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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得來歲,哪裏還有中秋之約?三月十九就起了天翻地覆的劇變。
三月十九,崇禎皇帝殉國。消息傳到史可法大營,已是四月十二。那時的史可法已接替熊明遇為南京兵部尚書,聽說流寇犯闕,在四月初一,督師勤王。渡江駐兵浦口時,得到了這個驚天動地的凶信。
六軍縞素,痛哭發喪。“國不可一日無君”,所以第一大事,還在立一位新皇帝。東宮及皇子,音信全無,那就只有在逃到江南的近支藩王中,擇一而立了。
以倫序來說,最近的是福王由崧,他跟殉國的皇帝,是同祖父的兄弟。次是潞王常淓,他是穆宗的孫子,而穆宗是崇禎的曾祖,所以潞王常淓跟殉國的皇帝是重堂叔侄,比福王由崧,遠了一層。
然而以賢愚而論,由崧遠趕不上常淓,在當時宗藩中,幾乎唯有常淓,能急家國之難。至於福王,從他父親開始,便已惡名昭彰——由崧的父親名叫常洵,神宗寵妃鄭貴妃所出,十六歲封為福王,因為父母溺愛,要留在膝下承歡。大臣怕鄭貴妃有奪嫡的陰謀,屢次上奏,請福王就藩,神宗置之不理。
直到常洵二十九歲,才到他的藩國洛陽,住在花費二十八萬兩銀子建造的王府。就藩以前,賜莊田四萬頃。河南沒有那麼多良田,取湖廣、山東的沃土補足。又賜“鹽引”一千三百——運銷官鹽,坐收暴利。而神宗萬曆年間,搜括天下,宮中奇珍異寶,堆積如山,又任由常洵攜取。因此福藩之富,確可敵國。而常洵在洛陽,淫恣暴虐,多行不義。崇禎十四年李自成破洛陽,常洵在事先逃出城外,躲在迎恩寺中,而結果終於不免遇害。
常洵既死,世子由崧襲爵。他繼承了他父親的種種惡德,河南人對他都無好感,因此當鳳陽總督馬士英跟史可法商議,預備擁立由崧時,在史可法幕府中的侯方域,大不以為然。
“老先生,”侯方域勸道,“福王分藩敝省,我知之甚詳。斷斷立不得此人!”
“何以呢?”
“福王有三大罪,第一,當日鄭貴妃謀害太子,危及宗社,如果不是東林君子調護,神器早為竊奪。”
“這自是一行大罪,但不該記在如今的這位福王頭上。”
“那就說如今的這位福王。崇禎十四年,老福王死在李自成手裏,剮屍與鹿肉同煮,置酒大會,號為‘福祿酒’。老父如此慘死,而福王竟忍心遠避,還在離亂熱孝之中,納民女為妾!”
“這,”史可法搖頭嘆息,“太難了!”
“還有五不可立。第一,車駕存亡,傳聞不一,雖有殉國煤山之說,到底不曾有人親見。第二,果然皇帝殉了社稷,還有太子監國。第三,如今要立中興之主,不必以倫序而定。第四,立君不當,大失民心。第五,怕有一班小人以擁立福王之功為要挾,霸持國政,豈還有恢復中原之望?”
“世兄高見,謀慮深遠。”史可法深深點頭,“等南都會議,我一定照世兄的話來主張。”
南京清議堂會議,都認為由崧有七不可立:一是貪;二是淫;三是酗酒;四是不孝;五是虐待屬下;六是不讀書;七是在藩時曾違反祖制,干預地方政務。
決定的原則是,立賢重於立親,要推戴潞王常淓繼位。史可法亦表同意。但是,鳳陽總督馬士英,以阮大鋮為謀主,聯絡“江淮四鎮”——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高傑,發兵將福王由崧送到儀征。史可法因為大難當前,不願內部先有裂痕,勉強接納了既成的事實。
福王接承大統,定年號為“弘光”。史可法以及擁立潞王常淓一派的高弘圖、姜日廣,雖都做了東閣大學士,但薰蕕不能同器,馬士英大權在握,聽信阮大鋮的指使,將史可法排擠到揚州去督師,於是便有人批評,說是“秦檜留之在朝,李綱驅之在外”。
不久,阮大鋮做了兵部尚書,第一件事就是為閹黨翻案,打擊東林。周鑣和雷演祚下獄被難。吳次尾、陳定生紛紛走避。侯方域當然也無法到南京來看香君,一踐“中秋”之約。
而宮中,正如東閣大學士王鐸,奉弘光帝敕令所選的那副楹聯:“萬事不如杯在手,人生幾見月當頭”,得樂且樂,真箇笙歌徹夜,不知一江之隔,烽火連天,餓殍載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