誅之後,即不得早過昭王五十二年。這和《初見秦》的絕對年代不合,故爾作者為蔡澤或其徒之說便不能成立。

蔡澤或其徒之說既不能成立,本篇的作者是不是還有可以推想的餘地呢?

我認為是有。

先且把我所想定的人說出來吧,那便是後來為秦庄襄王和秦王政的丞相的呂不韋。

呂不韋初入秦的年代本有兩說,據《史記·呂不韋列傳》是在秦昭王四十八年前。秦王政即位時年十三,逆數上去,當生於昭王四十八年的正月。不韋入秦為子楚(即後來的庄襄王)運動王位繼承權的事是敘述在秦王政誕生之前的。那麼呂不韋的初入秦便是在昭王四十八年以前了。

據《戰國策》則在秦昭王死後,孝文王在位的時代。按照情勢上講來,《戰國策》是錯了的。秦昭王在位五十六年而死,孝文王即位僅一年而又去世,如除掉服喪期(據《秦本紀》僅一年),則在位僅僅“三日”。在這樣短促的期間而且又有喪事,呂不韋在這時才開始活動是有點不近情理的。

呂不韋初人秦之年應該以《史記·本傳》為正,但《本傳》把這件事敘在秦王政出世之前,即呂不韋初人秦當在秦昭王四十八年之前,與《初見秦篇》作於昭王五十一年初頭的考定不合。那麼我怎麼能說這《初見秦篇》的作者是呂不韋呢?要解答這個疑難是可以不費事的。《初見秦篇》的文字本身裏面並沒有“初見秦”的字樣,題為“初見秦”只是纂輯《韓非子》的人任意安上的名目而已。當然文中也說“臣昧死願望見大王”,這如標題為“初見秦王”是說得過去的,但並不能解釋為作者的初次入秦。再者文中已自稱“臣”,說出“為人臣不忠當死”的話,可見說者已經是秦的屬吏,故所以又說“內者量吾謀臣,外者極吾兵力”,“內者吾甲兵頓,士民病,蓄積索,田疇荒,囷倉虛,外者天下皆比意甚固”,完全是內秦而外中夏的口氣,而且把秦已經稱為“吾”了。這更足以證明作者決不會是初次入秦的說客了。

那麼我們更應該探討,呂不韋在秦昭王五十年與五十一年之間,是不是有過入秦的事實呢?有的。《呂不韋列傳》恰恰敘述着有這麼一件事:

秦昭王五十年使王(齕)圍邯鄲,急,趙欲殺子楚。子楚與呂不韋謀,行金六百斤予守者吏,得脫亡赴秦軍,遂以得歸。趙欲殺子楚妻子。子楚夫人趙豪家女也,得匿,以故母子竟得活。

據此可以知道在邯鄲圍城的時候,子楚是丟下了自己的妻子,同着呂不韋逃走了。“脫亡赴秦軍”究竟是在五十年的哪一月雖不得而知,但他們“遂以得歸”,應該是在邯鄲撤圍,秦兵退卻的時候,即是當年的十二月。再加上途中的時日,那麼子楚與呂不韋的回秦便約略在五十一年的初頭了。這與上面所考定的《初見秦篇》的絕對年代恰好相合。因此我敢於推定《初見秦篇》的作者應該就是呂不韋。

說為呂不韋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沒有呢?我感覺着絲毫也沒有。

第一,呂不韋早就在做子楚的“傅”的,他早就是秦的屬吏,故爾他盡可以稱臣而效忠,內秦而外六國,以秦國為自己的國家。

第二,他在五十一年的入秦雖不是初次,但他的得見昭王可以是初次,甚至是一直沒有機會得見到昭王。而在四十八年前初次入秦時,他僅僅是以珠寶商人的資格從事秘密活動的,那時是更沒有資格得見昭王的了。

第三,呂不韋是由邯鄲的重圍中脫出,由趙歸秦的,趙的現狀和軍事活動在他當然明了,這和《初見秦篇》作者的條件也恰恰相應。作者由於熟悉趙國,而且秦、趙當時正糾纏不清,故爾一開口便是“天下陰燕陽魏,連荊固齊,收韓而成從,將西面以與秦強為難”,把主動者的趙竟至“心照不宣”了。

第四,怎樣“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鄰諸侯之道”,文中雖然沒有說及,但說到“戰者萬乘之存亡也”,又說到“戰戰慄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可見作者並不反戰,而卻主張戒慎,與《呂氏春秋》裏面所表現的思想頗相符合。(參考《十批判書》中《呂不韋與秦王政的批判》)

第五,戰國時的政治主張本有三種作風,即是王道、霸道、強道。商鞅初見秦孝公的時候,先說以王道霸道,不合,后說以“強國之術”,始見信用(《史記·商君列傳》)。《荀子》也說:“王奪之(其)人,霸奪之與,強奪之地。”(《王制》)“強”是純粹的侵略政策,用現代的情形來比附,有點象法西斯主義。《初見秦篇》屢言“王霸”,而隱隱反對“強”的主張,這種思想的色彩也和《呂氏春秋》的思想體系沒有什麼抵觸。

准上,我感覺着:

一、《初見秦篇》的著作權實在是應該劃歸呂不韋,假使改收在《呂氏春秋》裏面作為附錄,倒是更合適的。

二、題目不應該標為“初見秦”,應該改為“呂不韋說秦王”,或者還他個無題也可以。

三、《戰國策》是冠以“張儀說秦王曰”,這可見《戰國策》一書有漢代纂錄者的主觀見解的竄入。

四、誤收入《韓非子》的原因,是因為呂不韋與韓非的時代銜接:《韓非子》第二篇的《存韓》,性質與《初見秦篇》相類,在秦博士官所職掌的官文書中大率是同歸在一個檔案裏面的,後來纂錄《韓非子》的人得到這項資料,沒有細讀內容,便糊裏糊塗地弄成張冠李戴了。

五、因此《韓非子》一書中的各篇的著作權都應該從新審定。其中必然還有性質相同而被誤收的東西。例如《解老》與《喻老》便又是一個例證。這兩篇的作風和見解都不同,而且所據的《老子》的底本也有文字上的出入——如《喻老》引“咎莫憯於欲得”,《解老》“得”字作“利”;《喻老》引“子孫以其祭祀世世不輟”,《解老》“輟”字作“絕”。象這樣,兩篇也同樣不會是出於一個人之手。我的看法,《喻老》是韓非的東西,《解老》是佚名氏的,理由此處從略。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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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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