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家
下編
分論
第一章
道家
第一節總論
道家之學,《漢志》云:“出於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實為道家最要之義。《禮記·學記》曰:“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學乎?”又曰:“古之王者,建國君民,教學為先。”其所言者,為君人南面之學可知。而其下文云:“學無當於五官,五官弗得不治。”又曰:“君子以大德不官,大道不器。”此即“清虛以自守”之註腳。世惟不名一長者,乃能兼采眾長;亦惟不膠一事者,乃能處理眾事。故欲求用人,必先無我。司馬談稱道家之善曰:“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又曰:“其術以虛無為體,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后,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蓋謂此也。至於卑弱以自持,則因古人認宇宙之動力為循環之故。《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此言宇宙之本,惟是動力,而其動之方向為循環也。惟自然力之方向為循環,故凡事無不走回頭路者,而盛強絕不足恃。故曰“反者道之動”,又曰“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又曰“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也。夫如是,故有禍福倚伏之義。故貴知白守黑,知雄守雌。此蓋觀眾事而得其會通,而知柔弱者可以久存,剛強者終必挫折,遂乃立為公例。所謂“歷記成敗存亡禍福”者也。內“清虛以自守”,外“卑弱以自持”,“君人南面之術”,盡於此矣。此《漢志》所謂“秉要執本”者也。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云:“老子,周守藏室之史也。”《索隱》云:“藏室史,乃周藏書室之史也。”又《張蒼傳》:“老子為柱下史,蓋即藏室之柱下,因以為官名。”又《張丞相列傳》:“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集解》:“如淳曰:方,版也。謂書事在版上者也。秦以上置柱下史,蒼為御史,主其事。”《索隱》:“周、秦皆有柱下史,謂御史也。所掌及侍立,恆在殿柱之下。故老子為周柱下史。今在秦代,亦居斯職。”案《漢書·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掌副丞相。有兩丞。一曰中丞,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如《索隱》言,藏室柱下為一官,實即御史,則老子所居,似即中丞之職。然此語殊難定。《史記·蕭相國世家》云:“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漢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圖書也。”此圖書,即《漢表》所謂圖籍,指地圖戶籍言。蓋何之所收止是,其所謂秘書者,則委而去之矣。然《漢志》所謂“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者,實當在秘書之中也。竊疑藏室所藏,正是此物。所謂道德五千言者,實藏室中之故書,而老子著之竹帛者耳。參看下節。今姑弗論此,而道家出於史官之說,則信而有徵矣。丞相掌丞天子,助理萬機,而御史大夫,掌副丞相,皆總攬全局,與他官之專司一事者不同。其能明於君人南面之術,固其所也。
職是故,道家之學,實為諸家之綱領。諸家皆專明一節之用,道家則總攬其全。諸家皆其用,而道家則其體。《漢志》抑之儒家之下,非也。今分論諸家,以道家為首。
第二節老子
道家之書,傳於今者,以《老子》為最古。《漢志》所著錄者,有《黃帝四經》《黃帝銘》《黃帝君臣》《雜黃帝》《力牧》黃帝相。《伊尹》《辛甲》紂臣。《周訓》《太公》《鬻子》,皆在《老子》前。然多出於依託。今《列子·天瑞》篇引《黃帝書》二條,黃帝之言一條,《力命》篇亦引《黃帝書》一條。《天瑞》篇所引,有一條與《老子》書同;余亦極相類。今《老子》書辭義甚古;全書皆三四言韻語;間有散句,蓋後人所加;與東周時代之散文,截然不同。一也。書中無男女字,但稱牝牡,足見其時之言語,尚多與後世殊科。二也。又全書之義,女權皆優於男權,倶足征其時代之早。吾謂此書實相傳古籍,而老子特著之竹帛,或不誣邪?其書出於誰某不可知,亦不必成於一人。然必托諸黃帝,故漢時言學術者,恆以黃、老並稱也。黃老之學,後來為神仙家所附會,乃有疑黃非黃帝,老非老子者,非也。參看附錄三自明。《論衡·自然》篇:“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此《漢書》所謂黃、老者,即黃帝、老子之確證。《史記》云:“老子,楚苦縣歷鄉曲仁里人也。”漢苦縣,今河南鹿邑縣。地本屬陳,陳亡乃入楚,或以《史記》楚人之言,遂斷老子為南方之學,與孔子北方之學相對,則大非。此說始於日本人,梁任公《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引之。襲其說者頗多。柳翼謀已辨之矣。姑無論苦縣本非楚地;即謂老子為楚人,而其所學,為托諸黃帝之學,其必為北方之學可知。《史記》云:“老子居周久之,見周之衰,乃遂去。至關,關令尹喜曰:子將隱矣,強為我著書。於是老子乃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而去,莫知其所終。”此關或以為函關,或以為散關,難定;要未必南行之關。即謂為南行之關,或以令尹為楚官名,有此推測。然古人著書,多以後世語道古事;亦多以作者所操之語易本名。此等處,皆難作誠證也。而老子學成而後南行,亦與其所著之書無涉也。孔子曰:“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南方之強也。”“衽金革,死而不厭,北方之強也。”此南方指中國,北方指北狄言,非以江河流域對舉也。春秋時河域之國,曷嘗有“衽金革,死而不厭”之俗?吳楚皆稱慓悍,又曷嘗能“寬柔以教,不報無道”邪?
老子行事,不甚可考,惟孔子問禮於老子,古書多載之。《禮記·曾子問》,載老聃之言數條,皆涉禮事,足為孔子問禮之一證。或以《老子》書上道德而賤仁義,尤薄禮,因疑此老聃與作五千言者非一人,亦非。知禮乃其學識,薄禮是其宗旨,二者各不相干。猶明於法律者,不必主任法為治;且可尊禮治而薄法治也。不然,古書載此事,何不曰問道,而皆曰問禮邪?《史記》雲“莫知其所終”,而《莊子·養生主》篇,明載老聃之死。或老子事迹,史公有不備知;或《莊子》書為寓言,難定。要《史記》之意,必非如後世神仙家之所附會,則可斷也。下文又云:“或曰:老萊子亦楚人也,著書十五篇,言道家之用,與孔子同時雲。蓋老子百有六十餘歲,或言二百餘歲。以其修道而養壽也。自孔子死之後,百二十九年,而史記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秦與周合,合五百歲復而離,離七十歲而霸王者出焉。或曰儋即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此百餘言,乃後人記識之語,混入本文者。他不必論,“世莫知其然否”六字,即一望而知其非西漢人文義矣。古書為魏、晉后信道教者竄亂亦頗多。《史記·自序》,載其父談《論六家要指》,末曰:“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託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反,故聖人重之。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與上文全不相涉,亦信神仙者記識之語,混入本文者也。
《史記》云:老子著書五千餘言,與今書字數大略相合。此書古代即多引用闡發之者,其辭句皆略與今本同,近人楊樹達,輯《老子古義》一書,極可看。可知今書必多存舊面目。故老子之行事,可征者甚鮮,而其書則甚可信也。
老子之宇宙觀,與自古相傳之說同。以宇宙之根原,為一種動力。故曰:“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谷者,空虛之義。神即指動力言之。不死,猶言不息。玄者,深遠之義。牝者,物之所由生。言幽深玄遠之境,實為天地之所自出也。其力不息,而人不能覺,故曰:“綿綿若存,用之不勤。”又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常同尚,古假為上字。名之為物,因形而立。《管子·心術》:“以其形,因為之名。”又曰:“凡物載名而來,聖人因而裁之。”宇宙開闢,物各有其特異之形,乃可錫以特異之名。若其初,則惟是一氣而已。氣無異形,則亦無異名。故曰“名可名,非上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也。物之生皆依於道。如天地之生萬物,人之生子是。然此已非其朔。語其朔,則必未有天地之時,生天地之道,乃足以當之,故曰“道可道,非上道”也。欲為谷之借字,為空隙之義。下文云:“常無欲可名於小。”言最初惟有構成萬物之原質,而無萬物;此構成萬物之原質,即最小之分子,更不可分,故無空隙。無空隙,則可名之曰小矣。於曰同字。“常無欲以觀其妙”同意。妙當作眇,即今渺字。言最初惟有分子,而無萬物之時,可以見宇宙之微眇也。徼為皦之假字。本書曰:“其上不昧,其下不皦。”皦對昧言,乃明白之義。言分子既集合而成萬物,則其形明白可見也。有形天地萬物。無形,構成天地萬物之原質。同出一境,此境則謂之玄。言極幽深玄遠。此幽深玄遠之境,實為構造天地萬物之微細之原質所自出,故曰“眾妙之門”也。說皆古代哲學通常之義,本亦無甚難解。特其辭義甚古;後世神仙之家,皆自托於老子,又利其然而肆行附會,遂至如塗塗附耳。今故不避其繁而詳釋之。
老子推原宇宙,極於一種不可知之動力;又認此動力之方向為循環,因之得禍福倚伏,知雄守雌之義,已見前節。此為道家通常之義,無俟縷陳。至其社會及政治思想,則湮晦數千年,有不得不亟為闡發者。
老子之所慨想者,亦為農業共產之小社會。與孔子所謂大同者,正系同物。所謂“小國寡民。使有什百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也。夫日食大牢者,不可使之復茹其粟。今乃欲使已經進化之社會,逆行而復返於榛狉之境,此論者所以疑道家之說為不可行也。而不知此殊非道家之意。蓋物質文明之進步,與社會組織之複雜,純系兩事,其間並無因果關係。不幸此世界上,現存而昌盛之社會,此兩者之進行,偶爾相偕。其有不然者,則其社會或已覆亡,或尚滯於野蠻之境。世遂謂兩者必相平行。其實物質文明之進步,乃人類知識之進步,有以致之。與其社會組織之墮落,了無干涉。向使人類社會,永無階級之分,一守其大同之世,“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貨惡其棄於地,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不必為己”之舊,其知識亦未必不進步;知識進步,其制馭天然之力,亦未有不隨之而進步者。且社會組織安和,則無阻礙進步,及毀壞已成之功之事;其進步必更一日千里,遠勝於今。雖事無可征,而理實可信。彼謂學問技術之進步,皆以人類自利之心為之基,實為最謬之語。近世進步之速,乃由有已發明之科學為之基。科學肇興之始,果愛好真理為之乎?抑亦有如今日,懸賞以獎勵發明者致之也?且人類之有發明,數十萬年矣;私產制度之行,則數千年耳。古人之所發明,雖視今日為拙;其進步,雖較近世為遲;然其性質則無以異。私產未興之世,又有何私利以鼓動之邪?故知此等,全系習於社會之病態,而忘其健康時之情形之說也。知此,乃可以讀道家之書。
道家之所攻擊者,全在社會組織之不合理,而不在物質之進步。然其言一若攻擊物質文明者,則以物質之進步,與社會之墮落平行。物質實在不合理之社會中進化,凡所創造,皆以供少數人之淫侈,讀《淮南子·本經訓》可見。社會雖因物質之進步而蒙福,亦因淫侈之增加而受禍,故大聲疾呼而攻擊之。設使物質之進步,皆以供大多數人之用,道家必不攻擊之矣。此猶今日極守舊之人,仍有以機器為奇技淫巧,而欲閉關絕市者。其見解固甚頑陋,然亦因此等物,實隨外力之侵略而倶來,故有此憤激不平之念。設使西人之來,與我和親康樂,日以利民之物,供我之用,吾敢決全國無一人排斥之也。今者欲閉關絕市,盡去守舊之徒之所謂奇技淫巧者,誠不可得。然謂現代之文明,必與帝國主義相附;現代之文明不毀滅,即帝國主義終不可去,有是理乎?細讀道家之書,自見其所攻擊者,皆為社會之病態,無一語及於物質文明;欲毀壞之,而使社會復返於榛狉之境者。孟子曰“:說《詩》者,不以文害詞,不以詞害意;以意逆志,是為得之。”豈惟說《詩》,讀一切古書,皆當如是矣。
古代民權不發達,一國之事,恆操於少數貴族之手。此少數貴族,則惟務剝民以自利,以遂其淫侈之欲。甚至爭城爭地;或眩惑於珠玉重器,糜爛其民而戰之。民固深被其殃,彼亦未嘗不還受其禍。古代之亡國敗家,由此者蓋不少也。詳見拙撰《大同釋義》第五篇。故老子深戒之,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又曰:“甚愛者必大費,多藏者必厚亡。”又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世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兵之後,必有凶年。”又曰:“夫隹同惟。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古所謂大同郅治之世,其民初無階級之分。故其利害不相衝突。利害不相衝突,則無相賊害之事。人既不相賊害,自不必有治之之法律,並不必有教之之訓條矣。道德此非《老子》書所謂道德,乃今日通常所用之道德字也。法律,其為物雖殊,其為既有惡之後,乃教人去之,而使之從事於所謂善,則一也。然則既有道德法律,其社會,即非純善之社會矣。故曰:“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又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又曰“大道廢,有仁義;慧知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也。隨社會之變亂,而日出其法以治之,此猶治病者日事對證療法,而不為根本之圖。治法愈繁,其去健康愈遠。則何如盡棄現在之法,而別為治本之計乎?故曰:“絕聖棄知,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所謂聖知者,非明於事理之聖知,乃隨社會病態之變幻,而日出其對證療法以治之之聖知。然則所謂孝慈者,亦非真父子相愛之孝慈,乃父子相夷,而禁之使不得然之孝慈;所謂巧者,非供民用之械器;所謂利者,非厚民生之物品;乃專供少數人淫侈之物,使民艷之而不能得,而因以引起其爭奪之心者耳。老子又曰:“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言有奢侈者,則使人相形之下,自覺其貧乏。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言以權力伏人,即不啻教人知有權力,而其人亦將用權力以相抗。民之輕死,以其奉生之厚。”言輕死者,皆因迫於貧乏,而其自覺貧乏,正因其生活程度之高。謂此也。所謂絕聖棄知,自非爭訟未息,而先去法庭;盜賊遍野,而先去軍警。然徒恃軍警及法庭,終不可謂治之至,而必別有其根本之圖,則其義皎然矣。《老子》曰:“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朴。無名之朴,此上疑奪“鎮之以”三字。夫彼也。亦將無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此語看似迂闊,然設使今日之豪富,能盡革其淫侈之習;有權力者,能盡棄其權力,而一與凡民同。民果尚有欲乎?民皆無欲,天下尚有不定者乎?此義誠非旦夕可行,然語夫治之至,則舍此固莫屬也。
人心之險惡,既因社會組織之墮落而然,非因物質文明之進步而至,則知《老子》所謂“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絕不足怪。何則?人對於天然之知識,及其克服天然之能力,雖日有增加,斷不至因此而相欺相賊。至於詐愚之智,侵怯之勇,則本乃社會之病態;此猶病者之神經過敏,本須使之鎮靜,乃能復於康健也。故謂道家欲毀棄物質文明,或謂道家欲閉塞人民之知識,皆全失道家之意者也。
第三節莊子
莊子之學,與老子相似而實不同。《天下》篇曰:“笏漠無形,變化無常。死與生與?天地並與?神明往與?芒乎何之?忽乎何適?萬物畢羅,莫足以歸。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莊周聞其風而悅之。”此數語,最能道出莊子學術真相。莊子之意:以為天地萬物,皆一氣變化所成,其變化人無從預知之;故同在宇宙之中者,彼此亦不能相知。世之執其所見,自謂能知者,均屬妄說。執此妄說,而欲施諸天下,則紛擾起矣。故治天下之法,莫如泯是非。泯是非則不執成見。凡事皆當儘力考察,隨時變換辦法,以求適合,即今重客觀而戒恃主觀之說也。至於人之所以自處,則將來之禍福,既不可知,自莫如委心任運,聽其所之。心無適莫,則所謂禍者,即已根本無存矣。老子之主清虛,主卑弱,仍係為應事起見;所談者多處事之術;莊周則意在破執,專談玄理,故曰其學相似而不同。然其宗旨,則究於老子為近。故《史記》謂其“於學無所不窺,然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而《莊子》書中,稱頌老子之辭,亦最多也。
莊周,《漢志》雲宋人。《史記》雲“蒙人,嘗為蒙漆園吏”。漢蒙縣故城,在今河南商邱縣東北,故宋境也。《漢志》雲其書五十二篇,而今傳本只三十三篇。陸德明曰:“《漢志》:《莊子》五十二篇,即司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詭誕,或類占夢書,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內》篇眾家並同。自余或有《外》而無《雜》。惟郭子玄所注,特會庄生之旨,故為世所貴。”郭注即今本也。其注實本於向秀,可看《四庫書目提要》。凡《內篇》七,《外篇》十五,《雜篇》十一。除《雜篇》中之《說劍》《漁父》《列禦寇》三篇外,大抵精絕。蓋其雜者,已為前人所刪矣。論者多獨重《內篇》,實未免以耳為目也。
《莊子·天地》篇曰:“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謂之德。此言凡物之生,皆系分得大自然之一部分。未形者有分,且然無間謂之命。有分,言有彼此之分界。蓋物體同出於大自然。設無彼此之分界,則只渾然之一體,不能成其為物也。且同祖,始也。然,成也。無間,即小之義。物之始成,其體極小,所謂萬物始於至微也。留《釋文》雲“或作流”,當從之。動而生物,物生成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此推原物之所自始也。《知北游》曰:“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朽腐復化為神奇,神奇復化為朽腐,通天下一氣耳。”《寓言》曰:“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此言物既成之後,仍變化不已也。故曰:“彼出於是,是亦因彼。”又曰:“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此等變化,莊子以為即萬物所自為,而非別有一人焉以司之。故《齊物論》篇,譬諸風之萬竅怒號,而曰“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己,咸其自取,怒者其誰”也。
設使世界而如宗教家之說,有一天神焉以主之,則其原因至簡,能知此天神,即能知世界之真相矣。若萬物之變化,其原因即在乎萬物,則以世界之廣大,現象之紛繁,遍觀盡識,勢有不能,又何從知變化之所自,而據以逆測其將來?故莊子之論世界,逕以為不可知也。其說盡於《秋水》篇“量無窮,時無止,分無常,終始無故”四語。量無窮,從空間言;時無止,從時間言;分無常,言物之變化不定;此可為彼,彼亦可以為此,故其界限不立。終始無故,則言其因果之不可知也。
人不惟不能知世界也,亦彼此不能相知。以凡物所恃以為知之官能不同,而其所處之境又不同也。《齊物論》:“齧缺問於王倪曰:子知物之所同是乎?曰:吾惡乎知之?曰:子知子之所不知邪?曰:吾惡乎知之?然則物無知邪?曰:吾惡乎知之?”即此理。
不惟彼此不能相知也,即己亦不能自知。以人之情緣境而異,而其所處之境,無從預知也。《齊物論》曰:“麗之姬,晉國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於王所,與王同筐床,食芻豢,而後悔其始之泣也。”此與“夢飲酒者旦而哭泣,夢哭泣者旦而田獵”何異?“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夢之中又占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其大夢也。”故曰:“予惡乎知說生之非惑邪?予惡乎知惡死之非弱同溺。喪而不知歸者邪?”
人之有知,惟恃感覺,而感覺實不足恃,此世界之所以終不可知也。《天道》篇曰:“視而可見者,形與色也,聽而可聞者,名同聲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聲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聲,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則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豈識之?”謂此也。
即謂形色名聲,為可以得物之情,亦惟能得其形跡,而合諸物而成之共相,不可知也。《則陽》篇曰:“少知問於大公調曰:何謂丘里之言?大公調曰:丘里者,合十姓百名而以為風俗也。今指馬之百體而不得馬,而馬繫於前者,立其百體而謂之馬也。是故丘山積卑而為高,江河合小而為大,大人合併而為公。萬物殊理,道不私,故無名。”理者分形,道者共相,合馬之百體,人能知為馬,合殊理之萬物,人不能知為道,以其一有形,一無形;一體小而繫於前,一則不能遍察也。
然則人之所謂知者,皆強執一見而自以為是耳,所謂“隨其成心而師之”也。若去此成心,則已空洞無物。故曰“未成乎心而有是非,猶今日適越而昔至”,言其無是理也。名家之“今日適越而昔來”,別是一理,見后。此則隨俗為解,以為必無之義,蓋此本成語;名家反其意以顯名理,庄生則隨俗用之也。
是非既不可知,故辯論之勝負,全與是非無涉。《齊物論》曰:“使我與若辯,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我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蓋世既無一人能真知他人,自無一人能判定他人之是非者,顧執一己之是非,而欲強天下以從我,無怪其徒滋紛擾也。然執一己之是非,以為天下之公是非不可,而在一定標準之下,而曰:我之是非如是,則固無不可。所謂“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也。故曰:“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以俗觀之,貴賤不在己。”《秋水》。
天下既無是非矣,復事學問何為?曰:不然,摧邪所以顯正。庄生之齊是非,正以執一己之是非,以為天下之公是非者,貽害甚烈,故欲辭而辟之耳。知一己之是非,不可以為天下之公是非,則能隨順萬物,使萬物各得其所;而己之所以自處者,亦得其道矣。《秋水》篇:北海若語河伯以齊是非之旨。河伯詰之曰:“然則何貴於道?”北海若曰:“知道者必達於理,達於理者必明於權,明於權者不以物害己。”“知道者必達於理”,謂明於原理,則能知事物之真相。“達於理者必明於權”,言能知事物之真相,則能知其處置之方也。解牛者“依乎天理,因其固然”;《養生主》。養虎者“時其饑飽,達其怒心”,《人間世》。正是此旨。《則陽》篇:“長梧封人謂子牢曰:君為政焉勿鹵莽;治民焉勿滅裂。昔予為禾,耕而鹵莽之,則其實亦鹵莽而報予;芸而滅裂之,則其實亦滅裂而報予。”強執一己之是非,而施諸天下,終必召鹵莽滅裂之報,正由其不知道,不明理,故不達權,以至於是也。
此皆莊周之治術也。至其自處之方,則在於順時而安命。蓋自然之力甚大,吾固無從與之抗;不能與抗,而強欲抗之,則徒自尋煩惱而已。《大宗師》曰:“夫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又曰:“父母於子,東西南北,惟命之從。陰陽於人,不翅於父母。彼近吾死,而我不聽,我則悍矣,彼何罪焉。”皆極言自然力之不可抗也。自然力既不可抗,則惟有委心任運,聽其所之。故曰:“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以為;達命之情者,不務知之所無奈何。”夫一切聽其自然,似不足避禍而得福者。然所謂禍福者,本非身外實有此境,乃吾心自以為福,以為禍耳。《庚桑楚》篇所謂:“寇莫大於陰陽無所逃於天地之間,非陰陽賊之,心使之也。”心苟泯乎禍福之見,則禍已不待去而去,禍去即得福矣。故“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為莊周所謂養生之主。
執偽是非以為真是非,而遂至於禍天下者,可舉實事為證。此原未必實事。然造作寓言者,必察社會之情形可有此事,而後從而造之。故寓言之作,雖謂與實事無別,亦無不可也。《則陽》篇曰:柏矩“之齊,見辜人焉,推而強之,解朝服而幕之,號天而哭之,曰:子乎!子乎!天下有大菑,子獨先離之。曰:莫為盜,莫為殺人。榮辱立,然後睹所病;貨財聚,然後睹所爭。今立人之所病,聚人之所爭,窮困人之身,使無休時,欲無至此,得乎?”“匿為物而愚不識,大為難而罪不敢,重為任而罰不勝,遠其途而誅不至。民知力竭,則以偽繼之。日出多偽,士民安取不偽?夫力不足則偽,知不足則欺,財不足則盜。盜竊之行,於誰責而可乎?”此節所言,見得世俗所謂功罪者,皆不足以為功罪,而強執之以賞罰人,其冤酷遂至於此,此則齊是非之理,不可以不明審矣。《胠篋》篇曰:“為之斗斛以量之,則並與斗斛而竊之。為之權衡以稱之,則並與權衡而竊之。為之符璽以信之,則並與符璽而竊之。為之仁義以矯之,則並與仁義而竊之。”尤為說得痛快。蓋竊仁義之名,以行不仁不義之實,正惟不仁不義者而後能之。是則仁義之立,徒為能行仁義者加一束縛,更為不仁不義之人,資之利器耳。是以仁義為葯,對治不仁不義之病,絲毫未能有效,且因葯而加病也。夫必世有不仁不義之事,而後仁義之說興;非仁義之說既興,而世乃有不仁不義之事。故謂立仁義之說者,導人以為不仁不義,立仁義之說者,不任受怨也。然以仁義之名,對治不仁不義之病,只限於其說初立之一剎那頃。即尚未為不仁不義者所竊之時。此一剎那頃既過,即仁義之弊已形,執之即轉足為病。故曰:“仁義者,先王之蘧廬,可以一宿,而不可以久處也。”然世之知以仁義為蘧廬者鮮矣。已陳舊之道德,古今中外之社會,殆無不執之以致禍者。此則庄生之所以瘏口嘵音,欲齊是非以明真是非也。
第四節列子
《漢志》有《列子》八篇。《注》曰:“名圄寇,先莊子,莊子稱之。”今本出於晉張湛。湛《序》謂其祖得之外家王氏,則王弼之徒也。此書詞旨,多平近不似先秦古書處。篇中屢及周穆王西遊事,皆與《山海經》《穆天子傳》等相符。又有西極幻人之說,明系魏、晉後人語。《山海經》為古方士之書,見第九章。其中又有漢以後人,以所知域外地理羼入者。《穆天子傳》亦此類。世多以其言地理與實際相合而信之,殊不知此正其偽造之據也。西極幻人,即漢世之黎靬眩人,見《漢書·西域傳》。此書為湛所偽造,似無可疑。然必謂其絕無根據,則亦不然。今此書內容,與他古書重複者正多。汪繼培謂“原書散佚,後人依采諸子,而稍附益之”;最為得實。湛《序》云:“所明往往與佛經相參,大同歸於老、庄。屬辭引類,特與《莊子》相似。莊子、慎到、韓非、屍子、淮南子多稱其言。”即湛自道其依采附益之供狀也。
此書蓋佛教初輸入時之作。然作者於佛家宗旨,並未大明,故所言仍以同符老、庄者為多,與《莊子》尤相類。《莊子》書頗難讀,此書辭意俱較明顯,以之作《莊子》參考書最好。徑認為先秦古書固非,謂其徹底作偽,全不足觀,亦未是也。
魏、晉人註釋之哲學書,具存於今者有三:(一)王弼之《易注》,(二)郭象之《莊子注》,(三)即此書也。而此書尤易看,看此三種注,以考魏、晉人之哲學,亦良得也。
今此書凡八篇。第一篇《天瑞》,第五篇《湯問》,乃書中之宇宙論。言宇宙為人所不能知,極端之懷疑論也。第二篇《黃帝》,言氣無彼我,彼我之分由形。不牽於情而任氣,則與物為一,而物莫能害。第三篇《周穆王》,言真幻無異。第四篇《仲尼》,言人當忘情任理。此等人生觀,亦與《莊子》相同。其發揮機械論定命論最透徹者,為《力命》《說符》二篇,其理亦皆庄生書中所已有,特庄生言之,尚不如此之極端耳。古代哲學,方面甚多,而魏、晉獨於此一方面,發揮十分透徹,亦可知其頹廢思想之所由來也。《楊朱》一篇,下節論之。
第五節楊朱
楊朱之事,散見先秦諸子者,大抵與其學說無涉,或則竟系寓言。惟《孟子》謂“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當系楊朱學術真相。孟子常以之與墨子並辟,謂“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又謂“逃墨必歸於楊,逃楊必歸於儒”,則其學在當時極盛。今《列子》中有《楊朱》一篇,述楊子之說甚詳。此篇也,或信之,或疑之。信之者如胡適之,謂當時時勢,自可產生此種學說。疑之者如梁任公,謂周、秦之際,決無此等頹廢思想。予謂二說皆非也。楊朱之學,蓋仍原出道家。道家有養生之論,其本旨,實與儒家修齊治平,一以貫之之理相通。然推其極,遂至流於狹義之為我與頹廢,所謂作始也簡,將畢也巨,此學問所以當謹末流之失也。
道家養生之論,《老子》已言之。如曰“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是也。若同乃。此語諸子之言養生者多引之。《莊子》之《繕性》《讓王》,《呂覽》之《貴生》《不二》,《淮南》之《精神》《道應》《詮言》諸篇,發揮此義,最為透徹。《讓王》篇曰:“堯以天下讓許由,許由不受。又讓於子州支父。子州支父曰:以我為天子,猶之可也。雖然,我適有幽憂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夫天下至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他物乎?唯無以天下為者,可以托天下也。”天下至重,而不以害其生,則與楊子之拔一毛利天下不為近矣,而顧曰可以托天下,何也?道家之意,以為人生於世,各有其所當由之道,即各有其所當處之位。人人能止乎其位,則無利於人,亦無害於人,而天下可以大治。若其不然,一出乎其所當處之位,則必侵及他人之位;人人互相侵,則天下必亂,固不問其侵之之意如何也。此亦道家所以齊是非之一理。惟如此,故謂仁義非人性,伯夷、盜跖,失性則均也。可參看《莊子》中《駢拇》《馬蹄》兩篇。道家之言治,所以貴反性命之情者以此。人人反其性命之情,則能各安其位矣。故道家之言養生,其意原欲以治天下。《執一》篇曰:“楚王問為國於詹子。
詹子對曰:何聞為身,不聞為國。詹子豈以國可無為哉?以為為國之本,在於為身,身為而家為,家為而國為,國為而天下為。故曰:以身為家,以家為國,以國為天下。此四者異位同本。故聖人之事,廣之則極宇宙,窮日月,約之則無出乎身者也。”可謂言之深切著明矣。天下國家,與身異位同本,理頗難明。《淮南·精神訓》論之最好。其說曰:“知其無所用,貪者能辭之;不知其無所用,廉者不能讓也。夫人主之所以殘亡其國家,捐棄其社稷,身死於人手,為天下笑,未嘗非為欲也。夫仇由貪大鐘之賂而亡其國;虞君利垂、棘之璧而禽其身;獻公艷驪姬之美而亂四世;桓公甘易牙之和而不以時葬;胡王淫女樂之娛而亡土地。使此五君者,適情辭余,以己為度,不隨物而動,豈有此大患哉?”此從消極方面言之也,若從積極方面言之,則其說見於《詮言訓》。《詮言訓》曰:“原天命,治心術,理好憎,識情性,則治道通矣。原天命則不惑禍福。治心術則不妄喜怒。理好憎則不貪無用。適情性則欲不過節。不惑禍福,則動靜循理。
不妄喜怒,則賞罰不阿。不貪無用,則不以欲用害性。欲不過節,則養性知足。凡此四者,弗求於外,弗假於人,反己而得矣。”“適情辭余,以性為度”,乃養生論之真諦。“原天命,治心術,理好憎,識情性”,即所謂反其性命之情也,惟反其性命之情者,乃可以養生;亦惟反其性命之情者,乃能為天下。故曰“惟無以天下為者,可以托天下”也。世之不明此理者,每謂天下之治,有待人為。殊不知如是,則吾已出乎其位,出位即致亂之原。雖一時或見其利,而將來終受其弊。故桀、紂之亂在目前,而堯、舜之亂,在千世之後。何則?古之人好爭,好爭則亂,於是以禮讓為教。夫以禮讓治當時之亂則可矣;然講禮讓太過,其民必流於弱;中國今日,所以隱忍受侮,不能與外族競者,則禮讓之教,入人太深為之也。然如德意志,承霸國之餘業,席累勝之遺烈,志欲并吞天下,囊括歐洲。終以過剛而折。夫其今日之摧折,則其前此之軍國主義之訓練為之也;而其前此之盛強,則亦此故。凡出乎其位之事,雖得利於一時,未有不蒙禍於將來者。佛說世人所為,“如以少水,而沃冰山,暫得融解,還增其厚”。理正由此。今中國自傷其弱,而務求強,其將來,難保不為從前之德意志;歐洲之人,經大戰之創痛,而思休養生息,其將來,又安保不為今日之中國?然則謂中國今日之弱,乃前此之教禮讓者致之;德意志今日之摧折,乃前此之唱軍國民主義者致之,固無不可。
即謂中國將來之失之過剛。仍系昔之教禮讓者貽之禍;歐洲將來之過弱,仍系前此唱競爭者種之因,亦無不可也。一事之失,輾轉受禍,至於如此;然則孰若人人各安其位,不思利人,亦不思利己之為當哉?故《列子》載楊朱之言曰:“善治外者,物未必治;善治內者,物未必亂。以若之治外,其法可以暫行於一國,而未合於人心;以我之治內,可推之於天下。”又曰:“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夫人人不損一毫,則無堯、舜;人人不利天下,則無桀、紂;無桀、紂,則無當時之亂;無堯、舜,則無將來之弊矣。故曰天下治也。楊子為我之說如此;以哲學論,亦可謂甚深微妙;或以自私自利目之,則淺之乎測楊子矣。《淮南·汜論》篇曰:“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楊子之所立也。”可見楊子為我之義,出於道家之養生論。
然則楊朱之說,即萬物各當其位之說,原與儒家相通。然所謂位者,至難言也。以人人論,則甲所處之位,非乙所處之位;以一人論,則今所處之位,非昔所處之位。以位之萬有不同,所謂當其位者,亦初無一定形跡。“禹、稷、顏子,易地則皆然”,“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皆是理也。然則處乎君師之位者,即以一夫不獲為予辜,亦不為出其位;遭值大亂之時,又懷救世之志者,即如孔子之周遊列國,亦不為出其位。若但執七尺之軀為我,以利此七尺之軀為為我,而執此為當處之位,則謬矣。然智過其師,乃能傳法。此一種學說,推行既廣,必不能無誤解其宗旨之人;此楊氏之末流,所以流於無君,而孟子所以辟之也。然則如《楊朱》篇所載之頹廢思想,乃楊學之末流,固非楊子之咎,而亦不得謂楊氏之徒無此失也。《列子》固系偽書,其所謂《楊朱》篇者,亦或不可信。然《莊子·盜跖》篇,設為盜跖告孔子之辭曰:“今吾告子以人之情,目欲視色,耳欲聽聲,口欲察味,志氣欲盈。
人上壽百歲,中壽八十,下壽六十;除病瘦“瘐”之誤。瘐即愈,愈,病也。死喪憂患,其中開口而笑者,一月之中,不過四五日而已矣。天與地無窮,人死者有時,操有時之具,而托於無窮之間,忽然無異騏驥之馳過隙也。不能說其志意,養其壽命者,皆非通道者也。丘之所言,皆吾之所棄也。亟去走歸,毋復言之。子之道,狂狂汲汲,詐巧虛偽事也,非所以全真也,奚足論哉!”與《列子·楊朱》篇所謂“徒失當年之至樂,不能自肆於一時,重囚累梏,何以異哉”“生則堯舜,死則腐骨;生則桀紂,死則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異?且趣當生,奚皇死後”者,又何以異?跖之言曰:“不能說其志意,養其壽命者,皆非通道。”又曰:“子之道,非所以全真。”皆可見其所持,為道家養生論之流失也。《列子》此篇,蓋真偽參半。蓋剽取先秦古籍,而又以己意潤飾之者耳。
第六節管子冠子
《管子》,《漢志》隸之道家,《隋志》隸之法家,然實成於無意中之雜家也。書中道法家言誠精絕,然關涉他家處尤多。如《幼官》《幼官圖》《四時》《五行》《輕重》已為陰陽家言;《七法》《兵法》《地圖》《參患》《制分》《九變》為兵家言;《霸言》為縱橫家言;《地員》為農家言是也。諸家之書,所傳皆少,存於此書中者,或轉較其當家之書為精;即以道法家言論,亦理精文古,與《老》《庄》《商》《韓》,各不相掩;真先秦諸子中之瑰寶也。
孟子斥公孫丑曰:“子誠齊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管、晏之功烈,齊人蓋稱道弗衰。凡有傳說,一以傅之;而學者亦自托於此以為重,勢也。晏子之書,傳於今者,有《晏子春秋》,大抵記晏子行事。《管子》記行事者有大、中、小《匡》《霸形》《小稱》《四稱》諸篇。中、小《匡》及《立政》《乘馬》《問》《入國》《度地》諸篇,又多記治制。蓋較晏子書尤恢廓矣。制度果出管子與否,誠難質言;然必不容憑空虛構,霸國之遺烈,固因之而可考矣。《輕重》諸篇,予疑為農家言,別於論農家時述之。此說確否,予亦未敢自信。然輕重之說,諸家皆不道,惟《管子》書為特詳,則亦其書之所以可貴也。
《漢志》有《鶡冠子》一篇,《注》曰:“楚人,居深山,以鶡為冠。”今本凡三卷,十九篇。有宋陸佃注。《四庫提要》曰:“佃《序》謂韓愈讀此稱十六篇,未睹其全。佃,北宋人,其時古本《韓文》初出,當得其真,今本《韓文》乃亦作十九篇,殆後來反據此書,以改韓集。”王闓運曰:“道家《鶡冠子》一篇,縱橫家《龐煖》二篇。《隋志》道家有《鶡冠》三卷,無《龐煖》書,而篇卷適相合,隋以前誤合之。”今案此書,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四、第十五諸篇,皆龐子問而鶡冠子答。第十六篇,趙悼襄王問於龐煖。十九篇,趙武靈王問於龐煖。蓋龐子趙將,而鶡冠子則龐子之師,此其所以誤合也。此書義精文古,決非後世所能偽為,全書多道、法二家言,又涉明堂陰陽之論,第六、第八、第十、第十七諸篇。與《管子》最相似。第九篇言治法,尤與《管子》大同。蓋九流之學,流異源同,故荊楚學者之言,與齊托諸仲父之書相類也。
第七節其餘諸家
道家之學,其書具存於今者,略如上述。外此諸家,則書已不存,僅能於他家書中,見其大略矣。
《莊子·天下》篇,以彭蒙、田駢、慎到三人為一派,謂其“齊萬物以為首”,“知萬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故曰:選則不遍,教則不至,道則無遺者矣”。“是故慎到棄知去己,而緣不得已。泠汰於物,以為道理”。郭註:“泠汰,猶聽放也。“”不師知慮,不知前後。推而後行,曳而後往。夫無知之物,無建己之患,無用知之累,動靜不離於理,是以終身無譽。故曰:至於若無知之物而已,無用賢聖”。“豪傑相與笑之曰:慎到之道,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適得怪焉。田駢亦然,學於彭蒙,得不教焉”。蓋即“教則不至”之教。高誘《呂覽》注,亦謂“田駢齊生死,等古今”,則此三人學說,實與今庄生書所載者相近。《史記·孟荀列傳》曰:“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黃、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篇,環淵著上、下篇,而田駢、接子,皆有所論焉。”《漢志》亦有《田子》二十五篇,《捷子》即接子。二篇,《蜎子》即環淵。十三篇。皆亡。而《慎子》四十二篇,在法家。今存者五篇,多法家言。
《史記》謂老子著書,出於關尹之慫恿。《漢志》有《關尹子》九篇。《注》曰:“名喜,為關吏。老子過關,喜去吏而從之。”《莊子·天下》篇,亦以二人列為一派,則其學之相近可知。今之《關尹子》,多闡佛理,又雜以陰陽之說。並有龍虎、嬰兒、蕊女、金樓、絳宮、寶鼎、紅爐等名。蓋融合後世之道家言及佛說而成者。其文亦似佛經,全不類先秦古書。凡作偽書,無如此不求似者。蓋其意非欲偽古,真是借題古書之名,使人易於寓目耳。
道家偽書,又有《鬻子》。案《漢志》,道家有《鬻子》二十二篇,《注》曰:“名熊,為周師。自文王以下問焉。周封,為楚祖。”小說家又有《鬻子》說十九篇,《注》曰:“後世所加。”《隋志》,道家,《鬻子》一卷,小說家無。《舊唐志》,小說家有,道家無。《新唐志》同《隋志》。今本凡十四篇,卷首載唐永徽四年華州縣尉逢行珪進表。各篇標題,皆冗贅不可解。又每篇皆寥寥數語,絕無精義。《列子》之《天瑞》《黃帝》《力命》三篇,各載《鬻子》之言一條。《賈子·修政下》,亦載文王等問於鬻子事七章。此書皆未采及,偽書之極劣者也。
《漢志》:《文子》九篇。《注》:“老子弟子,與孔子並時,而稱周平王問,似依託者也。”今本《文子》,多襲《淮南》,亦取《莊子》《呂覽》,多淺鄙之言。引《老子》處,尤多誤解,決為後世偽書,又非《漢志》所謂依託者矣。
此外諸家,或名氏僅見他書,學術宗旨。更無可考,今皆略之。