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好“自我”而知其惡

第57章 好“自我”而知其惡

“自我”是新時期文學中的王牌概念之一。我十分贊同作家珍視自我、認識自我、表達自我,反對人云亦云眾口一詞的同質化,還有那種全知全能指手畫腳的教化癖。

但前人說過:好而知其惡。我也明白,“自我”一詞本身未免過於籠統、簡單以及含混,一旦離開了對話者之間的語義默契,就可能成為一劑迷藥。事實上,九十年代以來,“自我”確實在一些人那裏誘發自戀和自閉,作家似乎天天照着鏡子千姿百態,而鏡子裏的自我一個個不是越來越豐富,相反卻是越來越趨同劃一,比如鬧出一些酒吧加卧床再加一點悲愁的標準化配方,見諸很多流行小說。“自我”甚至成為某些精英漠視他人、蔑視公眾的假爵位,其臆必固我的偏見,放辟邪侈的浪行,往往在這一說法之下取得合法性。在一個實利化和商業化的社會環境裏,在一個權貴自我擴張資源和能量都大大多於平民的所謂自由時代,這一說法的經驗背景和現實效果,當然也不難想像。好比羊同羊講“自我”可能沒有什麼壞處。但把羊和狼放在一起任其“自我”,羊有什麼可樂的?

一個人並沒有天生的自我。嬰兒的自我與成人的自我就不可同日而語,而前者除了吃奶欲和排洩慾,有什麼可供認識和表達嗎?從嬰兒到成人的過程,豈能在一面鏡子前封閉式地完成?稍有生物學常識的人知道,一個生物個體的特異,不是這個個體遺世獨立的結果,恰恰是諸多個體組成了系統並且在系統中持久交流與衝突的結果。倒是不能構成共生性系統的眾多個體,只能像沙子一樣勻質化,即千篇一律的雷同。這就是說,自我只能產生於社會環境與文化過程,公共群體幾乎是自我之母。

在這一方面,有些照鏡專家好談佛老。其實佛學一直力破“我執”。大乘佛教倡導“自度度人”,也是擔當社會責任的。佛教重“因緣”,內因外緣就是對一種環境系統的描述。唯識宗將“依他起性”列為要旨第一條,強調任何“種子”在轉化為“現行”的過程中,有賴於他者的作用,純粹的自我從來不可能生成(見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唯識思想論集》)。有些照鏡專家還好談海德格爾,其實也是愛錯了對象。海德格爾不太懂得整體主義,但還不至於在他的林中小路上自摸成癖。《存在與時間》中最有洞見的部分,恰恰是他發現了“自我”差不多是一個行騙的假面。他是這樣說的:“此在總是說:我就是我自己;但也許偏偏它不是自己的時候它說得最為起勁。”連“冷漠相處”也是一種“共在”,“這與互不關聯的東西擺在一起有本質的區別。”他不承認“無世界的單元主體”,倒是強調“此在世界就是共同世界,在世就是與他人共同存在。”(見陳嘉映編著《存在與時間讀本》)他差不多用了整整半本書,來說明自我與外部世界是怎樣一開始就相互糾纏和相互滲透,不容人們一廂情願地機械兩分。

引用這些說辭很可能讓人掃興。這無非是有感於時下一些人理論上的混亂,若不稍加澄清,很可能以訛傳訛混淆視聽。作家當然大多是個體戶,作家當然有別於記者、法官、社會學者、慈善家、政治領袖等等。這要求作家經常內省式地回到個人體驗,回到自我的感覺、經歷、記憶以及想像,也是回到理解他人和理解社會的最可靠入口。我只是懷疑有些人錯把慈母當仇敵,以為只有脫離社會才能找到自我;也懷疑有些朋友錯把險途當捷徑,不知道“表現自我”其實意味着極為苛刻的標準和極為危險的任務,恐怕不宜成為群眾運動,更不宜成為青少年的流行娛樂。自我是有不同質量的。當自知閱歷貧乏的時候、感受膚淺的時候、人格卑微的時候,我情願躲在技巧的後面,做些沒出息的工匠活計,而不敢赤裸裸跳出來以一個醜陋“自我”使他人受驚狂逃噁心翻胃。就像一個功底深厚的歌唱家,唱得越輕鬆就越有狀態;如果一個初入歌壇的音盲來提前玩一把輕鬆和秀一把輕鬆,豈不會一塌糊塗?

孔子主張因類施教,稱“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借用這一格式,我們似乎也可以說:成熟入世者以上,可言自我也;成熟入世者以下,不可言自我也。成熟入世者以上,可多言自我也;成熟入世者以下,宜少言自我也。事情至少得因人而異。從這個意義上說,青少年尚處經驗和學識的欠缺階段,以學習為要務,似應特別注意防火、防盜、防“自我”,不必去參加仿盧梭或者仿卡夫卡的高風險冒進。一不小心成了先瘋(鋒)派和前偽(衛)派的怪胎,靠扮鬼臉發尖聲來混生活,恐怕就是不折不扣地自毀其我了。

2002年6月

*最初發表於2002年《上海文學》雜誌,后收入隨筆集《完美的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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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陌生人(韓少功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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